04-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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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应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企业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因外币折合率变动而应多付的人民币,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因外币折合率变动而少付的人民币,应作相反会计分录。
四、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五、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和外购工程物资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实际支出,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171号科目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企业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企业用已入账的无形资产向外投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其转让收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各种无形资产应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技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第181号科目 递延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如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和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二、企业发生的递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运输成本”“通用航空成本”“机场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开办费应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应在修理间隔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其他递延费用应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三、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91号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二、本科目应设置两个明细科目:
1.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待处理流动产损溢。
三、盘盈的各种器材、固定资产等,借记“航材消耗件”“高价周转件”“普通器材”“机上供应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器材、盘亏的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航材消耗件”“高价周转件”“普通器材”“机上供应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科目。
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各种器材,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等,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转销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一固定资产盘盈”科目;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按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一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器材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计入器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入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外,尚等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溢余。
第201号科目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借人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借人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202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企业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承兑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材料采购” “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203号科目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器材、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企业购入器材、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 (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 国际票证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国际销售业务待结算的款项,本科目专用于国际运输票证结算。应付国外企业、单位的其他款项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内核算。
二、销售票证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接受外航的客票、旅费证、预付票款通知等运输票证,换开本企业国际运输票证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售票部门发生退票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五、企业承运收取国际票证时,凡属本企业发售的国际票证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运输收入一国际航线运输收入”科目。
六、企业收到外航承运票证(本企业发售的国际票证)结算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收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八、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国际运输票证款项。
第205号科目 国内票证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售国内航线(包括国际航线、国际包机国内段)的旅客、货物、邮件、逾重行李票证及组织专包机运输后,取得的待结算国内运输票证结算款项。本科目专用于国内运输票证结算,应付其他单位的其他业务款项,在“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本企业及其销售代理单位发售国内航线(包括国际航线、国际包机国内段)的客、货、邮、逾重行李票证、组织专包机运输得了销售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企业收到完成国内航线(包括国际航线、国际包机国内段)客、货、邮、逾重行李及专包机运输的其他企业按规定计算的账单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3.本企业售票由本企业全部或部分承运的国内航线(包括国际航线、国际包机国内段)客、货、邮、逾重行李及专包机运输,借记本科目,贷记“运输收入一国内航线运输收入”“运输收入一国际航线国内段运输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款项。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人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人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
二、企业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及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11号科目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扣还的各种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由发放工资的单位及时交回财会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月份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记“运输成本”“通用航空成本”“机场服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职工类别、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214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二、企业提取福利费时,借记“运输成本”“通用航空成本”“机场服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支付的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用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福利费的结余。
第221号科目 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以及其他不需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应交营业税”
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应交房产税”
4.“应交车船使用税”
5.“应交土地使用税”
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6.“应交所得税”
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当月交纳的所得税,借记“利润分配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7.“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计算出工程项目应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交纳的各种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后,补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交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月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末交的税金。
第223号科目 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项目,如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应支付利润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计算出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付利润,贷方余额为未支付利润。
第224号科目 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国家及民航局规定应交纳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计提和解交情况。
二、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季末,企业根据本单位实现的运输收入,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时,借记“运输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2.企业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应及时上交民航局。上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数,贷方余额为欠交数。
第229号科目 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的款项。包括教育费附加、旅游发展基金和机场管理建设费等。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交各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代收的机场管理建设费,应及时上交主管部门。收到时借记“现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