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医碥-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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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土次于离火之后是也。水在地中而土湿,艮土次于坎水之后是也。是为热燥寒湿。盖土
德兼该,有如是也。风则无时不有,而秋冬更为凛烈,合之为七气,夫何不可
之有哉。昔人谓《内经》非岐黄书,乃后人之假托,要未必出于一手,故有醇
有疵,分别观之可耳。
卷之一·杂症
六气后论
属性:有在天之六气,有在人之六气。上编所言,天之六气也。此篇所言,人身之六
气也。《经》曰∶人身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是人身之气,可名之为风也。各脏
腑皆有气,皆可名风,而属之肝者。以风为动物,肝主动也。《经》曰∶在天为风,
在地为木,在人为肝。故古人于肝,或名之为木,或名之为风。凡医书中所言风证,
作外感风寒看不合者,作肝气看则合,初学之士,不可不知也。若误作外邪治,妄
行发散,则非矣。然内风亦有当发散者,以肝气郁抑于中,则与之升发,或服药后,
温覆以取微汗,令之外发,或但服药令之内升,不用温覆取汗,酌之可也。外感之
风多属寒,虽夏月得风亦凉,可见也。内生之风则多属热。何者?人身之气,有寒
有热,气寒则微,气热则盛,盛则鼓荡飘忽而风生焉,所谓热极生风。又谓风从火
断,汗之宜也。风既为热气所生,则其气必热。而亦有寒者,以火气暴盛者,元气
被其冲激,煽而为风,风动而生凉也。验之焚燎,火起则风发,(风即虚空之气耳,不煽不
动,火之冲激,与用扇 之无异也。)习习生凉可见。故丹溪谓∶寒气自下上冲为火。即此义
也。火在天为热气、(《经》以属之春分后四气。)暑气,(《经》以属之小满后四
气。)在地为五行之火,在人身为君相之火,已详水火论。湿,在天为湿气,在地为土,
在人为脾胃,故古人言脾胃,往往以土名之,或以湿名之。然脾胃居中,兼该六气,六气皆能
为之病,不独主湿恶湿也。燥,在天为清气,在地为金,在人为肺,故古人言肺,往往
以金名之,以燥名之。而或主寒燥言,或主热燥言,则当细与辨别,庶不致错误。
寒,在天为寒气,在地为水,在人为肾,故古人言肾,往往以水名之,以寒名之。
《经》曰∶冬伤于寒。寒字即肾字之替身,非言时令之寒也。人身六气为病,有自生
者,有与天之六气相感应而生者,故外感内伤,大端最宜分晰也。
卷之一·杂症
运气说
属性:运气之说,拘牵不通,固为有识者所不信。然其大指,在详举六气有许多变幻,
寒中有热,热中有寒,邪正交错,蕃变纷纭,莫可纪极。一以明人之病源,一
以例人之病情耳。明人之病源者,言人感六气而生病,欲人细推所感之气,其中有
无夹杂他气,当兼治也。例人之病情者,天地之气变幻无定,则人身之气亦变
幻无定,而病情不可以一律拘也。如冬月固属寒气司令,然亦有客热加临,故冬月亦
有温时,所谓非时之暖也。人于冬月病外感,则未知为感寒而病欤?抑感非时之温
而病欤?是其源所当察也。寒气在上,则阳伏地中,故土上凛烈,而井泉温暖。
以验人身,则外感于寒,而内郁为热也,是其情之有可例也。此言运气者之大指。
取其大者,略其烦碎,弃其纰谬,而实物理验于人身,是在善读书者耳。
卷之一·杂症
虚实寒热说
属性:虚者,正虚也,谓其人气血虚衰也。实者,邪实也,(一切内外寒热诸邪,不论有形无形,
但着滞为患,亟宜消散者,皆为实邪。)非谓其人气血壮实也。故曰虚中有实,实中有虚。
(所谓正自虚,而邪自实也。)虚而不实者,只用补。虚而实者,必攻补兼施。若实而不虚,
则直攻之而已。如虚人伤食,轻则于补剂中加消导之品,重则加下利之药,顷刻收
功矣。庸医乃谓须与纯补,俟其气旺,则食自运。迁延时日,坐失事机,往往变生
他证。即幸而奏效,病者受苦久矣,未有久苦于病,而元气不伤者也。名曰补之,
实以伤之,亦何为哉?有虚寒,有实寒,(如多食生冷,及寒痰停滞之类。)有虚热,有实热,
知实热而不知虚热,与知虚寒而不知实寒,皆庸医也。
卷之一·杂症
补泻论
属性:泻此即补彼,(如泻火即是补水。)补此即泻彼,(如补火即是驱寒。)故泻即补也,补即泻也。
寒以补阴,故夏月饮水,热以补阳,故冬日饮汤。必以温热为补,寒凉为泻者,谬
也。张子和谓∶良工治病,先治其实,后治其虚,亦有不治其虚时。庸工治病,
纯补其虚,不敢治其实。以为先固其气,元气实,邪自去。不知邪之中人,轻则传
久而自尽,颇甚则传久而难已,更甚则暴死。补之,真气未胜,邪已交驰横骛,
而不可制矣。惟脉虚下脱,无邪无积之人,方可议补。其余有邪积之人,必以吐、
汗、下三法,先攻其邪,邪去而元气自复也。又曰∶汗、吐、下,以药石草木治病
者也,犹君之刑罚。补者,以谷肉果菜养口体者也,犹君之德教。故曰∶德教兴平
之粱肉,刑罚治乱之药石。若人无病,粱肉而已,及其有病,当先诛伐,病之去也,
粱肉补之。如世已治矣,刑措而不用,岂可以药石为补哉。又曰∶胸以上大满
大实,病如胶粥,微丸微散,皆儿戏也,非吐,病安能出。又曰∶风寒暑湿之气,
入于皮肤之间而未深,欲亟去之,莫如发汗。又曰∶人知下之为泻,而不知下
之为补,陈 去而肠胃洁, 瘕尽而荣卫昌,不补之中有真补者存焉。又曰∶
人之食饮,酸咸甘苦,百味皆聚于胃,壅而不行,荡其旧而新之,亦脾胃之所
望也。其言可谓名通。按子和治病,不论何证,皆以吐、汗、下三法取效,此有至理
存焉。盖万病非热则寒,寒者气不运而滞,热者气亦壅而不运,气不运则热郁痰生,
血停食积,种种阻塞于中矣。人身气血,贵通而不贵塞,非三法何由通乎?又去邪
即所以补正,邪去则正复,但以平淡之饮食调之,不数日而精神勃发矣。故妇人不
孕者,此法行后即孕,阴阳和畅也。男子亦阳道骤兴,(子和云∶病久否闭,忽得涌泄,血气冲
和,心肾交媾,阳事必举,宜切戒房室。)非其明验乎?丹溪倒仓法,实于此得悟。后人不明其
理,而不敢用,但以温补为稳,杀人如麻,可叹也。
卷之一·杂症
反治论
属性:以热治寒,以寒治热,谓之正治,又谓之逆治。(逆其性也。)以热治热,以寒治寒,
谓之反治,又谓之从治。(从其性也。)而有真反假反之分。假反者,如热邪内
陷,阳气不达于外,故身冷肢厥,战 恶寒,以大承气汤下之而愈。不识者,
见其外证似寒,用寒讶其相反。识者谓其内证真热,用寒实为正治,乃假反而
非真反也。真反者,如风火暴盛,痰涎上涌,闭塞咽喉,非辛热之品不能
开散,不得已,暂用星、半、乌、附、巴豆等热药,是则真反也。又有寒热并用者,
因其人寒热之邪夹杂于内,不得不用寒热夹杂之剂。古人每多如此。昧者訾为
杂乱,乃无识也。然亦有纯寒而于热剂中少加寒品,纯热而于寒剂中少加热药者,
此则名为反佐。以纯热证虽宜用纯寒,然虑火因寒郁,则不得不于寒剂中少佐辛热
之品,以行散之,庶免凝闭郁遏之患。(寒药热服,亦此意也。)纯寒证虽宜用纯热,然虑热
性上升,不肯下降,则不得不于热剂中少佐沉寒之品,以引热药下行,(如加胆汁、
童便入热药中,引入肝肾之类。又热药寒服,亦此意也。)此反佐之义也。知此诸义,则上病取下,
(如心火上炎,由肾水下虚,滋阴则火自降。)下病取上,(如小便不摄,由肺气虚者,则
益肺气。)左病取右,右病取左,(如左半身痰凝不遂,由右半身火气逼注使然,则泻右之
火气,而左自宽。)欲升先降,(浊降而后清可得而升,如水停气不化津而渴,用五苓去水
升清,则津生渴止是也。)欲降先升,(如小便不通用吐法。)欲行先止,(如气虚散漫,不
能营运,须先收敛其气,凝聚不散,盛则自运,所谓塞因塞用也。)欲止先行,(如食积,
泻用承气去积则已,所谓通因通用也。)等法,皆触类贯通矣。
卷之一·杂症
标本说
属性:标本中气之说,出于《内经》。有谓天之六气为本,人之六经为标,经之相
为表里者为中气。所谓少阳之上,火气治之,中见厥阴。(天在人上,故曰上。言少阳感天之火
气而病,少阳与厥阴为表里,病每相连,故其中兼见厥阴证也。余仿此。)阳明之上
,燥气治之,中见太阴。太阳之上,寒气治之,中见少阴。厥阴之上,风气治之,中见
少阳。少阴之上,热气治之,中见太阳。太阴之上,湿气治之,中见阳明。是也。有谓
人之脏腑为本,六经为标,脏腑之相为表里者为中气。如胃为本,足阳明经为标,脾为中气。
脾为本,足太阴经为标,胃为中气是也。有谓病之先受者为本,病之后变者为标。
如病本于伤食,因而证见吐泻是也。又此脏此经先病,后乃转属他脏他经是也。
《经》谓病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有在标而求之于标,在本
而求之于本。有在本而求之于标,在标而求之于本。先病而后逆者,(因病而致气血之逆。)
先逆而后病者,先寒或热而后病者,先病而后寒或热者,先病而后泄者,先泄而后
病者,皆治其本。惟先热而后生中满,先病而后生中满,及大、小便不利者,皆治
其标。(中满指胀极,肚腹欲裂者言。大、小便不利,指点滴不通者言。并属危急之候,故
先治标。按中风,痰涎壅盛不通则死,急用三生饮、稀涎、通关等散去其痰。又吐衄,余血
停瘀,不得不去瘀导滞,亦急则治标之义也。)又谓病发而有余,(邪盛也。)本而标之,(邪
盛则侮及他脏,而因本以传标。)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正虚也。)标而本之,(
不足则他脏来侮,为标病传本。)先治其标,后治其本。谨察间、(间,即《论语》病间曰之
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标本兼治也。)甚者独行。又谓少阳太阴从本,少阴太阳
从本从标,阳明厥阴不从标本从乎中。从前解者,殊欠明白。愚谓少阳,经之属阳者也。少
阳之上,火气治之,火亦阳也,故少阳从本,为以阳从阳。不言从中者,中为厥阴,木从火
化,彼反从我,故不言也。太阴,经之属阴者也,湿亦阴气也,故太阴从本,为以阴从阴。
不言从中者,中为阳明,燥从湿化,亦彼反从我,故不言也。少阴,经之属阴者也,热气则
为阳矣。太阳,经之属阳者也,寒气则属阴矣。标本异气,各能生病,故或从本,或从标
也。亦俱不言从中者,少阴之中为太阳,言从本之阳,足以该之。太阳之中为
少阴,言从本之阴,亦足以该之。至若阳明,亦经之阳者也,燥亦气之属阳者
也,宁非以阳从阳。而不言从本者,以从本一义,已于少阳太阴发之,而有燥
从湿化者,其理不可不明,故特举从中言也。厥阴,亦经之阴者也,风亦气之属阳
者,宁非标本异气,而不言或从标或从本者,以从标一义,已于少阴太阳发之,而
从本之风,则又从乎火化,故不从本而从乎中也。然风从火化,木火同气,其
理无疑。若燥湿相反,其从化理似难说。然观仲景治伤寒燥渴,反用五苓去湿,其
理可推。盖脾土之湿,壅滞不行,则气化不布,津液不流,而胃与大肠均失其润,
反成燥结,固有之矣。按从中之说,不过于常理之外,另立一义,以示木能生
火,湿郁成热之例。非谓厥阴病必有阳无阴,阳明病必有湿而无燥也。若执泥便说
不去。张子和标本歌云∶少阳从本为相火,太阴从本湿土坐,厥阴从中风是家,阳
明从中湿是我,太阳少阴标本从,阴阳二气相包裹,风从火断汗之宜,燥与湿兼下
之可。其意盖谓燥证当以温润之药治之耳。观其治燥诸条,只用硝、黄,不用去湿
之药,不泥《经》语可见矣。再按少阳太阴从本,此纯热无寒,纯寒无热,标本合
一者之治例也。少阴太阳从本从标,此寒中有热,热中有寒,阴阳夹杂者之治例也。
阳明厥阴不从标本,从乎中治,此阳证根阴,阴证根阳,表里互求者之治例也。如
此看较活。
卷之一·杂症
表里论
属性:以周身言,则躯壳为表,脏腑为里。而以躯壳言,则皮肤为表,骨肉为里。以
脏腑言,则腑为表,脏为里也。以经脉言,太阳阳明为表,三阴为里,少阳为半表
半里。而于表中又分表里,则太阳乃表之表,阳明乃表之里。于里中又分表里,则
太阴为里之表,少阴为里之中,厥阴为里之里也。故伤寒传经之次,首太阳,次
阳明,次少阳,次太阴,次少阴,次厥阴。按太阳之腑为膀胱,阳明之腑为胃,二
腑皆贮物,泻而不藏,外通出表,故其经脉属表。太阴之藏脾,少阴之藏肾,
厥阴之藏肝,皆贮精,藏而不泻,不能外出,故其经脉属里。少阳之府胆,
所贮精汁,类于物,则似腑也,然亦藏而不泻,则又似脏,故其经脉属半表半里,
此无可疑。独肾位肝下,最属深藏,其经脉应为里之里,乃反为里之中,此则不能
无疑。岂经脉虽连系于脏腑,而其表里层次,自以其行于肌肤之浅深分,不照脏腑
之部位为次序耶?且此止言足经耳,若手经之次第,亦有可得而言者耶?窃疑《内
经·热病论》论伤寒传经之次,乃仿运气,厥阴为一阴,少阴为二阴,太阴为三
阴,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之说以为言。然此乃言客气之次第,恐
未可为病机之据也。且运气之说,亦谬而不足信矣。
卷之一·杂症
阴阳论
属性:人身从脐中分,上部为阳,下部为阴,面为阳,背为阴,左为阳,右为阴,表
为阳,里为阴,腑为阳,脏为阴,气为阳,血为阴,动为阳,静为阴,语为阳,默
为阴,寤为阳,寐为阴,呼为阳,吸为阴,魂为阳,魄为阴。《内经》言背为阳,是
对腹为阴说,非谓背为阳而面为阴也。盖腹处下,而背居上,故以上者为阳,下者
为阴耳。后人不明其说,以腹字当面字看,误矣。观《易》卦,阳盛于午,阴盛于
子。背,北也,北属阴,阴静阳动,背不动,属阴明矣。又溺水死者,女尸必仰,
女人阴气重也。男尸必仆,男人阳气重也。不更可验背之属阴,面之属阳哉?
夫阳盛于午,阴盛于子,此面阳背阴之义也。由复至干,左升为阳,由
至坤,右降为阴,此左阳右阴之义也。阳主气,阴主血,阳大而阴小。乃丹溪谓∶
左半血多,右半气多,人右手足大于左手足。何也?曰∶左右阴阳对待,本甚均平,
无偏多偏少。然阳盛于午,至酉而犹热,阴盛于子,至卯而犹寒,岂非极盛之势,
余气犹旺耶?然则左虽属阳,而阴反盛,右虽属阴,而阳反强,固可见矣。又何疑
于左半身血多,右半身气多,右手足之大于左手足乎。(《医贯》谓∶冬至一阳生,当渐向暖和,
乃腊月大寒,冰雪反甚,盖阳伏于下,逼阴于上,故井水气蒸而坚冰至。夏至一阴生,当
渐向清凉,乃三伏潺暑,酷热反炽,盖阴盛于下,逼阳于上,故井水寒而雷电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