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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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黯然失色。这也就使得宣宗不得不继续倚靠父皇留下的那批要臣,他们实际上大都是成祖时的要臣,所谓三朝元老。在继业守成方面,他们堪称经验丰富。使用这批官员的结果不仅维持了政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而且在宣宗身边形成了一个权威性的皇权机构,从而保证了全局的安定。
宣德元年(1426)汉王朱高煦谋反时,宣宗召集群臣计议,是杨荣首请亲征。待到凯旋时,侍郎陈山迎谒于献县(今属河北)单家桥,上言汉、赵二王沆瀣一气,请宣宗乘势袭彰德(今河南安阳)执赵王。杨荣支持陈山的主张,但遭到杨士奇的反对。
杨溥、蹇义、夏原吉俱支持杨士奇,陈山此时却杳无声息了。宣宗起初是倾向于陈山的,他甚至让门卫将杨士奇和杨溥拦阻在外不见。后来蹇义、夏原吉也都反对加兵赵王,宣宗才开始再度考虑杨士奇的话,加上当时听到不少有关赵王的议论,他只好召见杨士奇。杨士奇于是安排赐赵王玺书,并以群臣弹劾赵王奏章一起发使送至赵王,赵王当即上表谢罪,献出护卫,以示无贰,言者始息。史称“帝待赵王日益亲而薄陈山”①。袭赵之议起自陈山② 《明史》卷一六二《戴纶传附林长懋传》。
① 《明史》卷一六二《戴纶传附林长懋传》。
① 《明史》卷一四八《杨士奇传》。
而持之于杨荣,宣宗不怪杨荣而怪陈山,主要原因是感到陈山处事的不实。从这件事争执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以蹇、夏和“三杨”为代表的朝廷官员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群体。
有这样一个群体在身边,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处理便有了较为可靠的倚赖,但是其中的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都已年迈,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已经表现出力不从心,宣宗尽可依靠他们顾问机务,却不宜依靠他们担任各部事务。宣德三年(1408),他特地给这四位元老大臣玺书曰:“卿等皆祖宗遗老,畀辅朕躬。今黄发危齿,不宜复典冗剧,伤朝廷优老待贤之礼。可辍所务,朝夕在朕左右讨论至理,共宁邦家。官禄悉如旧。”②这很像是一种过渡性的办法,由这些顾问老臣帮助决定大政,而从朝廷到各地,选拔一批干练的人才,也便成了当务之急。蹇义辍部务后,吏部尚书以詹事郭琎充任。但郭琎望轻,又政归内阁,自布政使至知府缺官,听由三品以上京官荐举,御史、知县等缺,由五品以上京官荐举,要职选擢,皆不关吏部,终宣宗之世,这种情况无所改变。
但是,宣德三年(1428)毕竟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尽管元老们还在幕后控制着六部、都察院等,而朝廷首脑都由新人充任了。
由于元老的退离,造成了官员的空缺。史称:“初,两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延臣推方面官堪内任者。蹇义等荐九人。”③从史书记载来看,当时荐授的官员主要为各部侍郎、副都御史、大理寺少卿等,也包括一些外省官员。被荐授京职的有郑辰,授南京工部右侍郎,官至兵部左侍郎。邵玘,授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段民,署南京户部右侍郎。傅启让,授大理寺少卿。顾佐,授都察院右都御史。黄宗载,授南京吏部尚书。这些都是后来颇有政声的官员,因此名列正史。
自宣德三年(1428)以后,提拔的浅资官员更多。这些新任官员与蹇、夏、三杨等元老相结合,形成了一种人才济济的局面。《明史》中曾赞诩道:国家盛时,士大夫多以廉节自重,岂刻意励行,好为矫饰名誉哉。亦其澹嗜欲,耻营竞,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际,惩吏道贪墨,登进公廉刚正之士。宗载佐铨衡,顾佐掌邦宪,风纪为之一清。段民、吴讷、魏骥、鲁穆皭然秉羔羊素丝之节。轩、耿、孔昭矫厉绝俗,物不能干。章敞、徐琦、刘戬律己严正,异域倾心。廉之足尚也卓矣。①这里所说“惩吏道贪墨”,系指都御史刘观等人。刘观贪墨的败露,主要还靠杨士奇等元老的干预。刘观罢免后,杨士奇、杨荣同荐顾佐,于是才有右都御史之擢升。“佐视事,即奏黜严暟、杨居正等二十人,谪辽东各卫为吏,降八人,罢三人;而举进士邓棨、国子生程富、谒选知县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余人堪任御史。”②一方面是罢去贪墨不职者,一方面又在提拔后进人才,新老结合的政体为宣德致治创造了人事条件。吴讷进南京佥都御史,再进左副都御史在宣德五年(1430)以后,章敞于六年擢礼部侍郎,徐琦于同年擢右通政。耿九畴、轩輗晚出,于宣德六年始任给事中、御史,黄孔昭等天顺后进士,实与仁、宣治世不与。而《明史》赞文所云,盖指开官② 《明宣宗实录》卷四七,宣德三年十月乙酉。
③ 《明史》卷一五七《郑辰传》。
① 《明史》卷一五八“赞曰”。
② 《明史》卷一五八《顾佐传》。
员之风气。如鲁穆为官刚正,民呼“鲁铁面”。杨荣当国,家人犯法,鲁穆治之不少贷。杨荣以此顾谓其贤,荐之于朝,后擢任右佥都御史。这又是一个生动的事例,一代官员风气的树立,又有赖于元老们的支持,这正是仁、宣时代人才辈出的关键所在。
宣德五年,蹇义、胡■、杨士奇等元老们先后推荐了况钟等九位知府,又荐举了周忱、于谦等六位巡抚。这样,从中朝到外省府县,由元老们以任人为贤为原则选任的官员,构成了当时官员队伍的骨干,从而使人们感到了一种人才济济的局面。
明朝人对宣德间的吏部是十分赞许的。明代史家焦竑曾说蹇义,“公官冢宰者三十年,取人先纯朴而黜浮华,故永、宣之间,士风吏治,庞厚可观”。又说郭琎,“公秉衡十四年,务采实行,不用浮薄游声誉之士。虽为内阁所侵,能坚忍持正,自行其志”①。
这当然与宣宗本人有很大关系,他在对儒臣们谈到致治在于用人时曾说:“《易》泰、否二卦尽之矣。君子进,小人退,上下之情通,所谓泰;小人进,君子退,上下之情不通,所谓否。泰之时,人君大有为,所以成参赞之功;否之时,君子引退,则不可以有为矣。求否泰之端,则在乎君子小人之进退,人君之用舍。有关世道如此,岂可不慎?但君子小人猝未易辨,如朕所用,有不当者,卿等亦宜直言勿隐。”①这段颇为辩证的谈话体现了宣宗用人的原则。他在选用官员时依靠蹇、夏、三杨等元老推荐,说明他态度的慎重;但他又不听元老的安排,郭琎的选任,虽有杨士奇等人反对,他仍然坚持使用,并擢为吏部尚书,又反映出他在用人上的开拓精神。
对于荐选官员中的草率不经,宣宗是不能容忍的。御史谢瑶在荐贤时将其人姓名写错,宣宗对吏部说道:“今荐贤不知其姓,岂能知其才?轻率如此,岂称御史之职?”遂将其谪为交阯大蛮县知县。②这种认真的态度无疑为官员们敲了一次警钟,一个人才济济的宣德治世,就这样在君臣的共同努力下来临了。
① 焦竑:《玉堂丛语》卷三《宠遇》。
①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九。
②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九。
第四节守成之君明朝自太祖建国,成祖夺位,前后五十多年,作为创业之世,虽嫌长了一些,却实在如此。本来太祖三十年治国,到建文固可做守成之君,偏偏又有成祖起兵“靖难”,内战纷起,骨肉相残,明成祖用武力奠定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于是,守成之世便落到仁、宣头上。
永乐二十二年(1424),成祖去世未久,刚刚登极的仁宗便在宫中召见了侍臣。“守成之主,动法祖宗,斯鲜过举。”他把自己明确说成了守成之主。“后世为嗣君者,往往作聪明,乱旧章,而卒至丧败不救,可为鉴戒。”他接着又说道:“朕十余岁侍太祖皇帝侧,亲见作《祖训》,屡经改易而后成书,于闲暇时即召太孙及诸世子于前,分条逐事委曲开谕之,皆持身正家以至治天下之要道。为天子为藩王,能每事遵守,岂有不福禄永远者?”①命司礼监重新刊刻《祖训》,并颁诸王世子,其目的可能还在于加强对藩王们的控制。但是他同时讲到了一个问题,即守成的原则问题。仁宗的守成原则是“动法祖宗,斯鲜过举”。
五年以后,也就是宣德四年(1429)正月,宣宗在斋宫中对大学士杨士奇也谈到了守成的问题。
“朕每念创业难,守成不易,夙夜惓惓。”宣宗这样讲是不过分的。因为仁宗虽然也力图于守成中有所作为,但他毕竟在位太短,宣宗即位之初的几年,与群臣计议国事,确实下了一番功夫。然而宣宗在守成的原则上与仁宗又不尽相同。他不像仁宗那样去强调敬天法祖。
“隋文帝户口繁殖,自汉以来,皆莫能及。议者以当时必有良法,享国不永,故无传焉。此未必然。”他以隋文之治为例,指出:“夫法存乎人。理财,国之大务,汉、唐初政,立法未尝不善,而子孙力役繁兴,费用无度,无下不能不凋敝,隋文克勤克俭,足致富庶,岂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后世犹有存者,亦未尝计其享国长短也。大抵人君恭俭,则生齿日繁,财赋自然充足。”②宣宗的这番话很有意思,后世所存既然有非先王之制,也就是说先王之制是可以改变的。世无定法,关键在于守成之君的作为。这比起仁宗一味主张动法祖宗要进了一大步,这也是宣宗比仁宗有所成就的原因之一。
诚然,洪武、永乐的盛世是很了不起的。史书上称:“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①但那是个国富民穷的时代。巨大的收入难于应付更大的支出。史书中亦称:“当是时,兵革初定,论‘靖难’国臣封赏,分封诸藩,增设武卫百司。已,又发卒八十万问罪安南,中官造巨舰通海外诸国,大起北部宫阙,供亿转输以钜万万计,皆取给户曹。”并有成祖五次亲征蒙古,以致“比年师出无功,军马储蓄十丧八九,灾眚迭作,内外俱疲”②。所以仁宣之治的要领在于减少这类大规模的开支。仁宗首先罢西洋宝船,并罢迤西市马及云南、①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八。
②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①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② 《明史》卷一四七《夏原吉传》。
交阯的采办。宣宗二年,又放弃交阯。这些举措对于改变永乐后期经济困难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并未能根本解决财政的艰难。
宣宗即位的前几年,他将主要精力放到了人事安排上面,在元老将退的形势下,积极选拔新人,努力创造一个人才济济的局面,终于形成了一个由元老、新人和更年轻的初仕官吏组成的梯队形官吏体系,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于是从宣德五年(1430)起,他开始实行一套恢复经济的措施。
这一中心工作的转变,大约是在宣德三年(1428)六月至四年底。
三年六月罢左都御史刘观,以顾佐代。那也是为了解决官吏的贪浊之风。顾佐任都御史后,风宪部门得到整肃,吏治逐渐走上了正轨。
这是人事安排的关键一步,第二年十月,张瑛、陈山被调离内阁,张瑛出任南京礼部尚书,陈山则专职教授小太监读书。张、陈是宣宗为太子时东宫旧僚,这次被排斥出参预机务的核心之外,其原因在于陈山“寡学多欲,而昧大体,非君子也”。又“于诸司征求不厌”。“瑛行事亦类山”①。这种索贿行为与当时的反贪颇不相宜,于是又引出主张罪废赵王的往事。张瑛、陈山调离内阁,意味着朝廷中的人事安排基本上告一段落了。
从宣德五年(1430)五月起,宣宗开始着手经济的整顿。这一年的两次任免,目的都是为了财政治理。第一次是重要地区知府的任命,第二次又因天下财赋多不理,再命周忱、于谦等为巡抚,分治各省。
当时凡属理财方面的上报,宣宗都给予大力支持,甚至像郭资、胡■这样老资格大臣出面反对时,也遭到宣宗毫不客气的切责。
这种强有力的支持,给理财官员们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许多措施很快便收到了一定效果。在这里老天也帮了一点忙,宣德七年(1432)江南大丰收,周忱和况钟等人设置的济农仓获得大量存贮,以后数年间,“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②。财赋的充盈,使地方上诸事得以并举,“修葺廨舍学校、先贤祠墓、桥梁道路,及崇饰寺观,赠遗中朝官,资饷过客,无稍吝惜。胥吏渔蠹其中,亦不甚訾省”①。此事颇遭朝中物议,而富庶之名亦由此播之四海。
据史书所载,巡抚河南、山西的于谦,亦着力于发展当地经济,垦田植树,两省各积谷数百万,对缺食下户随分支给,老疾贫困无力偿贷,则予蠲免。至正统初,山东、陕西大饥,流民入河南达二十万,全凭地方所积,发仓赈给,成效甚著。
然而,史书中却亦有不同记述。
宣德五年(1430)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之三。著为令。”于是江南巡抚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曲计减苏粮七十余万,他府以为差,而东南民力少纾矣。忱又令松江官田依民田起科,户部劾以变乱成法。宣宗虽不罪,亦不能从。而朝廷数下诏书,蠲除租赋。持筹者辄私戒有司,勿以诏书为辞。帝与尚书胡■言“计臣壅遏膏泽”,然不深罪也。②周忱奏请松江府上海县等地官田依民田起科,事在宣德六年(1431)三①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①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②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月。宣宗得奏后,命户部会官议,太子太师郭资、户部尚书胡■于是奏言:“其欲减官田古额,依民田科收。缘自洪武初至今,籍册已定,征输有常。忱欲变乱成法,沽名要誉,请罪之。”宣宗对郭资等人所奏并不满意:“忱职专粮事,此亦其所当言。朝议以为不可则止,何为遂欲罪之。卿等大臣,必欲塞言路乎?忱不可罪,余如所议。”③显然,宣宗是倾向于周忱的,只是迫于朝议,难于一切按照周忱的主张去办。大约半年前,广平、大名一带因水涝无收,宣宗命户部蠲免田税,当时他曾与侍臣谈起这个问题。
“水旱灾伤,世恒有之。。。毕竟君道当修,其在己,不可委之于天。”
“亦贵国家素有备。”侍臣答道。这是太祖太宗时的旧方针,“丰年则敛,凶年则散”。但是宣宗却认为:“国家有备,犹不若百姓有备。”①这也便与洪、永之世有了根本的区别。主张百姓有备,是明确的富民政策。与其竭民之所有而征敛,再于凶年蠲赈,不若藏之于民,用之于民。可惜的是,宣宗在这方面还没有足够的决心,而户部和朝中大部分官员,还因循于永乐间的旧方针,难于一时改变。这一点从全国税粮征收可以得到明显的反映。
明代历朝全国田赋实收平均数额及其升降比例(以洪武朝为100)
宣德年间的赋额,虽比永乐年间有明显减少,但仍高于洪武朝。赋额真正锐减是在正统间,以往的学者都认为这是因为征税田地失额所致,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因为宣德六年(1431)周忱提出官田依民田起科的主张,直到正统元年(1436)才得以实施。“正统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