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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寘鐇之变也最后决定了刘瑾的命运。五月,朝廷以泾阳伯神英为总兵,右都御史杨一清为提督,太监张永总督军务,率兵讨寘鐇。师方出,寘鐇已被擒。回师路上,杨一清要张永利用奏捷的机会,揭发刘瑾的奸恶,张永本来与刘瑾有矛盾,听了杨一清的鼓动,奋然曰:“老奴何惜余年不以报主哉!”③八月甲午日(9 月13 日),刘瑾安排这天给他的哥哥、都督刘景祥出丧,而把张永献俘安排在第二天。但张永甲午日便入宫,待刘瑾退后,张永取出寘鐇起兵的檄文献上,并陈奏刘瑾不法事。太监马永成亦出言相助。武宗有所悟,即日行动,亲自逮拿刘瑾。两人相见,“武宗骂曰:‘奴欲反耶?’拳之、蹴之,永成等佯劝解,遂谋送内狱。”①武宗开始没有杀刘瑾的念头,① 《明武宗实录》卷五五,正德四年闰九月戊戌。
② 《明武宗实录》卷六一,正德五年三月丁丑。
① 《明武宗实录》卷六二,正德五年四月庚寅。
② 《明武宗实录》卷六二,正德五年四月庚寅。
①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六《史乘考误七》。
只是把他降为奉御,谪居凤阳。对瑾也安然处之,说:“犹不失富太监也。”②直到武宗亲自到了刘瑾宅府,抄没金银宝货不可胜计,另有伪穿宫牙牌、衣甲丁弩及玉玺等违禁物品,确信刘瑾确有反状,才下决心处死刘瑾。
大臣于午门外会审,刘瑾尚有余威,刑部尚书畏惧,噤不能出一语。其他公卿旁列,亦稍稍退却。刘瑾声称:“满朝公卿皆出我门,谁敢问我者!”③驸马蔡震说:“震国戚,何赖于汝!”命官校上前批刘瑾颊,边批边问他为什么私藏甲胄,刘瑾回答:“以卫上。”蔡震又问,为什么藏之私宅,刘瑾语塞。
刘瑾被处以极刑,凌迟三日而死。按照规定,要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一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每下一刀吆喝一声④,可说极为残酷,仇家于行刑之日,以一钱易一脔,得则生食之。⑤这一年,刘瑾刚好六十岁。
②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三《刘瑾用事》。
③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三《刘瑾用事》。
④ 张子麟:《端俨公年谱》,见《借月山房汇钞》第六集。
⑤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五《中官考六》。
第二十章王守仁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绍兴余姚(今属浙江)人。以曾隐居讲学阳明洞,自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明代著名政治家和哲学家。
第一节心忧天下,“格物穷理”
王守仁先世山东瑯琊人,为东晋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王羲之后裔。父王华,字德辉,成化十七年(1481)中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少詹事,礼部左侍郎,南京吏部尚书等职。守仁初名云,五岁时改名守仁。十一岁随父入北京。其间,他曾出游居庸关、山海关,目睹北方少数民族对京师的威胁,同时又听到京畿地区石英、王勇以及陕西石和尚、刘千斤农民起义的消息,这些都深深地引起了他的忧虑,数次欲献策于朝廷,被其父斥为“狂”而止。二十一岁时中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二十八岁登进士,入工部实习。时西北边境少数民族不断骚扰,有长驱直入之势。王守仁面对形势,“不胜为国惓惓之至”,就上边务八事:“一曰蓄材以备急,二曰舍短以用长,三曰简师以省费,四曰屯田以足食,五曰行法以振威,六曰敷恩以激怒,七曰捐小以全大,八曰严守以乘弊。”①翌年,授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官秩正六品。寻出南直隶淮安等府审决重囚、主持山东乡试。弘治十七年九月,补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
这一时期为王守仁的青少年时代,兴趣广泛,思想变化不定。中举人以前,已仰慕“圣学”。二十一岁中举人以后,他在北京开始探求宋代大儒朱熹“格物穷理”之学。朱熹谓一草一木,皆涵“天理”。守仁即取他父亲官署中的竹子“格”之,希望能由此一件一件地“格”“理”,最后成为“圣贤”。然而,他从早“格”到晚,一直坚持了七天,不但未得其“理”,反而害了一场大病。此后,他开始怀疑、放弃朱熹的“格物”之学,随世俗习辞章,并结诗社于余姚龙泉山寺,以文会友,研讨诗赋和古文。又性好言兵,善骑射,处处留心武事,凡兵家秘籍,“无不精究”。已而,攻佛、老之学,同道士谈养生,向和尚问禅机,隐居绍兴阳明洞静坐修道,“遂有遗世入山之意”。这时王守仁所接受的佛、道思想,特别是佛教禅宗的主观唯心论,对他后来创立“心学”有着重要的影响。
① 《陈言边务疏》,《王阳明全集》卷九,上海世界书局1936 年版。
第二节龙场彻悟,“理在心中”
封建统治者内部无休止的权力之争,往往不可避免地把一些人卷入斗争的漩涡,以致身不由己。王守仁也吃过这个苦头。
弘治十八年(1505)五月,明孝宗病死,长子朱厚照嗣位,是为武宗,以次年为正德元年。武宗朱厚照是明朝历史上有名的“风流天子”,奢侈腐化,四出巡幸,不理朝政。宦官刘瑾、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张永等八人,恃宠操柄弄权,分布要害,无恶不作,人称“八虎”,而刘瑾尤为狡狠。正德元年冬,南京户科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等二十一人,上疏要求惩办刘瑾一伙,以件旨罪被逮下诏狱。十二月,王守仁冒死上书申救,称“铣等职居谏司,以言为责。其言而善,自宜嘉纳施行。如其未善,亦宜包容隐覆,以开忠谠之路。”恳求皇帝“追收前旨,使铣等仍旧供职,扩大公无我之仁,明改过不吝之勇”①。这一事引起刘瑾发怒,把王守仁下锦衣卫狱,矫诏杖五十。死而复苏,谪贵州龙场(今修文)当驿丞。王守仁一下子变成了流徒,这是他政治生涯中一次重大的逆转。
王守仁既谪,刘瑾仍不罢休,“使人伺之途,将置之死”。正德二年(1507)夏,王守仁赴谪行至钱塘江,度不免死于途,于是急中生智,乘夜佯为投江,浮冠履水上,遗诗曰:“百年臣子悲何极,夜夜江涛泣子胥。”浙江官府皆信之,家人亦成服。守仁遂隐姓名,逃入福建武夷山。他虑罪及其父,乃出武夷,入江西,经湖南,赴贵州。刘瑾果然移恨于其父,免去王华南京吏部尚书,勒令致仕还乡。②正德三年春,王守仁至龙场驿。龙场,在贵州西北部万山丛中,为少数民族杂居的荒僻之地,人烟稀少,蛇虺魍魉,蛊毒瘴疠,自然条件十分艰苦。他到驿之初,无屋栖身,就穴而居。他原为官正六品,贬为驿丞,没有品级,地位低下,任务只是“典邮传递送之事”③。这种艰苦环境和地位,如他后来自己说:“谪贵州三年,百难备尝”,“横逆之加,无月无有”①,吃尽了苦头。当年他才三十七岁,正年富力强,而郁郁不得志。置身穷荒之地,又无书可读,不免深感惆怅,精神空虚,只有寻找寄托,以安慰自己,才能解脱内心的痛苦。因此,他谪居龙场两年②,除了应付差事和做些因俗化导、开办书院、教人读书的事情之外,主要精力是修心忍性,体验“圣人之道”。为得此“道”,他日夜端居静坐,超脱于“得失荣辱”之外。据说,忽然在一天夜里,体验到“格物致知”的道理,高兴得手舞足蹈,大叫起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也。
“道”,就在自己的心中完满自足地存在着,不必到事物的外部去寻找,以往“格”竹求“理”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了证实自己的体验是否完全正确,他还以所记忆的《诗》、《书》、《礼》、《易》、《春秋》等五部儒家经① 《乞有言官去权奸以章圣德疏》,《王阳明全集》卷九。
②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三《刘瑾用事》。
③ 《明史》卷七五《职官·驿》。
① 分别见《王阳明全集》卷四《与王纯甫》、《寄希渊》。
② 王守仁自云“谪贵州三年”,其实,他自来龙场,到赴江西庐陵任知县,前后仅两年。典之言证之,结果“莫不吻合”③。于是“日坐石穴中,默记旧牍,辄为训释”,写了一部书,名曰《五经亿说》④。朱熹主张理和气不能相分离,“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理在先,气在后”。王守仁则认为:“理”在心中,心外无物。“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⑤这是他们哲学思想的主要区别。王守仁所说的“理在心中”,是从与泉熹同时代的陆九渊那里继承过来的。陆九渊提出:“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心即理”,“心”和“理”都是永远不变的。
在龙场驿丞任上,王守仁在应聘任贵阳书院主讲时,还提出“知行合一”说。他认为:有人把知与行看成是两回事,是由于“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其实两者是一回事,“知是行之主意,行实知之功夫。知是行之始,行实知之成”①。他不仅认为知是行的起点,又是行的归宿,而且对行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把行归结于知,最后强调的是知。知与行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若混为一谈,模糊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差别,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但是,他第一次提出“知行合一”的观点,突破了长期以来把知与行两者互相割裂、绝对对立的形而上学观点,肯定了知对行的指导意义,这对于哲学理性思维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可是,王阳明在反对朱熹“理在心外”的过程中,滑向了陆九渊“理在心中”一边,从客观唯心论转向了主观唯心论。③ 钱德洪:《王阳明年谱》正德三年条。见《王阳明全集》卷三二。
④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十《王守仁》,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年版。⑤ 《传习录·答顾东桥书》,《王阳明全集》卷二。
① 《传习录》,《王阳明全集》卷一。
第三节镇压农民起义明朝在宣德以后开始走下坡路,至正德年间,明代政治危机频频发生,北部边防形势紧张,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严重。正德五年(1510)初,刘瑾与张永等人之间的权力之争逐渐白热化,结果刘瑾失宠被诛。刘瑾死后,王守仁的政治地位步步上升。先是离开贵州龙场,内调江西,三月任吉安府庐陵县知县。在县仅七个月,便于十一月入京朝觐。十二月,迁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六年正月,为吏部尚书杨一清所赏识,调入北京任吏部验封清吏司主事。二月为会试同考试官。十月,升吏部文选清吏司员外郎。七年三月,晋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十二月,命为南京太仆寺少卿,赴南直隶滁州督马政。九年四月,改南京鸿胪寺少卿。十一年(1516)九月,因闽、赣等省农民起义势不可当,兵部尚书王琼特举王守仁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成了掌管一方军政大权的高官。
就在王守仁谪居贵州时,农民起义已此伏彼起。龙场驿附近也发生过少数民族起义。正德三年以后,先后爆发了江西王浩八起义,四川蓝廷瑞起义,河北刘六、刘七兄弟起义。这些起义虽然很快遭到镇压,但为时不久,在赣、闽、湘、粤交界的深山险谷地区,又掀起了规模更大的农民起义。正德十一年(1516),江西谢志珊称“南征王”,聚众起义,占领横水、左溪、桶冈等地。与谢军相呼应的,有池仲溶称“金龙霸王”,据广东浰头三寨;福建大帽山詹师富起义;江西大庾陈曰能起义等。
王守仁这次出任南赣、汀、漳等处巡抚的任务,就是镇压以上各地的农民起义。
接到任命之后,方“抱病请告”在家的王守仁,为报效朝廷之恩,不顾一切急忙上道,日夜水陆兼程,于正德十二年正月十六日赶到江西赣南,开府上任。他认为过去之所以镇压不力,“机宜屡失”,不断失败,主要是由于从外省调动军队,不能经久驻扎弹压。因此,他一到任即改变做法,采取挑选赣、闽、湘、粤四省精兵和召募乡兵相结合的办法,选“能将”督练,整肃军纪,对农民起义军进行血腥镇压。是月底,他首先集中力量进攻福建大帽山詹师富起义军。初战长富村,虽获小胜,但至象湖山一战,便损兵折将,明军指挥覃桓等战死。为扭转败局,王守仁使用计谋,率兵退屯上杭,以退为进,密令各地哨所佯言收兵,“俟秋后再举”,以此麻痹农民起义军。二月中,乘夜间漆黑一片,突然命将分三路对象湖山发动进攻,詹师富等七千余人被俘。四月回师上杭。这时,王守仁进一步提出:赣、闽、湘、粤四省交界处山岭相连,而地分各省,事无统属,彼此推托,只设巡抚一员,“责任不专”,“军伍无制”,以致“盗贼”“东追则西窜,南捕则北奔”。为加强军权,请求朝廷给旗牌,提督军务,便宜行事①。兵部尚书王琼再次“使从其请”②。
五月,王守仁未得正式任命,即着手改革兵制,立兵符节制:以二十五人为一伍,伍有小甲;五十人为一队,队有总甲;二百人为一哨,哨有长,有协哨二人佐之;四百人为一营,营有官,有参谋二人佐之;一千二百人为① 见《钦奉敕谕提督军务新命通行各属》,《王阳明全集》卷十六。
② 《明史》卷一九八《王琼传》。
一阵,阵有偏将;二千四百人为一军,军有副将。各级可“递相罚治”。“务使上下相维,大小相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自然举动齐一,治众如寡,庶几有制之兵矣。”③这年七月,王守仁统兵进攻大庾。时江西农民起义军主要分布在横水、左溪、桶冈三处。议者纷纷皆以为必须先攻桶冈,王守仁所见与众不同。他认为三处起义军事势各异。以湖广言之,则桶冈为咽喉,而横水、左溪为腹心。以江西言之,则横水、左溪为腹心,而桶冈为羽翼。今不先去横水、左溪腹心之患,而欲与湖广夹攻桶冈,进兵两者之间,腹背受敌,势必不利。只有先攻横水、左溪二处,再移兵桶冈,方能成破竹之势④。最后按照王守仁的主张于十月出兵围攻横水、左溪。农民起义军英勇还击,终因寡不敌众,谢志珊等数千人被俘。王守仁又分兵合击桶冈起义军。十三年(1518)正月,移兵攻广东龙川浰头等地。至三月,大规模的武力镇压暂告结束。据不完全的统计,在前后一年左右的时间内,王守仁统率的军队在大帽山和大庾等地,残酷杀害农民起义军一万八千余人,并对当地农民群众实行野蛮的烧杀掠夺政策。
为了加强明皇朝在这些地区的政权控制,在进行军事征剿的同时,王守仁相继奏请朝廷添设福建平和、江西崇义、广东和平等县。他一到达江西,就立刻推行“十家牌法”,企图从根本上孤立农民起义军,断绝农民群众与他们的联系,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其法:编十家为一牌,开列各户籍贯、姓名、年貌、行业。日轮一家,沿门按牌审察动静,遇有面目生疏之人,形迹可疑之事,马上报告官府究治明白。如有隐匿不报,十家连坐①。在镇压农民起义以后,又在赣州等地制立“乡约”,推行保甲之法。同时,以“民风不善,由于教化未明”,在其所到之处兴建社学,延师教子,为统治阶级培养人材。但在儿童教育方面,却有其可取之处。他认为:“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戏而惮拘检,如草木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不能使童子“视学舍如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