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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99年批判法轮功增刊-第1章

小说: 99年批判法轮功增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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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评李某《致中央及政府领导的一封信》飞 鱼
 判决李洪志假证案――评李洪志七月二十二日《我的一点声明》方舟子
 评李洪志的一点声明摧毁法轮
 质疑李洪志六月二日的声明方舟子
 驳斥《××文摘》的反进化论谣言方舟子
 轮法、哲学与政治弦 訾
 轮法的个人、组织与政治弦 訾
 轮法、人权与政治弦 訾
 变形的轮子与政治自 闲
 轮功、迷信与政治——评李氏的《再论迷信》自 闲
 当代中国的社会认同危机——法轮功事件的启示何清涟
 法轮功怪象与崇拜大 虫
 法轮功是宗教吗?猫 猫
 信神还是信人?不 败
 我的一点看法净 安
 我的又一点看法净 安
 既称无上觉  语出何虚妄悲 智
 我们的这个宇宙到底有多大?悲 智
 正本清源:根本佛法与佛法名词悲 智
 法轮、 转法轮及法轮世界真 净
 评法轮功的科学依据艾 迪
 评法轮月亮学和环境学艾 迪
 披着“科学”羊皮的狼阿 翁
 我看法轮老 剑
 精进波罗蜜本 尼
 “好人”的牌坊方舟子
 法轮恐怖方舟子
 好人王莽与法轮功凯 文
 也谈〃好人〃Z。Y
 冒牌、科学工作者与老百姓泽 熙
 解剖真善忍W。T
 拉着大旗做虎皮W。T
 《转法轮》之来去麦 溪
 李洪志是个两面派介 民
 学费不能白交军 军
 老实大法老实人
 一点感受张 德
 法轮功的“托儿”伎俩中 雨
 法轮功的练习者有一亿吗?中 雨扉页我不练法轮功的理由圆桌子封二前法轮功练习者的公开信如 风封三与李氏对话DY封三零·法轮·龙卷风王登进《书屋》年度读书奖评奖启事尊敬的读者:
  一九九九年度的《书屋》读书奖,我刊将继续与湖南省城市建设总公司世界名著书店联合举办。评奖内容和方法基本不变,即:
  一、 从本年度《书屋》所发表的作品内评选产生,数目为八至十篇,授予获奖作品的作者。二、奖品为价值人民币壹千元的优秀图书,加盖获奖纪念印章,并颁发获奖证书。三、获奖名单将在下年度(2000年)第二期《书屋》和相关报刊上公布并寄奉奖品及证书。四、读者可推荐八篇作品,其中如有四篇与《书屋》公布的获奖作品相同,将赠送全年度《书屋》杂志合订本一份;如所推荐的八篇均与所公布的获奖作品相同,将得到与获奖者价值相同的奖品——人民币壹千元的精美图书。五、读者推荐截止日期为二○○○年一月一日(以邮戳为凭)。
  诚如我们所一贯表示,我们并不奢望这个奖项具有什么权威性。我们所试图表达的,仅仅只是小小《书屋》的一家之言以及对作者、读者的一份诚挚的谢意和敬意。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书屋》杂志社湖南省城市建设总公司世界名著书店读书人的心灵家园    思索者的精神领地《书屋》一九九九年批判法轮功增刊评李某《致中央及政府领导的一封信》
  飞 鱼
 中央及政府领导:你们好!
  法轮功只是个群众性炼功活动,没有什么组织,更没有什么任何政治目的。从来也没有参与过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
  然也。出动成千上万人包围政府机关,如中南海、各地市政府等,历来无非是“反映情况”,以便帮助政府了解法轮大法,乃是对政府工作的极大支持,决不能理解为反对政府。法轮功绝对没有组织,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新华社近日发表的揭发法轮功“组织严密”的文章都是听信了“野心家”和“阴谋者”的谣言。至于“明慧网”嘛,也只是宣传媒介,即使上面有政府的内部机密文件、眼下全国各地“学员”发来的“战地报道”和要大家“坚决以死捍卫大法”的不断号召,也丝毫不曾起到组织作用。政治目的就更是无稽之谈,李某虽然时常对“中央及政府领导”说上两句“知心话”,要求“政府能和我直接沟通”(见本信末),但那只不过是想和众位领导们谈天说地,一点也不带政治色彩。
  我是个修炼中的人,向来与政治权力无缘,我只是在教修炼的人如何炼功。
  这话说得谦虚了一点。其实李某不但教人练功,还教人“博大精深”的“真正科学”,天文地理、宗教哲学、历史考古、物理化工,无所不及。“政治权力”李某是没有的。固然能让“一亿多”人自觉自愿地听从指导,也不能算“政治权力”。
  一个人要想炼好功就必须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对社会、对人民、对政府都是有益而无害的。事实上,确实做到了这一点。
  这就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了。连“凶残”的武警,都屡次被“道德高尚的”会员们感动得“流泪”,难道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我对为什么非要把法轮功的群众推向敌对实在无法理解。
  这话说得比较含糊。是谁把“法轮功的群众”推向谁的“敌对(面)”呢?要说李某为什么非要把法轮功的群众推向政府及反对法轮功的群众的敌对面,其实一点不难“理解”。政府“不识好歹”,要把李某辛辛苦苦创下的业绩一举毁掉,李某岂能坐视。狗急了还要跳墙,李某急了就只好把“一亿多”本来“比好人还好的人”推向政府和反对法轮功大众的“敌对”了。
  学习的人是很多,可我一直在想,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那一定是政府及领导者所愿意看到的。就目前的人心而言,社会再腐败下去就什么都完了。领导们所要完成的事业和愿望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这才是亡党亡国的最大隐患。
  让每一个中国人都像法轮功“学员”一样,不但“道德高尚”,而且自发地坚决听从指挥,“那一定是政府及领导者所愿意看到的”。领导们想不想到李某处取经?李某玩术如此之高,要“亡党亡国”实在是易如反掌。
  假如政府真的把好人当成坏人打,站在群众的角度来看,那么这个政府不可怕吗?领导们在清除法轮功的同时考虑过,将来人民将怎样看待我们的政府哪?即使无论怎么把法轮功说的不好,可是毕竟人民都对法轮功有很深的了解,人们都知道他们是好人。
  可恶的是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大举造谣,污蔑法轮功。偏偏造的谣又很可信,难以戳穿,本来“人民都对法轮功有很深的了解”,现在不免产生怀疑了。更令人担心的是被打的既然是“好人”,没被打的便自然是“坏人”了,至少是“不太好的人”。这没被打的“坏人”难免去支持这打好人的“坏政府”,所谓狼狈为奸,岂不冤了李某,连给法轮功报仇的人都没有了。
  人容易抓、容易打。
  抓人、打人不算本事。要像李某一样,仅凭唇齿之功,送一亿多人去心甘情愿地被抓、挨打,那才算功夫到家。
  政府领导也一定会知道,失去的是那么多的人心,由此而引起的严重后果是人民对国家及各级政府和领导人的何等不信任,对中央政府何等的失望。我想政府要是真的为民族的兴衰而忧心就不要把法轮功的事看得那么严重。
  其实李某也知道,但凡拜在李某门下之人,只许信任李某,本来也不会去信任什么“国家及各级政府和领导人”。“失去的是那么多的人心”,早就被李某收罗下,现在只不过再“失去”一次罢了。
  如果我们真的做错了什么,请对我讲,我们可以改。
  即使讲出来的地方法轮功本来没有错,不能改,李某也一定会组织几千人去“反映情况”,直到“澄清事实”,不再要改了为止。
  另外,一再有谣言说我和法轮功有国际背景及政治目的,如果是那样,我为什么要被利用哪?为了钱吗?我只要说一声大家给我一块钱,一亿多人每人给我一块钱,我马上可以成为亿万之富;
  “亿万之富”实在不是李某追求的目标,因为李某早就已经是“亿万之富”,不会愁没钱花的。
  为了权力吗?作为我及我们修炼的人是绝无此心的,历史上当皇帝当王子的都放下权力而修炼的也不少;
  所以李某劝各位领导以他们为榜样,“放下权力”,参加法轮功,从此“修炼”。至于历史上众多以“修炼人”自称,出入官宦之家,间接参政,幕后掌握大局的,则万万不是李某的榜样。
  那么为了仇恨吗?我的祖辈上都没有和共产党过不去的,而我本人又是生长在新中国,和政府从来没有过矛盾,请不要听信谣传,我希望政府能和我直接沟通,解决矛盾。
  连“祖辈上都没有和共产党过不去的”,而李某又是神仙传世,更是“功高盖祖”,怎会去和共产党一般见识?李某和政府“从来没有过矛盾”,即使因为偷税漏税被查,那也是“野心家”和“阴谋者”造谣而引起的。再说“修炼的人”即使有过矛盾,又怎么会记在心上呢?政府若是能和李某“直接沟通”,或许能够谈成一笔交易。
  治人是治不了心的。我也不愿意国家民族再次遭到不幸。
  李某向来“治心为上”,治了心,人就自然是李某的了。只知“治人”不知“治心”,真是雕虫小技,不登大雅之堂。李某如此以“国家民族”利益为己任,“中央及政府领导”若是再不感化,就未免太不识好歹。倘若因此“国家民族再次遭到不幸”,李某盖不负一切责任!
                 李洪志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评注:飞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屋》一九九九年批判法轮功增刊判决李洪志假证案――评李洪志七月二十二日《我的一点声明》
  方舟子
 中国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电视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列举的李洪志骗人证据,给人印象较深的有两条:一是李洪志把生日由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改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因为“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是我国农历的四月初八,而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恰好是农历四月初八,李洪志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其目的是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公安部研究室《李洪志其人其事》)二是李洪志在今年四月二十二日从美国到中国,在北京停留四十四个小时,二十四日离境,第二天即发生了一万名法轮功练习者包围中南海的事件,而李洪志一直声称对此事件事先一无所知。
  这两件事,其实已在互联网上流传多日,但因为没法在网上看到确证,像我这样多疑的人,只是姑妄听之,从未去评论过。即使现在电视片展示了物证,对于那些历来不信任官方宣传的人,恐怕也还是将信将疑。不料在电视片播出的第二天,李洪志就急忙地发表了声明,除了重弹“好人”、“没有组织”、“没有政治目的”的老调,主要就是为自己改变生日和逗留北京辩护。这么一来倒证明了电视片所展示的物证真实不假,即使对官方宣传机构抱再深的偏见,也不能不承认并非编造了。
  既然原、被两造对物证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值得争论的,也就是该如何解释这些物证。
  对改变生日这一条,原告认为“其目的是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而被告李洪志对此的辩解有四点:
  一,“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既承认是“事实”,又说是“造谣”,可谓不通之至。李洪志的“经文”、讲话虽然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之处比比皆是,但像这样低级的逻辑错误,倒还很罕见,未免让人觉得太气急败坏了吧?
  二、“可是,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而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言下之意,文革前的身份资料上的生日是“对”(5月13日)的了?可惜两方面都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证据,难以判断真假,但这种说法是李洪志提出的,取证的责任在李洪志这方,空口无凭,对李洪志是不利的。李洪志又不是在文革中出生,在文革时已快成年,怎么政府突然把他的生日写错了?在昨天接受BBC中文台的采访时,李洪志说是因为“文革很乱,什么事都会发生的”,所以什么事也就都可以怪到了文革上头了。但据原告出示的证据,李洪志的《入团志愿书》上出生年月日仍为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这应是李洪志自己填写的,并不是政府把他的生日“写错了”。
  三、“至于说释迦牟尼也是这个日子生的,这与我有什么关系。也有许多罪犯也是这个生日哪!”李洪志想必为自己能想到了这个说法而很是得意,在接受BBC采访时又把这话重复了一遍。这里也有个逻辑错误,不过属于比较“高级”的错误,问题就在于混淆了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李洪志可能不懂这两个条件为何物)。原告指控李洪志之所以篡改生日,是因为认定与佛同一天生日是成为佛的必要条件,而李洪志却以与佛同一天生日并非成为佛的充分条件反驳,风马牛不想及。举例说,藏传佛教的转世活佛,有的是从上一代活佛圆寂那一天出生的小孩中找,不知很瞧不起藏传佛教的李洪志是不是也要教训他们:是不是这个日子生的有什么关系,也有许多罪犯也是这个生日哪!不过,应该承认,“也有许多罪犯也是这个生日哪!”说得实在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世上不过三百三十六个生日,一定有许多罪犯也是这个生日,包括做假证的罪犯。
  四、“我也从来没说过我是释迦牟尼。”你可以证明自己不曾在某个场合(可由当时在场的人证明)或对某个人(可由那个人证明)说过某句话,却不可能证明“从来”没说过某句话。即使你找到了一百个证人作证,也无法排除你就不曾对第一百零一个人说过某句话。而要证明你说过某句话,就太简单了,如果只有一两个证人还会让人怀疑是不是证人撒谎,那么三个、四个……证人呢?李洪志一个人说“我从来没说过我是释迦牟尼”,却有百余人签名证明听说过李洪志自称释迦牟尼转世,哪一方更有说服力呢?李洪志现在极力降低姿态,在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自称只是“普通的人”、“修炼的人”,但现在的低姿态并不能证明在从前是有过高得不能再高的姿态,这不仅有从前的老“学员”做证,更有李洪志自己写的著作、讲话为证。
  对在万名法轮功练习者包围中南海事件的前夕恰好在北京逗留两天一事,李洪志的辩解很简单:“关于学员去北京中南海反映情况一事,我当时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就离开了。我一向是一个人出门的。为了减少麻烦,从来不和当地学员接触的,因为会来很多人要见我。所以当时不清楚。”从美国去澳洲,居然要绕一大圈,跑到北京转机,而且一转就是两天,实在是太离奇了。所以根据常理判断,李洪志一定是有事绕道北京的。什么事呢?李洪志没说,只说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但是,李洪志作为一个团体的领袖,而这个团体在他离开的第二天就爆发了大规模的行动,那么,我们推测他去北京就是去组织该行动的,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却是在法庭上可被接受的间接证据和合理推断,否则也未免过于巧合。这就是为什么在法庭上特别重视“不在场”证明,而很遗憾的,李洪志在事件发生的前夕却是“在场”的。
  如果当真在法庭上审理这两个假证案,只要法官不是法轮功的练习者,李洪志是难免要败诉的。但是这毕竟只是虚拟的法庭。在接受BBC采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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