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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当代2007年第5期-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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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偏爱读春秋故事,欣赏春秋人物那种豪迈坦荡、敢作敢为、一诺千金、轻生重义的英雄气质,崇拜孙子、吴起这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凭借超人胆智改变帝国前途命运的英雄人物。“少年心事当擎云。”母亲的刚烈性格遗传和传统儒家教育的理想人格设计,使青年郑成功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期待。虽然文笔潇洒,书法出众,他却从来不以一个书生自期。面对明末以来纷乱的世态,郑成功有一种将在这个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的直觉。
  南明隆武元年(1645),郑芝龙把二十一岁的郑成功引见给隆武帝。隆武帝见他风度翩然,一表人才,对答如流,英气四射,大喜。“抚森背曰:‘恨朕无女妻卿。’遂赐姓,兼赐名‘成功’。”“以驸马体统行事。”
  清军南下,母亲为清军所逼,剖腹自杀,郑成功闻讯,痛不欲生,匆匆赶回安平,料理了母亲后事,用黄金铸造了一尊田川氏坐像,朝夕礼拜。从此,郑成功“以只身而奉故朔,海岛群雄,拱手听其约束;五省移徙,避其锋锐。且当败军喘息,又能镇定强战。继而,开辟海外乾坤。”他一生“处无可如何之境,得未曾有之局,以其螳臂之势,纵横大敌,逐红夷于海上,辟地千里,为有明硕果之仅存。”终其一生,郑成功“明知不可而为之”,在令人沮丧的明末历史留下了英雄主义的一章。


  九

  郑军令人惊恐的战斗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海盗遗风,一是郑成功的个人风格。
  在严密的专制统治之下,敢于蹈险出海之人,都是一些血液沸点较低的热血男儿。而逃亡海上天不收地不管的自由,又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野性和血性。这些海盗们专靠勇气作为吃饭的资本。在郑芝龙降清之初,他们一时群龙无首。郑成功一树义旗,他们又呼啸而至,聚集在少帅旗帜之下。
  郑成功天性英迈果决,嫉恶如仇。他知道,收服这些散漫惯了的海盗,非严明的纪律不可。因此,郑成功军令如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南明永历二年(1648)十月,清军袭击厦门。当时负责厦门守备的三叔郑芝鹏在慌乱中,“席卷珍宝,弃城下船”,引起“岛中腾沸”。战后,郑成功大会群臣,以“贪财怕死”,“临阵逃脱”,斩亲叔郑芝鹏之首,并令将其首级悬街示众三日。郑成功治军不讲情面,往往如此。
  在战斗中,郑成功经常亲身督战,身先士卒,视死如归。南明永历七年(1653),清军围攻海澄。郑成功为鼓舞将士,从厦门亲临海澄,登上炮台督战。清兵炮火齐发,部将拼命将郑成功拉下炮台,郑成功刚刚离开,清军的炮弹正好落在郑成功的座位上,“座位被击粉碎”。像这样九死一生的事例,在郑成功的军事生涯中数不胜数。
  郑成功崇尚忠义节气,在明末实用主义弥漫的社会氛围之下,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不因眼前利益牺牲道德原则。
  南明永历六年(1652)长泰之战,清总督陈锦率兵作战失败,羞惭之下,痛打其奴库成栋泄愤。库成栋怀恨在心,将他刺死,割其首级投降于郑营。次日,郑成功会集文武,下令把库成栋捆起来,对他说:“你杀主求荣,是无耻之徒,本藩绝不用你这种不义的人。”虽然诸将也以库成栋投诚,有功无罪,为他求情,但郑成功仍下令斩首示众。
  他尊敬真正的军人。在后来的郑荷之战中,荷兰人记载,有一个荷兰士兵在郑成功军前表现出了不凡的勇敢:“马摔倒了,敌人(郑军)追到时,他仍奋勇抵抗,手持卡宾枪拼命射击,直到因伤势过重而死去。国姓爷知道后,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下令厚葬,全军放礼炮致敬。”
  这种视荣誉重于生命的理想主义,正是明末的中国人所极为缺乏的品质。春秋以降,在日益严密的专制权力的不断挫辱下,中国人日益软熟圆滑,英雄气质不断从这个民族体内消散,实用主义越来越向着苟且、丑陋的方向发展。“生命尊严”和“生命质量”已经成为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一些人彻底放弃生命的优雅,选择了生存重于一切的动物化生存。另一些人虽然不想放弃道义责任,但被专制教育侵蚀得单薄僵硬的生命,不足以承担“英雄主义”的理想,“英雄主义”在他们那里已经异化成那些手无缚鸡之力、迂腐教条的书生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可笑表演。
  只有郑成功重新接续起了春秋传统,把“荣誉”放在了“生命”之前。然而,郑成功的英雄主义却不是建立在“拼一死以成名”的简单人格设计之上。“果敢刚毅,传之自母”这个史评之前,还有一句“权谋术数受之于父”。毕竟,他是成长在一个军阀之家,从小读兵书长大。父亲的精明、现实,在耳濡目染之中渐渐溶入他的血液。从二十二岁起,郑芝龙就有意识地安排他亲历戎行,参与了许多军事指挥活动,使他得以遍知人之情伪。所以,郑成功的刚烈是一种有弹性的刚烈,郑成功的理想主义是以现实主义为两翼的理想主义。他既有血气,又有操作的能力。这就注定他不会像黄道周、翟式吕那   样能言不能行,只能做历史上空一道短暂的流星,郑成功会留下重重的一笔。


  十

  中国史书崇尚简约。那些鲜活的、包含着大量复杂信息的细节都被史家删节净尽,只留下严格符合英雄定义的几则条目。
  我们得感谢荷兰人。是他们为我们留下了关于郑成功的几笔生动描写,使这个生活在三百多年前的民族英雄得以避免被脸谱化的命运。
  经受惨败之后,热兰遮城荷兰“总督”揆一派出了两名代表前来与郑成功接触。两名代表详细汇报了与郑成功接触的经过,这一汇报被载入《被忽视的福摩萨》。在其中,我们得以领略西方人眼中的郑成功的神情风采。
  两名代表被领进大帐。他们小心翼翼地询问郑成功,为什么对台湾突然发动袭击。
  荷兰人描述说:“那个潜伏进来的海盗,不再问任何问题,就扬起眉毛,僵起下颚,很骄傲地说,他来,是为了索取福摩萨岛,及岛上建造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城堡,武力夺取或者志愿交付。因为福摩萨岛靠近对岸的漳州,所以是属于他的。”
  两名荷兰人说,郑成功要荷兰人立刻投降,否则,就要在他们面前下令,立刻攻击普罗岷西亚城堡:“他挥手指指他的军队,指指普罗岷西亚城堡,很狂傲地说出亵渎神灵的话(哦,真可怕!):‘我能够用我的力量把天地翻转过来,我来到的地方,我就一定征服。你们已经看到,昨天你们的大船已经被我的戎克船烧毁了,队长Pedel及所有他的士兵也在北线尾被杀死了……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荷兰人,要避免用你们微小的兵力来对抗我强大的军队。’”
  确实,五月初一的战斗摧毁了普罗岷西亚城堡内荷兰人的信心。这个城堡内所有能作战的人不足二百,在郑军的包围下,饮水和食物供应都遇到了极大困难。经揆一同意,他们打算与郑成功进行谈判投降事宜。
  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被任命与另一位测量师赫尔曼一起,作为谈判特使去拜见郑成功。梅后来侥幸活着回到了荷兰,并且把他与郑成功谈判的过程记入了梅氏日记。
  中国史书和其他资料中,关于郑成功容貌举止的记载极少,且歧义纷纭。有的画像上,郑成功浓眉重目,威武雄健,有的画像则显示郑成功淡眉细目,状如儒者。有的记载说郑成功身材很高,在别的记载则说身高不及中人,弄得连后来塑郑成功像时都不知如何取舍。
  幸亏,梅氏留下了这本日记,使我们得以幸运地通过它,穿越三百四十年的光阴,直接观察这位名垂史册的军人的音容笑貌。
  五月初四上午,两名土地测量师被领到了郑成功的大帐之前。
  梅回忆说:“国姓爷坐在帐幕正中央的一张桌子后面。桌子上铺着刺绣得很贵重的桌巾。他身穿一件未漂白的麻纱长袍,头戴一顶褐色尖角帽,式样像便帽,帽檐约有一个拇指宽,上头饰有一个小金片,在那小金片上挂着一根白色的羽毛……”“叛徒何斌将那封信递交给他。他拆看那封信,读完信后,先对自己吆喝,然后对我、何斌,以及站在他旁边的那些显贵官员们吆喝。最后经由何斌告诉我说,看起来上天还是怜悯我们的……(国姓爷)不但要让我们活着,还要同意那些条款所说的内容……只拒绝我们一件事,就是不许前往大员(热兰遮城)。”
  经过反复谈判,双方达成协议:普罗岷西亚城堡中的军人放下武器,走出城堡,可以居住在附近的市镇,但不得去热兰遮城与其他荷兰人会合。
  这样,郑成功就可以专心对付有一千一百人据守的热兰遮城了。


  十一

  在另一篇日记里,梅记载了郑成功特意在他面前炫耀武艺的情形:“他于是上了马,叫我跟着去。我们来到海边平坦的地方,他的一个随从就拿三根约二尺高的短棍,每一根顶端都有一个小圆环,小圆环上贴着一个银币大小的红纸当箭靶。三根棍子在海边插成一排,互相间隔十竿。国姓爷遂插三支箭在他的腰带后面,骑到约五十到六十竿的地方,然后尽马所能的最快速度,疾驰而来,拔一枝箭射中第一根棍子的箭靶,第二枝射中第二根的,第三根射中第三根的……一路跑来都维持同一个速度,既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减速。这样连续骑射两回之后他就下马,走到我的旁边,问我:看清楚了没有?能不能也一样骑射?我推辞说,不能,因为我从来没有拿过弓箭,我们是练习射枪的;不过,在我们贵族当中是有类似的娱乐……”
  通过荷兰人绘声绘色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郑成功具有明显的胆汁质性格特征,外向、活跃、急躁。他言语直率,锋芒毕露,作风张扬,为人狂傲。
  也许荷兰人的笔端,难免带有敌人先入为主的情绪化倾向。不过,中国人的记载同样验证了郑成功的个性。中国史学家评价郑成功时,往往有这样的语言:“英迈果断有余,而豁达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冲动发怒”,“失在激讦”,“易以意气用事,喜得独占之功”。通过这些评价,我们可以确知,在中国史学家眼里,郑成功“不成熟”、“急躁”、“冲动”、“不沉稳”。
  确实,有许多史实可以证明这些结论。比如,他嫉恶过甚,执法过严,部属有小过亦不能宽免,常因小事而暴跳如雷。自南明永历二年(1648)至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十三年间,被他诛杀的将吏,有姓名可考者七十五员,导致许多将领忍受不了他的严刑峻法,纷纷投奔清人。后来替清军收复台湾的施琅,即是其中之一。
  郑成功的个性与中国人传统的英雄形象不完全吻合。在我们眼里,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应该富于城府,深不可测,喜怒不形于色。
  在为郑成功的不完美惋惜的同时,我看重的却是这一所谓性格弱点的另一面。郑成功却拥有中国人严重缺乏的可贵性格品质:少年性。
  西方文化以积极和欣赏的心态来看待“少年”,少年意味着活力和创造力。西方人认为,必须让年轻人自己去闯荡世界,即使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事也不要紧,因为这正是少年的特权。
  中国人则对少年人的活力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三十岁以前的人,在中国人看来,“血气未定”,属于“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非得四五十岁了,火气渐消,血性全无,才让人感觉安全可靠,才可以当领导,办大事。在传统社会里,“少年老成”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褒扬。“老练”、“老实”、“老辣”、“老马识途”、“老骥伏枥”、“老蚌生珠”,在中文词典里,与“老”有关的词汇几乎都是褒义的。
  所以,中国文化缺乏朝气。“天真”、“热烈”、“理想主义”是中国文化中的特色。中国文化是以发黄的故纸、深沉的紫檀色、缺乏个性的绣着团花的酱色衣服为底色,灰暗模糊,缺乏亮丽明快。
  只有郑成功,这个异国出生的海盗之子,性格中一直燃烧着明亮的“少年性”。因此,当清军南下之时,他才会做出与父亲截然不同的选择。


  十二

  南明隆武二年(1646)二月,清军大举南征,兵锋直指郑芝龙的势力范围福建。清军南进途中,郑芝龙就已开始与之密使洽谈投降事宜。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郑芝龙密令自己的部下放弃天险,自动撤退,并且留下粮草,以备清军使用。
  二十二岁的郑成功对父亲的行为深为不安。他与父亲展开了一次长谈。《台湾外纪》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成功劝曰:“……以儿细度,闽粤之地,不比北方得任意驰驱。若凭高恃险,设伏以御,虽有百万,恐一旦亦难飞过。收拾人心,以固其本;大开海道,兴贩各港,以足其饷。然后选将练兵,号召天下,进取不难矣。”
  龙曰:“稚子妄谈,不知天时时势。夫以天堑之隔,四镇雄兵且不能拒,何况偏安一隅。倘画虎不成,岂不类狗乎?”
  成功曰:“吾父所见者大概,未曾细料机宜,天时地利,有不同耳。清兵马虽盛,亦不能长驱而进。我朝委系无人,文臣弄权,一旦冰裂瓦解,酿成煤山之惨。故得其天时,排闼直入,剪除凶丑,以承大统。迨至南都,非长江失恃,细察其故,君实非戡乱之君,臣又多庸碌之臣,遂使天下英雄饮恨,天堑难凭也。吾父若借其崎岖,扼其险要,则地利尚存,人心可收也。”
  龙曰:“识时务为俊杰。今招我重我,就之必礼我。苟与争锋,一旦失利,摇尾乞怜,那时追悔莫及。竖子渺视,慎毋多谈。”
  成功见龙不从,牵其衣跪哭曰:“夫虎不可离山,鱼不可脱渊;离山则失其威,脱渊则登时困杀。吾父当三思而行。”

  郑芝龙的选择,在唐宋之后日益成熟的绝大多数国人看来,都无可厚非。毕竟,此时清人已经占领了绝大部分中国领土,只有福建、两广、云南尚未归附。满洲人的战斗力已经一再得到清晰的展示,以一省抗全局,无异螳臂当车。既然早晚都得投降,那么,晚降不如早降,被迫不如主动,消极不如积极。既然天下大势已定,就应该按归降后的利益最大化来安排现在的对策。在郑芝龙看来,现在正是像天才演员那样表演“诚恳”、“积极”的大好机会。他又把海盗那一套抛胆倾心结交新知的老伎俩使了出来,清人一信相邀,就欲欣然只身前往。郑成功的劝说,他根本没有往心里去。在他眼里,二十二岁的郑成功虽然聪明精干,然而毕竟不过还是个孩子,黄口小儿,根本没有和他探讨的必要。因此,“龙见成功语繁,厌听,拂袖而起”,干脆起身离去。
  老谋深算的郑芝龙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这个个性强烈的长子,竟然敢违抗他的命令,不但不随着自己一道投降,而且后来成为清军最坚定的敌人,并且最终因此带累得老父搭上了性命。


  十三

  中国思想家说,孝的最根本的意义在于“无违”,就是无条件地服从父亲。
  按理说,郑芝龙的考虑无疑比郑成功更理智,更现实,也更深远。这个老海盗,凭着他在中国社会和政治风涛中的经验,已经清楚地判断出改朝换代的大戏,此时实际已经是快唱完了。历史大势不容更改。降清之后,即使不能如吴三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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