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4号分部报告-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66.如果企业在联营、合营或按权益法核算的其他投资中净损益份额的总额按应报告分部披露,则在这些联营和合营中的投资总额也应按应报告分部予以披露。
67.企业应提供按应报告分部披露的信息和在合并或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汇总信息之间的调节情况。在提供调节情况时,分部收入应调节至企业从外部客户赚取的收入(包括不含在分部收入中的、企业从外部客户赚取的收入额的披露);分部成果应调节至企业经营损益和企业海损益的相应计量结果;分部资产应调节至企业资产;分部负债应调节至企业负债。
披露…次要分部信息
68.第50-70段规定了根据企业主要报告形式,应用于每个应报告分部的披露要求。第69-72段规定了根据企业次要报告形式,应用于每个应报告分部的披露要求,即:
(1)如果企业的主要形式是产业分部,所要求的次要形式披露在第69段中规定;
(2)如果企业的主要形式是以资产分布为基础的地区分部(企业的产品在这里生产或其提供劳务的营业以此为基础),所要求的次要形式披露在第7O段和第71段中规定;
(3)如果企业的主要形式是以客户分布为基础的地区分部(企业的产品在这里销售或劳务在这里提供),所要求的发形式披露在第7O段和第72段中规定。
69.如果企业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是产业分部,则其也应报告下列信息:
(1)对于对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对所有外部客户的销售的企业总收入的10%或更多的每个地区分部,披露以客户的地区分部为基础,从该地区的外部客户赚取的分部收入;
(2)对于分部资产占所有地区分部总资产的10%或更多的每个地区分部,披露按资产的地区分布分的分部资产的帐面总额;
(3)对于分部资产占所有地区分部总资产的10%或更多的每个地区分部,披露按资产的地区分布分的、当场购置预期在超过一个期间的期限内使用的分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总成本。
70.如果企业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地区分部(以资产分布为基础或以客户分布为基础),则企业也应就其对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对所有外部客户的销售的企业总收入的 10%或更多,或其分部资产占所有产业分部总资产的10%或更多的每个产业分部,报告下列信息:
(1)来自外部客户的分部收入;
(2)分部资产的帐面总额;
(3)当期购置预期在超过一个期间的期限内使用的分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总成本。
71.如果企业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是以资产分布为基础的地区分部,并且其客户分布不同于其资产分布,则企业也应就其对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对所有外部客户的销售的企业总收入的10%或更多的每个以客户为基础的地区分部,报告对外部客户销售所赚取的收入。
72.如果企业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是以客户分布为基础的地区分部,并且企业的资产分布不同于其客户分布,则企业应就其对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或分部资产占相关合并或总企业金额的10%或更多的每个以资产为基础的地区分部.报告如下分部信息:
(1)按资产的地区分布分的分部资产的帐面总额;
(2)当期购置预期在超过一个期间的期限内使用的分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总成本。
披露…示范性的分部披露
73.本准则附录2就本准则所要求的主要和次要报告形式提供了示范性披露。
披露…其他披露问题
74.如果其信息报告给董事会和总经理的产业分部或地区分部由于其赚取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对其他分部的销售,因而不是应报告分部,而它对外部客户的销售赚取的收入依然占销售给所有外部客户的企业总收入的10%或更多,则企业应披露这个事实.并披露(1)对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额和(2)对其他分部的内部销售收入额。
75.在计量和报告与其他分部的交易形成的分部收入时,分部间转移应以企业实际用于这些转移的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门转移定价的基础和有关的变更应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
76.对分部信息有重大影响、为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应予披露;如果可行话,为比较目的提供的前期分部信息应予重述。这种披露应包括变更性质的说明、变更的原因、比较资料已重述或重述不可行的事实和变更形成的影响(如果可以合理确定的话)。如果企业改变其分部分类,且由于不可行而没有根据新的基础重述前期分部信息,则为可比目的,企业应在其改变分部分类的年度就旧的和新的分部划分基础报告分部资料。
77.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 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只能是依据法令或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要求,或者如果这种变更将更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的事项或交易,才可进行。
78.影响分部信息的、在企业层次上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 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除非一项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另有规定,否则《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要求会计政策的变更应采用追溯适用法,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重述前期资料(基准处理方法),或将变更形成的累计调整产包括在当期净损益中(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采用基准处理方法时,前期分部信息将予重述。而采用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时,如果经营项目能分给配或合理地分摊给分部,则含在企业净损益中的累积调整应包括在分部成果中。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其金额大、性质特别或影响大,因而披露它们能贴切地说明企业当期的经营业绩时,《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可能要求单独作这种披露。
79.有些会计政策变更特别地与分部报告相关。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分部分类的变更,以及向分部分配收入和费用的基础发生变更。这种变更对报告的分部信息可能有重大影响,但不会改变按企业报告的汇总财务信息。为让使用者理解这种变更并评价发展趋势,在可行的情况下,为比较目的而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前期分部信息应予重述以反映新的会计政策。
80.为分部报告目的,第75段要求分部间转移应根据企业实际用于这些转移价格为基础计量。企业改变其实际用于分部间转移定价的方法,不能算是会计政策变更,因而也不需要依据第76段的要求重述前期分部资料。但是,第75段要求披露这种变更。
81.如果不在财务报表中或在财务报告中的其他地方披露,则企业应就主要的和次要的报告形式,说明包括在每个报告的产业分部中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同时说明每个报告的地区分部的构成。
82.为评价诸如需求、投入的价格或其他生产因素的改变,以及替代产品和工序的开发等事项对产业分部的影响,有必要了解该分部从事的活动。类似地,为评价经济和政治环境的改变对地区分部的风险和收益率的影响,了解该地区分部的构成是重要的。
83.不需要单独报告已达不到数量临界值但以前报告过的分部。例如,由于需求下降或管理决策的改变,或由于分部的一部分经营已转让或与其他分部合并,使得它们可能已达不到那些临界值。就为什么以前报告过的分部不再需要报告作出的解释,可能也有助于证实市场份额下降和企业决策改变的预期。
生效日期
84.本国际会计准则对报告期从1998年7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财务报表有效。鼓励较早地采用。如果企业将本准则而不是原《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 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运用于报告期从1998年7月1日以前开始的财务报表,则应披露这一事实。如果财务报表包括先于本准则生效日期的期间的比较信息或较早自愿采用本准则,则为遵从本准则的规定而包括进去的分部资料应予重述;如不可行,则企业应披露这一事实。
老土制作
一杯好茶,一本好书,一个安静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