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理性批判001-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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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实不能有所说明者也。但若吾人之批判所教导者为不谬,即对象应以“视为现象及视为物自身”之二重意义解释之;又若悟性概念之演绎有效,因而因果原理仅适用于前一意义之事物,即限于其为经验之对象(此等同一之对象,如以另一意义解释之,则不从属因果之原理)则假定为同一之意志,在现象中(即在可见之行为中),必然服属自然之法则,因而极不自由,但同时又以其属于物自身,此为不服属自然法则者,故又自由云云,实无矛盾。自后一观点所言之我之心灵,实不能由思辨理性知之(更不能由经验的观察知之),故所视为此一种存在所有性质之自由(我以感性界中种种结果为由彼所发生者),亦不能以任何此种方法知之。盖我若能以此种方法知之,则我应知此种存在一若其存在已受规定而又不在时间中规定矣。顾此为不可能者,盖因我不能由任何直观以支持我之概念。但我虽不能认知自由,尚能思维自由;易言之,若顾及两种表象形相——感性及智性——间吾人之批判的区别,及纳粹悟性概念与由此等概念引申而来之原理等所有之制限,则自由之表象至少非自相矛盾者也。
吾人若承认道德必然以“所视为吾人意志所有性质”之自由(最严格之意义)为前提;盖即谓吾人如承认道德产生“所视为理性之先天的所与”之实践原理(此为吾人理性所固有之根本原理),且除假定有自由以外,此事将成为绝对不可能;又若同时吾人承认思辨理性已证明此种自由不容人思维之者,则前一假定(此为道德而假定之者)将退让别一主张(译者按:即自然之机械性),与此主张相反者含有明显之矛盾。盖因仅在假定有自由之前提下,否定道德始含有矛盾,今若以自由为不能思维之事,则自由及道德皆将退让自然之机械性矣。
道德并不要求必须以容认自由为前提,仅须吾人具有自由云云不致自相矛盾,及至少须容人思维之,且因自由为吾人所思维者,自不妨阻其为自由行动(此自别一关系言之则为自由行动)而又与自然之机械性相合。于是道德学说及自然学说各能改进其位置矣。但此仅限于批判已先行证明吾人对于物自身绝不能知,且一切能为吾人理论上所知者又仅限于现象而始可能者也。
此种对于纯粹理性之批判的原理所生积极利益之论究,自亦能在神及“吾人心灵之单纯性”之概念中发展之;但为简便计,一切皆从略。但就吾人之所已言者证之,神、自由及灵魂中平之假定(此为我之理性所有必然的实践运用而假定者)若不同时剥夺“思辨理性自以为能到达超经验的洞察”之僭妄主张,则此种假定亦属不可能者。盖理性为欲到达此超经验的洞察,则必须使用实际仅能推用于经验对象之原理,若复应用之于所不能成为经验之对象时,则此等原理实际又常转变此等对象为现象,于是使纯粹理性之一切实践的开展成为不可能。故我发见其为信仰留余地,则必须否定知识。玄学之独断论(即不经先行批判纯粹理性,在玄学中即能坦然进行之成见)乃一切无信仰(此常为异常独断的而与道德相背反者)之根源。
以依据纯粹理性批判所构成之系统的玄学,传之后世,虽非难事,但不可轻视此种遗产之价值。盖不仅理性将因而能遵由学问之安固途径,不似以往无审察、批判之冥行盲索;且性耽研究之青年,亦将因而费其时间于较之独断论更有实益之处,彼等受独断论之影响,往往及早时期即大为其所鼓动,沉溺于轻率思辨彼等所绝不能理解且亦无一人能洞知之事物——此乃鼓励彼等创制新观念新意见而置实学之研究于不顾者也。且其中尚有一不可衡量之利益,即今后一切对于道德及宗教之反对论,将永远沉寂,此盖以苏格拉底之方法使之然者,即以最明晰之证据,证明反对者亦无所知耳。是以在世界中常存有某种玄学,今后亦常能继续存在,玄学存在,则纯粹理性之辩证性质自亦同在,盖此为纯粹理性所自然发生者也。故杜绝玄学所有误谬之源流以期一举铲除玄学中之有害影响,实为哲学之第一及最重要之任务。
在学问之领域中,虽有此重大较变,思辨理性虽必忍受其幻想的所有之损失,但人类之普泛关心事项,则一如以往永处人所尊重之特有地位,世界在以往自纯粹理性之教导所得之利益,亦绝不消失。其受损失者仅为学派之独占权,与人类之关心事项无关。
我今将质之最冥顽之独断论者,自实体之单纯性所推得吾人死后继续存在之证明,又如由主观的实践必然性与客观的实践必然性之间所有烦琐而无效用之区别所到达其与普遍的机械性相对立之意志自由之证明,又如由实在的存在体之概念(变化体之偶然性及第一主动者之必然性之概念)所演绎之神之存在之证明等等,是否能离学派而教导公众之心或稍能影响于公众之信仰?此皆绝不能有之者,且以通常人类理解力不适于此种烦琐之思辨,故绝不应如是期待之。此种流布广泛之信仰,在其依据合理的根据之限度内,实全由他种考虑而起者。来生之期望,起于吾人所有绝不能为现世所满足(以现世不足尽人类完成其全使命之智能)之特性;自由之意识,则完全根据于“义务明显展示于吾人之前,与一切由利害好恶所生之要求相对立”而起,聪明伟大之创世主之信仰,则纯由自然中随处展示之光荣秩序、美及神意所产生者也。当其已使学派承认彼等在普遍的人类有关之事项中,不能自以为较大多数人所到达者(此为吾人所极度重视者)有更高更圆满之洞察,以及彼等(作为哲学之学派)应限于研究此种普遍所能理解之事,且在道德的见地上阐发其证明之充分根据时,则不仅以上之所有(译者按:即灵魂不灭、意志自由、神之存在等)不因思想革命而有所动摇,且因改革而更获得较大之权威者也。其受转变之影响者,仅学派之僭妄要求,盖学派皆切望被视为此种真理之唯一创作者及所有者(一如彼等在许多其他知识之部门中所能要求者),由彼等自身掌握此种真理之关键,而仅传布真理之用途于公众——其不知与我等耳,乃切望被视为唯彼一人知之者。顾同时对于思辨的哲学者之较平妥要求,亦承认其要求切当。即思辨的哲学者关于有益于公众而非公众所知之学问,即理性之批判,依然具有唯一之权威。盖批判绝不能使之通俗化,且亦无使其通俗化之必要。诚以拥护有益真理所精炼之论据,既非诉之于常人,故在公众一方亦无精妙之驳难能反对之也。然在到达思辨高度之人,则主张与反驳二者皆为绝不能免者;且由彻底研究思辨理性之权利所在,以期永能防免为人所轻侮,实为学派之义务,盖此种轻侮,由于玄学者因其教说趋入歧途所必须陷入之论战(后则僧侣亦陷入此论战中)迟早必在公众间发生者也。惟有批判能铲除唯物论、定命论、无神论、无信仰、狂信、迷信(此皆能普遍有害于公众者)及观念论、怀疑论(此则主要有害于学派而尚难传达于公众者)等等。政府如以干与学者之事业为适当,则鼓励批判自由(盖唯由批判,理性之劳作,始能建立于坚实基础之上)实较之维护学派之可鄙专横,更合于对学问对人类之贤明爱护,盖此等学派对于公众所绝不关心,且其损失亦绝非公众所能感知之蛛网(体系)毁灭,大声疾呼谓为公众之危害者也。
此批判并不反对理性在其所视为学问之纯粹知识中之独断的进程,盖因此种进程必须常为独断的,即自正确之先天的原理以产生严格之证明是也。其所反对者,仅为独断论,即反对其自以为依据原理纯自(哲学的)概念即能促进纯粹知识,一如理性所久已习行之者;且以为最初无须研讨理性究以何种方法,由何种权利而获有此等概念,即能从事于此等等之专横独断。故独断论乃末经预行批判其自身所有能力之纯粹理性之独断的进程。但在反对独断论时,吾人决不因而宽纵假借通俗名义之浅薄浮辞,及颠覆一切玄学之怀疑论。反之,此种批判实为一根据完密之玄学所必须之准备,此种玄学,以其为学问,故必须依据体系之严格要求,独断的发展,不以满足平凡的公众之方法行之,唯在满足学派之要求。盖此为玄学所务须遵行之要求而不可忽视者,即玄学应完全先天的成就其事业,而使思辨理性完全满足是也。故在实行批判所制定之计划中,即在未来之玄学体系中,吾人应遵由一切独断的哲学家中之最伟大者完尔夫(Wolff)之严密方法。
彼为首先以例证(由彼之例证警觉在德国至今尚在之彻底精神)指示:学问之坚实进展,如何仅由原理之秩然建立,概念之明晰规定,以及依据严密之证明而主张,且避免推理中有轻率突飞之步骤等等而到达之者也。彼如曾思及预行批判“机官”即批判纯粹理性自身以准备其基础,则彼实为最适于使玄学进达学问之尊严地位之人。彼之不能为此,其咎并不多在彼自身,而在当日所通行之独断的思维方法,关于此一点,完尔夫当时及其以前时代之哲学家皆无相互责难之权利。至反对完尔夫之治学方法而又反对纯粹理性之批判者,其目的所在,仅欲脱离一切学问之束缚而变业务为游戏,正确性为意见,哲学为偏护私见耳。
至关于此第二版,我曾利用机缘,尽力之所能,以除去足以引人误解书中所有费解及晦昧之处(此或为我之过误),盖即思想敏锐者,当其批判吾书时,亦尝陷入此种误解也。顾命题自身及命题之证明,乃至结构计划之方式及其详密之点,我皆未见其中有应改变之处。此乃一方由于我在公之于公众以前,已经长期审察,一方则由于吾人所论究之主题之性质。盖纯粹思辨理性具有“一切事物在其中成为一官品之一种结构”,全体为一切部分而存在,一切部分为一切其他部分而存在,故即至微小之缺点,不问其为过误(误谬)或缺陷,亦必在行使之际显露也。我所期望者,此体系将通彻未来保持此亘久不变之点。盖使我具此确信者实非自欺,乃经验所得之证明,即或自最小之要素以进达纯粹理性之全体,或自全体(盖此亦由实践领域中之终极目的所呈现于理性者)以达各部分,其结果皆相等是也。故凡企图变更之者,即令变更其最小之部分,亦立即发生矛盾,其矛盾不仅在体系中,且在普泛所谓人类理性中发生。至关于阐释方法,则未尽之处尚多;在本版中我所修正者意在除去(一)关于感性论,尤其关于时间概念之误解;(二)关于悟性概念演绎所有晦昧之处;(三)在纯粹悟性原理之证明中,外观上缺乏充分证据;最后驳难合理的心理学之推理错误一章内所有之错误说明。自此点以外,即自先验辩证论第一章以下,我皆未有所变更。盖时间过促,不容再有所更改;且关于其余各部分,我皆未见精辟公平之批判有任何误解之处也。我虽未便列举此等批判者之名,奉之以其所应得之赞辞,而我之注意被等之评论则在以上所举之新修正之各部分中,自易见及之。
此等修正虽含有小损失,但除使卷页繁重以外,实为不可避免者,盖我曾删节若干部分,此于全体之完善固不关重要,但在许多读者或以其别有所神益而深惜其失去也。然惟删节我始能如我所期望留有修正为更易理解之释明之余地,此等新修正者对于命题之基本事项或命题之证明,虽绝对无所变更,但与以前之论究方法则随处有十分相异之点,盖此等处非仅以新者杂入旧者中所能了事者也。此种损失(损失微小且参考第一版即能补救之者)我期望将以新版之大为明晰补偿之。在种种刊物中——评论及论文——我见及彻底精神在德国并未消灭,仅为一时流行之虚伪自由思想所掩蔽;以及批判途径之艰难曾不沮丧笃学明智之士之通读我书,不胜欣慰之至——此一种著作乃引达学术的(且唯其为学术的始能持久存在,故为最需要者)纯粹理性之学问。在释明中,随处缺陷之处颇多,完成之业,我将期之富有洞察力而又具有说明畅达之天才之人士(我实自觉未具有此种天才);盖关于此一点,其危险不在为人所论驳而在不能为人理解。自今以往,我虽不能容许自身加入论战,但我将严密注意一切提示,不问其来自论友或论敌,以为将来依据此准备的学问以缔造其体系之用。在此等等劳作之进展中,我年事已甚高(本月已达六十四岁),故我若欲成就“我所提议提供一自然玄学及道德玄学之计划”(此种自然玄学及道德玄学足以证实我在思辨理性及实践理性两领域中所批判之真理者),则我必节省我之时间。故清除本著中晦昧之处(此为新事业之所不可避免者)及为本著全体辩护,我必期之以我之教说为彼自身所有之人士。哲学著作不能如数学论文防卫谨严,故触处可受人驳击,但其体系之结构,自统一之全体观之,则固无丝毫危及之虞也。具有通达无碍之精神通晓新体系者甚鲜;且因一切革新,通常不感兴趣,故抱从事于此新体系之志趣者更鲜。吾人如随处择片段文字,截去其前后联络,比较考订,则外观上之矛盾自必不少,尤其在以自由表达方法所著作之书籍。在以耳为目之人士观之,此种矛盾有损著作之价值;但在通晓全体理念之人士观之,则此种矛盾极易解决者也。故如学说之本身坚强,则凡其初似足以伤及此学说之偏重过度之处,经历时日,适足以使学说中向之精粗轻重不平衡者因而平衡;且若有公正、明察、性易通欲之人士,弹其心力为之阐释,则短期间内,此学说之叙述文辞,亦必斐然可观者也。
一七八七年四月堪尼希堡
导言
一 纯粹知识与经验的知识之区别
吾人所有一切知识始于经验,此不容疑者也。盖若无对象激动吾人之感官,一方由感官自身产生表象,一方则促使吾人悟性之活动,以比较此类表象,联结之或离析之,使感性印象之质料成为“关于对象之知识”,即名为经验者,则吾人之知识能力,何能觉醒而活动?是以在时间次序中,吾人并无先于经验之知识,凡吾人之一切知识,皆以经验始。
吾人之一切知识虽以经验始,但并不因之即以为一切知识皆自经验发生。盖即吾人之经验的知识,亦殆由吾人所受之于印象者及吾人之知识能力(感性印象仅为其机缘)自身所赋与者二者所成。设吾人之知识能力对于经验的知识有所增益,则非勤加注意,使吾人善于离析此所增益者以后,吾人殆不能辨别知识之质料与知识能力之所增益者。
是否有离经验乃至离一切感官印象而独立自存之知识,则为一至少须严密审察之问题,而不容轻率答复者。此类知识名为先天的,以与来自后天的即来自经验之经验的知识有别。
但此“先天的”名词并未精确指示吾人所有问题之全部意义。盖通常有许多自经验所得之知识,亦常谓为吾人先天的具有之,或谓为先天的能具有之者,其意义所在乃指吾人并不直接自经验得之而自普遍的规律得之耳——但此类规律乃吾人自经验所假借者。
故吾人对于一掘其居室屋基之人,谓能先天的知此屋之将倾覆,即彼无须俟此屋之实际倾覆即知之。顾彼仍未能完全先天的知此。盖彼由经验始习知物体之有重量,及当其支持者撤除以后,即将倾覆耳。
是以在本书以下所述所谓先天的知识非指离某某个别经验而独立自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