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定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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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官场手段,而在官场混过十几年的人,有几个干净得可以经住这种挑剔?这挑剔相当于一道限制裁员资格的高门槛,偌大的官僚集团未必能挑出几个够资格的人。
过去大臣裁员难,如今小官裁员也同样难。
1998年5月22日《南方周末》讲了一个镇党委书记清退临时工失败的故事,大标题是《惩治腐败裁减官员实施新政董阳变法遭遇强敌惨败河口》。董阳43岁,调至湖北省黄石市河口镇当书记11个月,清退了48名临时工。这关系到临时工的饭碗,也关系到把临时工塞进来的人物的脸面。结果本镇干部18人联名上书,要求将他调走,上级果然就将他调到区科技局当局长,手下有一个兵,享一份闲差。调走董阳的理由是:他是好干部,但不是好书记。
为什么古往今来总是这么难呢?李昌平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中引述了白员的一段话,其中大有深意。超编数倍的容城财政所在上级的压力下准备裁员,被裁的人放出话来:“进容城财政所都是花了钱的,少于三五万进不来。现在要我们走?没门!”16
我觉得这话很在理。三五万不是小数,那是人家一生的重大投资,指望将本取利慢慢受用的投资,你说两句话就不算了?这不是没收土地搞土改吗?非要没收,你就要准备闹一场残酷的阶级斗争,别指望某个阶级会束手就擒,平白让你消灭掉。提高到阶级斗争的高度看问题,就比较容易理解马文升和杨廷和二位前辈动用军队的境遇,也比较容易理解如今董阳和李昌平们的下场。在李昌平笔下,裁减容城财政所白员的努力最后不了了之;在他治下裁掉的上百人也陆续回来了,真正被挤走的是他自己。
后退一步天地宽。接纳白员其实是很合算的。干部的工资由国家规定,干多干少都一样。在收入固定的条件下,追求福利最大化的方式,就是减少工作量,也就是增加帮手。更何况,白员的那三五万元的投资也是一笔可观的外快,这是对民脂民膏搜刮权的发包费,一次性预收,或者叫事先提成。
以上谈的都是官吏自身利益,没有考虑上级和皇帝的要求,也没有考虑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假如官吏们执法对自己有利,这个法律就不难贯彻。反之,如果执法对自己不利,既吃力又得罪人,还得不到上级的奖赏,那么,皇上下达给官员的命令就近似一纸空文。清朝人刘愚分析四川吏治之坏,就把高官不肯真正执法限制白员说成首要原因。他说:四川吏治之坏,并不是因为官员们有多么邪恶,关键是官员太多。为什么多呢?因为违例。敢违例吗?大官容忍这么做。大官中没有一人认真办事,明知其违例也不肯处理。17
为了不执行或少执行对自己不利的法令,同时又不受到上边的怪罪,官员们发展出一套伪装术,一套以虚文应付法令的策略。《五杂俎·事部二》这样介绍这套通行策略:
上官刚到任,必定宣布一番禁令,这是通行的套路。大体都是胥吏以老套子欺骗官员,官员假装振刷欺骗百姓。说什么禁止参谒、禁止馈送、禁止通关节、禁止私下攻讦、禁止常例、禁止迎送、禁止奢华、禁止左右人役需索,都是自己禁自己犯,早晨下令晚上更改。
有了这套久经考验的伪装术,来自法令方面的风险也可以大大降低了。
百姓监督的利害计算
六、百姓监督的利害计算
从理论上说,真正能阻挡逐利洪流的只有老百姓。白员收益的源头正是民脂民膏,只要民众保护好自身的血汗,滔滔江河就可能变成涓涓细流。朱元璋看出了这一点,他也寄希望于人民。
洪武十九年(1386),朱元璋写下了一段充满失望和希望的文字,大意是:过去我任命的那些官,都是些不才之徒,一到任就与吏员、衙役和顽恶泼皮勾结起来作弊,害了我多少良民。我想依靠官员替百姓辨别曲直,但是19年了,还没有见过这样的官。今后,民间的老人和豪杰要帮助我安民。官府再徇私枉法,就给我把刑房(近似县法院)官吏捆来。再赋役不公平,给我把户房(近似县财政局)官吏捆来……只要民众按我的命令去做,不用一年,贪官污吏就会全部转化成贤人。为什么呢?因为良民自己能辨别是非,奸邪难以得逞,由此就可以逼迫官员成为好官。谁敢阻挡民众捉拿贪官污吏,满门抄斩!18
群众监督政策的实行情况及其效果如何?我找到的历史记载不多,难以作出准确评估,但从零星记录中已经可以看出,确实有一些百姓使用了这种权利并且获得奖赏,还有一些刁难权利行使人的官吏被挖掉膝盖甚至被处死。
朱元璋曾以洋洋得意的笔调记载了一个县官向老百姓求饶的故事。他说,乐亭县(今河北乐亭)的主簿(县府三把手)汪铎想方设法害民,擅自征发劳役,避劳役者要交五匹绢。结果,德高望重的老人赵罕辰等34人联合起来将其绑缚赴京。路上,又有何睿等十名“的当”人、“说事”人和“管事”人(至少有两种为白役)翻然悔悟,改正错误,协助赵罕辰等人将具体执行害民政策的工房吏(统管全县交通城建水利等工程的领导)张进等八人一并绑缚进京。走出乐亭县40里后,县主簿汪铎求饶说:我14岁读书,用灯窗之劳换来了今天,你免了我这一次吧,别毁了我的前程。19
设身处地替百姓想一想,假如李榕笔下的那些酒店老板被逼停业,他们一定会打听一下停业的禁令是否合法。倘若可以确认不合法,倘若可以确认是差役害人,他们很可能利用这个政策,把害人的家伙绑缚进京。不过我要强调这仅仅是可能,真要成为现实,还有许多需要讨论的条件。
首先,打听信息是有费用的,到县城里搞清楚这一点需要时间和金钱,需要有关系,找对人,这并不容易。其次,禁令很可能是合法的,法令中有许多模糊地带,官吏衙役不至于笨得让百姓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把柄。再次,搞清楚差役是不是白役,也是需要花钱花时间的,有的时候定义模糊,潜规则当政,再加上档案保管严格,百姓根本就别想弄清楚,即使费劲弄清楚了,人家也早跑了,你也早破产了。再往后,过五关斩六将闹清楚了一切,绑缚几个人从四川走到北京又需要多少人手和盘缠?五六千元或被告的家当是否够用?他们反抗或逃跑怎么办?百姓有权将其监禁甚至击毙吗?最后,终于把贪官污吏和白员押解到京了,你去找谁呢?找皇帝?找大臣?如果他们这么容易说上话,我自己去告状就行了,何必抓人?如果告状是一面之词不可信,抓来了被告他就会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各级官员向来把百姓踢来踢去的当皮球,抓了几个他们也不在乎其死活的小官,他们就不踢我们了?万一他们再把我们踢回四川却如何收场?
上边提到的所有风险、成本和技能,本来都该由政府来承当。政府征税,雇佣了许多熟悉法律和政策的专家,又雇佣了许多押解人犯的警察,赋予他们镇压反抗的权力和武器,每年还要拨出大笔的差旅费和办案费。朱元璋指望老农民把这一切都承担起来吗?如果他们真来承担的话,恐怕比承担贪官污吏的侵害还要倒霉。而且,我总觉得这么做有生命危险,难道真能指望人家束手待毙,让你捉去灭族吗?
总之,我不敢指望朱元璋的“群众监督”能够解决多少问题。或许可以解决一些值得拼命的大问题,但我们经常面对的是单独哪个都不值得拼命的一大堆小问题。
另外,群众监督还有并不干净的一面,经历过文革的人想必不会陌生。朱元璋讲过某些刁民如何滥用这种权利的故事,如何借机横吃横喝,到人家杀鸡宰羊,敲诈勒索,如何拿获贪官污吏白役后做私下交易。20这倒也罢了,反正可以降低贪官污吏和白员们的收益。问题在于难以正常执行政府公务。朱元璋本来限制了衙役的合法伤害权,不准他们拿着牌票下乡抓人,只能发牌传唤,三次传唤不到才可以用强。结果,在官府需要召集民众正常服役的时候,某县一传不来,二传不来,三传都不肯来的达251户,更有一位叫刘以能的刁民,不仅三牌不至,还把前去通知的差役绑缚进京。
我们可以想象,各级官员如何窃笑着把这些信息迅速而夸张地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他们的潜台词是:不是要限制我们的权力吗?不是要群众监督我们吗?那好,你安排下来的工作我们无法完成,这可不赖我们。朱元璋听多了这类报告,感叹道:呜呼!为了方便民生而禁贪婪的官吏,刁民便乘机侮慢官长。为了维护官吏的威信而禁民众,官吏的贪心又勃然而起。没有人知道仁义在哪里。呜呼,治国难呀!21
皇帝的利害计算
七、皇帝的利害计算
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去世,他的孙子建文帝登基。在即位诏书中,以温文尔雅著称的建文帝宣布:“今后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断,无深文(刻意罗织从重从严)。”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今后不许依照《大诰》中的严刑苛法断案。《大诰》被不动声色地废除了。建文帝很年轻,生长于深宫,不熟悉基层情况,又被一群文臣包围着,这个决定背后显然有官僚集团的影子。
朱棣以维护“祖训”的名义起兵,夺了他侄子的皇位,恢复了《大诰》的法典地位。不过,坚持了19年后(1421),朱棣也宣布:法司所问囚人,今后一依《大明律》拟罪,不许深文。
三年后,朱棣去世,他的儿子朱高炽即位,在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发布的诏书中,朱高炽宣布他爷爷创建的群众监督制度为非法。朱高炽是个弱皇帝,身边有一个觊觎皇位的兄弟,他的诏书有一股争取官僚集团支持的味道:“朝廷建置文武官,所以统治军民。其间有官非其人,不得军民之心者,军民动辄绑缚凌辱,有伤大体。今后凡有害军害民官吏,许被害之人,赴合该上司陈告。上司不为准理,许诉于朝,不许擅自绑缚,违者治罪。”22
这就是说,历史用三十多年的时间绕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起点的位置。农民被叮咬吸血,只能向长官反映,不能自己动手打蚊子了。但长官自己不疼不痒,他真会着急替农民打蚊子吗?朱元璋说他19年没见过一个,因此立法让农民自己打。朱元璋生活的年代太早,又没有出国考察过,难免有些孤陋寡闻。现在看来,长官未必没有打蚊子的积极性,这取决于他的乌纱帽在谁手里。如果在农民手里,他就会帮农民打。话扯远了,我们接着谈立法。
朱元璋也担心子孙后代废除他的良法,专门写了《祖训录》预防。不过这仍是凭良心的事,子孙硬不理睬,他也不能从坟墓里爬出来撤人家。而生来富贵的子孙,花钱办事的感觉必定不同于创业者。
开国皇帝好比一个小牧童,含辛茹苦创建了一个牧业王国,当上了牛羊百万的大牧主。他很清楚,牛羊的利益是吃好喝好繁殖好,别被狼吃了,这与牧主的利益是共同的。为了实现这块共同利益,最好精挑细选一万名牧工。牧工不好不行,超编也不行。假如牧工的数字达到90万,所谓十羊九牧,那多出来的89万自称牧工的家伙,在朱元璋和老百姓看来无异于虎狼。朱元璋动杀心,因为他见不得虎狼糟蹋自己的心血,严刑苛法很合乎创业者的性格和利益。
问题在于,选择牧工和捕杀虎狼是很劳神费力的。《春明梦余录》提到过朱元璋的工作量:“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23由此计算,朱元璋平均每天要看200多份奏章,处理400多件政事。以每天工作10小时计算,每个小时要读20份奏章,处理40件事情。平均每份奏章只有3分钟,每件事只有一分半钟。如此高强度的工作,不眠不休苦干10个小时,这个皇帝究竟还有什么当头?
朱元璋自己也发牢骚,据说他写过一首诗:“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犹披被。”24“江南富足翁”不过是牧主的一条牛,竟然活得让大牧主羡慕不已,究竟谁是主,谁是奴?朱元璋自己苦惯了,发发牢骚也就算了。但朱元璋的后代舒服惯了,假如他们减轻工作量,把过去一天的工作分成50天慢慢干,多留下一些享受生活的时间,这样做岂不是更合情理?干得不好,无非让牛羊多吃点苦,容虎狼多吃几口肉,与皇帝的个人福利关系很小。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子孙后代或许要因此受到一些损失,不过三五代之后的子孙的祸福,贴现到今天又能值几个钱?
历史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自从明英宗登基后(1436年),明朝皇帝的工作量就削减到每天早朝处理八件事,相当于朱元璋每日工作量的1/50。王《寓圃杂记》卷一记载:英宗以冲幼即位,三位内阁大学士担心皇上身体受不了,规定每日早朝,只许言事八件。而且要在前一天将副本送到内阁,由内阁预先提出处理意见。有意思的是,这个临时照顾小孩子的规矩居然定型了:英宗长大成人了,三位阁老也相继去世,没人要求复旧,于是成为定制。
后来,明朝皇帝的生活更加滋润,竟有人敢20多年不上朝,而且不爱上朝的皇帝都比较长寿,各自占据皇位40多年。他们死后,明朝还要经过三五个皇帝才最后灭亡。说得更彻底一些,即使明朝灭亡了,亡国之君个人也未必受多少苦。崇祯上吊自杀是因为他气性刚烈,假如他不死,捞个王的封号是没有多大问题的。这可是足以让无数英雄折腰的待遇。
总之,皇上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他追求个人福利最大化是很自然的。
再进一步说,皇帝也是有私人关系的,他的私人关系的利益比国家社稷的利益离他更近。明宪宗喜欢珍宝,成化年间(1465~1487),四方“白丁”勾结内臣,进献珍玩,哄皇上高兴了,动辄便赏个什么官。按照规定,官员任命都要经过吏部,但是皇上硬要照顾私人,破坏祖宗的规矩,官僚们也挡不住。这样的“编外官员”有个专用名词,叫作“传奉官”。前边提到的马文升给过一个数字,他说:“京官额一千二百余人,传奉官乃至八百余人。”25明武宗(1506~1521)时代的传奉官似乎更多,《明史》卷186提到的数字是:“传奉冗员,多至千百”。由此看来,皇上竟是最大的白员滥设者和容留者,按《大诰》的规定,不灭族也该陵迟处死。
对局结果
八、对局结果
对局各方的利益分析完了,现在可以做总结了。
苏州府是朱元璋亲自抓过的典型。二百多年后,《虞谐志》如此描绘苏州府常熟县的白役阵容:“计常熟皂隶、快手、健步、民壮、马快,共二百名。每名四人朋充,号曰‘正身’。每正一二副,号曰‘帮手’。每帮手二名,置白役六七名,曰‘伙计’。合之得万余人。”《虞谐志》的作者说,这意味着万余只虎狼,在方圆百里内横行,无休止地弱肉强食。愚昧善良的乡下人之所以丧家亡命,都是因为这个。
明朝人一般算术水平不高,“万余虎狼”相当可疑。我根据上边给出的数字计算,最多不过8000人。就算这样,白员也在“正身”的十倍以上。(明)黄省曾在《吴风录》中也提供了一个数字:“隶人之害为尤甚。一人之正,十人之副,与吏胥夤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