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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26章

小说: 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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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脉之所聚也。百脉之血气。水谷之所生也。故胃中空则宗脉虚。虚则脉气下溜矣。脉中之血气有 
所竭。故耳鸣也。当补客主人与手太阴之少商。客主人乃足少阳之脉。补之以引下溜之脉气上行。 
王芳侯曰。客主人者。谓经脉为客。脉中之主人在肾。下溜者。下陷于肾中也。故取在上之脉以引 
启之。 
黄帝曰。人之自啮舌者。何气使然。(缺岐伯曰)此厥逆走上。脉气辈至也。少阴气至则啮舌。 
少阳气至则啮颊。阳明气至则啮唇矣。视主病者则补之。(啮音业) 
此总结脉气生于中焦后天之水谷。本于下焦先天之阴阳。中下之气。相合而行者也。齿者。肾气 
之所生也。少阴之脉挟舌本。少阳之脉循于颊。阳明之脉。挟口环唇下。如肾脏之生气。厥逆走上。 
与中焦所生之脉气。相辈而至。则舌在齿之内。而反向外矣。唇在齿之外。而反向内矣。颊在齿之 
旁。而反向中矣。此处假啮舌啮唇。以明阳明所生之血脉。本于先天之生气。相合而偕行者也。 
凡此十二邪者。皆奇邪之走空窍者也。故邪之所在。皆为不足。故上气不足。脑为之不满。耳为 
之苦鸣。头为之苦倾。目为之眩。中气不足。溲便为之变。肠为之苦鸣。下气不足。则乃为痿厥心 
。补足外踝下留之。 
此总结十二邪者。皆缘膀胱所藏之津液。不能灌精濡空窍故也。所谓奇邪者。外不因于风雨寒 
暑。内不因于阴阳喜怒。饮食居处。皆缘津液不足。而空窍虚无。故邪之所在。皆为之不足。盖因 
正气不足。而生奇邪之证也。故上气不足者。脑为之不满。耳为之苦鸣。头为之苦倾。目为之眩。 
中气不足者。溲便为之变。肠为之苦鸣。下气不足者。则为痿厥心 。盖不足于下。则为痿厥。不 
得上交于心。则心 矣。补足外踝下留之。乃取太阳之昆仑穴。候太阳之气至也。盖太阳者。三阳 
也。三阳者。天之业。膀胱之津水。随气营运。以濡空窍。故取之昆仑。昆仑乃津水之发原。上通于 
天者也。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肾主为欠。取足少阴。肺主为哕。取手太阴足少阴。唏者阴与阳 
绝。故补足太阳。泻足 
少阴。振寒者补诸阳。噫者补足太阴阳明。嚏者补足太阳眉本。 因其所在。补分肉间。泣出补天 
柱经挟颈。挟颈者。头中分也。太息补手少阴心主。足少阳留之。涎下补足少阴。耳鸣补客主人。 
手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自啮舌视主病者则补之。 
上节总论膀胱之津液。不能灌濡空窍。以致上中下气。皆为之不足。此复分论十二邪者。各有补 
泻阴阳之法。盖膀胱者。津液之府。受脏腑之津而藏之。复还入胃中以资益脏腑。互相交通者也。 
故各因其邪之所在而补泻之。 
目眩头倾。补足外踝下留之。痿厥心 。刺足大趾间上二寸留之。一曰足外踝下留之。 
足大趾间上二寸。乃足太阴之太白。脾脏之上俞也。此篇论太阳之津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 
复从中土而上交于心。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于地之外。复贯通于地中。是以上气不足。补足太阳 
之昆仑。下气不足。不得从中而上通于心者。刺足太阴之俞以通土气。然本于足太阳之津气贯通。 
故一曰足外踝下留之。乃取太阳之津气也。姚士因曰。欠者。足太阳少阴之气。相引而上下也。 
哕者。少阴寒水之气。客于肺也。唏者。太阳与少阴之气不和也。振寒者。寒水之气客于皮肤。而 
太阳之阳气虚于表也。噫者。太阳寒水之气客于胃也。嚏者。太阳之阳气满于心也。 者。筋脉之 
气。行阴用力。前阴者。足少阴太阳之会也。哀泣者。太阳之津液竭也。太息者。下焦之生气不交 
于上也。涎下者。膀胱之水邪上溢也。耳鸣者。宗脉之气。溜陷于下焦也。自啮者。下焦之气。厥 
逆走上也。此皆足太阳与少阴之津气为病。太阳之气。生于膀胱。少阳之气。发于肾脏。肾与 
膀胱。雌雄相合。皆为水脏而为生气之原。膀胱之津水。随太阳之气。营运于肤表。以濡空窍。应 
六气之旋转。肾脏之精气。贯通于五脏。应五运之神机。此皆不在六经阴阳逆顺之论。故帝辟左右而 
问曰。愿闻口传。王芳侯曰。此篇论先后天之阴阳为病。 

卷四
师传第二十九
属性:黄帝曰。余闻先师有所心藏。弗着于方。余愿闻而藏之。则而行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 
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有终时。可得闻乎。岐伯曰。远乎哉问也。夫治 
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大与治小。治国与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矣。顺者。非独阴 
阳脉论气之逆顺也。百姓民众。皆欲顺其志也。黄帝曰。顺之奈何。岐伯曰。入国问俗。入家问讳。 
上堂问礼。临病患问所便。 
吴懋先曰。师传者。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即夫子所谓明德新民之意。上以治国。下以治民。 
治大治小治国治家。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顺、和也。气之逆顺者。阴阳寒暑之往来也。入国 
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患问所便。即治国齐家治民之要。志者。心之所之也。骄恣纵欲。 
恶死乐生。意之所发也。所谓欲治其身者。必先正心诚意。此上医医国之道也。 
黄帝曰。便病患奈何。岐伯曰。夫中热消瘅则便寒。寒中之属则便热。胃中热则消谷。令人悬心 
善饥。脐以上皮热。肠中热则出黄如糜。脐以下皮寒。胃中寒则腹胀。肠中寒则肠鸣飧泄。胃中寒。 
肠中热。则胀而且泄。胃中热。肠中寒。则疾饥。小腹痛胀。 
吴懋先曰。便者。所以更人之逆也。热者更之寒。寒者更之热也。热中寒中者。寒热之气。皆 
由中而发。内而外也。脐以上皮热者。肠中热。脐以下皮寒者。胃中寒。寒热外内之相应也。 
黄帝曰。胃欲寒饮。肠欲热饮。两者相逆。便之奈何。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骄恣纵欲轻 
人。而无能禁之。禁之则逆其志。顺之则加其病。便之奈何。治之何先。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恶 
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 
吴懋先曰。寒热者。阴阳之气也。言上医者。具阿衡之材。能调燮其阴阳。尤能格君心之非也。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春夏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后治其标。 
姚士因曰。本标者。内为本而外为标也。春夏之气。发越于外。故当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 
冬之气。收藏于内。故当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知本末之先后。气可令调。为万民式。天之道毕矣。 
黄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岐伯曰。便此者。饮食衣服。亦欲适寒温。寒无 怆。暑无出汗。饮 
食者。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致邪僻也。(适叶的) 
姚士因曰。此言饮食衣服。乃日用平常之事。所当适其和平。则阴阳之气。可以持平。不致邪 
僻之所生也。便其相逆者。谓胃欲寒饮。肠欲热饮。两者相逆。便之奈何。夫胃中热。肠中寒。则胃 
欲寒饮。肠欲热饮矣。如胃中寒。肠中热。则胃欲热饮。肠欲寒饮矣。此寒热之在内也。故饮食者。 
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则在内之寒热可调 
矣。四时之气。寒暑之在外也。时值凉寒。无使其 怆。时值暑热。无使其汗出。则在外之阴阳可 
调矣。吴氏曰。通篇大义。在调和外内之阴阳。非阴阳脉论。乃论气之逆顺也。故曰寒温中适。故气 
将持。乃不致邪僻也。谓天有寒暑。人有阴阳。我之阴阳既和。可以御天之寒暑。 
黄帝曰。本脏以身形支节 肉候五脏六腑之小大焉。今夫王公大人。临朝即位之君而问焉。谁 
可扪循之而后答乎。岐伯曰。身形支节者。脏腑之盖也。非面部之阅也。黄帝曰。五脏之气。阅于面 
者。余已知之矣。以支节知而阅之奈何。岐伯曰。五脏六腑者。肺为之盖。巨肩陷咽。候见其外。 
黄帝曰善。岐伯曰。五脏六腑。心为之主。缺盆为之道。 骨有余。以候 。黄帝曰善。岐伯曰。 
肝者主为将。使之候外。欲知坚固。视目小大。黄帝曰善。岐伯曰。脾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视唇舌 
好恶以知吉凶。黄帝曰善。岐伯曰。肾者主为外。使之远听。视耳好恶。以知其性。 
黄帝曰善。愿闻六腑之候。岐伯曰。六腑者。胃为之海。广骸大颈张胸。五谷乃容。鼻隧以长。 
以候大肠。唇浓人中长。以候小肠。目下果大。其胆乃横。鼻孔在外。膀胱漏泄。鼻柱中央起。三焦 
乃约。此所以候六腑者也。上下三等。脏安且良矣。( 音括 音歇 音干) 
此言望而知之者。斯可谓国士也。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在天主气。 
在地成形。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而视寿夭者。必明乎此。是以五脏之气见于色。脏腑之体 
应乎形。既能阅于面而知五脏之气。又当阅其形以知脏腑之形。知气知形。斯可谓望知之神。 
。胸骨也。肝乃将军之官。故主为将。脾乃转运之官。故主为卫。肾开窍于耳。故主为外。言其听 
之远也。坚固者。五脏之有坚脆也。吉凶者。脏安则吉。 
脏病则凶也。性者。五脏有端正偏倾之性也。鼻乃肺之窍。大肠者。肺之腑。故鼻以候大肠。口乃脾 
之窍。小肠受盛脾胃之浊。而上属于胃。故唇与人中。以候小肠。目乃肝之窍。故目下以候胆。膀胱 
者。津液之府。气化则出。鼻孔在外。谓鼻孔之气出在外。则膀胱漏泄。盖上窍通而下窍泄也。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气约则止。不约则遗。鼻柱中央起者。谓鼻之吸气。从中央而起。 
则三焦乃约。盖上气吸入则下约。上气呼出则下通。上下开阖之相应也。此言脏腑之形。外内相应者。 
亦由气之所感也。上下三等。谓天地人三部之相等也。 

卷四
决气第三十
属性:黄帝曰。余闻人有精气津液血脉。余意以为一气耳。今乃辩为六名。余不知其所以然。 
此篇论精气津液血脉。生于后天而本于先天也。本于先天。总属一气。成于后天。辩为六名。 
故帝意以为一而伯分为六焉。 、分也。 而和。故篇名决气。谓气之分判为六。而和合为一也。 
岐伯曰。两神相抟。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何谓气。岐伯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 
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何谓津。岐伯曰。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何谓液。岐 
伯曰。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泽。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何谓血。岐伯曰。 
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何谓脉。岐伯曰。壅遏营气。令无所避。是谓脉。 
吴氏曰。所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抟谓之神。又曰。神者。水谷之精气也。两神者。一本于天 
一之精。一生于水 
谷之精。两神相抟。合而成此形也。所生之来谓之精。故常先身生。谓未成形而先生此精也。上焦之 
气。宣发五谷之精微。充肤热肉。润泽皮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腠理者。肌肉之纹理。本经曰。 
水谷入于口。其味有五。各注其海。津液各走道。故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流而 
不行者为液。是以发泄于腠理。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使骨属屈伸。泄泽。从 
髓空而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中焦受水谷之精气。济泌别汁。奉心神变化而赤。是谓血。壅、 
培助也。遏、遮蔽也。避、违避也。言经脉壅蔽营气。行于脉中。昼夜环转。无所违逆。是谓脉。 
黄帝曰。六气者。有余不足。气之多少。脑髓之虚实。血脉之清浊。何以知之。岐伯曰。精脱 
者耳聋。气脱者目不明。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色夭。脑髓消。胫 耳 
数鸣。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此其候也。 
营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精血津液。皆本于气之生化。故谓之六气。清浊者。营卫之气也。 
肾主藏精。开窍于耳。故精脱者耳聋。目之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故气脱者目不明。津发于腠理。 
故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淖泽于骨。补益脑髓。故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不能润泽皮肤。故 
毛色夭焦也。肾主骨。而骨髓上通于脑。故脑髓消而胫 耳鸣。心主血。心之合脉也。其营色也。 
是以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此其候也。 
黄帝曰。六气者。贵贱何如。岐伯曰。六气者。各有部主也。其贵贱善恶。可为常主。然五谷与 
胃。为大海也。 
夫子曰。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谓居上者为尊贵。居下者为卑贱。言此六气。主于心肾。而生于 
胃海也。各有部 
主者。谓精之藏于肾。血之主于心。气之主于皮肤。津之发于腠理。液之淖于骨。资于脑。脉之循 
于脏腑形身。各有所主之部。然以心肾为常主。五谷与胃为大海。津液血气。乃胃海之所生也。夫心 
为君主之官而居上。水性润下而居下。火之精为血。水之精为精。水性柔善。火性猛恶。其贵贱善恶。 
可为六气之常主也。盖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谓六气辩为六名。然总归阴阳之一气。 

卷四
肠胃第三十一
属性:黄帝问于伯高曰。余愿闻六腑传谷者。肠胃之小大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伯高曰。请尽言之。 
谷所从出入浅深远近长短之度。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胃纡曲屈伸之。长二尺六 
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肠后附脊左。环回周叠。积其注于回肠者。外附于脐 
上。回运环十六曲。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三尺。回肠当脐左环回周叶。积而下回运环 
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广肠传脊。以受回肠。左环叶脊上下辟大八寸。 
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环反三十二曲也。 
此言有生之后。总藉水谷之所生养。故专论其肠胃。胃主受纳水谷。肠主传导变化。其精液血 
气。由此而生焉。越人曰。唇为飞门。齿为户门。会厌为吸门。胃为贲门。太仓下口为幽门。大小肠 
会为阑门。下极为魄门。盖 
唇齿乃始受水谷之门。故先论唇齿之广长。舌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舌和而后能知五味。会厌者。 
喉之上套。所以分别咽喉。咽乃胃之门。主受纳水谷。喉乃肺之窍。以司呼吸者也。 

卷四
平人绝谷第三十二
属性: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请言其故。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 
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 悍 
滑疾。下焦下溉诸肠。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 
之大半。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 
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 
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 
上下。五脏安定。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 
五升。故平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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