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解锁-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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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首民歌,唱的是一个叫“小白菜”的女孩子在三岁时,爸爸娶了后妈。后妈又刁钻、古怪,对她进行百般的虐待。爸爸屈从于后妈的压力,使她的处境十分悲惨。这首流传久远的民歌一直对继父母有着心理暗示作用,使得人们一提到继父母就联想到这个“小白菜”的人生遭际。目前离婚率直挺上升,造成了较前更多、更严重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即继父子、继父女、继母女、继母子)的复杂关系。这就将我国历史上的“后妈现象”、“继父现象”,更加严重地摆在这些破损家庭的面前。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之所以容易出现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亲情的抵触。继子女出于血缘的亲情,对亡故或离婚的父亲或母亲有着思念的骨肉之情。对进入家庭的继父或继母替代了生父或生母的地位,从感情上、心理上总有一种隔膜感,总容易接受“小白菜”的心理暗示。如果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的这种感情和心理理解不够,尊重不力,就容易使得继子女更加思念亲人,激起他们心理上的抵触情绪。二是感情的戒备。对继父或继母这样的家庭“外来人”,继子女需要一个熟悉、了解和接纳的过程。特别是由于传统的习惯势力的影响和人际关系相处的规律,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总会心存戒备,需要经过观察了解,亲身体验,才能将感情的“鸿沟”填平。这是个渐进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有的继父或继母在同生母或生父结婚前就与孩子相处很好,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容易缩短感情戒备的过程。
要协调好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首要的一点是继父或继母首先要理解继子女的心理和感情,能够设身处地地进行角色互换。譬如,你小时候家里来了后爹或后妈,你会怎么办?这种反躬自问会使你学会从继子女的视角观察问题,理解继子女的生硬态度和行为。要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心理和感情能够理解,并付出更多的爱,就使继子女感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双方的心理上的隔阂、抵触和戒备自然容易消除。当然也需要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理解,如能从关爱父母的心理或身体健康,以及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方面考虑,就能够理解父母。通常是结了婚的子女,由于生活经验丰富,对继父母就容易理解。因此国内外都流行这样的谚语:“孩子结婚时要同父母商量,父母再婚时要同子女商量”。得到子女认可、理解的再婚,继父母的心理障碍也就淡化或消失了。
另一点是对继子女不要抱任何成见,更不要以自己的好恶来影响丈夫对亲生子女的感情。俗话说的“有后爹就有后妈”,就反映了继母不理解继子女,反而以夫妻情影响孩子的生父偏袒自己,导致生父也与子女的关系僵化的恶果。人是感情动物,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要是做到以心换心的感情交流,不分亲生和庶出,“去以自己的火点燃旁人的火,去以心发现心”(何其芳诗),那么这样的家庭生活就会“充满快乐和宝藏”的。
再一点是处理好家庭的敏感性问题。这里所说的“敏感性”问题,最突出的是关系表现在继子女和亲子女的关系上。重组家庭常常遇到夫妻双方都有亲生子女,这样亲疏的问题就不好处理。根据国家政策,再婚夫妻可以生一个自己的孩子,这也涉及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的问题。对这类事,既要做到亲疏有别,又要做到亲疏无别。所谓亲疏有别,就是严格要求亲生子女,教育他们尊重、爱护异胞弟兄姐妹,而对继子女要宽容,爱护。宽容,不是迁就、放纵,做到古人说的“攻人之过勿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勿过高,要令其可从”。这样严格与宽容并举,就做到亲疏有别了。所谓亲疏无别,就是在培养成材、物质关怀和情感关爱方面,做到一视同仁,端平一碗水,不分亲疏,等同对待。当然要做到这些,必须夫妻同步,携手共进。这就需要通过人的感情的互导性,夫妻双方用自己的良好道德影响对方,实现家庭的和谐融洽。
生男生女都一样——谈重男轻女心理
年轻的雯有着令人羡慕的容貌和身材,从小到大,在家里是她父亲的骄傲,在人群中她是引人注目的焦点,身边一直不乏热烈的追求者。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雯选择了林。在雯看来,林敦厚、幽默,善解人意,又很爱她,是个能给她安全感的可以托付的男子汉,终于在林的搀扶下她走上了温馨的红地毯。婚后,在婆家被公婆、老公悉心地呵护着,生活得非常幸福。第二年雯生了一个几乎是雯的复印件的女儿。这本来是家里的一件大喜事,可是雯却觉得家中的气氛逐渐发生变化。一向和蔼可亲的公婆,脸上阴云密布。她理解公婆盼孙子心切的心情,没有计较;可是在她最需要关心的时候,以前信誓旦旦的老公,也日渐冷淡和疏远。最后林在父母的怂恿下,以不能生二胎为理由,同雯离了婚。
雯的婚姻悲剧源于没有生个儿子。在这个家庭,亲情、爱情只不过是一种附属品,当它们与传宗接代发生矛盾时,便只能退居其次了。由于封建的传宗接代思想的顽固影响很深,很多家庭重男轻女,认为男孩子是家族的根,一直受到无与伦比的重视。正如相声大师侯宝林在一个相声段子里说的那样,生了男孩是“大胖小子”,生了女孩是“小丫头片子”,褒贬之辞,溢于言表。这里且不说雯的公爹心情沮丧(男方注重本家族的香烟延续,重男轻女可以理解),却说雯的婆母像许多家庭的婆母和妈妈的重男轻女一样,感到像是天要塌下来,非得让儿子离婚不可。女性的这种偏离意识,在生活中所见多有。如有的年轻妈妈对自己的男孩,总是理直气壮地“我儿子怎么怎么”,而女孩的妈妈则一般少了这种豪气,不提“我女儿怎么怎么”,只是说某某小名,淡化了性别。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由于封建的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生了男孩的妈妈,完成了家族使命,维护了家族的延续,自感身价提高,自然气壮如牛。另方面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男女之间存在着互补性的角色期待。父亲喜欢女儿,母亲亲近儿子,形成普遍的规律。由于政府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没有再选择的余地,婆母爱孙子、妈妈爱儿子的重男轻女现象更有回潮的势头,就连父亲也囿于香烟延续的观念而转向儿子了。
像雯的遭遇,如果老公林的思想开明,头脑里与雯一样,没有男尊女卑和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即使是公婆有传宗接代的封建意识,是完全可以团结一致,共同做好公婆的思想工作的。令人遗憾的是,林虽为新时代青年,却在父母的封建意识面前随波逐流,产生动摇情绪。这种动摇的心理状态,首先反映出林对“生男生女都一样”没有形成自觉的认识,甚至在潜意识中还有香烟延续的念头。这样在外界,特别是父母的压力之下,就容易动摇,屈从于世俗的偏见。其次反映出林和雯的爱情城堡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真心相爱的人,往往具有一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携手赴难的精神。他们将孩子视为爱情的结晶,不会重男轻女,也不会因为父母盼子心切而与心爱的妻子离婚的。林之所以心理抗压能力较差,归根到底还是对雯的爱,或者说是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或者说是另有所瞩,有了新的爱情目标,仅此而已。
看来摆脱重男轻女的心理重负,关键在于夫妻之间的思想共识和爱情、婚姻的基础,具备了这两点,就筑就了防范的长城,任何来自父母或亲属的旧意识冲击,都不会导致婚姻城堡的坍塌。
家丑不愿外扬——谈家庭暴力心理
根据全国妇联的最新调查显示,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有30%(约8000万家)存在着家庭暴力。有47。1%的在离异者是源于家庭暴力。另据介绍,广东省妇联在1999年对1589个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发现有29。2%的家庭存在着家庭暴力,主要施暴对象是妻子,占家庭暴力的79。4%,涉及老人和孩子的暴力约占五分之一。
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大体有三种,一是施暴人文化程度低,品德修养差,法制观念不强。阿陈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丈夫是个因盗窃被开除的工人。由于她丈夫没有固定收入,靠打零工挣的钱,还不够他喝酒的,就偷盗、赌博。妻子劝他,不但不听,还拳脚相加。平时挨打挨骂成了家常便饭,稍有不遂意,就把妻子劈头盖脸痛打得起不来床。妻子无法忍受他的蹂躏,提出离婚,他却勃然大怒,扬言要是离了婚就给她毁容。二是施暴人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甚至受过高等教育,但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不胜其荷,将妻子当作“出气筒”。黄女士与丈夫是自由恋爱结婚的,两个人都受过高等教育。丈夫是一家大公司的部门主管。谈恋爱时还觉得温文尔雅,可是结婚后,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公司的工作和家务负担使他变得非常暴躁,动不动就对妻子挥拳相向。但每次对妻子施暴后,都悔恨交加,甚至给妻子跪下,向妻子求饶。黄女士心太软,她知道丈夫暴躁是工作压力太大所致,每次都原谅先生,但过不了几天又卷土重来。过去一直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把苦黄连吞在肚里,然而,她的委曲求全,不但没有感化丈夫,反而使得施暴者得寸进尺,愈演愈烈。她只好为结束十二年的受虐待生活而离婚。三是第三者插足,视配偶为仇敌,为离婚作感情破裂的准备。李小姐找了个比自己大十余岁的先生。结婚后他们过了几年如胶似漆的生活,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小姐认识了一个本地名人,两人一拍即合,陷入情网,就觉得老公又老又不潇洒,越来越不顺眼,平时不是损就是骂,还常常罚老公干活,至于性惩罚更是小菜一碟。
从上述的三种情况来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虽然也有男性,但主要是妇女,约占90—95%。产生家庭暴力的心理因素,首先是大男子主义思想在头脑里作怪。这样的人总觉得自己尊贵,高于妻子一等,把妻子视为自己的附属品,视若“糟糠”。他们不仅有什么不顺心的事,随意向妻子发泄,而且还以把妻子管教得服服帖帖为炫耀的资本。基于这种心理作怪,他们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根本没有尊重妻子人格的平等意识。其次是“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无形之中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保护网。很多妇女长期被丈夫的淫威所笼罩,自己吃尽了苦头和折磨,但就是不愿求得法律的保护。担心“家丑”传扬出去,面子不好看。尤其是一些经济不独立的妇女,不愿意以家庭的破碎来换取自己的安宁。这就使得一些受害人宁可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也不愿诉诸法律。没有控告,司法部门也只能漠然处之。再次是投诉无门。有的公安或调解部门深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旧观念影响,认为“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自己正儿八经地去解决,可是当事人已经和好如初,反倒显得自己多管闲事,弄得很尴尬。因此对这类家庭暴力总是采取淡化处理的办法。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它的安宁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对家庭暴力不可等闲视之,应该让每个家庭成员认识到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虐待家庭成员作了处罚的规定,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护的依据。要使每个家庭成员摒弃“国法不及家法”的陈旧观念,树立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确观念。这样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施暴者是一种震慑,对受害者是一种保护,能够抑制家庭暴力,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像前面提到的黄女士和李女士两家的情况,如果能用法律约束自己,就完全可以避免家庭暴力发生。
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倡导男女的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要使每个家庭成员认识到丈夫在家庭的强者地位,不是表现在唯我独尊,颐指气使上,而是体现在男性的魅力上,如具有刚强、坚毅、勇敢、责任感、宽容心,以及保护弱小者的精神与性格。不要耍盛气凌人的大丈夫威风,来维护你的自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践踏别人自尊的结果,必然以丧失自己的自尊为代价。阿陈的丈夫恣意欺凌妻子,就是这种男尊女卑的封建余孽酿造的苦酒。他只有建树起男女平等的观念,才能与妻子携手共进,摆脱家庭的困境。
受害者面对家庭暴力应该提高自助、自救意识。在女性中流行一句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尽管对这句话有不同的解释,但的确有的女性对挨丈夫揍,并不介意。我有个邻居,他们小两口时常在半夜打架,妻子被丈夫打得狼哭鬼号,可是白天两个人仍然和好如初,看不出感情罅隙。原因是她丈夫神通广大,才力雄厚,尤其是每次打过妻子之后,就尽力满足妻子的虚荣和消费心理。这种补偿使妻子落入了“打是喜欢骂是爱”的误区。像这样没有自尊意识的女性,虽说是极少数可也影响到女性自尊、自助、自救意识的张扬。如果你在家庭暴力面前采取这样的态度,那就永远与摆脱家庭暴力无缘。正确的心理状态是,对家庭暴力要学会自救、自助,除了讲明道理,分辨是非之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尽可能搜集证据,以便以理服人。严重者还应诉诸法律,求得公正的解决。
“我的眼里只有你”——谈“丁克”心理
隔壁的阿林与阿芳结婚已经十余年了,至今仍然出双入对,卿卿我我,好象正在谈恋爱的一样。没有孩子,没有家庭负担,生活得很潇洒。邻居门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弄不懂他们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其实更为弄不懂的是他们双方远在外地的家长,尤其是阿林的父母盼孙子心切,经常来信催促他俩再忙再累也得生孩子,要不年龄大了可有生命危险。说是说,做是做,不管父母怎么着急,他俩仍然是“稳坐钓鱼船”。在一次偶然的聊天中,阿林泄露了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的秘密。他说,这个世界像万花筒般充满着诱惑,高楼大厦、宝车别墅、美食盛装、红男绿女,诱惑力实在太大。同时又机遇与挑战并存,处处有竞争,时时有压力。只要你不甘人后,不愿示弱,就得投身于竞争的洪流。因此我们为了轻装上阵,掩盖了对孩子的渴望,选择了丁克家庭的模式。
所谓的丁克家庭,就是指无子嗣的家庭。在新人类看来生儿育女要耗费青年人的很多很多的精力与财力,孩子这个“第三者”不仅插足于夫妻之间,分散、淡化夫妻感情,还给离婚后造成拖累。孩子从降生之日起,就给夫妻套上了夹板,让你一生为他拉套。上学、考学、就业、结婚、照顾他们的子女,等等,几乎要耗费父母的一半以上的精力。他们把自己建构的“二人世界”视为爱情的伊甸园,无拖累,无羁绊,一心一意地搞事业,真心实意地享受着“我的心里只有你”的爱情的甜蜜。
这种丁克家庭的选择,别人无权干涉。不过当事者只注意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只注意到享受与创造而忽视了自我使命。以偏概全,舍远求近,其心理归属当列不健全心理或偏执心理的范围。就人的一生来说,既有童稚之趣,又有情爱之欢;既有事业之求,又有天伦之乐,从而构成了情趣盎然而又复杂多变的人生乐趣。我们除对丁克家庭给予必要的理解之外,还应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