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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抱朴子内篇-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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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十〕其法鼓冶黄铜孙校:“冶”藏本作“治”。

    〔一八一〕以承取月中水金经、签六七引并无“中”字。

    〔一八二〕服如小豆签六七“豆”下有“大”字。

    〔一八三〕百日盲者皆能视之百病自愈孙校:“视”下疑有脱文。“百病自愈”原作“百日病者自愈”。校补云:“百日病者自愈”,本作“百病自愈”,“日”字“者”字并涉上句而衍。金经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可证。“视”下并无脱文,孙说非。明案签六七亦作“盲者能视,百病即愈”,校补之说是矣。今据改。

    〔一八四〕倚三隅孙校:藏本“隅”作“偶”。

    〔一八五〕以酒和丹一斤用酒三升和慎校本、宝颜堂本并作“以酒三升,和丹一斤”。

    〔一八六〕三虫百病立下金经“下”作“去”。

    〔一八七〕一本更云金经、签六七并无“一本更云”四字。校补云,四字义不可通,且与上下文均不衔接,盖为残缺之校语而错入正文者。

    〔一八八〕取雌黄雄黄烧下其中铜金经、签六七并无“雌黄”。签六七“下”作“取”。

    〔一八九〕淳苦酒上百日签六七“上”字下有“比”。

    〔一九十〕取理而服之金经、签六七“理”作“治”。藏本、鲁藩本、慎校本“理”作“埋”。

    〔一九一〕又和以朱草签六七“和”在“草”下。

    〔一九二〕一服之能乘虚而行云签六七“一”作“一刀圭”,“云”作“之”。孙校:“云”疑作“云”。

    〔一九三〕朱草状似小枣栽长三四尺签六七作“朱草叶如菰生不群长不杂”。

    〔一九四〕枝叶皆赤茎如珊瑚签六七“枝叶”作“枝干”。

    〔一九五〕喜生名山岩石之下签六七“喜”作“多”。

    〔一九六〕名为金浆以玉投之孙校:上八字据意林增,各本脱。明案金经、签六七均有此两句;唯金经“玉”作“玉石”,签六七“名为”作“化为”。

    〔一九七〕当先夏至十日夜伺之藏本、鲁藩本“当先”作“常先”。金经作“常赤”,“赤”下有“以”字。

    〔一九八〕涂足下校勘记:御览九百三十五、九百三十九“涂足下”作“以涂足”,无“下”字。

    〔一九九〕取千岁汁“汁”原作“汗”。原校:“汗”一作“汁”。明案金经、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皆作“汁”,当作“汁”,今据改。同,音垒,藤也。本草有千岁。

    〔二0十〕石先生丹法金经作白石生丹法,此下有“取峻岩之上千岁松叶、金菊花、茯苓、茯神成散,华池水服之,能致神灵。又以柏叶阴干百日,炼蜜丸散,服久得寿身轻”数句。校补谓今本有脱文。

    〔二0一〕取乌之未生毛羽者“乌”原作“鸟”。校勘记云:御览九百二十“取鸟”作“取乌”,引在乌门,当不误。明案意林、藏本及金经皆作“乌”。今据改。,音寇,鸟子生须母哺食曰。

    〔二0二〕乃煞之阴干百日宝颜堂本、崇文本无“百日”二字。

    〔二0三〕辄益寿百岁孙校:藏本“百”作“十”。

    〔二0四〕服一升千岁也金经“千”上有“寿”字。

    〔二0五〕乐子长丹法太平御览六百六十二道部三洞珠囊云:乐子长,齐人。

    〔二0六〕以曾青铅丹合汞至于白砂中宝颜堂本无“丹合汞”以下十七字,又“白砂”作“砂”。

    〔二0七〕三年仙矣原校:一本作“一年仙”。

    〔二0八〕名红泉乃“乃”柏筠堂本作“丹”。

    〔二0九〕合以玄水服之一合慎校本、宝颜堂本上“合”字作“和”,“服之一合”作“一合日服之”。

    〔二一十〕太乙招魂魄丹法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招’作为‘召’。案下文云,持节召之。至理篇有召魂小丹,则御览是”。明案金经作“太乙召魂丹法”,校补云,“魄”即“魂”字之讹衍。

    〔二一一〕折齿内一丸“折齿”原作“折死者口”。孙校:“折死”藏本作“折师”。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作“折齿”,无“死者”二字,亦无“师”字。校补云,按此与九光丹起死人之法微异。今本固非,藏本亦未是。御览引作“折齿内一丸”是也。折齿内一丸,言人死之后,饮水难入,欲纳此丸,须折其一齿,即以丸自无齿孔中投进之,则其人活矣。金经亦作“折齿内一丸”,与御览所引正合。今据改。

    〔二一二〕令入喉即活校勘记:御览八百八十六无“令”字,“即活”下有“活者”。案金经亦有“活者”二字。校补云,御览所引是也。

    〔二一三〕采女丹法校勘记:采女,白孔六帖九十七作“和女”,初学记二十九作“和安”,御览九百七作“采女”。

    〔二一四〕稷丘子丹法刘向列仙传:稷丘君者,泰山下道士,武帝时人。本书黄白篇云,里先生从稷丘子受化黄金法。百华醴,即蜂蜜。

    〔二一五〕以铁匕挠之慎校本、宝颜堂本“挠”作“搅”。

    〔二一六〕绮里丹法“里”下金经有“季”字。

    〔二一七〕服之不死“不死”金经作“仙飞”。

    〔二一八〕和而火之“和”下原有“之”字。案金经作“和而火之”,上“之”字衍文,今据删。校勘记云:御览九百七十“火”作“煮”。

    〔二一九〕以白梅煮之校补云:“煮之”下金经有“尽一剂得长生”六字,疑今本脱。

    〔二二十〕玉柱丹法以华池和丹金经“玉”作“王”,鲁藩本“柱”作“桂”。孙校:天一阁本“华池”下有“汞也”,藏本无。

    〔二二一〕肘后丹法以孙校:“以”下一本有“砂汞”二字。

    〔二二二〕取如小豆孙校:“如小豆”三字当衍。

    〔二二三〕火之成金原校:又一法以油汁和丹服之百日长生。明案原校亦见金经正文。金经“油汁”作“柚汁”,是。

    〔二二四〕用白菊花汁校勘记:艺文类聚八十一、御览九百九十六下有“莲花汁”三字。

    〔二二五〕地楮汁御览九百九十六引无“地楮汁”,但有“地血汁”;金经并有“地血汁地楮汁”。

    〔二二六〕得五百岁校补:御览九百九十六引此下有“仙方所谓日精”六字,疑为旧注之语。

    〔二二七〕小儿不可服校补:“服”下疑有脱文。

    〔二二八〕韩终丹法“韩”下原有“众”字。孙校:当衍“众”字。案金经无“终”字。校勘记云:“御览三百八十八作韩中丹,无‘众’字。案仙药篇韩终服菖蒲;艺文类聚八十一引彼亦作韩终,九十八引山芝者韩中所食也;东方朔七谏见韩众而宿之,王逸注,韩众仙人也,众一作终;盖众、终、中声相同,故三文随作矣”。今删去“众”字。

    〔二二九〕不可具论孙校:“具”藏本作“俱”。

    〔二三十〕玄明龙膏至丹砂玄明龙膏即水银,太乙旬首中石即雄黄,凝水石一名冰石,戎盐一名紫女,酢一名玄水(水银亦名玄水),消石一名化金石,丹砂一名朱砂,皆见唐梅彪石药尔雅。

    〔二三一〕封之成水“之”下签六七有“即”字。

    〔二三二〕其经云“其”原作“真”。孙校:“真”当作“其”。明案签六七金液法引作“其”,正是。今据改。金经“真”上有一“其”字。

    〔二三三〕老子受之于元君“受”原作“授”。校勘记云:“授之”天一阁本作“受之”,案上文云元君者老子之师,明当作“受”。明案金经、签六七并作“受”,今据改。

    〔二三四〕别立精舍孙校:“舍”藏本作“室”。

    〔二三五〕地水仙之士者金经无“水”字,签六七作“地仙者”。

    〔二三六〕若求升天藏本、金经、签六七、鲁藩本“求”皆作为“欲”。

    〔二三七〕可以畜妻子签六七无“以”字。

    〔二三八〕任意所欲签六七、藏本“任”并作“在”。

    〔二三九〕乃可斋戒孙校:“戒”下刻本有“断谷一年”四字,非。

    〔二四十〕以金液为威喜巨胜之法签六七无“以金液为”四字,又无“之”字。

    〔二四一〕以六一泥封金经作“封以六一泥”。

    〔二四二〕置猛火炊之六十时校勘记云“置猛火”御览七百五十九、九百八十五作“置之猛火上”。按金经同。金经、签六七“六十时”并作“卒时”,“卒时”文义不当,疑“卒”乃“六十”字并合之讹。

    〔二四三〕一刀圭粉孙校:“粉”下御览九百八十五引有“和”字。

    〔二四四〕置火上扇之校勘记:“置火上”御览九百八十五作“置猛火上”。

    〔二四五〕以承日月得液“得液”,金经作“当得神液”,签六七作“得神”。校勘记云:御览四又九百八十五作“神液”。

    〔二四六〕饮之不死签六七引作“饮之者不死也”。校勘记:御览九百八十五“饮之”下有“令人”。

    〔二四七〕尽成黄金中用也签六七无“中用也”三字。

    〔二四八〕服之如小豆签六七“豆”下有“大”字。

    〔二四九〕金液经云“金液经云”,原作“受金液经”。校补云:此句上下文义均不相应,金经作“金液经云”是也。此衍“受”字,脱“云”字。今据订正。

    〔二五十〕投金人八两孙校:一本“八”作“十”。校补云:金经无“人”,疑即“八”字之讹衍。然道家有投金人之说,未便辄定。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人”作“银”。

    〔二五一〕饮血为誓签六七“饮”作“歃”。

    〔二五二〕乃告口诀签六七“诀”下有“曰”字。

    〔二五三〕不如本法金经、签六七“如”并作“知”。

    〔二五四〕不可轻传其书校补云,“书”下当更有“轻传其书”四字,今本误脱。

    〔二五五〕若四方清通者签六七无“者”字。

    〔二五六〕则物不可得也签六七“则”下有“其”字。御览九百八十五作“则其物或不可得也”。

    〔二五七〕而得一剂校勘记:御览八百十“得”作“成”。

    〔二五八〕可足八人仙“人仙”原作“仙人”。孙校:“仙人”当作“人仙”,误倒。明案金经作“可足令八人仙”。今据订正。

    〔二五九〕有饵黄金法金经作“有饵黄白小丹”。慎校本、宝颜堂本“饵”上有“小”字。

    〔二六十〕或以豕负革肪猪颈下脂膏一名负革肪,见重政和证类本草十八陶弘景说。

    〔二六一〕长服不可缺“缺”原作“供”。校勘记云:“供”字误,藏本、卢本作“缺”,天一阁本作“断”。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亦作“缺”,今据改。

    〔二六二〕当有一人得其经者孙校:“一人”藏本作“人人”。

    〔二六三〕便责作药者之孙校:“者之”藏本作“之者”。

    〔二六四〕作药须成乃解斋金经“解斋”作“常斋”。慎校本、宝颜堂本此句作“虽成亦须斋戒”。疑“解斋”字有误。

    〔二六五〕左君告之“左”原作“老”。孙校:“老”当是“左”字之误。按金经正作“左”。今据改。

    〔二六六〕道士合作神药金经“神药”作“神仙大药”。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道士飞炼神药”。

    〔二六七〕又按仙经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入山经”,盖抱朴古本“仙”字作“仙”,用说文正体转写,误分为“入山”二字耳。

    〔二六八〕霍山晋郭璞注山海经中山经云:“今平阳永安县、庐江潜县、晋安罗江县、河南巩县皆有霍山。明山以霍为名者非一矣”。按本篇下文云,霍山在晋安。则此霍山在今福建省南安县。

    〔二六九〕少室山河南嵩山之西峰,名少室山。

    〔二七十〕长山长山一名金华山,左元放言金华山可以合神丹。下文云,长山在东阳,在今浙江金华。

    〔二七一〕太白山下文云,太白在东阳。旧东阳郡属浙江。

    〔二七二〕女几山在今河南宜阳县。山海经中山经:女几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黄金云。

    〔二七三〕地肺山在今江苏勾容县。相传为七十二福地之首。

    〔二七四〕王屋山在今河南济源县。山有三重,其状如屋,故名。相传为三十六洞天之首。后汉书郡国志河东郡,垣有王屋山。

    〔二七五〕抱犊山在上党东南,在今山西省。

    〔二七六〕安丘山潜山校勘记云:“御览六百七十作安丘衡,约文也。此无衡山。潜与同。孙云,古以潜山为衡岳,故谓之衡潜”。按安丘山在今山东安丘县,潜山在今安徽潜山县。

    〔二七七〕青城山青城山为十大洞天之一,在今四川灌县。

    〔二七八〕娥眉山孙校:“娥”刻本作“峨”。相传两山首相望如娥眉,故名。在今四川峨眉县。

    〔二七九〕山“”当作“绥”,藏本作“绥”,是。绥山在今峨眉山西南。

    〔二八十〕云台山云台山在蜀,见本书登涉篇。在今四川苍溪县。

    〔二八一〕罗浮山在今广东增城县东。浮山与罗山合体,故名罗浮山。相传葛洪得道术于此山。

    〔二八二〕黄金山湖北钟祥县有黄金山,产铜,未知即此山否?

    〔二八三〕大小天台山四望山盖竹山括苍山下文云,皆在会稽。在今浙江省境内。

    〔二八四〕可以避大兵大难校勘记:“大难”御览六百七十作“大水”。

    〔二八五〕不但于中以合药也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以”并作“可”。

    〔二八六〕则此山神必助之为福药必成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山”下有“之”字,“福”下有“其”字。按金经亦有“其”字。校补云,疑今本脱。

    〔二八七〕海中大岛屿亦可合药“岛屿”下原缺“亦可合药”四字。案金经“屿”下有“亦可合药”。校补云,今本脱。□据补。

    〔二八八〕若会稽之东翁洲□洲吴志孙权传:黄龙二年,遣将军卫温等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洲。□洲在海中,长老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入海求蓬莱仙药,止此洲不还。其上人民,时有至会稽货布。会稽东县人海行,亦有遭风流移至□洲者。

    〔二八九〕屿孙校:刻本下有“洲”字,非。

    〔二九十〕莘莒洲孙校:“莘”藏本作“羊”。

    〔二九一〕之可得住者孙校:“住”刻本作“往”。

    〔二九二〕长山太白在东阳校补:“太白”下脱“山”字,当从金经补。

    〔二九三〕耀景辰霄孙校:“辰”藏本作“晨”。

    〔二九四〕规长生故也校补:金经“规”上有“以”字,“故”下无“也”字,“故”字属下为句。

    〔二九五〕然道与世事不并兴“世”下金经有“反”字。

    〔二九六〕长服之“长服之”原作“长肌服之不老”。仙药篇及金经并无“肌”字,又无“不老”二字,皆是。校补云,“肌”“服”形近,又涉下文“肌骨”而衍。今悉删正。

    〔二九七〕小丹法“小”下金经有“饵”字。校补云:考下文有小饵黄金法,当有“饵”字。

    〔二九八〕下淳苦酒三升原脱“下”字。仙药篇“淳”上有“下”字,今补。校补云:此言先用丹一斤捣筛之,然后下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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