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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印顺法师-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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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地烦恼说,也应有四种。

  起是什么意思?“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刹那是生而即灭的一念的别名;
心是刹那刹那的,名为刹那心。烦恼刹那生起,与刹那心相应,名刹那心刹那相
应。烦恼是心所,心是心王,王所是相应的。如眼识了别色境,与之相应的烦恼,
也在色境上转。心与烦恼,所缘同,行相同,同时的相应而合作,名为相应。但
住地,是不与心相应的,如心起善时,并无起烦恼相应,而住地烦恼还是潜在的;
它不与刹那心同缘同事。这“心不相应”的,为“无始无明住地”。

  依上文说,烦恼有二种:一住地,二起。住地有四,从四住地生起的是起。
起烦恼是心相应,心不相应的,名为无始无明住地。此无始无明住地,与四住地
是同还是异?四住地,是心相应还是不相应?四住地,是住地,当然也是

  心不相应的。依本经所说,四住地而外,别有无始无明住地。所以一般所说
的五住烦恼,实以本经所说为本。在本经译者──求那跋陀罗所译的楞伽经(卷
四)中,每说‘四住地无明住地’。虽对校魏唐的楞伽译本,只说四种熏习,四
种地,或四种习。但依本经及璎珞经,四住地外,应别有无始无明住地。所以依
本经辨析,起烦恼有二:一是四住地所起的──恒沙上烦恼;二是无始无明住地
所起的──过恒沙上烦恼。住地烦恼也有二:一是四住地,二是无始无明住地。

  佛法本源于阿含毗尼,今略为叙述。总摄一切烦恼,为见一处及三界爱──
四种,为佛法共义,大乘不共说有五种。然阿含及毗尼说:阿罗汉断烦恼,但有
不断的,名为习气。此习气,即本经的住地。罗汉不断习气,辟支佛稍侵习气,
唯有佛,烦恼习气一切断尽。二乘不断的习气,在声闻学派中,称为不染污无知。
无知即无明的别名;习气,是极微细的无明,这与大乘的无明住地一致。龙树说:
‘小乘习气,于菩萨为烦恼’。声闻学者,以为习气是不染污

  的,无碍于生死的;而在大乘学者看来,习气是微细的染污,还是要招感变
易生死的。二乘不断,而唯佛断尽的无明,大乘学者说,菩萨在修行中,已分分
渐除;佛究竟断尽无明。所以,或分无明为十一重,二十二愚等。大乘所说的无
明住地,实为根本教典所固有的,不过与声闻学者解说不同。

  又阿含经中说烦恼有缠与随眠的二类;声闻学者,大抵以为缠是心相应的,
随眠是心不相应的。心不相应的随眠,是潜在而没有现起的,经部师等即解说为
种子或熏习。所以见一处与三界爱烦恼,约种习与现起说,即四住烦恼(随眠),
及起烦恼(缠)。这都是二乘所能断的──四住及起;而不能断的,是无始无明
住地。本经即综合这些教义而建立。四住的起烦恼,最明显无诤;而习地的称为
无明,也是一般所公认的,所以本经在说到起烦恼的心相应时,即说心不相应的
无明住地。而心不相应的四住地,与无明住地的起烦恼,且略而不论。天台宗说:
烦恼有见思、尘沙、无明的三惑。见思惑即四住地,尘沙惑即从无明起的过恒沙
烦恼,无明惑即无明住地,这实依本经而立。然应大分

  为二,别分为四:一、四住地,二、无明住地。此二类各有它的起烦恼。

  璎珞经说见(七)爱(六)的四住地,以见烦恼为生得一住地,爱烦恼为作
得三住地。由于无明不了一法界相,无始来即存在,名无始无明住地。依璎珞经
意,不了一法界的无明,是无始而有,极难理解。因无明而众生起一念识,心住
于缘(即成为心境相关的存在)时,即生得有见烦恼。因迷理的见惑,又起作得
的爱烦恼。生得与作得,都称为住地,也应都有现起的。所以生得与作得,并非
种子与现行,而是本性成与习所成(依现成种,种又生现)。由性成的生得,引
生习成的作得。心境的相对存在时,就有生得的烦恼的存在。但此生得以前,昧
然不觉而还不可说心说境时,就是无始无明住地。无始的无明,不但凡小不知,
十地菩萨…也不能知道究竟,唯佛能知。所以,璎珞经的五住地,是可以假说为从
无明而生得见,从见而作得爱,分为三阶段的。此与本经略不同:见爱四住地,
是没有说到生得与作得,而是同有住地与现起。但此依烦恼微细根源的无始无明
住地,并无不同。

  卯二无明力大辰一法说‘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依种,比无明住地,
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世尊,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
大。’

  无明住地,比于四住烦恼,力量要大得多。先法说。“此四住地”的功“力”,
为“一切上烦恼依种”。上烦恼、或译为随烦恼。名义有通有别:约通义说:一
切烦恼,都是随逐心识而烦动恼乱的,或依随种习而生起烦恼的,所以一切烦恼,
都可名随烦恼。约别义说:烦恼中有根本烦恼,如见爱等,即依于分别四住的
(如有部九十八随眠等)。此外,如无惭、无愧、忿、恨、掉举、惛沉等,是依
贪等烦恼而生起的,是烦恼的分位等流,所以名随烦恼。这里,应约通说,依心
依种习而生起的名随烦恼,也就是前面所说的起烦恼。这一切起烦恼,以四住地
烦恼为种,以四住烦恼为所依。一切起烦恼依四住地而生起,四住地的力量是很
大了,但是“比无明住地”的力量,“算数譬喻所不能

  及”。两相比较,或用数目──如说八分之一(八与一之比),或十六分之
一(十六与一之比)等,或比喻──如说恒河沙、微尘等。无明住地的力量,比
起四住地的有限力量来,是不可以用算数譬喻去较量的。“如是,无明住地”的
“力”用,比“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在四住地中,有爱住地
最胜,所以举以例余,数即等类的意思。这里的无明力大义,不是约感招生死说,
是从它的深细,不容易断除,为一切烦恼所依说。

  辰二喻说‘譬如恶魔波旬,于他化自在天,色、力、寿命、眷属、众具、自
在殊胜。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其力最胜,恒沙等数上烦恼依,亦
令四种烦恼久住。’

  次举魔王为喻:“譬如恶魔波旬”。梵语魔罗,译为杀者,以伤害众生的善
法为义。魔,是一切魔的通称。波旬,是这一世界中魔王的名字,译为极恶。恶
魔波旬,是四魔中的天魔。居欲界顶,名他化自在天。生他化自在天的有

  情,不都是魔王,魔王是他化自在天的领导者,和世间的国王一样。魔王占
有他人的功力或变化力所得的果实,供自己享受,所以名他化自在。波旬“于他
化自在天”中,最为殊胜,本经凡说六事:一、“色”殊胜,即相好严。二、
“力”殊胜,即精力充足。三、“寿命”殊胜,约合人间九百二十亿年。四、
“眷属”殊胜,魔子魔孙多得很。五、“众具”殊胜,即资身物的众多精美。六、
“自在殊胜”,即神通力的自在。魔王有这六种殊胜,比其他的天子天女,是极
为超胜的。魔王的殊胜,如无明住地;其他天子天女,如其余四住地。所以说:
“如是,无明住地方,于有爱数四住地,其力最胜”。有爱等四住地,有力能为
一切起烦恼的依种;而无明住地,不但为“恒沙等数上烦恼依”,更能“令四种
烦恼久住”。恒沙等数,形容它的数多,一切起烦恼,即一切见修所断的现行烦
恼。四种烦恼,即四住地,约种习说。从无始以来延续不断的久住,是由于无明
的力量。这样,四住地及依四住地所起的随烦恼,都依无明住地而生起了。这如
树木的枝叶花果,依于树干而有的,而干是依根而有的

  。所以,树根不但为树干的依因,也为枝叶花果的依因。由此可见无明住地
的力量之大。

  本经的无明住地,即所知障;四住地及上烦恼,为烦恼障。烦恼障是以我我
所执为本的,由我我所执而起贪等烦恼,由此而招三界分段生死苦。所知障,是
迷于一切法空性,而不能彻了一切所知的实事实理;为一切法空智的障碍。烦恼
障是人执,所知障是法执。我执必依于法执,烦恼障是依所知障的;所知障或法
执,是烦恼障或我我所执的所依,即此处无明住地为上烦恼及四种烦恼所依的意
义。

  辰三结说‘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唯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如是世尊!
无明住地最为大力。’

  承上文而总结说:无明住地,是“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的。阿罗汉与
辟支佛的智慧,能悟入无我,不能通达法空如来藏性,所以不能断无明住地

  ;这“惟如来”的大“菩提智”“所能断”。从它的为烦恼根本说,唯如来
能断说,都可见“无明住地最为大力”。

  唯如来菩提智所能断,这含有一些问题。一、证菩提智而成佛的时候,无明
住地已经断尽了。断此无明住地的,是菩萨最后心的金刚喻定,起如金刚的智慧,
能断无明住地。金刚喻定是无间道,成佛得菩提智是解脱道。佛菩提智现前,无
明住地再也不会生起了,所以说菩提智能断。

  二、菩萨也能断无明,这是大乘的通义。如说断十一重无明(或断二十二重
愚)──十地各断一分,等觉断一分而成佛。天台宗说四十二分无明,初住以上
能断。贤首宗说五十二分,从初信起就能断无明了。无明住地,即是所知障,而
本经说此障唯如来菩提智能断,当知这是约究竟断尽而得般涅槃说的。若约分断
说,初地等菩萨也能断。如黑板上写满粉笔字;如揩去三四个,这当然也是揩去
了,但也可以说,黑板上的字,还没有能揩去。其他经论,约少分断义,说初地
等菩萨能断无明,本经约究竟断,所以唯如来能断。又如经论中

  说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约究竟说,唯如来能得;若约分证说,初地菩萨
也能得无上菩提。又如有处说,初地菩萨得无生法忍;有处说八地菩萨得。要知
道,大乘的行位,第八地,是一特殊阶段。初地以上的菩萨,虽也能证法空性,
但真俗未能融通,有相与无相还相杂而起。到八地,真俗能一念并观二谛无碍,
纯无相智任运而生。所以多处经中,说八地得无生忍,说八地(或七地)以上断
无明习。然有处说初地能断能得;有处又说如来能断能得,约究竟说,唯在如来。
总之,经论虽所说不同,事实是不会两样的。这也可以说:约佛法本义说,唯如
来(对二乘说)能究竟断,能圆满觉。初期大乘说,八地即能断能觉;后期大乘
即初地能断能觉了。然站在后期大乘的立场,可以说,约但证法空性说,在初地;
约无相无功用的智境说,在八地;约究竟圆满说,在佛地。

  卯二无明业异‘世尊!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如是无明住地缘,
无漏业因,生阿罗汉

  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此三地、彼三种意生身生,及无漏业生,依无
明住地,有缘非无缘,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世尊,如是有爱
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佛地所断,佛菩提智
所断。’

  再说明无明住地的作用不同。

  “又如取缘”。即取为缘,取是四住地烦恼的总称。佛曾总约三界见修烦恼,
立为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四取。这些烦恼,都有取著境界招感生死
的力用,所以统名为取。分段生死,依四住烦恼的发业润生而感果。因烦恼所引
发,而造善不善不动业,名发业。起布施等善心造善业等,也还是由烦恼间接引
发的。发业而外,烦恼还有润业而使生起的功力,如谷麦等种,播入土里,还要
灌水施肥才能抽芽。由烦恼造业;再经烦恼的滋润熏发,才能感果。烦恼所发所
润的业,名有漏业,漏即烦恼的别名。烦恼是招感生死的助缘,“有漏业”是招
感生死苦果的亲“因”,由此因及缘,“而生三有”。三有

  是欲有色有无色有──三界报,即分段生死。烦恼有见一处住地等四名,而
能感的分段生死有三:造善业生欲界人天善趣,不善业生三恶趣,不动业生色无
色界天。分段生死,有此烦恼、业、果三者,现在举以为例说:“如是无明住地”
为助“缘”,“无漏业”为亲“因”,能感“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
意生身”的变易生死。甚么是无漏业因?唯识家说:是慈悲愿力等。然无漏业因
并不能正感生死,所以声闻初二三果,有爱住地烦恼未尽断,如回小向大,仍由
烦恼润业。但因悲愿等无漏业,熏发有漏业,能转分段身为变异意成身,如神通
延寿。如二乘证罗汉果,入无余涅槃,四住烦恼已尽,即不能回小向大了。然本
经不应这样说,依嘉祥大师说:如二乘不染污无知,于大乘是染污;如变易生死,
对一般的有为生死而名无为生死,其实还是有为的。今称无漏业,也对一般的有
漏说,其实还是有漏业。因为阿罗汉辟支佛所修的戒定慧业,菩萨所不共修习的
悲愿,都没有究竟清净,所以由无明为助缘,无漏业为亲因,能感变易生死。由
此,二乘人就是入了涅槃,也可以回小向大。大智

  度论说:‘有妙净土,出过三界,阿罗汉辟支佛生在其中’,这都足以为证。
“此”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乘“地”中,“彼三种意生身生,及无
漏业生”,都是“依无明住地”而生起来的。无漏业与三种意生身,都是“有缘”
而生起的,并“非无缘”。切勿以为四住烦恼已尽,有漏业无惑润生,即没有缘
感生死了。“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凡夫也有无明住地,
但没有无漏业,所以没有意成身。等到四住地烦恼断了,无明住地的作用,才显
发出来。如锣鼓声停止的时候,微小的声音就发现了。那时,无明住地即助无漏
业而感生意生身。这样,“有爱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四住地助
有漏业而感三有身,无明住地助无漏业而感意生身。所以应确切的认定“无明住
地异,离四住地”而别有;这是“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而不是阿罗汉辟
支佛大力菩萨所能断的。

  寅二约三人辨不断之失卯一二乘无漏未尽

  ‘何以故?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漏不尽,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证。
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

  为“何”不说阿罗汉辟支佛也断无明住地呢?因为“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
地”,无明住地不能断,所以“无漏不尽”。漏是烦恼,有烦恼即不清净,所以
二乘的无漏,未得究竟。因为无漏不尽,所以虽修圣道,而“不得自在力”。虽
证得少分灭,也“不”能“作证”。作证,即是证得涅槃,所作已办而究竟了的
意思。这三句,无漏不尽是断集不究竟(兼摄知苦);不得自在力是修道不究竟;
不作证是证灭不究竟,所说的“无漏不尽”,“即是指“无明住地”而说,这显
示了二乘的无漏不究竟。

  卯二三圣智断有余辰一总说‘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
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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