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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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说:你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该管我们的事。不该管的事而管,不该揽的权而揽,此是权臣,非大臣。权臣弄权与大臣当权,在中国传统政治观点上是大有分别的。大臣是在当时的制度上有他正当的地位的。在中国传统制度下,宰相无事不该问,无权不该把。他不问事,不当权,是失职,是无能。并非宰相,而问事揽权,是奸臣,是权臣。权臣弄权,这是违反国法的,也是违反政治上的传统道德的。然而明代的制度,则根本没有一个正式的宰相。六部尚书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顺的大臣。当时反对张居正的人,他们心里想:部(六部)院(都察院)长官,分理国事,只受皇帝节制,你做内阁大学士,只是皇帝私人顾问,你在皇帝面前,“从容论思”是你的责任,你不该借着这一点关系正式出面来干涉部院,那是你越权。因为张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门奏章公事每样备两份,一份送内阁,一份送六科给事中。这又是他不对。给事中虽官阶低,但在当时政制法理上,一切文件,该他过目,这是不错的。内阁则并无必须预闻之职权,只皇帝私下要他预闻才预闻。所以当时人反对张居正,张居正市没有理由答辩的。他于是只有向皇帝去辞职,他说他“所处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这几句话,丝毫也不错。然试问当时何尝有一道正式命令叫张居正代理皇帝呢?依照中国政治传统,皇帝不该干预宰相的事,此在讲汉、唐、宋三代政制时,已详细述及了。现在是内阁不得干预皇帝的权,就明论明,是不错的,张居正也无法自辩。现在我们不了解当时这情形,总认为张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张讲法治,其实他本身就已违法了,而且违反了当时国家的大本大法呀。该皇帝管的事,他来管,那岂非不法之至吗?若张居正在汉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依明代制度论,张居正是一内阁学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领袖,不得以内阁学士而擅自做宰相,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异于汉唐宋传统的。张居正要以相体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虽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树,但当时清议,并不讲他好话,这就因为认他是一个权臣,非大臣。这不是专就他功业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义言。此刻我们要提倡法治,却又来推尊张居正,这正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当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汉、唐、宋传统有了很大的变化。张居正并未能先把当时制度改正,却在当时制度下曲折谋求事功,至少他是为目的不择手段,在政治影响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我们以上的说法,只就制度与法理论,不从事业和居心论。至少在当时那些反对派的意见是如此。我们详细讲述这一层,正为阐明制度如何牵制着人事,而明代此项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论定了。
丙、明代地方政府
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国政治史上最大一问题。因为中国国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坏,关系最重要。明代亡国以后,当时有两位大史学家,痛定思痛,来讨论明代政治制度,和此下中国政治的出路。一位是黄梨洲,他著了一部《明夷待访录》,他最注意的是明代废宰相那一事。他认为将来只有再立宰相,正名定义,把宰相来做政府领袖,不要由皇帝亲揽大权。另一位顾亭林,著有一部《日知录》,他曾说:天下太平,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乱,则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他举了历史上许多例来讲。总而言之,地方政治干得好,天下就太平。地方政治干不好,天下就大乱。他们两人的着眼点,一上一下,各有不同。黄梨洲注意在上面,顾亭林注意在下面。但我们若细看全部中国政治史,便知他们两位所说,同样是颠扑不破的教训。
从中国传统历史意见论,地方政府制度最好的要推汉代,但唐代地方制度也还好。让我们举一例来说:中国地方这样大,现在有飞机、火车、电报,政令传达,不感觉多么的困难。从前交通完全靠驿骑,这就不容易。驿路可通全国,到处都有站,当时则叫做亭。唐代首都在长安,若要发一公文到番禺(广州)或者到杭州与福州,都非常困难的,这我们可以想象到。但当时并不曾因交通之辽远,递讯之困难,而政事上有所失误。当时公文,也分缓急等次,好像现在发电报要分加急电和普通电一样。当时递送某种公文一点钟马该跑多少路,都有一定的规定。从这一站到那一站,快的多少时,慢的多少时,都规定了。每站都有守站的人,送公事的到达了,守站的早把吃的喝的都预备好,此人吃饱喝够,稍稍休息,再换一匹预先喂好了的马,继续跑。第一天到什么地方歇,第二天到什么地方歇,都有限定。因此几天内,如限赶到,是没有问题的。现在打电报利用科学,从前全靠人力马力。每天户部吏部,尚书各部都有公文送往各地,一匹马来,一匹马去,络绎于路。现在的火车轮船,有时还误点,古时驿骑误点,更该是寻常事。但也总得多少照规定时限到达。否则,政事就会乱,国家就会垮台。举此一例,便知现在我们所喜欢说的中国人一向没有时间观念那句话,也不尽正确呀。照理论,空间愈大,时间愈紧要,中国人若无时间观念,不该能统治管理偌大的空间。
再说那些站,建筑也极讲究。假山、水池、亭阁、厅房、洗澡间、马房,一应设备都周全。送公事的到了,总给你休息得很好,好让你明天再精神饱满地上路。即使不睡觉、不过夜,休息一两点钟,也足够恢复你疲劳。同时替你准备好新马,给你继续上路。马力也分等级,携带第一等紧急公文的,便给你第一级快跑的马骑。这些荒山穷谷的守站人,也决不会误你事。由这一个例,可见当时行政效率之高。但这种功绩,并不能全归之中央,这不是宰相和工部尚书的事,而是地方政府的事。顾亭林亲自走过的地方着实多,据他说:只要看见一条大路,路基铸得坚实平坦的,询问查考,多半是唐代留下来。只要看见一座大城,坚厚雄壮,一经询问查考,也多半是唐代留下来。驿亭的建筑遗址,顾先生也看得多了,他才追怀到唐代的规模。据他《日知录》所讲,真好像近代欧洲人眷念推崇罗马古迹般。但罗马是帝国主义者征服四周,一切为武力而措施。唐代则完全是地方政治之完善。两者间用意不同,而顾先生也不是漫无用意,如考古家般来赞扬唐代。他的用心,正在针对着明代之实际情况。让我们继此来讲一讲明代的地方行政吧!
丁、元明以下之省区制度
要讲明代地方行政,最重要该首先提到的,就是现在的所谓省区制度了。今天我们还用着行省这名词。行省制度,不始于明代,这是从元代开始的。也可说金代先已有行省了。但正式成为制度的是元代。我们今天俗称江苏省、浙江省,省像是地域名。但历史上省字原始是衙门名,非地域名。在金元两代,开始有行中书省。中书省是当时中央的宰相府,一般称为都省。行中书省是由中央宰相府(都省)分出一个机关驻扎在外面。这因蒙古人征服中国,不敢把政权分散,要完全把握集中在中央。某地方出了事,就由中央宰相府派一两个人去镇压,行省是一个行动的中书省。过去御史台派人考察地方行政,今天在这里,明天到那里,所以有行台。中书省是中央政府最高机关,怎样可以分一部分在江苏,又分一部分在广东呢?这是元代一个极不合理的制度。这因异族征服了我们,跨驾在我们头上。最先使用这一制度的还是“金”。不过无论是金或元,都是外族用此制度来统治中国,都是不放心把政权交给地方,也不放心把政权分散。所以连地方政事,也由中央政府最高领袖来亲自统治。此如现在英国在香港,过去在印度,都设有总督,殖民地总督是直属皇帝的。在名义上,殖民地总督,由英国皇帝派,不由内阁派。此因内阁代表国会,国会代表民意。殖民地根本不许有民意。英国本土可以有民主,有自治,像香港、印度殖民地等便不能有民主与自治,所以也不该有地方官,直由皇帝派一总督来管理。可见任何一制度,其背后都有意义可说。元代的行中书省,就是一个行动的中央政府,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元代是有中央无地方的,中国只是其征服地,像英国的香港。
元朝同宋一样,把地方分成路、府、州、县,而实际上元代的地方政权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中书省管理。行省长官是中央官而亲自降临到地方。在当时,并不是说把全国划分成几个地方行政区,乃是这几区地方各驻有中央宰相,即成为中央宰相府的活动分张所。所以行中书省正名定义,并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动的中央政府。换言之,是中央侵入了地方。中央需要派一个大员来镇压某地方,就派一个外驻的宰相。在元代,共计有如是的十个分张所,并不是全国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个区。行省制度在法理上的实际情形是如此。
再深一层言之。这种行省设施,实际上并不是为了行政方便,而是为了军事控制。行省制度的历史来源确如此。所以直沿袭到近代,依然有其痕迹可寻。我们现代的省区分划,和唐宋时代的道和路都不同。如江苏:徐州是一个军事重镇,它一面是山东,一母是河南与安徽。徐州属江苏省,但它的外围,江苏管不着,如是则江苏的总督或巡抚就无法控制了。南京也是一军事重镇,但如广德不守,或者芜湖放弃了,南京也不能保,而广德、芜湖也都不在江苏的管辖内。任何一省都如此。给你这一半,割去你那一半。好使全国各省,都成支离破碎。既不能统一反抗,而任何一区域也很难单独反抗。这是行省制的内在精神。
元代这一制度,明朝人自然懂得它用意。明代人明知这一制度在名义上就说不通。而且明代也废去了中书省,更何来行中书省?所以把行省长官改成为承宣布政使。全国正式划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使是指的官,司是指的衙门。我们若正名讲,该说明代的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三个布政使司,不该说它分成了多少行省,或说多少省。到清代,在承宣布政使之上,又常设有巡抚和总督。巡抚总督在明代是非常设的官,故地方行政首长之最高一级是布政使。但称布政使司为行政区域,已经是名不正,言不顺。就官制言,地方区域,也不该称为司。而清代则更无适当称呼,于是仍沿袭称了省。譬如有江苏布政使,有江苏巡抚,而江苏地区则称为江苏行省或江苏省。清代一统志是这样称呼的。其实省的称呼,更是名不正言不顺。又清一统志把省区再综合划分,如称关东三省(山海关以东),或岭南三省(广东、广西、福建)之类。这更是无意义。这是把政治地理和自然地理混淆了。后来中国人果然为此误事。别的不管,只叫广东省、广西省,不说岭南三省,或南三省,而独关东三省因为清代限制中国人出关,常把来混合称为关东三省,不分开,而后来又把关字省了,只叫东三省。习俗相沿,好像东三省和其他省区有不同,全国只知道有一个东三省,却不看大清一统志,岭南也有南三省。其他省区全都如此并合称呼,东三省并不和其他地区有两样,而我们却误认它是两样了。后来又有人把东三省误叫为满洲,这更大错特错。满洲只是吉林省松花江外长白山附近一小区域,在明代属建州卫,唐称府,明称卫,这是军事区域的名称,并不是东北的行政区域。关东三省,才是东北行政区域,而尚不全是行政区域。而一般人不注意这些事,或者满洲人要故意把满洲两字的地域观念放大,所以他把省区也勉强分为关东几省,岭南几省等不合理的称呼,来牵强混淆。而后来日本人又推波助澜,故意把东三省说成是另外一区域,而且东三省就是满洲。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混淆。后来弄出溥仪的伪组织,自称满洲国,认为是满洲人统治着满洲,实际上东三省哪可与满洲相提并论?孔子说,名不正,言不顺,清代学者中,就有人主张不用行省或省字,而正名称为布政使司的。然而总督巡抚又如何称呼呢?所以当时也没有人附和。然而行省之称到底是不妥,又加说本部十八省,那更荒谬。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所谓本部非本部之别。秦代万里长城早已东达大同江,辽河流域永远在中国历史圈之内,如何说它不是中国之本部?这原是外族有意混淆是非造出来做侵略的口实。此刻又有所谓华南、华中、华北等称呼,试问中国政治区域上,有没有这些分法呢?中国人不注意,大家跟着这样叫,现在还没有事,不要紧,十年二十年以后,说不定政治上,外交上又发生问题。连我们的脑筋里,观念上,也会发生问题的。如想我们是华南,你们是华北,这些观念,都会发生很大作用。这因讲元代的行省,而牵连涉及。这都该值得我们警惕的。省区的省字,根本是一个不祥的名称,最好以后能在新的地方政治区域之划分下把这字革除,再不沿袭。
戊、明代地方之监司官与督抚
再说明代地方长官,与承宣布政使并列的,还有一个提刑按察使。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司法。又有一个都指挥使,管军事。三个司合称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司,提刑按察使司叫臬司。清时俗称藩台、臬台。照理,臬使尚可称台,如御史行台之例。按察使本该流动考察,不常川驻定一地方。但明清两代都已固定有驻地,称台已不合理。至于承宣布政使司,全省行政都归他管,更不该称台。布政使下面有参政、参议等官,提刑按察使下面有副使佥事等官,这种官派出去,叫分司。分司到了清朝,俗称道台,普通称为监司官,犹如省政府派几个参议到地方上协助办事。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事情就更不好办了。明制,地方行政制度,最低一级是县。县上面是府和州,这是第二级。上面才是省,就是承宣布政使司,是第三级。三级之外再加上分司,就变成了四级。元代是把中央政府分置到地方,就变成行中书省。明、清两代是把地方高级政府再派到低级去,这便是监司官。这也难怪。因为省区大,事情多。不得已,才有分司分道之制。分司分道有分为两种。由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由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明末大儒王船山,在其所著《黄书》里,曾有一统计,说:山东省有六个府,但有十六个分司。山西省有五个府,有十三个分司。陕西省八府,有二十四个分司。四川省九府,有十七个分司。这样一来,县上面有府,府上面有司(分司),司上面才是省(司),变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县官才是亲民官,府、州之上,都是管官之官。管民的官不仅少,而且又是小。所以中国地方政治,宋代已经不理想。宋制分路,诸路分设帅、漕、宪、仓四个监司官。明代更不行,一省分成三个司:一个布政使司,一个按察使司,一个都指挥使司。前两个藩臬二司,又再分许多分守分巡的司。这许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和县。县官压得太低太可怜了。他服侍奉承在他上面的长官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亲民。汉代县上面是郡,郡上面没有了。汉代的郡太守,是二千石官,阶位俸禄,和九卿相似。一个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