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书屋2003-02 >

第18章

书屋2003-02-第18章

小说: 书屋2003-02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领导人该拿出勇气与智慧来。”这话的确耐人寻味。
  近年,陈香梅年事渐高,却仍旧不惮天高路远,与她的男朋友——美中航运公司董事长郝福满先生在两岸飞来飞去,做些文化交流方面的事情。她始终视自己为一个文人,一生笔耕不辍,共出版了散文与诗合集《遥远的梦》、小说集《寸草心》、长篇小说《谜》、英文版婚姻自传《一千个春天》、回忆录《留云借月》、英文版自传《一个女人安娜的道路》和《春秋岁月》等十余种著作,有的翻译成十余种语言,有的重印二十余版次。她的精力,她的才智,至老而不衰。“人不可有骄气,也不可有暮气。”这句话由她来说,是绝对令人信服的。
  意犹未尽,还是引用陈香梅的几条语录来做本文的豹尾吧:
  人世间凡是能够有机会相爱的人,应该珍惜自己的幸福,因为一旦人天永隔,那就只有一寸相思一寸灰了。
  聪明的女人会选择去爱一个没有太大野心的男人,因为野心家没有时间谈情说爱。
  人生本来就是演戏,有些人是好演员,可以假戏真做,或是真戏假做,很使人动容;有些人不会演戏,难免要多吃点亏。

  胡适与陈衡哲

  
  ? 杜方智
  胡适(1891~1962)原名洪骍,字希强;后改名适,字适之,安徽绩溪人。1910年胡适考取“庚款”第二批留美学生,先在康奈尔大学学农,后改学哲学,兼学英国文学、政治、经济,获学士、硕士学位。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师从杜威,学习实验主义哲学。1917年5月,通过博士学位的最后考试,尚未拿到博士文凭便匆匆回国任北大教授。胡适在美国读书时,积极思考文学革命的主张,1917年1月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的发难文章。五四时期,他以提倡文学革命与思想解放而成为新文学运动的领袖人物。1920年,胡适出版《尝试集》,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胡适还是一位享有国际声望的大学者,先后出版专著三十余部,在文学、史学、哲学等诸多学术领域都有开创性的贡献,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学人。
  陈衡哲(1890~1976)笔名莎菲,湖南衡东石湾人。她在《自传》里说:“我的祖父是湖南衡山人(按:后划为衡东),但因我的祖母和母亲都是江苏武进人,我自己又是生在那里的,所以就算是武进人。”陈衡哲的祖父陈梅村是清朝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勤于读书,为人正直,至今石湾还流传他不少故事。他共有十三个子女,陈衡哲的父亲是幼子,也担任过清朝的官吏,共生五个子女,陈衡哲排行第二。三妹陈衡粹是著名戏剧家余上沅的夫人。陈衡哲从小聪慧好学,深受父母喜爱。1914年清华学堂招收留美女学生,经过考试,她入美国瓦沙女子大学,专修西洋历史,兼学西洋文学。1918年在瓦沙女子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后,又进芝加哥大学继续学习。1920年获硕士学位,并回国到北京大学任教。曾先后担任过北京大学历史系、南京东南大学历史系、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1927年至1933年,陈衡哲曾先后四次代表中国出席在美国檀香山、日本东京、中国上海、加拿大班府召开的太平洋会议的学术会议。陈衡哲先后出版的学术专著有《文艺复兴史》、《文艺复兴小史》、《西洋史》(上下册)等。陈衡哲是中国现代文学第一代女性作家,与谢冰心、凌淑华、冯沅君、黄庐隐、苏雪林一样驰名。柯灵称赞她们:“大都出生于仕宦之家,还是清末的遗民,有的留学海外,浥欧风,沐美雨,或多才多艺,或作家而兼学者,格调高雅清婉,上承古典闺秀余绪而别具五四新姿。”〔1〕“作家而兼学者”的陈衡哲,文学只是她治史之外的“余事”,她曾表白过:“我既不是文学家,更不是什么小说家,我的小说不过是一种内心冲动的产品。它们既没有师承,也没有派别,它们是不中文学家的规矩绳墨的。它们存在的惟一理由,是真诚,是人类情感的共同与至诚。”〔2〕作为作家,她的创作并不丰富,只有短篇小说集《小雨点》,散文《陈衡哲散文集》(上下两卷)和用英文写作的《一个中国女人的自传》等。此外,在抗战流亡时期,还写作了不少诗文小说,可惜未曾发表。陈衡哲尽管著作不多,但正如司马长风先生所说:当文学革命蓬勃兴起的时候,“首先响应拿起笔写小说的作家,最先是鲁迅,第二个就是陈衡哲。她实是新文学运动第一个女作家”〔3〕。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陈衡哲占有一定的地位。
  胡适与陈衡哲是同辈作家。1916年在留美期间通讯相识,尔后,由相识而相知。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
  他们在文化、教育、生活上,相互提携,共同拼搏,那高尚而纯洁的友谊,真挚而动人的故事,成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佳话。史海钩沉,回味他们的情感世界,无不让我们感佩至极,敬慕由衷。
  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胡适曾在《尝试集自序》里说:“至今回想当时和那班朋友,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的乐趣,觉得那真是人生最不容易有的幸福。我对于文学革命的一切见解,所以能结晶成一种有系统的主张,全都是同这一班朋友切磋讨论的结果。”胡适不是情绪化的热情诗人,而是很有修养的冷静学者,他在这里说得轻松,也很客气,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和严峻。早在1915年夏天,美国东部中国留学生成立了一个“文学科学研究部”,胡适担任文学委员。在研究部的年会上,他写了篇《如何可使吾国语言易于传授》的文章,指出文言文是一种“半死的语言”,而称白话文为活的语言。他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的重视,成了他文学革命的逻辑起点。这年秋天,胡适即将离开康奈尔大学去哥伦比亚大学就读。康奈尔大学设在绮色佳镇,全镇一万六千居民,风光秀美,景色宜人,胡适已在此生活了五年,“一溪一壑都有深情”〔4〕,把它称为“第二故乡”。当时,同乡好友梅光迪在此度假。他已取得了威斯康辛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准备到哈佛大学深造。为欢送梅光迪入哈佛大学,胡适作诗祝贺,其中有“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句。诗中“鬼”者,洋鬼子之谓也。胡适的诗遭到了任鸿隽(叔永)的嘲讽。任鸿隽与胡适是中国公学的同学,1911年赴美留学又与胡适同在康奈尔大学同校,彼此交情甚厚。任诗标题为《送胡生往哥伦比亚》,抓住“鬼”的线索,一口气把十一个外国名词的译音连缀在一起,组成一首打油诗,并对“文学革命”加以挖苦。胡适当时觉得苦闷、孤独,回敬了一首,并请任鸿隽转致诸友人,诗中提出了“要须作诗如作文”的观点,明确表明作诗需要跟作文一样用白话来写作,并开始“尝试”写作白话诗。胡适的观点提出后,遭到了梅光迪、任鸿隽和其他朋友的反对,又展开了激烈的论争。通过论争,梅光迪被说服了,赞成了胡适的主张。1916年夏天,任鸿隽、陈衡哲、梅光迪、杨铨(杏佛)、唐钺等人在绮色佳相聚,胡适没有参加。任鸿隽写了《泛湖记事诗》一首,用了不少文言典故,陈词老调,遭到了胡适的批评,于是又引起了新的论争。任鸿隽说:“白话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梅光迪的态度也起了变化,又插进来论战,他写信给胡适说:“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并嘲笑胡适的白话诗,好像儿时听“莲花落”一样,找不出一点诗味来。朱经农是胡适在中国公学的好友,这时也来到美国,他写信劝胡适:“白话诗无甚可取。”胡适的主张得不到朋友的支持、赞成,他感到孤寂、苦闷,便写下了著名的《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又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蝴蝶》写于1916年8月,收入《尝试集》,初版时题作《朋友》,是他当时孤寂、苦闷心情的自然流露。他期待着“同志”共同参与文学革命,而陈衡哲则是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陈衡哲当时就读于美国瓦沙女子大学,距绮色佳有数小时火车的距离。她到绮色佳度暑假时,胡适已进了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失却了见面的机会。唐德刚先生是胡适的同乡、学生、忘年交,当他六十年之后写《胡适杂忆》时,还用幽默、揶揄的笔调写到当年的往事:陈衡哲“豆蔻年华,藏在深闺”,“惊鸿一瞥地在绮色佳出现”,“与诸名士游湖借伞之时,适之却远在二百英里之外,服务无由,而挟伞于后、尾追不舍的却是胡氏最好的朋友任叔永。”胡适是1916年10月开始与陈衡哲通信的,1917年4月7日由任叔永陪同,他们才见了第一面。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中记道:“4月7日与叔永去普济布施村(Poughkeepsie)访陈衡哲女士,吾于去年10月始与女士通信,五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四十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也。此次叔永邀余同往访女士,始得见之。”这是胡适在美留学期间与陈衡哲女士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惟一的一次见面。他们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在五个月之内,胡适单方面便寄出了信函“四十余件”,差不多每月十件,为数颇不算少。尤其是那些“游戏酬答之片”,双方的感情还是很亲密、很谐趣的。1914年11月1日,因彼此称呼问题,“寄陈衡哲女士”云: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
  不如两免了,省得多少事。
  11月3日,记“陈女士答书”曰:
  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胡适答云: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再驳回。
  这些,只是朋友之间的“游戏酬答之片”,绝对算不上“情书”。一则胡适是一个很遵循传统道德的君子,他知道任鸿隽正在追求陈衡哲,“朋友之‘友’不可友”,是当时留学生很讲究的一项侠义传统,他不会做违背这一传统的“第三者”。更何况胡适是一大孝子,母亲已在家乡给他与江冬秀女士订下了婚约,他也不会轻易违抗母命。二则陈衡哲女士当时正充满理想,主张“不婚主义”,胡适也不会轻易放下面子,去碰这个钉子。
  那么,胡适为什么要称陈衡哲为新文学“最早的同志”呢?
  一是陈衡哲女士对他文学革命主张的支持。胡适后来借给《小雨点》写序的机会,表达了自己的心情:“民国五年七八月间,我同梅、任诸君讨论文学问题最多,又最激烈。莎菲(陈衡哲的笔名)那时在绮色佳过夏,故知道我们的辩论文字。她虽然没有加入讨论,她的同情却在我的主张的一方面……她不曾积极地加入这个笔战;但她对于我的主张的同情,给了我不少的安慰与鼓舞。她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同志。”
  二是陈衡哲女士用自己的创作实践,支持了胡适文学革命的主张。胡适主张“作诗如作文”,提出了《文学改良刍议》,高举起了文学革命的大旗,陈衡哲是最先响应并拿起笔来进行创作的作家之一。她最早从事白话新诗的创作,1918年便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新诗《人家说我发了痴》(第五卷第三期)。胡适在《尝试集·自序》里,无不夸耀地赞扬她:“美国陈衡哲女士,都努力做白话诗。”她也最早从事白话小说的创作,1917年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白话小说《一日》,比鲁迅的《狂人日记》还早了一年。《小雨点》也是《新青年》时期最早创作的一篇小说。胡适在《〈小雨点〉序》中客观公正地评价道:“我们试回想那时期新文学运动的状况,试想鲁迅先生的那一篇创作——《狂人日记》——是何时发表的,试想当日有意作白话文学的人怎样稀少,便可以了解莎菲的这几篇小说在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陈衡哲最早用自己的创作实践支持胡适文学革命的主张,她不愧为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胡适称陈衡哲为“最早的同志”,还表现在对她创作才华、创作个性的了解上。1916年,任鸿隽正担任《留美学生季报》主编,收到了陈衡哲寄来的两首五绝:
  月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好容光,已映清溪水。
  风
  夜间闻敲窗,起视月如水;
  万叶正乱飞,鸣飙落松子。
  任鸿隽觉得自己在新大陆发现了新诗人。他把诗抄寄胡适,要他猜是何人所和。胡适回信说:“两诗绝妙!《风》诗吾三人(任、杨及我)若用气力尚能为之;《月》诗绝非我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5〕一语中的,其心灵相通相知之程度可想而知,同时,也为文学之途中的“最早的同志”加上了一个绝妙的注脚。
  “依旧我们三个朋友”
  留美期间,胡适、陈衡哲、任鸿隽是三个好朋友。任鸿隽(1886~1961),字叔永,四川巴县人,1991年赴美到康奈尔大学学习。是科学家,也是文学家。回国后在北大任教,担任过四川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总干事兼化学研究所所长。任鸿隽1919年与陈衡哲订婚,1920年陈衡哲获芝加哥大学硕士学位,受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邀请,回国担任教授,是北大第一名女教授。陈衡哲、任鸿隽回国时,胡适正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举办第一期暑假讲学,与老朋友陈衡哲、任鸿隽相聚。胡适于《我们三个朋友》的结尾处写道:
  又是一种山川了,
  依旧我们三个朋友。
  此景无双,
  此日最难忘,
  让我们的新诗祝你们长寿!
  此诗是他们深厚友谊的见证。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他们或相聚笑谈,如沐春风;或书信往来,诗词相和,谱写了动人的友谊新篇章。
  胡适对陈衡哲的工作非常支持。胡离开南京返校后,妻子江冬秀刚生下一个女儿,忙完家务,便为陈衡哲的工作进行联系。他先拜访了校长蔡元培,后与史学系主任朱希祖进行具体磋商。陈衡哲想教西洋史,但系里已安排了教师,不便中途辞退,朱答应说:请她先教“西洋近百年小史”,或教英文。要教西洋史,只好到明年再商量。这样,陈所教的课程基本安排好了。8月31日,陈衡哲给胡适写信:“适之:我有两小事要和你商量:(1)我很希望星期六没有课。你和朱先生安排时间的时候,若做得到,极盼望你们给我这个favor(恩宠)。(2)我一天大约有两三小时的课若能连在一起,便可省俭不少光阴,不知做得到吗?”从信的内容,一方面可以看到陈对胡的充分信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胡对陈的细致入微的帮助。9月11日,北大开学,请来大批新教授,开学典礼具有迎新意义,胡适带病参加。典礼上新教授均发表演说,胡适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是日新教授皆有演说,莎菲最佳。……我也勉强说了十几分钟。”
  陈衡哲也极力支持胡适的工作。1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