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观庄严论略解-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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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取及所舍,作意与系属,所作意三界,安住与执着,
法义唯假立,贪欲及对治,失坏如欲行,当知初能取。
见道顶加行时所断于执补特伽罗为实物有,更执彼为胜义能受用者。此见所断初能取分别
亦有九种,调缘取功德舍过失之补特伽罗,缘作意实有者,缘系属所作意之实有三界者,缘执
一切法实有而安往者,绿执着一切皆无我者,缘了知法义皆唯假立者,缘所治品贪欲者,缘执
相之能对治者,缘失坏如欲往一切相智经久稽留之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故。当知此九即初能
取分别。
子二假执分别
不如所为生,执道为非道,谓生俱有灭,具不具道性,
安住坏种性,无希求无因,及缘诸敌者,是余取分别。
假执能取分别有九,缘唯修小乘道不能如所为事出生三大之假士夫,缘离小乘道执六度为
非道之假士夫,缘果生须俱因灭离世俗性执有余胜义之士夫,缘执一切道性实有相续具不具之
士夫,缘执色等实有而安住之士夫,缘由发心等失坏声闻等种性之士夫缘唯以空性便执为足更
不希求佛果之士夫,缘不修般若波罗蜜多因之士夫,缘魔等障碍菩提之诸敌者事。此九分别即
缘彼彼境执为实受用者之分别,此即除前实执分别之所余能取假有分别也。
辛二分别之对治分三,壬一见道顶加行之因,壬二彼大菩提果,壬三见道项加行之自性。
今初
为他示菩提,其因谓付嘱,证彼无间因,具多福德相。
为他开示证菩提之方便于大菩提而安立他,其大菩提之因谓付嘱般若波罗蜜多之文义,能
证彼顶加行之无间因谓自于定中修般若波罗蜜多等具足众多福德为相之大乘加行世第一法,即
见道顶加行之因也。
壬二彼大菩提果分二,癸一明自宗之大菩提,癸二许实有性不应道理,癸三欲证究竟大菩
须许诸法皆空。令初
垢尽无生智,说为大菩提,无尽无生故,彼如次应知。
经说垢尽智与无生智即是大菩提,然非垢先实有而后永尽,亦非先无而后新生,是故当知
了达本来永尽及无生之究竟智,如其次地即尽智与无生智。
癸二许实有性不应道理
无灭自性中,谓当以见道,尽何分别种,得何无生相,
若有余实法,而于所知上,说能尽诸障,吾以彼为奇。
诸实事师,谓先有真实垢法,后以坏想于彼尽相了知为尽名为尽智。又许实法相续生断,
以无生想于不生相了知不生名无生智。此破彼云,大乘见道,何能尽其实有之所知障能取所取
分别种类耶,定不应尽,何能得其断相续生之无生相耶,定不能得。以汝所许先有之真实障法
令乃新灭,无此灭性故。以彼障先未有故。是故当许中观宗也。又实事宗,既说实有能治所治
诸法,复说愚蒙所知之垢障可尽,吾慈氏实觉彼甚奇希有,以障若实有,则对治不可断故。
癸三欲证究竟大菩提当许诸法皆空
此中无所遣,亦无少可立,于正性正观,正见而解脱。
今此法中,诸世俗法由损减门无可除遣,诸胜义法由增益门无少法可安立,故于世俗正有
性,正观胜义无自性之法性。如是远离增减二边所决择之正见,若能精勤修习,便能现见真实
义解脱二障而成正觉也。
现观庄严论略释卷三终
现观庄严论略释卷四
顶现观品第六之二
壬三见道顶加行之自性分二,癸一正说,癸二断德自在。今初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摄入,一刹那忍摄,是此中见道。
布施等一一度中,皆能互摄六度,以一刹那苦法智忍所摄之无间道,彼顶加行即此中之见
道故。言‘此中见道’者,表示顶加行品中,由一一度互摄六度而显见道,诸余品中则以余相
而明见道也。
癸二断德自在
次由入狮子奋迅三摩地,观察诸缘起,随顺及回逆。
见道顶加行断障相之后,又说见道顶加行,正习彼加行之瑜伽师,根本定时安住狮子奋迅
三摩地,于后得位,观察缘起顺逆也。十二缘起,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
取,有,生,老死。其中从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是杂染品随顺缘起。后老死由生起,乃
至行由无明起,是杂染品回逆缘起。从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老死灭,是清净品随顺缘起。
从由心灭故老死灭,乃至由无明灭故行灭,是清净品回逆缘起。如是修习杂染品随顺缘起者,
便能通达集谛自性以了知惑业之主即无明与行故。修彼回逆缘起者,便能通达苦谛自性,以了
知生与老死,是惑业之果究竟成熟性故。修习清净品随顺缘起者,便能通达道谛自性,以知无
明对治,证无我慧能断无明之根本故。修彼回逆缘起者,便能通达灭谛自性,以知永断染污无
明之究竟果,即灭除生与老死故。是故修习顺逆缘起,即是通达四谛之最胜方便也。
庚三修道顶加行分三,辛一修道顶加行,辛二所断分别,辛三断除所断之胜利。今初
灭尽等九定,修往还二相,后以欲界摄,非定心为界,
超越入诸定,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灭定不同。
是对治修所断种子之能治种类大乘随现观,即修道顶加行相。界唯在修道。此说修道菩萨,
由加行与根本二门入超越等持,谓俱灭尽定等次第定,先修往上顺行与下还逆行二相之狮奋迅
三摩地为加行,次乃进修超越等持之根本故。其修根本时,先从初静虑直往灭尽定,全无超越
修一返。次于八定间杂灭尽定而修一返。谓从灭定起入初静虑,从初静虑起仍入灭定,次入二
静虑次入灭定,如是渐上乃至从灭尽定入非非想定,又入灭定,复入非非想定也。其次起欲界
摄不定心为界,入灭尽定,从灭定起不定心,次超(即置而不入也)灭尽一定而入非非想定,
次起不定心,次超灭尽与非非想二定,入无所有定,次起不定心,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
而入初静虑,次从初静虑起不定心。此等何故名超越等持耶,谓从初静虑乃至灭尽定为所间杂,
而杂不同类法欲界不定心而修定故。般若经中广说,论中初二句仅说加行,后六句仅说杂欲界
心而修九定。其中直往一返及以八定杂修灭尽定一返,意为易解故未宣说也。
辛二所断分别分二,壬一所取分别,壬二能取分别。初又分二,癸一转所取分别,癸二还
所取分别。今初
略标及广释,佛所不摄受,无三世功德,
及于三妙道,所取初分别,加行相行境。
大乘修所断转趣所取分别有九,谓为摄受爱乐略说众生,执略说法为实所取,俱生所摄之
分别。又为摄受乐广众生执广说法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若不如说修行则佛不摄受,执彼对治
修般若波罗蜜多瑜伽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观待见道由其已灭故加行道功德于胜义无于名言有,
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由无四句因生故见道功德于胜义无于名言有,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
由未来无实物故大乘修道功德于见道时无于修道时有,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由寂静常乐我
净四倒等故执能得湼槃之加行道为实所取之俱生分服。于新证空性之见道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
别。由修习已证之胜义无自性故执大乘修道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如是九种分别,即所取中初
一类转趣分别,是修道加行相时之所行境也。
癸二还所取分别
次许心心所,转趣时有境,不发菩提心,不作意菩提,作意小乘法,
不思大菩提,有修与无修,及与彼相反,非如义分别,当知属修道。
修道所断第二所取分别,许为大乘修道心及心所无间道转时之有境能缘心法也。彼心就境
界门差别有九,谓二乘资粮道位由离大乘善知识等故不发大菩提心,执彼大乘所遮之法为实所
受。由无为利他而求成佛之殊胜福故,名不作意菩提藏。由是声闻种性故作意彼乘法。由是独
觉种性故现证彼乘法。由不修般若波罗蜜多故不思惟正等菩提。由有所得修般若影像。由不能
缘真实义故不修真实义。由不缘真实义故亦无能修彼者,由无常等不能无得故亦非无修无常等。
由颠倒执真实义故,于不如实义分别执着。于彼等违菩萨道法,执为实所受用。当知此九分别
属于大乘修道所断。
壬二能取分别分二,癸一实执分别,癸二假执分别。令初
施设有情境,施设法不空,贪着简择性,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净,破坏诸正行,经说是第一,能取应当知。
大乘修道加行位就境差别,第一实执有九分别,谓自在补特伽罗非实有生,是依五蕴施设
为有情,执为实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别。又缘诸法唯由心现故于五蕴等施设为法之补特伽罗执为
实有等,准上应知。又缘观一切法由名言有故非空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未断一切执着,
故于诸法起实贪着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能简择诸实性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不求三
所为事而求苦寂灭事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由色等不可得故三乘出离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
又缘由未正知法性故施主等供养未能清净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由于布施等执实而修破坏
波罗蜜多正行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别。此九分别般若经说当知即是修所断第
一能取分别也。
癸二假执分别分二,子一略标,子二广释。今初
设有情及因,由此所摧害,故是修道系,其余九违品。
于五蕴等假设有情,及于彼安立之因唯现诸法假立士夫,执彼为实能受用者之心,由此修
道顶加行之所摧害。故彼与修道是能治所治相系之违品,除前实执此是其余九种假执分别也。
子二广释
如自所缘性,三智障有三,静道真如等,相应不相应,
不等及苦等,诸烦恼自性,及无二愚蒙,为最后分别。
修道顶加行心心所转无间道时,所应断之有境分别心有九,谓如自所缘境之体性而知者即
三智,此三智有三种障。由不了知一切相皆空,障一切相智,缘于断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执为
实受用者之俱生分别,由不了知一切道障道相智,缘于断此障愚蒙之假立夫执为实受用者。由
不了知一切事障一切智,缘于断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般若波罗蜜多,
于寂静一切障道愚蒙之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色等所知与真如,故于真如等
与色相应为一性不相应为异性而愚蒙之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魔性本空,于
大小乘道不等愚蒙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于宣说无常等之经义,如言执为究竟真理,
故于苦等四谛法性愚蒙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贪等客性与真如性故,于烦恼
性愚蒙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二取相空,于无二取愚蒙之假立士夫,缘彼执
为实受用者之俱生分别。此九分别是修所断最后之能取分别也。
辛三断除所断之胜利
如诸病痊愈,常时获安隐,恒修众生乐,一切胜功德,
任运而依附,胜果所庄严,上品位菩萨,如众流归海。
十地菩萨安住大乘上上品修道,由经多无数劫修修道故,能取所取四类分别所知障犹如重
病,悉尽断尽,具足顺缘永离违缘,譬如病者诸病痊愈长得安乐。又一切种为大悲所转善巧成
办众生利乐如是一切胜妙功德,自然依附彼三乘断智德果庄严之菩萨,犹如四河同归大海也。
庚四无间道顶加行分二,辛一正说,辛二除邪执。初又分二,壬一多福喻显,壬二释所缘
行相。今初
安立三干生,声闻麟喻德,及离生菩萨,众善为譬喻,
经以无量福,明佛无间道,无间三摩地,证一切相智。
正生一切相智之菩萨究竟瑜伽,即无间道顶加行相。此与最后心智义同。无间顶加行,经中
以自果多福为喻而宣说,谓若有人将三千大千世界有情,皆安立于声闻地,独觉地,菩萨正性
离生地所获众多福德为喻,说无间道顶加行所亲生之佛果胜出彼福,以此佛果福聚而显此无间
道顶加行,谓由亲果福聚多故表彼亲因亦甚多福也。最后心无间道之三摩地亦名无间三摩地,
以得一切相智为自性之佛果,更无余道间隔,此即是究竟之亲因故。
壬二释所缘行相
无性为所缘,正念为增上,寂静为行相,爱说者常难。
无间道顶加行之所缘缘。谓无实性一切如幻诸法,以此是断除一切增益之处故。此之增上
缘,谓最后心加行道所摄之正念,即大乘发心,以此于生彼道为自在之缘故。此无间道顶加行
之行相,谓寂静一切戏论之智,以此寂静即彼状貌故。颇有不善巧方便爱说二谛相违者。对此
无间道顶加行之所缘行相常发攻难,以此所缘行相甚深难测故。
辛二除邪执
于所缘证成,及明所缘性,一切相智智,胜义世俗谛,
加行与三宝,巧便佛现观,颠倒及道性,能治所治品,
性相并修习,说者邪分别,依一切相智,说为十六种。
此说若执二谛不能同一性摄或种子或现行随类所摄,即此处说所除邪执之相。界限从未入
道乃至七地。此邪执就所缘分十六种,谓由有为无为界皆离实体故无间道顶加行及一切相智之
所缘不应道理,此于所缘证成起邪分别。由一切法毕竟无自性故所明离戏论之所缘自性不应道
理,此于行相起邪分别。由有性无性皆于胜义无所得故一切相智之智不应道理,此于果上起邪
分别。实空为真如性故胜义世俗二谛不应道理,此于二谛起邪分别。布施等波罗蜜多胜义无所
得故止观双运加行不应道理,此于加行自性起邪分别。圆满慧所证一切所知皆于胜义无所得故
佛宝不应道理,一起诸法唯假名故法宝不应道理,所依色等皆于胜义无所得故僧宝不应道理,
此于正行所依之归依及归境三宝起邪分别。布施等胜义无所得故善巧方便不应道理,此于差别
行起邪分别。所证有性及无性之自性皆于胜义无可证故,如来现观不应道理,此于佛现观起邪
分别。无常不净等戏论建立皆于胜义无所得故,缘蕴常等四倒不应道理,此于所治颠倒起邪分
别。修道之果于胜义中无菩提可证故,其道自性不应道理,此于道自性起邪分别。胜义中无所
舍所取故,所治品与能治品之差别不应道理,此于能治所治之差别起邪分别。所相诸法胜义无
故诸法之相不应道理,此于性相起邪分别。所修自共相皆于胜义无所得故,修自共相不应道理,
此于修习起邪分别。其中二谛三宝开为五种,即说二谛互相违者依一切相智及无间道顶加行之
所缘行相,所起之十六种邪分别也。
其以中观师所许胜义为因而破世俗之难,当依所许世俗而答谓犯不定过。对以中观师所许
世俗为因而破胜义之难,当依所许胜义而答谓犯不定过。总之凡说二谛相违之攻难,皆须以二
谛不违而答也。
渐次现观品第七 摄般若第二会六五卷渐次品
戊二坚固因果分二,巳一为得坚固修渐次加行,巳二已得坚固刹那加行。今初
布施至般若,随念于佛等,法无性自性,许为渐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