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读书选集-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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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银河边的这颗星何以被命名为牵牛呢?“牵牛为牺牲。”牺牲指牛、羊之类在祭典上宰杀献神的牲畜。《天官书》所谓“牵牛”,所指自是二十八宿之牛宿‘‘‘,但却也足以表明,牵牛一名的意义是源于牺牲,而这就意味着,银河边的牵牛亦取义于牺牲。《月令》就提示出牵牛之得名与牺牲之间的时间因缘。牺牲的饲养生长有一定的周期,每一个阶段,针对牺牲,都要举行一定的活动,对此,《月令》中有明确的记载:春天,万物孳乳,牲畜繁育,故到了暮春三月,需要统计幼畜的数量,“牺牲驹犊,举书其数”;六月,夏秋之交,草木丰茂,刍秣收割,故“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令臣民贡献牧草以为养牲之饲料;八月,仲秋之月,正是动物膘肥毛丰的时候,于是天子“乃命宰祝,循行牺牲”,循行牺牲,察其体量毛色,合规中度的牲畜才能用为牺牲;九月,暮秋之月,牺牲已经长成,故“牺牲告备于天子”;到了腊月岁末,就该是宰牲祀神,举行一年一度的郊天大典的时候了,于是,天子“乃命太史,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以供皇天、上帝、社稷只飨”。诸神降临,馨享牺牲,降福穰穰,给芸芸众生带来太平和吉祥。八月“循行牺牲”,而此时昏见南方的中星,作为视牲之月的时间标志,被命名为牵牛,可谓顺理成章。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照上文的分析,织女为七月之星,被作为秋天到来和女功伊始的标志,而牵牛为八月之星,被作为视牲和祭献的标志,两者时间不同,事义亦别,似乎毫不相干,岂不是与七夕故事和民俗中两者息息相关的关系相矛盾吗?其实,当七月,织女星升上天顶并垂顾人间织妇之时,牵牛星就已经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牵牛与织女之间,盈盈一水,原本相去不远。七月过后,当一度高悬天顶的织女离开天顶向西倾斜时,牵牛星就后来居上,升上最高点了,岁序也就随之进入八月。多情的牵牛就是这样在织女身后紧追不舍,然而天命男违,这对生死冤家之间永远间隔着那段咫尺天涯的时、空距离,“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以上所述,可见七夕故事和民俗的各个主要环节,都可以由其岁时的关系得以解释:织女之名织女,因其为纺绩之月的标志;牵牛之名牵牛,则因其为视牲之月的标志;当此夏秋之交,织女星和牵牛星先后双双升上中天,隔河相望,牛女七夕会银河的故事即由此而来;七夕穿针乞巧,不过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纺织季;乞巧之时陈设瓜枣,则是因为此时正是瓜熟蒂落的季节。民间传说,牛郎织女良宵一度,依依惜别之际,织女都会伤心落泪,泪水化作雨水,因此,每到七月七,天上总会飘下一阵绵绵细雨。七夕的雨水自然不是来自织女的泪腺,七夕之所以多雨,不过是因为初秋七月,正是中国大地连绵细雨开始的时候,《夏小正》说:“七月,。。。。时有霖雨。”《月令》七月说:“完堤坊,谨壅塞,以备水潦。”可见古人早就对夏秋之交多雨的气候特点了然于心。总之,七夕故事的每一个关目都能在古人的时间感中找到源头,天上的星星、人间的织女、初秋的阴雨以及成熟的瓜果,都因其在时序中的同时呈现而被联系起来,被赋予相同的时序意义,被编织于同一悲欢离合的故事。时间性对于人类知识和叙事的奠基作用由此可见一斑。时间,作为大自然恒久不变、周而复始的节律,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生计作息,也引导着人们的认识和叙事,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时间与其说是人类认知和度量的对象,不如说是人类理解和度量万物的可能性条件。时间川流不息,万物生生不已,世间万物都在时间的长河中沉浮隐现,并因此进入或者退出人类的生活和视野,因其在时间这一宏大节律中所出现的不同关口,而被赋予不同的意义,被归于不同的认识范畴,被纳入不同的故事情节。“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时间,或者说大自然的节律,就是造物造化众生的脚本;“天地盈虚,与时消息”(《易传》),浩瀚的星空,苍茫的大地,就是这个脚本搬演的舞台;“田地絪緼万物,化醇”(《易传》),物类熙熙,众生纷纶,则是这个舞台上周而复始重复上演的戏剧。每年七夕,牛郎织女天河会,不过是这场戏剧中一个哀婉多情的片断而已。
七夕故事和风俗的时间性,表明它原本只是一个秋天的节日,七夕故事所蕴含的意义,也不过是时令转换、秋天开始的消息,尽管有缠绵悱恻、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但七夕却初与爱情无关。七夕,作为秋天的第一个节日,拉开了秋天的序幕,而秋天的戏剧永远是令人伤感的悲剧,秋风起兮,繁华落尽,万物萧条,令人黯然神伤,因此,七夕与其是情人的节日,不如说是一个伤情的日子,与其说是一个令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的日子,不如说是一个自古多情伤离别的日子。七夕非爱情的季节,因此,在古人的观念中,七夕对于婚嫁,并非一个吉利的日子,牛郎织女的爱情,也并没有花好月圆的意味。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代占卜简书《日书甲种》就有以牛郎织女为占的条目,一条说:“丁丑、己丑取妻,不吉。戊申、己酉,牵牛以取织女,不果,三弃。”另一条说:“戊申、己酉,牵牛以取织女而不果,不出三岁,弃若亡。”可见,在古人心目中,七夕故事,对于爱情和婚嫁而言,原本是凶多吉少的“下下签”,是抽不得的。
时下国人炒作七夕情人节概念,原因之一是为了和西方的情人节抗衡,用心可谓良苦,然而,把七夕当成情人节,可谓数典忘祖。本土意识为了回应外来冲击而“复兴”传统,却不得不参照外来文化而对传统进行重新阐释,因此反倒使“传统”成了外来文化的拙劣模仿。其实,中国原本是有自己的情人节的,它和西方的圣瓦伦丁节一样,不在秋天,而在春天。在古代,包括春分、花朝、春社、清明、上巳等等在内的春天节日,除了其特有的与农事、祭祀有关的仪式内容之外,无一不是风情摇曳的爱情节日,且不说自古以来那些在春天节日上吟唱的诗篇中流露出来的无边风月,翻翻宋明话本、元人戏文,那些多情的才子佳人们几乎无一不是在清明上巳、踏青游春的游戏场上一见钟情、私定终身的。说到底,万物盛开、摇荡性灵的春天才是滋生爱情的季节。
返回目录谈《红》说“李”双飞翼
□杨竹剑《读书》2006年第11期
王蒙《双飞翼》一书,自称乃“谈《红》说‘李’文章”。五六七八年来常摩挲把玩,渐渐悟出王君心有灵犀,会通古人,从李义山绝唱精品中,读出红楼诗意。其文可圈可点,其说当世无两。但读到《双飞翼》书中另一段话,我对李诗曹文双翼之说,颇为困惑:“《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喜欢王维,喜欢李白,喜欢杜甫,喜欢陶渊明、庚、鲍、阮等前朝诗人,不喜欢相对比较雕琢的李义山,但仍肯定其留得残(枯之误)荷听雨之句。”王君判“残”为“枯之误”,才女“喜欢”的程度也因“误”而打了七折八扣。果如是,则李诗曹文心有灵犀一点通,在林姑娘这里就很难通过。而我认为“极见功力,极见情采”的一段好文章,也岂非白说?意有未甘,小心求证,重读《双飞翼》,几十页读下来,不断遇到这样的文字:“阅读《红楼梦》是人与世界的直接对话”;“《红楼梦》一上来就写石头、大荒山、青埂峰、无稽崖,一下子就回到了世界的本初”……类似言说多多,一言蔽之,《红楼梦》至大、至真、无尽、无穷,因而至美。所以大观园里容得下李义山的“城池叠嶂、路径曲折、形象缛丽、寄意深遥的艺术世界”,义山诗的艺术世界里却不可能有大观园至大至真无尽无穷开辟鸿荡气象。二者相较,不能不承认美有档次而非关人工。义山诗固属高档精品,但在“世界本初”跟前,大略近似一盆案头清供。生长于灵河畔的绛珠仙草,追求“质本洁来还洁去”的生命本初世界,养眼怡神的案头清供,实在太小太小,“最不喜欢”这种主观感受,便可以理解。但无碍于义山诗独特品格美的存在。
返回目录“肉食者”的学问
□张鸣《读书》2006年第12期
当我还是个男孩子的时候,也喜欢过战争和军事,在那个年月,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孩子们能看到东西,从连环画到电影,十有八九,枪炮声声,打成一团,让你不喜欢都不行。不过,多数人成年之后,也就淡了,可我却迷得相当久,从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到名将的传记,最后还啃了一阵兵书,从中国的五经七书到国外克劳塞维茨、约米尼、富勒,甚至柯林斯、哈特的著作,都有所涉猎。最早接触《孙子》是1975年,那年出了一本军事科学院编的《孙子兵法》,里面不仅有注释,而且还加了若干古代的战例。只是这本书编的实在太滥,注释不说,连战例都写的七颠八倒,错误百出。记得当年我看完之后,还提笔给编者写信抗议。
我的“兵学生涯”,最后还是无疾而终了,读了那么多兵书,看的时候劲头倒是不小,但却基本上似懂非懂,甚至越读越糊涂,让我最后知难而返的,恰是被称为兵学圣典的《孙子》。因为研究解释它的人太多了,大家持久地起哄,一窝蜂地弄出来那么多相关的书,我明白的地方,大家都明白,我不明白的地方,大家都不明白,而且越说越不明白,无奈之下,我只好挂白旗放弃了。
早就知道李零研究《孙子》,也知道他在北大开这个课,甚至知道前一段他一直在整理有关孙子兵法的讲稿,预备出版,但却没有翘首或者踮着脚盼过。原因很简单,一个经常见面的好朋友,不断出东西,就是有分量,多了,你也就麻木了。麻木归麻木,真的书出来了,而且到了手里,总免不了要翻翻,何况所研究的东西,还是你曾经热恋过的旧情人。可是这一翻,就放不下来了。在我的记忆中,世界上这么多研究或者号称研究《孙子》的书,从枪战打到商战、政战和情战,只有这本,让你真切地感觉到了两个字:明白。
人类历史就是相斫史,打个没完,古今中外,都差不多。只是中国人喜欢弄文字(四大发明,两个跟字有关),好琢磨,记录下来的东西多,关于战争的学问特发达,四大实学,兵学为首。李零告诉我们,兵学其实也不是兵家的专利,老子、孔子、墨子和荀子,也都谈兵,在某些人看来,老子甚至就是兵书,诸子谈兵的部分,在流传过程中逐渐佚失,但痕迹还在,说别的事情,一不留神,就扯到战争上。反过来,作为兵学的著作,《孙子》中为大家耳熟能详的谋略部分(李零将归为“内篇”),当作人生的一般哲理,也相当高明。
战争是人类的基本活动,本质上跟人类的谋衣谋食以及文化装饰并无不同,甚至就是这些活动的一部分。原始的初民状态,部落居民对不同物种下手叫做狩猎,对自己同类的抢劫叫做战争,其实目的是一个,都是为了让自己活着。所以我们今天看原始的文化遗址,每个聚落都有深沟高垒,甚至城墙,防谁?恐怕主要是同类。从事农耕的民族如此,游牧民族或者游猎的民族更是变本加厉,因为他们没法子像农民一样储粮备荒,一有灾害,非行劫掠不能活下去,如果摊上了大面积的灾害,那只好结起伙来南下找种地人的麻烦,于是有了从东到西,欧亚大陆上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之间几千年的战争。
虽然跟农耕人比起来,游牧人没有什么兵书战卷留下来(估计当初人家就没多少心思去写),游牧人的仗却打得比农耕人好(正如李零所说,真正会打仗的人,是不写、也不读兵书的)。除了汉与唐两代的部分时段,在历史的多数时刻,农耕的汉人都是居于守势的,反反复复地修长城,修城墙,修村圩和寨墙,躲在墙后面探头探脑,还往往守不住。兵书出产越多的时代(比如宋代),仗就越是打不好。
游牧人会打仗是天生的?不,他们自己说是狼教的,或者干脆就说自己是狼变的,狼是自己的祖先。前一段流行的小说《狼图腾》,似乎延续的就是这种游牧人的理念。当然,尽管我们的自己史书和传说上言之凿凿地确信,来自北方的游牧人是狼的后代,今天的我们,只能将之理解为农耕人对游牧人的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不过,狼教的这个说法,倒是有些道理。据猎手们说,群居的狼最可怕,在草原上,没有什么动物敢跟群狼抗衡,而群狼围捕猎物,其战略战术,我们现在记载的东西它们基本都会,什么包抄,什么埋伏,什么佯攻,什么诱敌深入,什么擒贼擒王,以及“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十六字诀,它们好像全都无师自通,可以像我们的英雄岳飞那样,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在草原上,天天跟狼群进行羊群争夺战的游牧人,向自己的敌手学了点东西,应该很自然。严格说,在古代的草原上,游牧人和狼群,不存在谁战胜谁的问题,他们处于均势,而且这个均势,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靠工具和兵器取得的。说到底,狼的兵法更高明。
严格说来,一切肉食者都有这样的本能,或者由本能发展起来的一种技术,其中,也包括从事狩猎的人。只是群居而且需要集体行动的狼,往往能更鲜明地把这种技术应用得比较到位,至于人,本来打猎的时候是可以运用这种本能的,但在文明的演进中,文化吞噬了本能,一度反倒堕入“礼”的讲究,像司马法提到的古兵法那样,把战争变成了贵族之间的决斗。以至于春秋时,鲁国的曹刿(李零考证过说是此人就是玩过劫持的曹沫)要感慨,肉食者鄙。要他挺身而出,回归打猎者的本能,玩点诈术,打败了齐国。这个时候的肉食者,吃的肉,已经主要来自驯化的动物,猪和羊,所以他们不行。
有兵法的农耕人打不过没兵法的游牧人,首先在于人的身体素质。食肉的和食草的,运动多的和运动少的,耐饥渴的和不耐饥渴的,有暴发力和没暴发力的,双方的比较,近乎专业运动员和普通人之比。虽然说,战士的军事素养,可以教成,可以养成,但身体基础很重要。孙武子的吴宫教战,一向为谈兵者传为美谈,但在后来吴楚之战中,却没有人用过这些“虽赴水火犹可也”的女战士,不仅仅是因为吴王舍不得美女(最漂亮的两个已经杀了),关键这些女人从身体素质上讲,不适合上前线作战。其次,战士的基本生活习惯很重要。蒋百里说,生活方式跟作战方式一致的民族,打仗就占优势,游牧人就有这样的优势,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平时做的,跟战时做的,没什么两样。冷兵器时代,打仗是肉身相搏,招招见血,胳膊粗力气大,再加上点勇气,自然占优势。素质差的,只有靠人多,十个打一个,才能顶事,问题是,战争的关键在于机动性,几乎没有人会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