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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471-伤寒论条辨-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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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言曰。治惊要识惊风痰热四个字。大意如此。故其又自饰曰。小儿血气虚弱。虚则生热。热盛 
生痰。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盛发搐。殊不知血气之在人身。虚莫虚于有生之初。初生虽虚。 
未闻即此便有生热之说。继之以乳哺而不热者。乳。血气物也。故资于乳哺而血气生。生而齿生。 
生之征也。试可饮食而不热。继之以饮食之养。资于养而血气充。齿更发长。天癸至。充之征也。 
三十而壮。充而实也。四十而强。实而盛也。物盛必反。故五十则反衰。七十而老。此固人血气 
虚实盛衰之自然。不待安排。至当不易之正理。外此而言虚道实。乱斯生矣。夫虚则纯而无邪。 
无邪则异舋无自而端。故自然而然如此。谓虚则生热。有此理乎。以热盛生痰言之。痰之为物。 
与血气俱。静则为养。动则为病。三者一也。不偏有之。与生俱生。无时无有。褚澄有言。 
血枯死。气绝死。痰尽死。谓痰可治而能使之无。不知死也。谓生于热。热无形。痰有质。有质 
生于无形。亦无此理。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为何物。而谓生于惊。惊为何物。而谓生于痰邪。 
人当定而安静。则不惊必有事焉。骤闻恶声。卒见怪状。则惕然猛惊。茫然自失。盖见闻者。感 
也。惊。应也。所以感而应者。心之知觉。神之虚灵。无踪迹可寻也。惊于自已。且无踪迹可寻。 
而谓生于痰。又能生得出风来。理安在哉。详观三者。皆谓由盛而生。热则摸不着事故。乃反驾 
说生于虚。自相予盾。乱言若此。不知生。不知死。而谓知医。可乎。风盛发搐。搐不出于六书。 
六书无文。义不可考。而又蔓延抽掣与搦。抽即掣也。掣亦抽也。物在器中。拔而出之。抽掣之 
谓也。故世有抽签掣签之说。国有抽分掣盐之法。人之肢体。顶天立地。 
病何如而何抽何掣乎。搦是谠而按杜之之谓。故械有谠众。军有搦战。人至治所见谠众。则畏而 
不敢犯。致师至敌阵。见搦战。则持而不能骋。其义一也。戒严防闲之谓耳。不在动作上言。何病 
而人之身溺何邪。以此言之。此论之无稽如此。不谓之凿。将谓之何。然则热者何。曰。外入之 
病。必起于太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入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故 
病在太阳。则其经之筋脉。皆牵强而疼痛。邪正交争则发热。热而自汗。或发汗。汗出过多则湿。 
湿则寒。寒则痉也。所谓强痛者。证则内隐。事属病者自省耳。诊家不审。则未易觉察。儿家无 
言。察觉尤难。卤莽忽略。则误在此矣。惊风之异。不端于此乎。迨夫头摇手劲。乃痉而外着也。 
识见不真。则抽掣之祆。不造于此乎。卒口噤。脚挛急。痉着而甚也。目邪心乱。则搐搦之怪。 
不罔两于此乎。背反张。痉甚而危殆也。指鹿为马。则角弓之水底月。不倒影于斯乎。孰知强 
者痉之机。痉者强之剧。痉在广韵。注风强病。强在六书。 之省文。居良切。则平声。弓有力 
也。故从弓。从 。声也。又 界也。渠两切。则上声。木劲而不和柔。反拗而不顺从也。又弓 
之反拗而张也。强痉音义如此。太阳病之证亦如此。仲景用之诚如此。本始于素问。渊源固如此。 
千金略之而未详。道犹垂于一线绵如此。金匮。言背而不言角弓。病不在弓。而弓义具背。幌然 
盎于不言中。所以皆指见在之实。无论男妇大小之言。道本一视同仁可推。此则仲景之所以仲景 
也。呜乎。仲景殁。痉亡于 。而此义不明。此义不明而斯道晦。斯道晦而惊风之乱起。乱起而 
儿家之祸兴。祸兴而角弓之炫售。角弓一不是人身。二不病此病。三又不在目前。抽掣搐搦。事 
理皆不可求。论之凿。不妄何。啻妄哉。不盲乎。医妇人者。盲以群盲。凿以习凿。而产后惊风 
之突。不顺非而效尤。暝行而索途何。此属易知易明。而亦不审不察。非后人之所以后人欤。 
然则大人亦有此病否。曰。中伤风寒。为病一也。有无视汗。多寡不均耳。不可以无言。在大人。 
则病者亦不省。 
诊家皆不审。不审。则袖手捏谲。不省。则枉命衔冤。举家 。至今不醒。余以幸荷上天试病 
之感。身亲经历。死而重生。力致体究。遂觉悟素匮言外之绪 。千金发而未白之跃如。窃案候 
对。兆报己子。用经成效。历履有年。顾惟异端之害不辟。则坟典之道不行。坟典之道不行。则 
积昏之暗不晓。以是不敢怀迷。敬复修此。梓告多方。上以尽祈副苍苍之特意。旁以期维挽滔滔 
之沉昏。庶几同心同好。同归正觉。则同在同聚。安知不至同际一休征乎。虽以鄙野。质朴不文。 
然扣钟求声。盖出于端本澄源之倾心也。重明三古。则在仰望贤智仁孝于将来。 


痉书跋
属性:书以载道。载而不醇则反害。书乎哉。医家之书。自本草素灵难经以至伤寒论。方法具而体 
用备。书少而义精。道之原也。末流纷纷。汗牛充栋。多遂横。少遂塞。以横之牵矫蹈附。猎名 
媒利。适所以成绳蠹 氛。而言之。醇乎哉。盖不过徒为凿凿扰扰。道愈昏而世愈惑。虽多亦奚 
以为。医道与儒道通。夫何读儒家书。三年则必有魁天下而名世之儒出。读医书。虽经世计。未 
便见有医之能良者出于其间。为何如人焉。儒难邪医难邪。世固有小视夫医而以易易言者。盖亦 
未之思而云然尔。愚于儒。且惮不能。今乃医。何也。天既 然以医之道勉我。我虽不敏。不敢 
不勉也。苟欲勉。则凡在为道。皆不可不勉。而后庶乎可以能勉言。是故。痉有道。帝伯仲景道 
之矣。后人不道也。而又反以惊风之妄谬害之。祸世厄道不为不久矣。此其医之所以难也欤。诚 
有所不能忍见者。故敢申明其道而复书之。以与知我者同从事于勉焉。痉书之谓也。 
x万历己亥正月人日九龙山人方有执自跋x 


后序
属性:伤寒论者。仲景氏辨伤寒而论之之谓也。伤寒何为而辨论也。乱伤寒者中风。并中风寒。杂 
伤寒者温病。风温。霍乱。本气自病。与凡痉湿 。皆与伤寒相涉于疑。故一一条辨而例论之。 
然后各皆始得分晓而不惑。此伤寒论之所以作也。然诸病之所以有待于条辨例论。而后各皆始得分 
晓而不惑者。以皆统于六经也。六经各一经络脏腑。惟太阳独多始病荣卫之两途。诸病论经。论 
经者。经辨而病明也。伤寒与中风。则于论经之中。吃紧关系。严辨又在太阳之荣卫。盖风则病 
卫。寒则病荣。风寒俱有。则荣卫皆受而俱病。太阳一也。荣卫二。而病则三焉。此太阳所以分 
当严辨。而与余经不同也。过太阳。阳明以下。辨论乃得各归于经。所以自微而着。自少而多。 
剩徒法而以方法具备者计之。筹其条目。法则迤逦已三百九十七。方则因仍已一百一十三。然而 
法中乃有一则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之条。二则曰。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之目。法言若是。岂 
非以其丝辨缕论。积多若是。犹不足以尽风寒之所欲论之谓邪。噫。仲景氏所以作论之心。于此 
可以想见其万一于言国文本之外矣。曾谓非辨非论。顾可以清杂乱。而正伤寒之名实乎。不能 
也。是故伤寒不可以作经。而但可以作论者。其意不在此欤。名虽曰论。实则经也。说者谓医家 
之有此书。犹儒家之有语孟。盖以其浑融该博。曲尽精微。恢恢乎足以股肱素难。而为斯道之日 
星。信矣。然其举纲振目。经纶阖辟。首尾条贯。脉络分明。近则可以言仿佛学庸。远则可以议 
属比春秋。而法象乎易。说者遗之。似亦未可以言其全知此书之纯粹也。嗟惟文本。去古未远。 
辞简义奥。读而道其道者。要皆不过模形 
范影。踪迹汤丸。错择名利。以求凿柄于盲瞽之余。譬之乐师。习○ HT 以治钟 琴瑟。节奏 
虽工。求其所谓正六律。谐五音。通八风。而能与天地同和者。难言也。叔和类集而编次之。各 
为一篇。独于太阳。分而为三。一一以辨。标其篇目。夫既以辨标其篇目。则论归重于辨。叔和 
已得之矣。既分太阳为三篇。则太阳一经归重于三辨。叔和已明之矣。自今观之。各篇之中。不合 
于辨者。历历可指也。而太阳三篇。尤溷溷然无辨于三也。似此编次。徒赖叔和之名存。岂复叔 
和之实在哉。必由后之轻浮。有如类证之辈者。不谙论义。不会辨意。骋以卑陋。计图剽窃。务 
为欺炫。纷更错乱。颠倒变易。法则断股离肢。方则裒多益寡。将谓不如此。不足以动众。惟徇 
私己。罔解误人。然冠履倒置。望者必骇。薰莸同 。嗅者必憎。或出重辑亦未可知。是以匡郭 
纵完。而体骨终失。遂使晚见狐疑。卒致非全书之谬。虽专医之门。咸置之而不读。夫以此书为 
非仲景氏之全书置而不读。彼业不在医。无足怪也。以业既在医。亦视为非全书而不读。则其为 
医也。可得谓之全医乎。何不思之甚也。于是斯文湮没。至道蓁芜。民膺斯疾。幸邪不邪。不敢 
必也。窃谓此惧。跋履山川。冒蒙荆棘。崎岖南北。东抵齐鲁。西涉川陕。委志从正。以趣明师。 
期还叔和之故。以通仲景之源。风霜二十余年。颜霉鬓雪。神其默迪。一旦豁然。征之道途。足 
成小试。倦老思休。归田闭 。考众本之殊同。反离异而订正。一师友之授传。窃僭负为此集。八 
经寒暑。稿脱七誊。深惭蛙吹。玷荷骥附。虽不足以合叔和之雅调。而宣仲景氏之遗音。至于溯 
流穷源。欲伸长○ HT 而拟望六律正。五音谐。八风通。天地和同。底民物于康阜。以上际唐 
虞之盛之心。所以延颈企踵于任斯道之君子者。未尝有一息之不然。此其所以 
宁负僭窃而不敢逃避也。谨书揭简。以告同志云。 
x辛卯冬日长至歙灵山方有执书于溪南无逸所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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