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科学认识论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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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可变偏差相符合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们就应该一直到语言学的领域都能看到这样的一致。广义的社会心理学(特别是布朗在他新近发表的精湛著作中所陈述的那种社会心理学)包括心理语言学,也包括对认知活动发展的研究。然而,语言结构主义的原则,尤其是乔姆斯基的建构主义语法规则,在儿童方面是通过种种部分自发的创
作表现出来的,对这些创作布朗本人也曾研究过。因此,人们不免要问儿童逻辑运算的发展与儿童的语言发展有什么关系。在一本新近发表的著作中,心理语言学家辛克莱已经能够证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尤其在系列阶段或储存概念之形成阶段与从“向量”和“数量”(按照布尔所赋予的意义)的观点加以分析的语言阶段之间存在着表明运算系统和语言系统二者之间相互依赖的明显相关性。但是,语言学习对运算的发展只产生微弱的影响,除非当使用的词迫使人们作新的概念上的联系,而运算图式的先后则属于主体动作所引起的一种自发平衡。
在个人际的感情价值方面也可以作同样的论述,因为价值的内容不断受到交换与群体动力的改变。动力是从两个个体开始的。但交换形式的本身,尤其是按照与系列和逻辑性质的树形或图形同构的等级所作的价值结构,再次显示了一般的协调,也就是构成雅奈所说的个人内部感情调节的终点(参阅第三章,第12节)。
这些相互依赖关系——它们取代了人们以前有时幻想的直接心理还原主义——甚至在研究意志时都能看到。意志是“决策”的一个特殊情况,对此,博奕论曾提供了同时既是心理的又是经济…社会学的详细研究。大家都相当清楚,意志长期以来一直是被看作不能还原为社会因素的个人行为的典型,因为个人为个人自己设想,而且个人的意志往往彼此抵触,也经常与群体的约束相对立。但早在半个多世纪之前,詹姆斯就已经证明,意志并不与单纯的意向或努力相混同,它只在各种倾向发生冲突时才起作用。当一个低级的、但一时是强烈的倾向与一个一时是弱的高级倾向发生冲突时,意志行为就在于加强后者,直至战胜前者;而如果缺乏意志,前者就会战胜后者。然而这是对社会因素的一种内含的参照,因为起初微弱而后又加强的倾向常常与义务相混。此外,这一解释的缺陷在于求助于人们不知其来源的“附加力量”。可是,一位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布隆代尔,认为只要把这一附加力量看作是集体命令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这种还原主义的解决办法是不够的,因为如果集体命令是最强大的话,那就不再需要意志;如果集体命令不是最强大的,问题则依然存在。因此人们可以作这样的假设,即发生冲突的两个倾向的强与弱在意志行为之前不是绝对的,而是与当时的知觉状况有关(一切社会的与感情评价相关的知觉,如同纯粹的认知一样,都以一味的过高估计或过低估计为其特征)。这样,只要按照使知觉服从于一些变化规则从而纠正知觉的那些可逆性操作的模式来设想意志就可以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意志就是感情的操作(这是雅奈用来与结构调节相对立的能量发生调节的最后一个阶段),这种操作纠正评价,把一时的价值带回到多少是永久的价值等级,由此产生了由弱转强的明显变化。
总之,在人们开始试图把精神因素简单地还原为社会因素的一切社会心理学领域里,人们现在至少面对着三种层次,而不仅仅是两种:机体、精神与社会。但这种三分法导致两种相互对应的两分法。一方面,机体与精神产生使一些人区别于另一些人的差别专业化(根据他们的遗传型、他们的天赋和他们的历史的各种组合),但另一方面,个人又共同具有某些以一种比较一致的方式形成并发展的普遍结构(智力运算等)。在精神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也应该区分,一方面,使一些社会按照其意识形态、历史等与另一些社会对立的社会多样性;另一方面,社会协调的普遍结构。然而,比起研究初斯所采用的还原主义,关系分析的巨大收获是,精神的普遍结构与社会的普遍结构具有相同的形式,因此它们显示出性质上的亲缘关系,它们的根子可能有一部分是生物的(指第三、四节中所谈的最广义的相互作用而言):当列维·斯特劳斯想要标志出亲缘关系结构的特征并给他的人文结构主义一个恰当的表达时,他就求助于普通代数学的大结构(群、网等),以致社会学的解释与一种在逻辑结构的建构中起作用的、性质相同的质量数学化相吻合,至于这一逻辑结构的建构,人们可以在儿童和少年身上,在他们自发的思想而不是在他们的学校学习中看到其发展。因此,一般的与社会的这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发现,导致了比简单还原的理想远为深刻的解释倾向,而这一点可与我们在有机论与物理主义方面所看到的相比拟。
六、精神特性的心理分析研究
精神过程既然不能只还原为有机生命,又不能还原为社会生活,于是当代心理学就有一些派别力求通过专门途径来达到这些过程:通过对表象和情感的内容的直接研究来作心理分析,通过建立行为或行为内在化的规律来研究行为心理学,以及通过对发展的先后结构的总分析来研究发生心理学。我们将按照这个顺序来作介绍,尽管多种多样的心理分析,都自称是发生的而非建构的。我们按照这个顺序,为的是说明人们已经看到的,在以上各领域中显示的结构主义倾向的进展,尤其是为了说明这种进展在什么地方是与同还原主义相对立、人们可称为建构主义的东西相关联的。
A。 心理分析经历过一些历史阶段。简略地回顾一下这些阶段对理解它当代的派别是有益处的。最初以弗洛伊德形式出现的心理分析,确实提供了以个人的过去来解释个人的现在,因而以儿童来解释成人,构成一种出色的学说。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学说当然具有发生的意思,但它不把发生看作连续的建构,而仅仅视为某些初始倾向的展开。这样,现在就被还原为过去,发展的各不同阶段仅仅被还原为初始冲动力的着力点的移位。简言之,弗洛伊德最初理论的独一无二的特殊情况是按照还原论的理想进行还原,只不过不是把精神的还原为机体的或社会的,而是把高级精神形式还原为一生中在高级精神形式下面和“无意识”中继续存在着的初级形式。这倒是一个以同一解释一切的很好例子:口唇的、肛门的、初期自恋的、客体的、恋母等等的阶段都只是同一性欲的连续表现。性欲把它的能“荷”从一个对象移到另一个对象,先从身体起,然后达到外在于身体的人,最终达到各种升华。表象自身也顺从这个总的运动,它引起实现欲望的幻觉,或者在无意识中保存着欲望被满足或失败和纠纷的记忆。
但是,要把不同同一到一个唯一的原则上这种同一化,而不是从一开始就是简单的同一,肯定要遇到抵抗。由此产生了第一个阻挠纯粹同一的二无论,即带有性欲的个人与反对个人欲望的社会的二元论。因此便有压抑、克制、审查、作为掩饰的各种象征等等。在二元论的道路上,弗洛伊德后来又引进了两个新东西:一、以“超我”形式出现的种种社会禁令的内在化(这一概念在弗洛伊德之前曾由鲍德温和博维特提出过)。“超我”就这样被纳入心理系统之中,但“自我”本身并没有摆脱性欲取得其独立性。二、在荣格影响下,把形象思维提升为一种部分独立于检查之外的原始思维或言语。
B.下一个并宣告这种全部还原主义结束的重要阶段是自我独立性肯定的阶段。这要归功于哈特曼,他把自我设想为一整套摆脱了性冲突的适应。在拉帕波特看来,思维就成为可以使人远离冲突范围只去关心认识上的收获的一个机制系统。任何精神工作都不再是升华或防卫机制了,与自我有关的真正发生也有了。但是我们着重的是指出各种倾向,而不单是描述事实情况,所以重要的问题在于辨别这扇向着发生建构主义和结构主义敞开的大门是否将沿着情感本身(性欲的一些阶段)的方向被跨越,或是在当代心理分析中还存着两种启发,一种是与性生活有关并忠实于弗洛伊德的同一化还原主义,另一种与自我和有意识的思维有关并让位于建构主义和结构主义。
实际上,在当代分析运动中人们可以区别出六种不同倾向。谈谈这些倾向是有益处的,因为学说的分歧对于心理学解释的复杂性,对于即使与今天最为普遍的倾向相一致的建构结构主义在它贯彻到一切领域时所遇到的困难,都是相当富于启发性的。
C。(1)第一种倾向在某些方面是倒退的,并且还加强了弗洛伊德学说的还原主义特点:这就是梅拉尼·克兰学派的倾向。这一学派把作为欲望的近乎幻觉之实现的表象,以回忆-图象形式表现的记忆和各种弗洛伊德情结都提高到比人们所想象的还要高的程度。但是在与克兰这一学派不相干的学者们看来,婴儿岂不是奇怪地变成可以与非心理分析的儿童心理学经常揭露的、同胚胎学中预成论的产品相似的“微型成人”同日而语了吗?
(2)第二个倾向,像下面的另一些倾向一样,其倡导者不再满足以临床观察(或象弗洛伊德本人所做的那样,以在治疗中的成人所勾起的童年回忆)为基础重构发展的各阶段,而是致力于纯粹的实验。这在心理分析中还是新鲜事,如克里斯、斯皮兹、沃尔夫、贝恩代克、古安…德卡里等人。其主导思想是,发展就是与自我有关的真正建构,同时在性欲表现的各阶段与自我形成的这些阶段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譬如,在婴儿的发展中,人们可以区分出:第一阶段,在这期间,他以自己为中心,但对自我与他人和物体还作不出任何区分,因为环境只有通过主体活动才能被认识到。第二阶段,期望的反应和某些受优惠的知觉(微笑)开始在自身的活动和“中间物体”,如“微笑的人脸”(斯皮兹)之间引入一个界限,但是不稳定的界线。最后,第三个阶段标志着主体与客体的稳定区分,由此产生对自我的意识和“对真正性欲对象的精力贯注”,换言之,在母亲身上确定“客体的”姻亲关系,等等。
然而,在对九十名婴儿所做的精确实验中,古安…德卡里又采用了我们有关对恒常物体认知形成的成果(在屏幕后面寻找在知觉上已经消失的物体,这根本不是天赋的)。通过这些实验,德卡里已经能够证明我们提出的各阶段与先是前客体的、而后是客体
的情感的各阶段之间有相对良好的相关性(只是相对的,因为如果认知阶段被肯定是沿着一个恒常顺序进行的话,那么“性欲”阶段就不那样有序列性,而且带有反复)。我们因此走上了建构主义道路。
可是,很快就显示出,具有真实新东西的阶段正是自我阶段,至于精力贯注则被认为仅仅是移动的,从一个对象移向另一个对象。换言之,一个新的感觉并不是新的,因为可能是价值的重新制定,等等。感觉之所以新只是因为它的对象新,而且仅仅是“在先前阶段中处于萌芽状态的各种要素的开放”(古安)。
(3)真正的建构主义倒是出现在第三个倾向,即“文化主义心理分析”倾向。但是,所说的建构是社会心理学的,而不再是被设想为普遍的、即一切社会的一切个人所共有的精神发展。的确,最大的新东西,“性欲”,作为当时所确定的那种意义上的普遍本性,不再是解释一切的唯一原则,这一切不仅包括自我及认知功能,因为它们自哈特曼以来都已经成为“独立的”了,甚至还包括在其个别阶段中的情感。在这方面,一些心理分析学家,如弗鲁姆、豪内、卡尔蒂那、格洛浮,以及一些人类学家如贝那蒂克特和米德都指出,弗洛伊德所说的情结,特别是俄狄普斯(恋母)情结,因而还有性欲的各表现阶段,并不在社会的一切形式中都能找到,因此它们是文化的也是心理的产物。这一点对于第五节中讨论过的社会-心理相互作用的研究来说是一项有重大价值的贡献。
(4)如果文化主义求助于社会人类学以解释直至那时都被认为属于唯一性本能的事实,那么包尔比则相反,他转向动物生态学及其有关先天征象的理论(IRM=innate releasing mechanisms,先天释放机制)。他的比较很合理,如果人们想一想脸部的征象等等的话。但它尤其对实验是一个极有益的刺激,如果人们回想起荣格曾经建立一整套有关被认为是遗传的“原始型”的理论的话,当时在这样一个假设前提里需要解决的先决问题,就是区分什么是“一般的”(也就是保证汇合一致的相同的恒常形成)和什么是遗传的。
(5)埃列克森的立场很特殊并且处于上述各立场的中间地位。但他给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引进了一个在阿得勒的著述中(著名的“自卑感”和指导某些职业的过度补偿等概念都来自阿得勒)也曾发挥过的重要概念:这就是这一假设,即我们为了适应当前的需要,不断地把过去视为现在,正如在行为和表象的连续中我们的现在依赖于我们的过去那样。在这方面,埃利可森对儿童游戏作了些有趣的观察,在游戏中,人们看到各种象征改动过去也延长过去。因此这一次我们的方向才是真正的心理建构主义方面,带有如在智力发展中的那些逐渐的和反馈的整合。 (6)最后要指出的是斯托克桥学派的著作。这些著作是受已故的拉帕波特的启发的,其方向显然是感情发展与认知发展的统一。一方面,拉帕波特曾于1960年发表了一篇有关“精力贯注”注意力的论文。文章中他以渊博的物理学和数学知识批判了认为精力贯注只是移动不定并在与这个或那个对象结合时投入其“电荷”的弗洛伊德能量论;他还把他对弗洛伊德主义的看法与我们自己的对感觉-运动觉图式的“给食”的观点作了有趣的比较。他的学生沃尔夫又采用了儿童的感觉-运动觉发展与“性欲”发展的这些比较。
总而言之,我们看到了一个最初完全是还原主义的学派在演进中分化出来的各种倾向,也看到对感情与认知领域、个人与社会领域、同时部分地对精神与生物领域之间相互作用的逐渐意识如何引向建构主义的道路,而建构主义是从整体上去理解发展所必须的。
七、行为的特殊性与记忆的结构
心理学在寻求机体与社会之间的专门领域时,研究能使具有实证思想的人们感到满足的行为,因为他们不相信反省,更不相信只能用间接方式重建的无意识。我们在第一节谈到那些拒绝一切“解释”的实证主义倾向时已经谈到过行为。但对行为的分析可以有不同的立场,尤其还有美国的种种有关学习的重大理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胡尔理论和托尔曼理论。同斯金纳的观点相反,他们想使自己的理论成为解释性的,同时又拒绝采用有机论者的推断,认为这些推断要么为时过早,要么超越心理学的范围,如巴甫洛夫的反射学说就是这样。
然而,有趣的是,人们一旦放弃了还原主义的考虑以便在行为中达到心理现象的特殊性时,人们便走向了建构主义。也就是说,在设法解释新行为是如何形成时,人们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