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达尔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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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tist)和《科学的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其中也有很多资料。此外,哲学家和历史学者也写了不少很有见地的书。总之,现有的文献非常丰富,而领先的科学界巨子一直都以为,一般读者可以明白主要的证据(essential
evidence)。可惜证据是哑巴,不能自动解释什么;它的含义只有靠推理阐明,用推理决定某证据是否成立、某证据是否可以接受。我特意要察验的,就是这些推理的规范(rules
of reasoning)。
还有一件需要交代清楚的是我个人的宗教观,因为读者一定会问,而且最基本的法则告诉我们,凡人都有偏见(bias),我也不例外。各人的出发点必须公开,并且接受检验。我在哲学上是个有神论者,也是一位基督徒。我相信神的存在,如果神要的话,衪可以从〃无〃造成〃有〃;但同时神也可以使用一个自然的进化过程。我并非要为科学创造论辩护,事实上我这本书并无意讨论圣经的记载与科学之间的冲突。
我的目的是考验科学本身的证据,并且谨慎明辨证据本身的意义和宗教或哲学方面的偏见。偏见会歪曲我们对证据的解释。我认为科学创造论者的偏差是因为他们首先投入了(premitment)圣经原教至主义(Biblical
fundamentalism)。我不愿为他们的立场多说。我要明察的问题是达尔文思想是否基于公正客观的科学证据;达尔文主义;是否另一种变相的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ism)。
我们真知道有什么自然的过程(natural
process)可以使原始的微生物进化成其他的生物和人吗?生物又可以从无生命的物质进化而来吗?国家科学院告诉我们,科学最基本的特质是必须依靠自然无神的解释,那么科学家是否已经确实证明创造者(神)完全没有参与创造这个世界和其中一切的生物?在科学范畴之外有没有真理?难道非科学(non…science)就等于无稽、无意义(nonsense)吗?科学界集团如此坚决地支持自然进化论,外面的人胆敢怀疑他们官方建立的信条(doctrine)可能错谬吗?让我们一起来仔细看看吧!
第二章 自然选择论第二章 自然选择论
达尔文的事迹和他的学说多次多方被人传讲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与研究地质学的律师查理·赖尔(Charles
Lyell)之间有不寻常的友谊;他在猎狗号船上漫长的旅途中,碰上脾气暴躁的船长菲兹莱Fitzroy);他在南美洲加拉帕戈斯群岛(Galapagos
Islands)上作了重要的观察;他经年累月不断地编写《物种起源》(The Originof Species)稿件之际,突然因为塞尔·华莱士(Russ
Wallace)即将发表相似的理论,而在匆忙之间付印;接着轰动一时,引起极大的风潮;最后高奏凯旋等等。这一切都是最精采、最戏剧化的题材,当然值得再三复述。不过,我要写的不是历史故事,而是现今关于进化的争论中所应用的逻辑。因此,我的兴趣不在达尔文本人,乃在达尔文主义。达尔文当年所提出的学说与现今流行的新达尔文主义之间的差别,对我来说也不重要。虽然新达尔文主义者得到现代科学,特别是遗传学知识的助益,比达尔文当年更占优势。我的宗旨是要曝露现今进化论真正的想法、进化论所描绘的自然界对我们影响之重大,并要说明如今在进化论方面争辩的真正要点。
达尔文的名著《物种起源》有三项重要的主张。首先,〃生物种并非永久不变〃。他的意思是说,在地球漫长的历史中,的确有新的生物种出现,而且这些生物是由一种自然的方法,他称为〃后代渐变〃(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第二项主张认为,利用这进化过程的学说可以推广解释地球上所有不同生物(或几乎所有生物)的来源。因为所有的生物都是从极少数、甚至由一种微生物类的祖先而来。第三项主张是达尔文主义最突出的一点,他认为这庞大的进化过程是由一种自然界的选择或者叫〃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的动力所引导。而这动力在生物界的功效神奇、威力之大,是以前人类认为只有创造者亲手引导才能完成的。 本章论述的就是这第三项主张。
【注一:达尔文从未坚持所有的生物进化必须完全由自然选择而来,承继他的进化论者也没有这样说。达尔文在他1859年《物种起源》第一版的引言最后一段里说得很清楚:“我深信自然选择是生物种变化方法中最主要、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并且达尔文后来还埋怨别人误解他,忽略了他的注释。另一方面,达尔文对其他学说的重要性却没有表态。例如只说“有些生物的变异由于我们的无知看来好像自动突然出现”而不加以说明。现今新达尔文主义者也利用相似的战略,以模棱两可、富伸缩性的态度来面对那些经常可见而自然选择不能解释的现象,只当作没有什么重要。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的书中也说:“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使批判大合成(进
化)论的人难以捉摸,造成极大的困扰。”我可以肯定,每一位评论家都感受这种困扰。读者请作心理准备,当新达尔文主义的权威宣称:评论他们的人误解、误传进化论时,不要轻易全盘接受他们的藉口,要识破他们字理行间的巧辩。】
其实问题的症结不在自然界是否有选择优良品种这回事。自然选择当然存在,自然界不断选择生物群体(population)中适应力最强的遗传因子。举例来说,人类的婴儿如有遗传的缺憾,非有昂贵的医药护理不可能成长。生物中不能生殖的也不可能遗留后代,这些是无可置疑的现象。但达尔文主义者坚持自然界选择的能力远超过上述的例子,天择不但能使生物在遗传方面保持优势,他们声言这种自然力量居然有无比的建造功能,在亿万年间竟然可以将一个细菌类的细胞建造成花、木、鸟、兽,甚至人类的奇观。我们从何知道这样的进化真是正确无误呢?
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倡两项要素。第一项是达尔文所谓的〃变异〃(Variation),如今的科学家称为〃突变〃(mutation)。
【注二:突变在此用作一个简称,泛指一系列的机制可以产生遗传上的变异作为自然选择的基本材料。这些变异的来源可能是个别基因的突变(point
mutation),染色体的倍增(chromosomal doubling),基因的复制及重组(gene duplication and
rebination)。这项学说中,最基本的要点认为变异是不规则、无目的、随机遇(random)而产生的改变。细想一下,具有创造能力的进化机制需要有引导力量,驱使适当的变异在适当的时机出现,才较容易置信。正统遗传学的理论却坚持自然界绝无任何引导性的突变,因此所有生物进化的奇功只能靠盲目的机遇。】
突变是遗传上盲目的改变。在生物中如果突变者产生可观察的改变的话,其后果几乎都是有害的。但是有什么突变可以产生对生存和繁殖的条件有微小的改进呢?根据进化论的解释,一般生物都要生下大量的子代,而其中能够成长的只占极少数。子代之中繁殖力较强的,当然可以生产更多的下一代。繁殖力较弱的只能生下较少的子代。这样不同的繁殖力就能渐渐将有利的因子分配集中到生存的个体之中。这些较进步的生物又成为下一步进化的基础。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又有足够好的突变的话,这样一小步一小步地渐渐累积不同的改变就能制造出极度复杂的器官(organs)和适应环境的行为(adaptive
behavior)。因此也不需要任何已经存在的智慧者来协助了。
上述的学说真的可能实现吗?达尔文不能指出有力的例证支持自然选择过程真正可信,因此他必须借用一些牵强的例子。引用菲秋马(Douglas
Futuyma)的话来说明:
当达尔文写《物种起源》一书时,他不能提供任何自然选择进化的好例子。因为当时还没有人去寻找观察,所以他只有借用一些人工选择的例子,如人工改进牲畜及稼穑,不断选种培育毛最长的羊,生蛋多的鸡等等。。。。。。育种的人成就可观,可以改变动物和植物各种特征,甚至使现有的品种与最初的野生品种(wild
ancestors)之间产生很大的区别。
这些区别之大可以达到一个程度,超过了某些生物种与相似种之间的差异。
这样使用人工选种为例证其实是引入歧途的一种骗局。改良动、植物的人必须运用他的智慧和专门的知识去选择育种,并且要保护它们不受自然界的灾害。达尔文学说的精义是说明自然界毫无目的(purposeless)偶然发生的过程可以代替智慧的设计(intelligent
design)。而他居然使用人工智慧设计者的成就来解释这要点,证明那些愿意接受达尔文学说的听众实在毫无批判的眼光。
人工选种与自然选择基本上不但没有相似之处,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育种的人可以在羊或鸡或鸽子中造成很多自然界没有的变种。他们这样做也存着自然界所没有的目的,包括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看到底生物种研究可以有多少变化,其极限何在。如果育种之目的只希望动物在野外自然环境下生存的话,极端的变异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所有的家畜回到大自然后,复杂的变种很快就消失了,生还者都回复到原本的野种(wild
type)。由此可见天择过程其实是一种保守性的力量,只能防止极端变异的产生,而人工育种却在鼓励变异。
人工育种真正的结论显示最高明的育种家也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极限。生物种的变异有固定的不能跨越的鸿沟,在所有人工培养的动物中并没有产生任何新种。所谓新种,一般公认的定义是指一个新的生物群体与原来的群体产生了生殖的分野,不能再交配生出有继续生殖能力的后代。以狗为例,所有的狗都属同一个生物种,因为在生理上来说各种狗都可以杂交生育。虽然有些因体型大小悬殊,不方便交配而不能生育的例外。法国著名动物学家比埃尔·格拉斯(Pierre
Grasse)的结论认为,人工育种的例子是反对达尔文学说的有力证据:
虽然经过千年选种的压力,任何不合育种目标的个体都被消灭了,但是始终都没有新种出现。化验比较各种狗的血清、血红素、血蛋白、和受精的可能性都显示,所有不同品种的狗,其实仍然属于同一个生物种。这项结论是客观测试的结果,不是主观分类学上的意见。事实上,人工选种的结果只不过使狗的基因组(genome)的不同组合显示出来,不能算作创新的进化过程。
换句话说,狗不能够变成象那么大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努力选择培养,而是因为狗的基因有它的极限,狗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就不能再大。同理,狗也不可能变成象。
达尔文主义者不同意上述的判决,他们也有一些理由。他们很自豪地指出,在实验里面用果蝇做的一些实验,虽然至今果蝇仍是果蝇,但是他们也产生了很多变化。植物杂交的结果产生了新的品种,包括真正符合新种定义的植物。它们彼此之间可以产生后代,而且不能与原来的品种配合。达尔文主义者不能在动物之中产生新种,辩称没有足够的时间。人类培育狗类共有数千年的历史,但是自然界却有数百万年,甚至数亿年的时间自由地运作,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相当有力的旁证显示,自然界似乎也曾产生了新的物种,在夏威夷出现的几百种果蝇和加拉帕戈斯群岛上著名的达尔文雀鸟(Darwin's
Finches)都是比较熟悉的例子。
时间有限当然是衡量人工育种必须考虑的问题,但同时因为人工育种应用了人类的智慧,并设立了选择的目标,所以也很可能抵消了大自然拥有漫长岁月的优势。格拉斯对著名的果蝇实验又作了以下的评论:〃果蝇(Drosophila
melanogaster)是遗传学家最喜爱的宠物,它的地理分布、在乡村及城市的基因型(genotype),都为大家彻底认识。但这果蝇从亘古至如今竟然毫无改变〃。大自然有足够的时间,却没有耍科学家想耍的把戏。
如果没有其他的限制,缺乏时间仍是相当合理、值得考虑的因素。但事实上,生物种的变异是受基因库(gene pool, 所 有 基 因 合
称)的制约。所以自然选择的对象相当有限。基因经过若干世代的排列组合之后,不能再产生新的变异了。当然理论上突变可以补充新的基因,可惜事实上突变在自然界出现的频率和贡献到底有多少也不清楚。
自然选择是否真的能制造新的生物种(spciation)呢?我认为这也不是最重要的一点。生物种只是一个可以生育的群体,将来即使能将一种果蝇分化开成为二个或更多的生殖群体,也不能真正成为支持细菌可以进化为果蝇的证据。如果将来有一天人类真的能够培育出与其它的狗不能生育的新生物种,他们的成就只不过是达尔文主义重大宣言中必须证实的一小步而已。
话说回来,识破了人工育种例证的漏洞也不等于已证明了达尔文主义本身的错谬。我们必须再找更直接的证据,看看自然选择是否真的有创造的功能。不过在我们讨论支持达尔文主义的人的任何提议之前,我们要先问证据是否必要!说来奇怪,在达尔文主义者的文章中居然有大量的声明,宣言进化论的真确性只要用逻辑就可以说明。
自然选择是同义反复无谓之重复语
很多支持新达尔文主义的学者在他们的著作中常常提到进化论只不过是同义无谓之重复语或称赘述(tautology),意思是说用两句不同的话重复述说同一件事而已。进化论预料,最能适应环境的生物将会生产最多的后代。但是何谓适应呢?进化论定义,遗下最多后代的生物最能适应。这一点是我必须详细讨论、记载的要点,因为很多进化论者误以为这赘述的意念(观
点)是创造论者和其他不懂科学的挑战者恶意引进文献之中。以下是几个由麦柏(Norman Macbeth)所搜集的例子:
霍尔丹(J。B。S。 Haldane)1935年说:〃。。。。。。适者生存一词是一种赘述,正如许多数学的定理,用两种不同方法叙述真理,并无害处。〃
恩斯特·迈尔(Ernst Mayr)1963年说:〃。。。。。。那些留下最多后代的个体,照定义就是最能适应的生物。〃
乔治·辛普森( George Gaylord
Simpson)1964年说:〃只有将适者定义为生育众多的品种,才可以说自然选择促进新种。事实上遗传学家的确是这样下定义,其它人或许感觉费解。对一位遗传学家来说,适应与否跟健康、气力、美貌或任何其他条件部无关,唯一的要素就是生育效率高。〃
辛普森以上的解释说明为什么自然选择的学说一定要用重复赘述的形式才能表达。我举一个更清楚的例子,如果一只野马跑得特别快,很明显会占优势,但是根据达尔文的学说,这种优势必须能传给更多的后代才有真正的意义。相反的,如果马跑得太快,常常跌倒,或者一只雌马跑得太快,雄马迫不上,而失去繁殖的机会,那它的优点岂不成为缺点了吗?
这样看来,任何一种特征都可以是优点或缺点,因为必须考虑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