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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战天京:晚清军政传信录-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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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道旁苦李的蒂儿
     曾国事后总结李元度失败的教训,说:“必待战(败)之后,始入城而分守之。分布未定,贼已来扑,士气已馁,军械已失,岂复能坚守哉!” 与上引司法解释有异曲同工之妙。暂且抛开“烈女”之喻。李元度援徽,十天不到的时间,丧师失地,动摇大局,其罪不小;但是,李元度这次犯错,尚不止此。千不该万不该,他最不该在偾事之后还要“怙过饰非”,毫无悔意。城破次日,逃亡途中,李元度给曾国藩写了一封信,强词夺理,推卸责任;在外游荡了大半个月,他才满不在乎的回到祁门大营,而在面见曾国藩时,他依旧不做自我批
    评,一味避责。尤为过分的是,在曾国藩面责后,他竟不“留营听勘,径自归去”。曾国藩不得不慨叹:倘若“人心并无悔祻之意”,则“难以挽回天意”;遂奏劾李元度,请旨“将其革职拿问” 。
      此时,于私于公,曾国藩都“深恶”李元度,而且,这股“恶”意一直延续了两年。咸丰十一年末,不甘寂寞的李元度接受浙江巡抚王有龄的邀请,募勇援浙。但是,李秀成先期攻破杭州,王有龄自杀;他便逗留在赣、浙交界的广信、衢州一带。前此,从湖南出发,经过义宁、奉新、瑞州等地,驻防太平军自行撤退,李元度一概奏报“克复”,因此开复上次革职的处分,并赏加布政使衔。身为两江总督、统辖江西的曾国藩对这种行为极为不满,旧恶新恨,涌上心头,遂于同治元年的春天再次参劾李元度,说他“前既负臣,后又负王有龄。法有难宽,情亦难恕”,请求将“该员”开复、赏加的职衔“注销”,“仍行革职”,并将其所募勇营“全行遣撤”。奉旨:“李元度著即行革职,并加恩免其治罪,仍交左宗棠差遣” 。左宗棠当时受命督办全浙军务,故将打着援浙旗号的“革员”李元度交由差遣。
      孰知曾国藩尤未解恨。三个月后,在参劾陈由立、郑魁士的摺子里,又让李元度陪绑一次。陈由立是鲍超部将,本是“偏裨之才”,却“不安本分”,在个人待遇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跑到河南投奔巡抚郑元善,“巧言耸动”,谋得重权。曾国藩怒其“轻去其上”,“朝秦暮楚”,破坏湘军家法,犯了见利忘义、欺师悖祖的大罪,请旨处罚。郑魁士相继在安徽、浙江和江南大营服役,平日则悍然犯上,不遵节制,偾事则“托病偃蹇”,弃军而逃;“前既与皖、浙抚臣为仇,后亦不报和春之恩,臣尝代为不平”。本来,参奏这两人跟李元度扯不上关系,但是,一个背叛师门,正如李元度应王有龄之邀援浙,“轻于去就”,视湘军的集体领导为无物;一个偾事犯上,恰如李元度守徽州时所作所为,故曾国藩连类及之,将他顺手拈来,追骂一通 。
      曾国藩三次参劾,李元度的政治生命,算是彻底毁掉了。表面上看,不过革职,还可以继续“效力”,前途并非一片黑暗;但是,读者诸君务必警惕:吾国政坛历来奉行“追涨杀跌”的散户哲学,庄家咳嗽一声,其股非红即黑,不上则下,并无喘息的机会。曾国藩当日负东南重望,俨然“东山不出奈苍生何”的晋人谢安,一言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他既然声讨李元度,跟风承旨的中外“曾迷”岂不心领神会,对已被打倒的李元度踩上一支脚?尤其是各位访查舆论、维持风纪的御史大人们,本就靠言语轻重讨生活,无端生出如此佳题,岂不大做文章?新账旧账一起算:失守徽州,独自逃生,拒绝勘审,虚报战绩,这些罪名加在一起,至少也是流放远边,最重则脑袋不保。然则,遑论断送政治生命,李元度的物理生命也有断送的危险。从这个层面检讨曾国藩此份参摺,是不是过分了一点?当日有一幅集句兼嵌字的对联,将李元度所处的危困之境揭示无遗,其词曰:
      “士不忘丧其元;公胡为改其度”。横批:“道旁苦李” ;
      纵观曾国藩生平,对湘军同事、湖南老乡、婚姻之戚或文学之友,主动施以如此辣手,仅此一见;何况李元度在咸丰五、六年间还舍生忘死的保护过他。三参之后,他不能不有所悔疚,不能不思有以补救。知道平江军即将裁撤、李元度将要黯然回湘的消息后,他立即致函奉命“差遣”李元度、并有资格对之进行品行鉴定的左宗棠:
      “次青既将全撤,可否免其一劾?弟既据公义以参之,而尚不能忘昔日之私好。告苍天留点蒂儿,好与朋友看;请为台端诵之” ;
      适逢浙江战事正酣,左宗棠无暇考究此桩官司的来龙去脉。而且,早在咸丰四年,二人便已认识,左宗棠对李元度印象不错;因此,左宗棠此次回奏,但说李元度“性情肫笃”,虽“两被吏议”,而“报国之志未衰”,“在时流中亦为难得之选” ,遂将此事搁下,不予深究。这个“蒂儿”没有留给“苍天”,而是留给了曾、左这对老哥俩用作他日争讼的题材。同治三年冬,曾、左哥俩合演一出担夫争道(关于“伪幼主”的下落),阴差阳错,绊动了这根“蒂儿”,顺便将牵连这根“蒂儿”的“道旁苦李”给揪了下来。
七、曾九暴富传说
1。天京的圣库
     湘军攻克南京,曾国藩奏报搜查“贼赃”的情况,说除了二方“伪玉玺”和一方“金印”,别无所获。顿时,物议沸腾,多以其奏为谎言;王辏г怂健霸罟ぷ髯啵郧章朴Z”,所谓曾国荃一掷千金买笺纸,即示怀疑。在深入调查曾国荃是否因此暴富之前,我们先看看曾国藩当日的报告:
      “历年以来,中外纷传洪逆之富:金银如海,百货充盈;臣亦尝与曾国荃论及:城破之
    日,查封贼库,所得财物,多则进奉户部,少则留充军饷,酌济难民。乃十六日克复后搜杀三日 ,不遑他顾,伪宫贼馆,一炬成灰。逮二十日查询,则并无所谓贼库者。讯问李秀成,据称:昔年虽有圣库之名,实系洪秀全之私藏,并非伪都之公帑。伪朝官兵向无俸饷,而王长兄、次兄且用穷刑峻法搜括各馆之银米。苏州存银稍多于金陵,亦无公帑积贮一处。惟秀成所得银物,尽数散给部下,众情翕然。此外则各私其财,而公家贫困;等语。臣弟国荃以谓贼馆必有窖藏,贼身必有囊金,勒令各营按名缴出,以抵欠饷。臣则谓勇丁所得贼赃,多寡不齐;按名勒缴,弱者刑求而不得,强者抗令而遁逃,所抵之饷无几,徒损政体而失士心。因晓喻军中:凡剥取贼身囊金者,概置不问;凡发掘贼馆窖金者,报官充公,违者治罪。所以悯其贫而奖其功,差为得体。然克复老巢而全无货财,实出微臣意计之外,亦为从来罕闻之事” ;
      要确定湘军及曾国荃入南京后是否大发横财,关键之点在于调查太平天国“圣库”(即摺称“伪都之公帑”者)的有无丰绌。请先论有无。曾国藩说:“并无所谓贼库者”;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天朝田亩制度》云:
      “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
      这就是太平天国的“圣库”制度。从金田起义以迄天国覆亡,“圣库”制度就一直存在,并为此立下严格的法律,违者议罪乃至斩首。咸丰元年洪秀全诏云:
      “各宜为公莫为私,总要一条草对紧天父天兄及朕也。继自今,其令众兵将: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
      “一条草对紧”,是粤地方言,若谓“一心向着”。明年,诏云:
      “倘再私藏私带,一经察出,斩首示众”;
      具体执行标准,则以五两银子为限,凡藏银过此数不缴者,按律治罪 。入南京后,“圣库”设在水西门灯笼巷,有六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严厉执行“圣库”制度,将全体民众的财富集中管理,乃是太平天国能够实行军事共产主义的前提和保障,也是中外传言南京城内“金银如海,百货充盈”的根据。
      但是,“圣库”制度,在太平天国后期——亦即咸丰六年发生内部相杀的“天京事变”后——遭到严重破坏,业已名存实亡。曾国藩转述李秀成语,说:“昔年虽有圣库之名,实系洪秀全之私藏,并非伪都之公帑。伪朝官兵向无俸饷,而王长兄、次兄且用穷刑峻法搜括各馆之银米”;就说明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政权由洪氏嫡系掌管,“圣库”的性质已经由“公帑”变为“私藏”。而洪派以下人众,也纷纷效法,于“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物等项”中,仅向“圣库”缴纳谷米牛羊等食物,而隐瞒了银钱衣物等硬通货。李秀成在湘军围困南京时,与“合朝文武”商议,苦劝各位“王兄王弟”“切勿存留银两”,而应“概行要买米粮”;就不但证明了天国官员不再上缴而是私藏银两,也证明了“圣库”空虚,连基本的粮食储备也得不到保障,远非咸丰初期“粮米丰足,件件有馀”的盛况。同治二年苏州告急,李秀成欲离开南京前去赴援,洪系人物以“国库无存银米”为由,令他“助饷银十万”,否则不许离京。李“不得已,将合家首饰以及银两交十万”,才换得四十天的自由活动时间。亦可见“圣库”空虚、人各私财的景况 。李秀成是天国中“万古忠义”(洪秀全语)的忠王,家财尚有十万之富;其他二千多个“王兄王弟”的私人财产之多,可想而知,“圣库”财务之有出无纳的困绌情况,亦可想而知。因此,“圣库”之有,毋庸置疑,而“圣库”之绌,亦毋庸置疑 。
      由此可知,湘军当日入城,未能发掘出巨大“窖藏”,是实在情形,曾国藩并非“工”于“作奏”,不过实话实说而已。当然,“圣库”之不足掠夺,只说明湘军作为接管南京的军事组织,在对公业务方面成效不彰,并不说明作为个体的湘军兵将都空手而归。曾氏兄弟进城之后,发现“克复老巢而全无货财”,失望之馀,不免生出几分恐惧。根据历史记载以及实战经验,敌国都城的金银宝藏,只是多少问题,而非有无问题;孰料南京城竟出现了有无问题,明显于理不合,与史不符。然则,实话实说,必难取信于人。旁人不信,也倒罢了,人主、朝臣不信,则问题大了,所谓傍议丛生,所谓忧谗畏讥,就是这种背黑锅的尴尬境况的真实写照。故曾氏兄弟初则失望,继则恐惧,故曾国荃要建议“勒令各营按名缴出”三日弛禁期内掳获的“贼赃”,“以抵欠饷”,多多少少凑个数儿,平息舆论。曾国藩则老谋深算,知道众将士固有愚智强弱之别,所得资财则有多寡不均之实,“按名勒缴”的话,所得甚少的“弱者”一定“刑求而不得”,而所得较多的“强者”必会“抗令而遁逃”。如此,则不但无补于实际收入,甚且“损政体而失士心”。遂不采纳“按名勒缴”的建议,而设立不问“贼身囊金”(降卒或敌尸随身携带的财物)只查缴“贼馆窖金”(公私大小库存财物)的法令。当然,此法只是一纸具文;三日弛禁期内,不论囊金、窖金,十之八九已被将士们搜刮一空,事后再怎么严格执行此条法令,也是所得甚微,聊胜于无。
      找不到大笔“贼赃”,必然遭致讥议;为免讥议,总不能倒贴银钱,做赔本买卖。处此两难之境,曾国藩只有实行“挺经”之法,抱着“此心耿耿可对君父”的赤诚,据实“覼缕”,尽量争取中朝人士的谅解;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中枢也许和曾国藩心心相印,用人不疑;也许收到实地谍报,两造俱符;也许格于情势,无可奈何;总之,曾摺奏闻七日后,便迅速下达了一道“理解万岁”的批谕:
      “逆掳金银,朝廷本不必利其所有。前据御史贾铎具奏,故令该大臣查明奏闻。今据奏称:城内并无贼库;自系实在情形”;
2。曾国荃在富豪榜上的排位
     就官方层面而言,此事已经了结。只是,普通群众觉悟比较低,怎么也不相信“城内并无贼库”,几乎众口一词,说曾家老九因此一役,骤成巨富。我们看几则有代表性的传言。
      “(曾国荃)入天王府,见殿上悬圆灯四,大于五石瓠,黑柱内撑如儿臂,而以红纱饰其外。某提督在旁,诧曰:‘此元时宝物也’;盖以风磨铜鼓铸而成,后遂为忠襄(国荃谥号)所得”;这是说他侵吞了四个元代制造的大顶灯。
      “(曾国荃)于天王府获东珠一挂,大如指顶,圆若弹丸,数之,得百馀颗;诚稀世之宝也。又获一翡翠西瓜,大于栲栳,裂一缝,黑斑如子,红质如瓤,朗润鲜明,殆无其匹。识者曰:‘此圆明园物也’”;东珠,出产于东北混同江、乌拉宁古塔诸河(即今松花江下游及其支流),“匀圆莹白,大可半寸,小者亦如菽颗。王公等冠顶饰之,以多少分等秩、昭宝贵焉” ;如此宝珠,曾国荃一下捡了一百多颗,此外,还抱回一个大于篾筐(栲栳)的翡翠西瓜。唐人用“栲栳量金”形容当日长安贵少的奢华 ,若见到湘乡曾九用栲栳盛着一砣翡翠,不知作何言语?
      除了列举实物,传言还折算了曾国荃南京之行的全部现金收入:
      “闻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除报效若干外,其馀悉辇于家” ;
      为了对数千万两银子 有个感性而现实的认识,我们来做做数学题,将之换算为今日币值。从三至九,皆可称“数”;换算所用的中介物,则以大米为例。咸丰十一年至同治九年间,米价为4480文/石 ,约合1。71两银子/石 ;清代每石,相当于今日的71。6公斤,然则一两银子可购41。87公斤大米,然则“数”千万两银子可购大米,在1;256;100——3;768;300吨之间。今日中等质量大米,约2元/公斤,然则,曾九此行获利,折合人民币在25亿至75亿之间。再参照《福布斯》杂志公布的本年度中国富豪榜,我们发现,曾国荃可以轻轻松松跻身前十之列。感性认识,尚不仅此。倘若曾国荃真有数千万家财,那么,他的资产将数倍乃至数十百倍于当时大清帝国的国库储备。嘉庆十九年,户部库存银为一千二百四十万两 ,曾国荃至少三倍之;道光三十年,库存八百馀万两 ,曾国荃至少三十倍之;咸丰三年,库存仅为二十馀万两 ,曾国荃至少一百五十倍之!
      历史上,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案例很多,但是一战暴富而至敌国甚且倍国,实不多见。囿于历史经验,限于当日实情,基于现实排行,我们是不是要怀疑“获资数千万”这个传言的真实性?不待后生晚辈如伯牛者,遍阅清代野史稗记的掌故大师徐珂早就质疑这个传言,他说:
      “湘乡两曾之富,文正逊于忠襄,世所知也。然忠襄资财亦不及百万,不若近今疆吏之筮仕数年可致千万也。(徐)花农(琪)兄之次女杏文适忠襄之嫡长孙慕陶侍郎,尝言:‘忠襄身后,仅有田六千亩,长沙屋二所,湘乡屋一所’” ;
      他的侄女是曾国荃长孙媳,跟娘家唠起夫家光景,大致不谬。例如田数,郭嵩焘在驳斥王辏г恕断婢尽肥彼倒骸霸跻辔薨偾晏铩薄。话偾晡煌蚰叮还偾辏蚱洳盖犊芍P游男〗闼捣蚣易什患鞍偻颍凑丈厦娴乃惴ǎ虿怀饲р磐蛉嗣癖摇=现沸∶瘢涛薷唬坏牵庖愿缓辣曜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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