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咒道十基础及甚深口诀乘教授答问-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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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誉、称,为修法之绊,应离之。
眠、惰、怠为修法之主敌,应离之。
总之,修法者最危险者为中断。
甲十七、十五顺境
莲师云:“修法时,应具十五顺境!”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闻、思、修为修法之基本架构。
勤、诚、信为修法之三柱。
见、戒、善为修法之三功德。
不染、离著、离执为修法之三种和合要素。
总之,现无一行者共如上任何之三,故难以与佛法之主旨配合也。
甲十八、二十一种徒劳
莲师云:“修法者,有二十一种徒劳!”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若不摒弃伤害有情,发菩提心为徒劳也。
若不守三昧耶,受灌顶乃徒劳也。
若对己之心无裨益,博闻教法徒劳也。
若行功德时,混杂以恶行乃徒劳也。
若行不善,依止上师乃徒劳也。
若为导师,不作修法,并行恶业,为徒劳也。
若为八风所动,乃徒劳也。
若随一导师,而凶恶以对如母有情者,为徒劳也。
若常作不善,自称畏地狱,为徒劳。
若不以菩提心,又无虔信,布施为徒劳。
若不决定坚守,受戒徒劳。
若不调治嗔心,修安忍徒劳。
若常沉掉,修禅定徒劳。
若不慕觉道,修精进徒劳。
若嫉妒及五毒增,修般若徒劳。
若修大乘教法,而无大悲,徒劳!
若不知自性,修定徒劳。
若不实行,受口诀徒劳。
若作利乐有情事,而非由菩提心起乃徒劳。
总之,纵此等皆为徒劳,而作此诸法皆无益,然无知者,不会听从。
甲十九、四种不还
莲师云:“修法者,当具四种不还!”
磋嘉玛白言:“何者为四?”
大师云:
常念死,不堕于此生之世法。
积十善功德,不堕三恶道。
具大悲不堕恶趣。
观空性不堕轮廻。
总之,修法者应远离此世界之关注。
甲二十、四不能
莲师云:“修法者,有四种不能,故当弃之!”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若不念死;无有修法之闲暇。
不信因果者;不会放弃恶业;不能成就上道并得解脱。
不怖轮廻过患,不知出离,于解脱道不能成就。
若欲为一己得出离解脱,而不为他得解脱之想者,无能达圆满佛位。
总之,若不转离规限此生之目标,无法于修法中得成就者,能弃世间法者,实如麟角也。
甲二十一、善用
莲师云:“修法者,应善用四无用物!”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善用无用之身者,当守清静之戒。
善用无用之所有者,发菩提心,并慷慨。
善用无用之好景者,以积福资粮作因,以积慧资粮为果。
善用无用之学识者,当精进修持。
若不能善用彼等,一切所作皆为世法已。
甲二十二、五无谬
莲师云:“修法者,应有五无谬!”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汝当无谬守所受之戒!
汝必须无谬修慈、悲、及菩提心。
当观业因果时,应无谬回避最细之黑业。
当观上师与佛无二时,应无谬常观在汝顶上。
总之,观一切相皆空时,汝当无谬。
甲二十三、修六度
莲师云:“修法者,当修六度!”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若无(文/口))啬或偏见,此为六度之布施。
若能善巧消除妄念,此为六度之持戒。
若全离嗔愤,为六度之安忍。
若不懈怠,为六度之精进。
若离散乱,又不著味静虑,为六度之禅定。
若汝喜离概念分别,此为六度之智慧。
甲二十四、三种追求
莲师云:“修法者,当有三种追求!”
磋嘉玛白言:“何者为三?”
大师云:
下根者,一切追求只为未来世之故,未及其他者,故无法不趣上道。(按:此指六道中之较上者。)
大师云:
中根者,厌弃轮廻,求诸功德,故无法不得解脱。
大师云:
上根者,只知为一切有情发菩提心,故无法不得圆满觉悟。
总之,一般人自破晓至入黑所求者,均为此生。被妄乱所困,无法不于来世中,入于恶趣。
甲二十五、五种真哀悼
莲师云:“修法者于亲属去世时哀悼,此为正确之法,修法者有五种真哀悼!”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示云:
当与大师分离,应以祭品哀悼。
与善友别时,应以积集资粮作哀悼。
若竟与师违背,当发露忏悔作哀悼。
若心为八风所飘,以深出离心作哀悼。
总之,人不知一切之无常者,无法除净其哀伤。
甲二十六、耕耘四法
莲师云:“修法者,当具耕耘四法!”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当以虔信翻心中粗糙之土。
以修持作施肥以改心态。
发菩提心以种善根种子。
如耕夫以精勤将智慧之耙系于方便智慧双运之耕牛,完全除去五毒。
如上所作,无法不含觉悟之芽,结佛果之位。
总之,甚多人不会为解脱之耕耘,却对世间之耕作不倦,悲乎众生!
甲二十七、八种寂静
莲师云:“修法者,应守八种寂静!”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守身之寂;住于静处不堕边见;以此离爱嗔。
守语之寂,住于哑子,以此不会于修法中受与人綺语所扰。
守意之寂,不为散乱所制,能使住于无念法身之自性中。
守意欲之寂,离净与不净食物之想,此等令生活简朴及使空行聚集。
守口授之寂,非器勿说,此能得传承之加持。
守德行之寂,即时而作不落虚伪,此能得进境,而避收集诸障。
守境界之寂,离诸著相或希冀,并勿将境界语人,此能令一期得大手印成就。
守觉悟之寂,远离野心、不落边见而住,此能令觉悟时即得解脱。
总之,不能以纵一食时间而修者,不能于念咒圆满前守寂静者,不能闭多言之口者,无能于守寂中得少许成就。
甲二十八、魔罗之诱惑
莲师云:“修法者为魔罗之惑然不察者!”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有权势者为傲慢之魔罗所蔽。
高官为雄辩与污染之魔罗所蔽。
平民为愚痴之魔罗所蔽。
富人为忙碌与致富业务之魔罗所蔽。
修法者为增其资产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养儿与眷属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大弟子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钟爱(亻+庸)仪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仇敌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眷属软语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善妙严饰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美语甜言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其染著之魔罗所蔽。
彼等为美貌与爱慕之魔罗所蔽。
一切染污之行为,均为魔罗之蔽障。
内心之五毒,为汝心之魔罗。
六根习气,为外物之魔罗。
著味静虑为内境之魔罗。
希求大圆满之果为见之魔罗。
一切无上功德亦均为魔罗。
一切无明与染污亦魔罗。
最大之魔罗为我执。
其不在任何一处,而只在汝边。汝必须于内杀之,若能如是者,其不会从外而侵。
甚多人不知此魔罗。
甲二十九、四基本功德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四基本功德!”
磋嘉玛白言:“何者为四?”
大师云:
具大悲者有正觉心。
离伪善者,能守戒。
无欺诈者,具清静三昧耶。
离爱染者,无愧具无不共患难之交。
总之,若具诚信,于修法必成;若具决定,必能守戒。若欲修法必须谨慎;如汝心中之骨般稳固。
甲三十、五毒从根斩断
莲师云:“修法时;应将五毒从根断!”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具嗔者痛苦最大。
愚痴者如畜牲不懂佛法。
大傲慢者,不能积集功德,并多仇敌。
具大贪欲者,不能守戒并多诽谤。
大妒忌者,喜好阴谋。
勿追逐此五毒,从内杀之,并于生时即脱离之。
纵于此五毒者,自制哀愁。
甲三十一、调心
莲师云:“修法者,应先调心!”
磋嘉玛白言:“此何谓也?”
大师云:
当以慈爱之水,熄嗔心所烧之火。
以强力之药所成之桥,跨贪之河。
以燃妙察智之炬,驱无明暗。
以精进之凿,夷平傲慢之山。
以穿著安忍之煖衣,挡嫉妒之风。
总之,此五毒,汝之首敌,若沉溺之,将败坏轮廻三界中之尔。勿令之放任,此甚危险者也。
甲三十二、五种见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五种见!”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当见非物质之心性,超乎佛法之语言。
当见若离执著,一切法均自解脱。
见一切境界,均为离物质之大乐。
以尊敬诚言,当见上师为佛陀之示现。
总之,修法者见一切均莫执著。
甲三十三、五所得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五所得!”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莫因懈怠弃上师教,应具真切之修持。
当以投入修行具自利。
当以得传承,具指导弟子之能力而利他。
当以解脱诸相至空性,具无做作之自然本性。
当以具自本面具心与佛无二。
今世藏土行人不得其一,乃无法成就任一所求。
甲三十四、五种伟大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五种伟大!”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当有具口授伟大之上师。
此等口授当得深道善巧方便之伟大。
汝当具刻苦坚忍之伟大。
当具希求修法之伟大。
当具决定修之伟大。
除非具足上五,解脱轮廻者不会成就。
甲三十五、五掌握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五掌握!”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以掌握佛法,当具知一遍脱道。
觉悟法性,让无生自内而起。
掌握三昧耶,具心之圆满。
以精勤掌握精要,能作坚忍。
以掌握口授,能应机教授他人。
甲三十六、五种多余
莲师云:“修法者,有五种多余!”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若无出离轮廻之意,虔诚乃为多余。
若对物质染著不弃,观空性为多余。
若不息渴望,修法为多余。
若不弃执著与愤嗔,阐述口诀为多余。
若不依方便法,给与明智忠告为多余。
甲三十七、五必须
莲师云:“修法者,应有五必须!”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必须为大师摄受,以得口诀精要。
必须对上师有甚深及日增之诚信,以自然得加持。
必须收集资粮,以令心柔顺。
必须使心柔顺,以便生起三摩地。
必须生起三摩地,以便速达遍知佛地。
甲三十八、五妄语
莲师云:“自谓修行者,有五事为妄语者!”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若仍沉醉此生,而谓怖畏未来投生者,为妄语。
不离欲望,而谓修法者为妄语。
不知因果,而谓了知正见者为妄语。
未越轮廻深渊,而谓成佛者为妄语。
甚多人自称佛法行人,而自欺欺人者,身命尽时,此等妄语,均返害其身!
甲三十九、五决定语
莲师云:“修法者,应具五决定语之教授!”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不修持时,境界与证悟决定不生起!
于大乘修法中,若方便与智慧分开,决定堕声闻乘!
若见与戒不知结合,决定入于谬道!
不见心之真性,决定仍有善与恶行。
不见自性,决定不得佛果。
甲四十、五徒劳事
莲师云:“修法者,有五种徒劳。避之!”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随一不具心要之上师为徒劳。
向一不守戒弟子传法,乃徒劳者。
不用以实修者,听法为徒劳。
若不能上进,其心修持为徒劳。
沉于低下法之空言,而不自救为徒劳者。
总之,甚多人之修法为徒劳者,以愚痴故,不知分别。
甲四十一、六尊贵
莲师云:“修法者,当具六种尊贵!”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欲掌握正见;当知一切唯心。
于戒律中防伪善故,当令心清静染著。
以修布施时无执故,当远离所得或偿励之希冀。
为调伏修安忍时种种难处故,当远离对仇敌嗔恨。
以闻思调心故,当能以五毒及逆缘为道。
以能修持故,当避免为“恭敬魔罗”所扰。
然此等行人乃不按佛法而行者。
甲四十二、四不足
莲师云:“修法者,当弃四不足!”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空余时修法不足,当无间修持如流水。
只达见鬼魅之境界不足,当以佛法解脱自心。
行为伪善不足,当守自然与当下。
尊敬与承诺不足,当真实承事上师足前。
总之,今世行人,被此等不足所困,于死时如常人死去而业果必熟。
甲四十三、虚荣心
莲师云:“此等行人以大傲慢常自誇,比普通人更差!”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其自称修法并随上师,其伪装为师,或云有甚多僧众。其自己管理寺院,并作庄严供养,其装作投入修持,并得高戒。其自称闭刻苦之关,并有最高教授,却以伪善愚众,自却不离世间追求,只导致死时可悔之境!
甲四十四、十四应弃
莲师云:“若于内心极欲修法,有十四事应弃者!”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如野鹿之子住于荒山。
食禁食之食,修“摄精华”之苦行。
勿游于大都之上层,行为应保持低调。
作令仇敌欢喜,并断与家乡之牵连。
衣被扔之衣,并常自谦仰。
摒弃亲友之染著,并断一切牵连。
求赶过诸佛,并投入修持。
以本尊为最内精要,并诵其真言。
以恶行为最卑劣者并弃之。
对上师开放心怀,并将一切奉献。
弃轮廻于后,并生厌离。
以勝利与人,并勿于权斗。
自勝之并发露己过。
如此作者,修法上进,以正法与汝已背离轮廻故也。
甲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