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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旧制度与大革命-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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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发生在18世纪,发生在路易十五宫廷附近。    
  司法习惯在很多方面变成了民族习惯。人们从法庭普遍接受了这一思想,即一切事务均可提交辩论,一切决定均可复议,利用公开性,讲究形式——这些都与奴役性格格不入:这就是旧制度留给我们的自由人民教育的唯一部分。政府自己也从司法用语中借取了很多语言。国王认为在发敕令时必须说明缘由,在下结论时必须阐明原因;御前会议在下达的判决中冠以长篇前言;总督派执达员传达他的法令。在渊源古老的所有行政机构内部,例如在法兰西财政官或当选人团体内部,人们对各类事务进行公开讨论,经辩论之后才作决定。所有这些习惯,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君主专横跋扈的障碍。    
  只有人民,尤其农村人民,除使用暴力外,对于压迫几乎始终处于无法反抗的境地。    
  我刚才列举的大部分抵御手段人民都不具备;要想使用这些手段,就必须在社会上有一个能为世人看到、声音达于四方的地位。但是在人民之外,在法兰西没有人——只要他存心——不能巧妙地指责顺从,在屈从中抗争。    
  国王以首领而不是以主子的口吻对国民讲话。路易十五统治初期,在一道敕令前言中说道:“我们统率着一个自由慷慨的民族,无尚光荣。”路易十五的一位祖先早就用更古老的语言,表达过同一思想,他在感谢敢于进谏的三级会议时说道:“我们宁愿向自由人而不是向农奴讲话。”    
  18世纪的人没有那种培育奴性的对安逸的贪求,这种欲望萎靡柔弱,然而又顽固不化,它很容易与一些私德混合、甚至交织在一起,如爱家庭、崇尚风化、尊重宗教信仰,甚至对现行教仪采取不冷不热但按时参加的态度;它使人笃诚,但排斥英雄主义,它善于造就规规矩矩的人和怯懦的公民。18世纪的人比现在的人要好,但也坏些。    
  当时的法国人喜爱欢快,崇尚享乐;和今天相比,他们的习惯更放荡不羁,感情和思想更杂乱无章;但是他们对我们眼下的这种有节制的、有礼貌的肉欲主义一无所知。在上层阶级中,人们倾心于装饰生活,而不是使生活更舒适方便,更关心出人头地,而不是发财致富。即使在中产阶级中,人们也从不是一心追求安逸;他们常常抛弃对安逸的追求,而去寻找更美妙更高雅的享乐;他们除金钱之外到处置有某种其他财富。当时有个人用古怪但不乏自豪感的口吻写道:“我了解我的民族:他们精于铸造和浪费金银,但不会用惯常的信念去崇拜金银,他们随时准备回复到他们古代的偶像——价值、光荣,我敢说,慷慨宏伟——那里去。”    
  此外,决不能根据对最高权力的服从程度去评价人们的卑劣:这样就会应用一个错误的尺度。不管旧制度的人们怎样屈服于国王意志,他们却不接受这样一种服从:他们不会由于某政权有用或者能为非作歹而屈服在一个不合法的或有争议的、不为人尊重的、常常遭蔑视的政权下,这种可耻的奴役形式对他们来说始终是陌生的。国王在他们心中激发起种种情感,已往世界上最专制的君主们都办不到,大革命将这些情感从他们心中连根拔掉,所以我们也几乎无法理解它。    
  他们对国王既像对父亲一样满怀温情,又像对上帝一样充满敬意。他们服从国王最专横的命令,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爱,因此他们往往在极端的依赖性中,保持着非常自由的精神。对于他们来说,服从的最大弊病是强制;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微不足道的毛病。最坏的弊病是迫使人服从的奴性感。    
  不要瞧不起我们的先辈,我们没有这个权利。但愿我们能够在发现他们的偏见与缺点同时,发现一点他们的伟大!    
  因此,如果认为旧制度是个奴役与依附的时代,这是十分错误的。那时有着比我们今天多得多的自由:但这是一种非正规的、时断时续的自由,始终局限在阶级范围之内,始终与特殊和特权的思想连在一起,它几乎既准许人违抗法律,也准许人对抗专横行为,却从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种保障。这种自由,尽管范围狭小、形式改变,仍富有生命力。在中央集权制日益使一切性格都变得一致、柔顺、暗淡的时代,正是自由在大批个人心中,保留着他们天生的特质,鲜明的色彩,在他们心中培育自豪感,使热爱荣誉经常压倒一切爱好。我们行将看到的生机勃勃的精灵,骄傲勇敢的天才,都是自由培育的,他们使法国大革命成为千秋万代既敬仰又恐惧的对象。要是在自由不复存在的土地上,能成长譬如此雄健的品德,这才是怪事。    
  但是,如果说这种不正规的、病态的自由为法国人推翻专制制度准备了条件,那么,这种自由使法国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许更不适于在专制制度的遗址上,建立起和平与自由的法治国家。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十二章 尽管文明取得各方面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竟比13世纪还糟    
   法国农民在18世纪不再受那些封建小恶霸的欺凌;来自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很少涉及他们;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拥有部分土地;但是所有其他阶级的人都离弃他们,他们处境之孤单也许为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仅见。这是一种新奇的压迫,其后果值得单独加以详细考察。    
  自17世纪初期,据佩雷费克斯说,亨利四世便抱怨贵族抛弃乡村。到18世纪,逃离农村几成普遍现象;那个时代的所有文献都指明了这点,并为之感到痛惜:经济学家在他们的书里,总督们在通信中,各农业协会在论文中都指出这点。在人头税登记簿里可以找到确凿证据。人头税是在实际住所征收的:所有大贵族和部分中等贵族的人头税都在巴黎征收。    
  农村里几乎只剩下家道小康、无力脱身的贵族。他们与农民为邻,朝夕相处,其处境在我看来,是富庶的所有者从未见过的。既然不再是农民的首领,他们也就不像昔日那样有心照顾、帮助和领导农民;另一方面,既然不像农民一样承担公共捐税,他们就不会对农民的凄楚抱有满腔同情,因为他们没有这种经历;也不会分担农民的苦衷,因为他们无切肤之痛。这些农民不再是他们的臣民,而他们也还未成为农民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史无前例的。    
  这种情况导致了一种心灵上的不在地主制,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它比严格意义上的不在地主制更频繁、更有效。因此,仍在自己土地上居住的贵族常常抱有他不在乡间时他的管家的种种观点和感情;像管家一样,他认为佃农只不过是债务人,对这些人他百般勒索,凡是按法规或惯例属于他的东西都不放过,结果这些封建残余权利的勒索竟比封建时代还要苛刻。    
  他经常负债累累,始终穷困潦倒,在城堡里,一般过着极端吝啬的生活,心里盘算的只是攒钱,以便过冬时进城挥霍。老百姓说话通常一针见血,他们给这类小贵族起了个名字,用猛禽中身量最小的那种来称呼他:燕隼(lehobereau)。    
  无疑,人们会拿单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史。谁能否认在当时也有很多富庶的所有者无时无刻不计利害地关心着农民的福利?但是这样做的人恰好与他们新的社会地位的规律相抵触,不管他们愿意与否,这条规律促使他们对农民漠不关心,同样也促使他们从前的附庸心怀仇恨。    
  人们常把贵族离弃农村归因于某些大臣、某些国王的特殊影响:有些人归之于黎世留,另一些人归之于路易十四。确实,君主制最后三个世纪中,使贵族与人民分离,将贵族吸引到宫廷进入仕途,这差不多一直是历代君主的主导思想。特别是在17世纪,当时贵族阶级还令王权生畏。向总督提出的种种问题中还有这样的问题:“你的省里的贵族愿意留在老家还是愿意离开?”    
  有一个总督写信答复了这个问题;总督在信中抱怨他省内的贵族不愿在国王身边尽义务,反而甘愿和农民呆在一起。    
  不过请特别注意这点:这里谈到的省份乃是安茹;这就是后来的旺代。据说,唯有这些拒绝向国王尽义务的贵族,后来拿起武器,捍卫法国的君主制,并为之战斗捐躯;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荣耀,全在于他们能够把农民吸引在他们周围,尽管有人指责他们乐于在农民中间生活。    
  然而,当时构成民族头脑的那个阶级离弃农民的现象,决不能归因于某几个国王的直接影响。这种现象的首要而持久的原因不在于某些个人意志,而在于各种制度的缓慢而不断的运动;18世纪政府欲割除弊端,但连弊端的扩展也无法控制,这就是明证。随着贵族彻底失去政治权利和地方自由的消失,贵族的迁移增多了,人们无须再去引诱他们出走,他们已无心留下:田园生活对他们已变得兴趣索然。    
  这里我论述贵族的话应理解为全国各地富有的地产主:中央集权的国家,开明有钱的人纷纷离去的乡村;我能否更进一步说:中央集权的国家,耕作粗放陈旧的国家,并评论一下孟德斯鸠深刻的话语,同时明确其含义。孟德斯鸠说:“土地出产之少主要不在于土地肥沃程度,而在于居民是否享有自由。”不过我不想离题太远。    
  我们在别处已经谈到资产者抛下农村,千方百计在城市找一栖身之地。旧制度的全部文献对这一点是完全一致的。文献证明,农村里几乎从未见过超过一代的富裕农民。种田人一旦靠勤勉挣到一点财产,便立即令其子弟抛开犁锄,打发他进城,并给他买下一官半职。时至今日,法国种田人对使其致富的这个行业还常常表现出一种奇特的厌恶心理,这种现象应上溯到这个时期。原因已消失,但后果尚存。    
  真正说来,长期居住在农民当中并和农民保持不断联系的唯一有教养的人,或按英国人的说法,唯一的绅士,就是本堂神甫;尽管伏尔泰有言在先,假如本堂神甫本人不是那样紧密地、明目张胆地同政治权力制度相联系,他本可以成为农村居民的主宰;政治权力制度固然给了本堂神甫许多特权,但是他也部分地激起了人民对这种制度所产生的仇恨。    
  就这样,农民与上层阶级几乎完全隔离开了;他们与那些本来能够帮助他们、领导他们的乡亲们也疏远了。这些人有了知识,富裕起来,就避开农民;农民好像被人从整个国民中淘汰下来,扔在一边。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这在欧洲任何一个文明大民族都未曾见过,即使在法国,这也是晚近现象。14世纪的农民受压迫更深,得到的救助也更多。贵族有时对农民施以暴虐,但他们从未抛弃农民。    
  18世纪,村庄是一个共同体,一切成员都贫穷、蒙昧、粗野;村里的行政官也同样不识文墨,遭人轻视;村子里的理事大字不识;村里的收税人不会亲手清理邻人和自己财产的帐目。昔日的领主不仅已无权统治农民,而且在他们看来,介入村庄的治理简直有损身份。制订军役税,征集自卫队,决定徭役,这些都是卑下的行当,是理事的职业。只有中央政权才关注农村共同体,由于中央政权地处遥远,对共同体中的居民尚无畏惧,所以它关注共同体只不过是想从共同体捞取油水罢了。    
  现在来看看一个被抛弃的阶级的境况吧。既无人想对它施以暴政,也无人试图开导它、为它服务。    
  封建制度压在农村居民身上的种种最沉重的负担无疑已经撤销或减轻了;但是,有一点人们却不甚了解,那就是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些负担,也许较前更为沉重。农民不再承受其先辈所遭受的全部苦难,但他却经受着其先辈闻所未闻的许多痛苦。    
  众所周知,两个世纪以来,几乎全靠农民的血汗,军役税增加了十倍。这里必须解释人们向农民征收军役税的方式,以便说明在那些文明的世纪里,有哪些野蛮的法律还能够制订或维持,而国家中最有教养的人却无动于衷,并不想改变这些野蛮法律。    
  在1772年总监本人写给各省总督的一封密函中,我找到了有关军役税的描述,这幅图画堪称是一帧精确简明的小小杰作。这位大臣说道:“军役税在摊派上是任意的,在征收时是连带责任的,在法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对人而不对物的,随着每年纳税人的财产状况的变动,军役税也不断发生变化。”几句话便概括了一切;没有比这几句话更巧妙地形容这个人们以此自肥的弊端了。    
  教区每年规定应缴纳的全部税额。照这位大臣所说,税额不断变化,乃至种田人前一年无法料知下一年应付多少。在教区内,每年随便任命一位农民为收税员,由他负责将捐税负担分配到所有其他人身上。    
  我答应要讲一下这个收税员的处境。让我们来听听1779年贝里的省议会的发言吧;这个省议会是无可指责的:它完全是由不缴纳军役税的、由国王选定的特权者们组成的。它在1779年说道:“鉴于大家都不愿当收税员,每个人就必须轮留担任。因而征集军役税的责任便每年委托给一个新收税员,不论其能力高低,正直与否;每年纳税人名册的制订也就受到制订人的人品的影响。收税员的畏惧、软弱或罪恶都可以在名册上找到印迹。此外,他怎样能把这桩事做好呢?他是在黑暗中摸索;因为谁确切知道邻人的财富多寡,以及这份财富与那份财富之间的比例?然而这只能凭收税员的意见来判断,他要以他的所有财产乃至人身,对收税员的职务负责。通常在两年之内,他必须花一半时间奔走于纳税人之家。凡不识字者必须在邻居中找人替补。”    
  更早一些时候,蒂尔戈曾经讲到另一个省的情况:“这一职务给那些任职者带来绝望,几乎总是以破产告终;就是这样村里全部殷实之家陆续被陷入贫困。”    
  然而这倒霉人的身上不乏横征暴敛的本领;他一身二任,既是牺牲品,又是暴君。在任期内,他不仅自己破产,他的手中也掌握着大家破产的命运。还是那个省议会说的好:“对他的亲属、他的朋友和他的邻居的优惠,对他的敌人的仇恨及报复,对庇护者的需求,唯恐引起派活的有钱公民的不快,所有这些在他的心中与正义感搏斗。”恐惧常常使收税人变得残酷无情;在有些教区里,没有催税员和执达员陪同,收税员便寸步难行。1764年有位总督致函大臣道:“当收税员不带执达员前往时,该缴税者就不愿缴纳。”吉耶内省议会还告诉我们说:“仅维勒弗朗什财政区一处,就有106个拘役传令人和其他执达吏助理在大道上终日奔波。”    
  在18世纪全盛时期,法国农民为了逃脱这种横征暴敛的捐税,也像中世纪的犹太人一样:他在外表上装得穷困不堪,而实际上奋时并非如此;他的富裕理所当然地使他害怕:有一份文献我不是在吉耶内,而是在距它百里之内得到的,它提供了非常明显的证据。曼恩农业协会在它1761年的报告中宣布,它打算分配牲畜作为奖品,以资鼓励。“这个想法被打消了”,农业协会写道,“因为卑劣的嫉妒心会给获奖者招致危险后果,使他们在以后几年中由于强派的捐税而烦恼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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