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封信-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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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艾滋病病人的钱财不感到羞愧吗?》的文章,在该文中,高耀洁没有点名地批评了一些非医务工作者自制“神药”治愈艾滋病的情况。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高耀洁是一名医学教授,又是一名艾滋病防治宣传的知名人士,揭露伪科学、维护艾滋病病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她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她批评一些江湖游医骗人钱财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亢卫国律师说:
本案中,原告李德敏是对号入座,自认为被告高耀洁的宣传材料中有对其嘲讽挖苦攻击性言辞,侵害其名誉权。
所谓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项:“侵害名誉权案件,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来认定。”
首先,高耀洁的行为没有违法性。高耀洁是一名77岁高龄的退休教授,多年来,她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江湖游医,提醒人们提高警惕,以免花冤枉钱,贻误病情。她的这种行为不但法律不禁止,而且应该得到社会的大力支持。
其次,从高耀洁的主观上来看,没有过错或过失。在其编印的小册子中,没有对李德敏名誉侵权的内容。高耀洁撰写的文章中,揭露了社会上存在的诈骗钱财的现象,主观上没有侵害他人的过失,也没有侵害他人的故意,况且高耀洁在这篇文章中,没有指名道姓直指某人,只是泛指社会上的一些江湖骗子。虽然该文章中有某省的一对夫妇字样,但如此大的地域人们怎么也不可能会与本案中的李德敏联系起来,认为指的就是李德敏本人。
12奇特的官司(2)
再次,原告李德敏是否有被损害事实,其被损害事实与高耀洁的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据此法律规定,李德敏应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其因高耀洁的文章名誉权受到侵害,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致使其受到损害的事实。但在本案中,李德敏并没有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再一次证明高耀洁并没有侵害其名誉权这一事实。
以上两位律师的发言,摘自2003年11月4日《大河报》。
我的代理律师杨绍刚先生更是讲的很清楚:
名誉侵权的主要特征是捏造事实,现在被告所宣传的是要防止对艾滋病病人的欺骗,谴责“江湖骗子”利用艾滋病患者迫切需要治愈疾病的心理而“胡编乱吹”的欺骗行为。被告是以科学的态度宣传艾滋病的预防。被告讲的是真话,是科学真理,科学真理来不得半点虚假。原告感到名誉受到损害,但绝不是因为被告宣扬了科学真理而造成原告的名誉损害的事实,相互之间无因果关系。假如原告确实感到在文楼村名誉受到了损害,这并非是被告讲真话所造成。正如刚才法庭调查时证人证实是艾滋病患者吃了原告发明的所谓治疗艾滋病100%有效的“药酒”而造成死亡的案例。假如说你的名誉受到影响,正是由于你发明的所谓“药酒”造成患者死亡而使你的名誉受到影响,并非由于被告讲真话所致。由于你的“胡编乱吹”从而促使你的社会地位降低,并非由于被告以科学态度所写的“宣传资料”所造成的。你的“果”和被告的“因”无任何关联。
对于这场奇特的官司,我并不十分在意原告对我的“侵犯名誉权”控告,令我气愤的是一些人打着民间郎中的旗号,诈骗可怜的艾滋病病人的钱财。我只希望那些骗子在艾滋病病人身上住手。这些艾滋病病人太可怜了。天冷了,这些没爹没娘的孩子要吃饭,要穿衣服。你们为了自己的名和利,太没有人味了。我希望这些人,不要弄药来骗老百姓,老百姓太可怜了。他有什么资格制药叫病人吃呢?他没有资格。
真是“树大招风”。有一个骗子说他是某中医院的,起初他要为艾滋孤儿捐款。等我回信讲述孤儿情况时。不到一个月,这个骗子就原形毕露,说自己有自配药,能100%治好艾滋病。还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头,说他是专治艾滋病,把“鸡血”注入人的身体内效果很好。一个修理工人竟称自己是祖传治疗艾滋病的专家。
作者认为这些骗子没有人味,他们是坑公家、害民家、肥自家。我和骗子进行较量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现在我实在太疲惫了。我不想再让媒体报道我,引来更多的骗子利用我的声望来骗艾滋病病人。
这场奇特官司过后,我会继续排除各种压力和干扰,一如既往地进行“防艾”工作,善待艾滋病病人,救助艾滋孤儿。
第五章 性乱与性病受骗者的情况纪实
性乱与性病受骗者的情况纪实
本章系,单一反映此类问题的信件共有2045封,本章选入9封,受骗者达100多人次。其中有位受骗的军人,他无病被骗子治成病,无痛苦治得痛苦不堪,他三次给我来信诉苦,他告诉我准备拿枪把骗子打死。我赶快回信让他拿起“法律武器”,来教训骗子,写揭发批判文章来消灭骗子,为民众除害!骗子!骗子!可恶之极的骗人事件真不少,那些受害女性们,只会哭天嚎地,甚至企图自杀。
另一种情况是性道德败坏,把性乱、嫖娼等不法行为看成时髦、享受,或轻信避孕套的效能,而染了性病,又怕丢面子胡乱求医,多会遇上医骗子用刀宰,管他是否会治好病,花个万儿八千已是屡见不鲜的事例。
那些假医、假药;在治疗性病领域中,大行其道,许多不是医生的人,也乘机混入医疗队伍,租赁医院科室,打着医院的招牌行医,虚假广告满天飞,对病人呢?来一个宰一个,毫不手软,更不姑息,这是来信者的倾诉。因此,他们疾呼控制性病谁来管,请铲除社会毒瘤——医骗子。下面是受骗者写下的打油诗。
医道行骗
诈骗病人真可恨,
为了掠钱决死拼。
背后多少血腥泪,
无辜病人成冤魂。
坑骗腐败连一体,
善良群众成难民。
道德沦丧是凶兆,
扰乱社会是根本。
1嫖娼引起的灾难(1)
不少人认为用保险套能防止传染性病。其实不然,保险套的名字欠科学,它不是100%能保证阻断性病病原体的传播。“三陪女”过于相信保险套的功能而成了性病的传播源!
1991年作者曾对三个监狱内在押的1185人“性犯罪”的女犯进行性病调查。结果92。7%的女犯感染有不同的性病。追问她们在性交易中用保险套的情况,结果(自述)为51。4%的人坚持使用保险套,由此可见保险套会失职的。“三陪女”是传播性病(淋病、梅毒、尖锐湿
疣、非淋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等)最多的一条途径。任何人都不应该抱着侥幸的想法、做法,还是洁身自爱的好。
风流过后话忧愁
一个汕头的打工者称:
1998年3月份的一天,几个朋友请我出去喝酒,因我酒量不多,很快就醉了,在迷糊中他们带我去过了一夜风流之事,当时我虽然戴着“保险套”,但事后,我后悔不已。可灾难就向我来临,在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家里打来电话,祖母去世,我就回家待了一个多星期。
返回汕头的四五天后,我发现龟头红得不正常,小便(后)也有些余尿往外滴。过了几天,龟头开始有时像蚂蚁咬般痒一两下,又过了几天龟头的表面起有红点,红点一天比一天多,开始发炎,主要表现在龟头和冠状沟。因我的包皮较长,当时我心里急得慌,去了一家私人诊所看,人家(医生)说是“支原体”和“衣原体”感染的尿道炎,给我打了几针消炎药,又给了些药片,吃了一段时间,炎症是好了,龟头却还是红的,我就没再吃药。
过了5个多月,又一次在原来的地方发炎。在我出来(回汕头)的三个月后,我妻子告诉我说,她觉得阴道和外阴有点不舒服,接着外阴有灼热的痛,小腹胀痛。我急得不知所措,又不敢给她说实情,最后我不得不告诉了她,她也很谅解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更是无比的痛苦。
但这两年多来大小医院我们都去看过,病还是没看好。最初有说是支原体和衣原体感染的尿道炎,打过针,吃过药,不见效果。最近我到某某大学第一医院皮肤科看过,他给我化验说是“疱疹(病毒)”。到了现在,我已是“山穷水尽”。
保险套为什么不保性病之险,不少嫖客使用保险套之后,又感染了性病,他们在埋怨,埋怨保险套失职,他们说:保险套不是叫保险套吗?为什么我用着不保险呢?
从医学观点来看,临床常见的性病有淋病、梅毒、非淋病性尿道炎、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等。作者迄今未见,保险套有特效防止任何一种性病的报道,特别是它对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因为疣疹、疱疹是由终生潜伏在人体内滤过性病毒引起的,亦可在非性行为交往中传播。在性活动中,病毒也可能通过性器官接触,如阴囊接触女方会阴、肛门一带的破损处而感染,肛交,口交以及其他部位的皮肤、黏膜接触也会传染,即便使用保险套,它也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病损的部位,因此,其他部位的溃疡也会造成传播,何况还有肉眼看不到的水疱等病灶,也可能把病毒传给性伴侣。当然其他非疱疹性病变也会通过这种方式传播。
而保险套自身还有一定缺陷,保险套虽然被人们称为“保险套”,可是并非百分之百保险。有人研究过,戴保险套每27次性生活中就有一次破裂,连同滑落算在一起,失败率高达15%。有些保险套上涂有滑润剂——凡士林,脆性大大增加,强度下降,更易破裂。
有文献报道,历史证明保险套不能完全胜任预防性病感染的使命,保险套文化的到来,无法减少性病的流行,因靠保险套保险而丧失了警惕性,反而使其恶化。
根据2001年7月20日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HHS)发布的报告,没有科学证据表明保险套能够预防大多数性传播疾病。
美国医学专家考本先生说:作为一个医生,我所能开出的避免性病的最后处方,是禁欲直到结婚,并且终生和一位没有受感染性病的配偶互相保持一夫一妻关系。
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性自由生活方式开始流行,并推行以避孕措施为重要内容的性教育,但青少年性行为却迅速增多。到20世纪80年代,每年有100万少女怀孕,性病流行也日趋严重,并开始出现艾滋病的流行。为此,美国政府大力推行保险套,甚至在学生中分发保险套,但情况仍日益恶化。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国会于1996年通过新的法律开展禁欲教育,并且不再支持避孕。以后美国政府拨出5亿美元以上的巨款,在全国开展禁欲教育,重点是青少年人群。美国青少年对待性问题的态度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贞洁”,这个久被遗忘的字眼,如今开始重新受到珍视。
目前禁欲教育正声势浩大地在全美国各州蓬勃开展并迅速显示出成效。
5年后美国不但未婚少女怀孕率下降2/3,而艾滋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从医学来源的数据清楚地显示,保护青少年避免性传播疾病的侵害,性禁欲比使用避孕措施更优异。从传统道德、价值观念来讲,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未婚青少年发生性关系总是错误的,而任何人性乱、嫖娼、卖淫更是错误的,也是道德、法律所不允许的。
奉劝那些“失德的精英们”勿再妄想用保险套当作“御病草”去捞;它不能预防多种性病;最后告诉你一定要洁身自好。
1嫖娼引起的灾难(2)
优秀教师与嫖客不应同属一人
尊敬的高耀洁女士:
……我名叫某某,是一名普通代课教师。我是从1992年开始在家乡某某县某某苗族乡某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的。该小学地处某边陲的大山深处,坐落在海拔1800多米高的某山脚。当
时,这里没有通电也没有通公路,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本着对家乡的热爱,对事业的执著,在条件差,待遇低(月工资仅70元,后来增加到164元/月)的环境中,我默默地工作着。
多年来,我一面经常翻山越岭深入农户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千方百计帮助、动员濒临失学的儿童入学,一面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家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8年来,我指导学生的作文和自己撰写的论文多次在省、市获奖,教学成绩年年均居县乡前列。
此外,参加工作以来,我每接一个班,学生的巩固率都达100%,没有一个学生在我手里流失。1996年、1999年,我分别被评为“某某县教育先进工作者”和“某某县优秀班主任”。2001年,我荣获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颁发的“某某教育基金第三届优秀教师奖”。
2000年,某某县教育局在全县推荐10名优秀代课教师参加高考,被录取者毕业后转为公办教师。我不仅成了这10名幸运者中的一名,还于9月3日被某省某市某师专录取。由于我是代课教师,到学校读书后工资停发。其实,工作8年,我身无分文积蓄,就连当初参加高考的报考费和体检费都是向同事借的。
早在1986年,母亲就去世了,我参加工作后的1994年,父亲也因病去世。更可悲的是,2000年9月30日,我惟一的哥哥也去世了,上大学的费用全靠我自己想办法。为了筹借上大学的费用,我卖掉了自己惟一值钱的黑白电视机,接着向亲友求援……欠下6000多元的债,一年多的大学生活我总算从苦里熬了过来。如今,我上大学第二年的费用还没有交,我明年才毕业,读完大学至少还要6000元费用。当我为这些钱而犯愁时,我想起了您——德高望重的高教授。为此,我特向您求助,我热切希望能得到您这位母亲的资助。
另外,有一件事我想向高教授请教:1999年9月的一晚,我与一位按摩女发生了性关系,结果患了“淋病”。由于没钱治疗,我到医院打了4天针就出院了。自那以后,尿道口常常潮湿,有异物,带臭味。但因无钱治疗,一直未到医院检查,治疗,我多想能得到高教授您这位母亲的指教和帮助。(请为我的性病保密)
今后,我一定加倍爱惜自己的身体,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为贫困山区的教育事业做出新贡献。
……
某某
2001年11月26日
从来信上看,此人好像非常的贫穷,并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努力拼搏,且获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人民的爱戴,从人民教师进入大学读书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