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素问识-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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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吴。作经络色诊论。
x无常变也x 吴。常下句。是。
x阳络之色变无常x 张云。脉度篇曰。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故合经络而言。则
经在里为阴。络在外为阳。若单以络脉为言。则又有大络孙络。在内在外之别。深而在内者。是为阴络。阴络
近经。色则应之。故分五行。以配五脏。而色有常也。浅而在外者。是为阳络。阳络浮显。色不应经。故随四
时之气。以为进退。而变无常也。观百病始生篇曰。阳络伤则血外溢。阴络伤则血内溢。其义可知。何近代诸
家之注。(吴马)皆以六阴为阴络。六阳为阳络。岂阳经之络必无常。阴经之络必无变乎。皆误也。
x淖泽x 甲乙。泽。作 。注。音皋。考 。泽同。诗。
鹤鸣九皋。毛传。皋。泽也。史记天官书。其色大圜黄 。注。音泽。(淖。出阴阳别论。)
x此皆常色谓之无病x 甲乙。皆作其。马云。八字。当在从四时而行也之下。吴志并同。简按张高顺文
注释。非是。
x谓之寒热x 张云。五色俱见。则阴阳变乱。失其常矣。故为往来寒热之病。吴。此下。补此皆变色谓
之有病八字。
卷七
气穴论篇第五十八
属性:吴云。人身孔穴。皆气所居。故曰气穴。
x愿卒闻之x 张云。卒。尽也。
x稽首再拜对x 吴。删此五字。
x溢意x 张云。溢。畅达也。吴。去因请溢意以下。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
x逡巡x 志云。退让貌。简按郭璞尔雅注云。逡巡。却去也。(文选注引。)
x目以明耳以聪矣x 马云。目以耳以。俱已同。
x圣人易语良马易御x 简按语御押韵。盖此古谚。
x未足以论也x 高云。今余所访问者。亦真数之发蒙解惑。真数之外。未足以论也。简按枚乘七发。况
直眇少烦懑。酲 病酒之徒哉。故曰。发蒙解惑。不足以言也。李善注。素问。黄帝曰。发蒙解惑。未足以论
也。所引本篇文。
x背与心相控而痛云云x 志云。心。谓心胸也。控。引也。背与心相控而痛者。阴阳相引而为痛也。此
先论阴阳二气。总属任督之所主。吴云。以下计八十七字。按其文义。与上下文。不相流贯。僭去之。张云。
共计八十七字。按其文义。与上下文。不相流贯。新校正。疑其为骨空论文。脱误于此者。是。
x十椎及上纪x 马云。十椎之十。当作大。下同。按脊属督脉一经。但十椎下无穴。当是大椎也。张云。
十椎。督脉之中枢也。此穴。诸书不载。惟气府论。督脉气所发条下。王氏注曰。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间。与
此相合。可无疑也。志云。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乃督脉至阳穴。盖大椎上。尚有三椎。总数之为十椎也。
高仍马注。简按今从张注。
x背胸邪系阴阳左右x 张云。此详言上文。背与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脉之为病也。马云。邪。斜
同。在后为背。在前为胸。在背为阳。在胸为阴。正以背与胸斜系。阴阳左右如此。故为前后之病。又背之督
脉。斜出尻脉。络胸胁。支心贯膈上肩。如天突之上。又斜下肩。交背大椎之下。是以必刺天突大椎胃脘关元
耳。高仍马。邪。读为斜。张志为邪气之邪。简按马义为长。
x脉满起x 高云。经脉满盈。从而起也。
x脏俞五十穴x 马云。此与灵枢本输篇同。下文腑俞同。
x中KT 两旁x 张云。KT 。膂同。
x大椎上两旁各一x 马云。即大杼穴。新校正。以为大椎旁无穴。意者亦若今人以项之高骨。为大椎
耳。吴云。当是天柱二穴。在挟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志与马同。张引王及新校正云。今于大椎上旁。按
之甚 。必当有穴。意者甲乙等经。犹有未尽。简按甲乙。大杼。项第一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明是大椎上。
非大杼之谓。今从张注。
x目瞳子浮白二穴x 诸家并仍王注。为胆经二穴。果然。则二穴上。阙各一字。或云。是甲乙经所载。
足阳明四白穴。骨空论曰。督脉上系两目之下中央。气府论曰。面鼽骨空各一。皆谓之也。此说近是。
x两髀厌x 张云。谓髀枢骨分缝中。即足少阳环跳穴也。
沈氏经络全书云。谓之枢者。以楗骨转动。如户之枢也。亦曰髀关。简按厌。于协切。靥同。经脉篇云。足少
阳之脉。绕毛际。横入髀厌中。是。
x犊鼻x 马云。去膝膑下。 骨上。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简按骨空论云。 骨空。在辅骨
之上端。王注。犊鼻穴也。
x耳中多所闻x 根结篇云。少阳结于窗笼。窗笼者。耳中也。张云。即听宫也。刺节真邪论云。刺其听宫。
x枕骨x 高云。脑后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简按诸家仍王注。今亦从之。
x背俞x 志云。谓膈俞穴。在大椎下第七椎间。各开中行一寸五分。高同。简按诸家仍王注。今亦从之。
x分肉x 高云。脐上水分穴。两旁滑肉门。为分肉。简按此属臆解。不可从。刺腰痛论云。刺肉里之脉。
在太阳之外。少阳绝骨之后。王注。分肉主之。穴在足外踝直上。绝骨之端。如后二分。筋肉分间。阳维脉气
所发。与此注少异。
x踝上横x 高云。踝上横纹之解溪穴。简按此说。亦未见所据。
x水俞在诸分x 张云。水属阴。多在肉理诸分之间。故治水者。当取诸阴分。如水俞五十七穴者。是也。
高云。水气不行。则皮肤胀满。故水俞在诸分。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
x热俞在气穴x 张云。热为阳。多在气聚之穴。故治热者。当取诸阳分。如热俞五十九穴者。是也。高
云。热气有余。则经脉消烁。故热俞在气穴。气穴。阳气循行之穴孔也。
x两骸厌中二穴x 马。骸字下句。注云。灸寒热之法。其穴皆在两骸之中。骨空论曰。辅骨上横骨下为
楗。侠髋为机。
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 。 上为关。横骨为枕。则骸之为义。在膝解也。厌中。
即前环跳穴。王注以上节骸字。连为骸厌。则上节两字可读乎。甚非。张云。两骸厌中。谓膝下外侧骨厌中。
足少阳阳关穴也。骸。音鞋。说文。胫骨。吴同。志云。两骸厌中二穴。谓足少阳之阳陵泉也。高云。两骸。
形身左右也。环跳二穴。当身左右厌中。即上文髀厌分中。环跳穴也。简按甲乙。阳关。在阳陵泉上三寸。犊
鼻外陷者中。则张注为是。今从之。
x天府下五寸x 灵本输篇云。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王所引针经文。见玉版篇。
x凡三百六十五穴x 吴云。自脏俞至此。并重复。共得四百零七穴。除重复。约得三百五十八穴。盖世
远经残。不可考也。马云。通共计之。有三百五十七穴。其天突。大椎。上脘。关元。俱在内。天突。关元。
环跳。俱重复。想有脱简。故不全耳。张云。自脏俞五十穴至此。共三百六十五穴。若连前天突十椎胃脘关元
四穴。则总计三百六十九穴。内除天突关元。及头上二十五穴。俱系重复外。实止三百四十二穴。盖去古既远。
相传多失。志云。自天突十椎上纪关元。至厌中二穴。共计三百六十四穴。然内多重复。高云。自天突。至天
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此乃不除重复。)一岁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则三百六十六。数相吻合也。简按以上诸说。纷纭不一。今查之。自脏俞至五里。凡三百五十七穴。
x游针之居x 张云。针所游行之处也。志云。游针者。谓得针之道。而以神遇之。若游刃然。恢恢乎
有余地矣。
x以溢奇邪以通荣卫x 马云。奇邪者。不正之邪也。一值此邪。则渐至外为发热。而内为少气。须当
急泻无怠。以通
营卫可也。张云。溢。注也。满也。奇。异也。邪自皮毛。而溢于络者。以左注右。以右注左。其气无常处。
而不入于经。是为奇邪。表里之气。由络以通。故以通营卫。高云。缪刺论云。邪入舍于孙络。不得入于经。
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奇邪。犹奇病也。奇邪在络。故孙络以溢奇邪。溢。泛溢。犹外出也。孙络之所以溢
奇邪者。以孙络合大络。而通荣卫也。简按高注义长。然以上下文义求之。以通营卫四字。恐衍。
x营卫稽留x 吴云。稽。迟也。
x气竭血着x 吴云。着。着同。凝结而不流也。
x溪谷之会x 张云。肉之会根据乎骨。骨之会在乎节。故大节小节之间。即大会小会之所。而溪谷出乎其
中。凡分肉之间。溪谷之会。皆所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说文。泉出通川为谷。又诗有谷风。诗诂。风自谷出
也。宋均曰。无水曰谷。有水曰溪。故溪谷之在天地。则所以通风水。在人身则所以通血气。简按王充论衡云。
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盖蹊。即溪谷之溪。
x大气x 马云。即宗气。灵五味篇云。大气积于胸中。刺节真邪篇云。宗气流于海。张云。以行荣卫
之大气者也。高云宗气也。积于胸中。以司呼吸。而合于皮毛者也。简按今从马高注。
x外破大 x 吴作大 。张云。 。当作 。误也。盖 可称大。 不必称大也。简按马志高并随文
为解。非也。
x卷肉x 吴云。卷。音 。简按新校正。全本作寒肉。疑是搴讹。(搴。亦缩也。)
x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x 吴云。此又言溪谷。亦三百六十五穴。盖在诸经孙络之内。非复别有三百六
十五穴。张云。
有骨节而后有溪谷。有溪谷而后有穴 。人身骨节三百六十五。而溪谷穴 应之。故曰穴会。亦应一岁之数。
x小痹淫溢循脉往来x 张云。邪在孙络。邪未深也。是为小痹。志云。脉。谓孙络脉也。
x帝乃辟左右x 吴删辟以下二十三字。于义似是。
x金兰之室x 志云。藏之于心也。简按此不过尊奉而珍宝之之谓。志注凿矣。
x三百六十五脉x 张云。即首节三百六十五穴会之义。
x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x 高云。并注于络。络。大络也。灵枢经脉论。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
阳明少阳之别。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并任脉之别。督脉之别。为十四大络。故曰。传注十四络
脉。非独手足三阴三阳之十二络脉也。四。旧本讹二。二。旧本讹四。今改。
x内解泻于中x 张云。解。解散也。即刺节真邪篇解结之谓。泻。泻去其实也。中者。五脏也。此言
络虽十二。而分属于五脏。故可解泻于中。左右各五。故云十脉。高云。十四络脉。外合孙络。则有三百六十
五会。内合五脏。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故曰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所以承十四络脉。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
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又如此。
卷七
气府论篇第五十九
属性:马云。气府者。各经脉气交会之府也。故有言本经。而他经之穴。入其中者。止论脉气所发所会。不以
本经别经为拘也。其穴有多少。亦不拘于本经故耳。前篇论穴。故名气穴。而此论脉气所发。故名曰气府也。
高删论字。此亦以无问答也。
x七十八穴x 吴云。下文。考得九十一穴。多一十三穴。此与近世不同。近世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张云。详考本经
下文。共得九十三穴。内除督脉少阳二经。其浮气相通于本经。而重见者。凡十五穴。则本经止七十八穴。近
世经络相传。足太阳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即下文各经之数。亦多与今时者不同。
x入发至项三寸半x 马云。谓大杼风门二穴也。盖自后项。上至入发。则自入发至项而下。计有三寸
半许。其数正如二穴所在也。中乃督脉。旁有四行。俱足太阳经穴。故曰旁五。二穴。各开中行一寸半。则在
左之穴。至在右之穴。共相去三寸也。(按入发者。入后发际也。在后曰项。在侧曰颈。在前曰喉。新校正。
以入发为前发际。故欲以项字更为顶字。且以囟会至百会。百会至后顶。俱有三寸之说。又以半字为衍。何其
强也。今如愚注。则王注自明。新校正。不必赘矣。)马云。项。当作顶。自眉上入发。曲差穴也。自曲差上
行。至顶中通天穴。则三寸半也。并通天而居中者。督脉之百会也。百会。为太阳督脉之会。故此以为言百会
居中。而前后共五穴。左右凡五行。故曰旁五。自百会前。至囟会后。至强间左右。至少阳经穴。相去各三寸。
共五五二十五穴。如下文者也。高云。顶。旧本讹项。今改。顶。前项穴也。自攒竹入发际。至前顶。其中有
神庭上星囟会。故长三寸半。前顶在中行。次两行。外两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简按甲乙。神
庭。在发际直鼻。上星。在直鼻中央。入发际一寸。囟会。在上星后一寸。前顶。在囟会后一寸五分。凡四穴。
通三寸半。高注似是。
x浮气x 吴云。阳气浮于巅顶之上者也。张云。言脉气之浮于巅也。
x项中大筋两旁各一x 高云。风池二穴。
x风府两旁各一x 高云。天柱二穴。以明上文外两旁。在项中大筋两旁。名为风池者。各一。内两旁
在风府穴两旁。
名为天柱者。各一也。简按此与王注互异。甲乙。天柱。在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
又云。风池。在颞 后。发际陷者中。由此观之。王注为是。
x十五间各一x 吴云。间。两骨之间。自大椎。至胞肓。凡十五肋。故曰十五间。十五间各一者。今甲
乙经所载十三穴。并去脊三寸。附分。云云。(与王注同)左右合成二十六穴。近世有膏肓二穴。在魄户之次。
晋汉而上。率未有也。曰十五间各一。当得三十穴方是。不然。则五当作三矣。简按张加大杼膏肓二穴。为十
五穴。马以五脏六腑之俞。中膂内俞。白环俞。为十五俞。志高同。然膏肓。晋以上无所见。而五脏六腑之俞。
乃出下文。故并不可从。
x两角上x 吴云。角。谓额角。张云。耳角也。高云。头角也。沉氏释骨云。额之中曰颜。曰庭。其旁
曰额角。巅之旁崭然起者。曰头角。亦曰角。经筋篇云。足少阳之筋。循耳后。上额角。交巅上。彤按耳上近
巅者。乃头角。非额角也。故额角。为头角之讹。简按据沈之说。此所言两角。亦头角之谓。天冲穴。在耳后
发际二寸。故张云耳角。误。
x锐发x 高云。即鬓发。锐。熊音。睿。
x面鼽骨x 马。鼽。HT 同。王。下文鼽骨注云。鼽。 也。 面颧也。高云。面上鼻气旁通之处。故
曰面鼽。简按HT 。字书无考。或恐是颊字。高说亦未见所据。盖是杜撰。沉氏释骨云。目之下起骨。曰 。其
下旁高而大者。曰面鼽骨。曰颧骨。亦曰大颧。亦曰 。鼽。 。古通用。
x挟脐广三寸各三x 高。三寸。作二寸。注云。挟脐。与脐相并也。广。开广也。挟脐广二寸。天枢
穴也。各三。乃天枢外陵大巨。左右各三。凡六穴。简按高据甲乙等。改二寸。似是。然而遗滑肉门一穴。何诸。
x下脐二寸挟之各二x 高。作三寸。注云。下脐三寸。关元穴也。下脐三寸挟之。乃外两旁之水道归
来气冲。左右各三。简按若作二寸。则阙气冲一穴。故高作三寸。然而气冲穴。下文举之。则不可从。
x伏菟x 吴本。作伏兔。
x鼽骨下各一x 高云。即上文面鼽骨空之下。两巨 穴。简按甲乙。颧 。在面 骨下廉陷者中。则
旧注为是。张云。鼽。当作 。颧 二穴也。张注前面鼽骨云。 同。而此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