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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读者 _2007年合订本txt-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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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斯不愿守着树根伤心度日,他离开了家,在纽约艰难生活。时间过了很久,罗斯渐渐地以为自己可以彻底摆脱父亲的阴影了,可是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条惊人的消息——那位著名的雕塑家在一个深夜从危重病房悄悄溜走了,他只留下一张纸条,疯疯颠颠地说自己要去找一棵苹果树。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什么,他去了哪里,只有罗斯心急火燎地赶回了自己出生的城市。一下火车,他就听到人们纷纷议论——一个著名的雕塑家突然把自己关在本城郊区的一座小院里,直到临终前的那一刻。现在他的遗体就停在医院里,等待他的亲人从法国飞来安葬。

  罗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站在医院门口没有勇气进去,只能跌跌撞撞地向家中走去。在家门口,罗斯突然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拦住了,他们争先恐后地说愿意出一千万美金买下这个小院,只要罗斯肯卖,钱不成问题。罗斯笑了,谁会花一千万买个破院子,就算是艺术家住过的院子也不可能啊。

  罗斯拨开人群,把自己独自一人锁在了院子里,当他把视线习惯性地投向老树的时候,他惊呆了——原来的树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精美的根雕,呈现着百果同篮的造型,惟妙惟肖。这难道就是父亲逃离医院的原因吗?这难道就是他用生命最后的时光倾尽全力完成的作品吗?他不是在用刻刀,而是在用生命雕塑这件作品啊,那根雕上面凝结着他生命最后一刻每一次滞重的呼吸。罗斯知道父亲没有食言,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这个小院,他使老树重结硕果。

  望着根雕,罗斯泪流满面,他知道这只根雕价值连城,可是他不会卖掉它,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那是老树最后的馈赠。罗斯的耳边又一次响起父亲的话:“等它结果的时候,爸爸就回来啦!”他仿佛看到,红红的苹果挂满老树枝头,父亲正在树下向自己敞开怀抱……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04


   

兰菊竞香
●胡新亮

  程砚秋与梅兰芳同为中国京剧界巨匠,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最为特别。先是程砚秋拜梅兰芳为师,随着程砚秋的成名,师徒二人厥又成为若即若离的竞争对手。

  程砚秋最早的艺名叫“菊侬”,1918年改为“艳秋”,取艳于秋者厥为菊之意。风韵虽已充足,只是闺阁之气太过浓烈了些。1923年9月18日,也就是程砚秋结婚后五个月,他与自己的戏班“和声社”一行赴沪巡演。这次演出,气势极盛。每晚舞台上的花篮都不下五六十个。全场无一空位,另有许多人环立而视。当时就有人规谏程砚秋,说他虽骤然大红大紫,却不免因此遭忌,反倒污损了与梅兰芳的师生之谊。

  于是,程砚秋与当年11月15日返京,梅兰芳亲自赴站迎接。十天后,梅兰芳带着戏班到上海演出。此后,一兰一菊,果然就在上海争起了短长。他们的竞争最初是微小的,也不明朗,顶多在戏码上争个高低。1927年《顺天时报》举办中国旦角名伶竞选活动,最终选出了梅兰芳、尚小云、程砚秋、荀慧生“四大名旦”。到了此时,他们的竞争便日益明显化了。1946年底,梅兰芳在“黄金(戏院)”,程砚秋在“天蟾(舞台)”,两个人真的唱起了对台。捧梅派与捧程派也在各大报章,舌枪唇剑,相互攻讦。两个剧场夜夜告满。戏唱到最后,程砚秋使出撒手锏,连演五场《锁麟囊》。演出完毕,程砚秋的弟子赵荣琛一次就替师父将28根金条存入了银行。

  四大名旦里,惟有程砚秋是雄心万丈。梅资格分量充足,程则锋锐不可当,故成两大势力。人说梅兰芳有富贵气,程砚秋是书卷气,一个得于天赋,一个纯恃人功,各臻极致。梅、程之间尽管激烈竞争,彼此一争高下,却都是不露声色,不动肝火,一副温良恭俭让。1933年11月11日,移居上海的梅兰芳四十大寿。程砚秋特往拜寿,行叩头大礼,见者均叹未尝忘本。明明是打对台的人,却绝不伤和气。今儿晚上唱戏是两军对垒,各不相让。明儿中午见了礼数依旧,风度依旧。

  1947年,梅兰芳和程砚秋同时在上海演出,梅兰芳在中国戏院,程砚秋在天蟾舞台。从阵容来说,程砚秋此次要强于梅兰芳;从年龄这个角度来说,虽然两人都于抗战期间罢演,但梅兰芳已53岁,而程砚秋43岁,正值盛年。程砚秋也预感到此次对台对师傅有诸多不利,便特别到梅宅向师傅致歉。梅兰芳却很大度地安慰弟子,让他放心去演,排除外界干扰而尽可能发挥。为了提高程砚秋的声誉,梅兰芳还采取了如下办法:一是每天都主动询问清楚程砚秋当晚演什么节目,若发现对方安排的节目与自己的相同,就主动更改,绝不重复,避免影响程砚秋的观众数量;二是在演出票价上也尽量订得不超过程砚秋,以此标明程砚秋的价值和地位。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13


   

快乐是生命开出的一朵花
●黄小平

  



  小时候,我梦想成为一个画家,一有空闲就开始画画。父亲见我如此痴迷画画,便领我去拜访一位老画家。老画家看了我的画后,问:“孩子,你为什么要学画画呢?”

  “我想成为一个画家。”我说。

  “但不是每一个学画画的人最后都能成为画家。”老画家提醒我说:“孩子,你画画时觉得快乐吗?”

  “快乐。”我回答说。

  “有快乐就够了!”

  老画家还告诉我,世界上有两种花,一种花能结果,一种花不能结果,而不能结果的花却更加美丽,比如玫瑰,又比如郁金香,它们从不因为不能结果,而放弃绽放自身的快乐和美丽。人也像花一样,有一种人能结果,成就一番事业,而有一种人不能结果,一生没有什么建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但普通人只要心中有快乐,脸上有欢笑,照样可以像玫瑰和郁金香那样,得到人们的欣赏和喜爱。临走时,老画家拍拍我的肩膀,鼓励我说:“孩子,去做一个快乐的人吧。因为有快乐就有人生的幸福,有快乐就有生活的阳光。”

  现在,我仍然保持画画的习惯,但目的再也不是为了成为一个画家,而是在画画的过程中去领略和享受人生的快乐。就像老画家所说的那样,有快乐就够了,有快乐就有人生的幸福,有快乐就有生活的阳光。

  



  春天,我见一女孩站在阳台上,她手持一根木棍,木棍的一端系着一根漂亮的红丝线,红丝线在窗外轻盈地飘着。我问小女孩在干什么?小女孩说,她在钓蝴蝶。我问,没有钩怎么能钓着蝴蝶呢?小女孩说,她不是在钓蝴蝶的身子,而是在钓蝴蝶的快乐。

  小女孩的话,让我想起父亲。父亲爱好钓鱼,每天一大早出门,傍晚时候才回来。一次,我见他拎回的鱼篓空空的,一条鱼也没有,可父亲却仍是一路欢歌。我不解地问父亲:“你都等了一天,也没有等来一条上钩的鱼,怎么还这样快乐?”父亲回答说:“鱼不咬我钩那是它的事,我却钓上来了一天的快乐!”

  原来,真正的钓者,最好的那条鱼便是快乐。

  “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这句诗我很早就读过,那时,我只感到这诗很美,但不知道美在哪里。现在,我从那小女孩身上,从我父亲身上,读懂了这句诗的美和内涵:飞翔的目的不是为了留下痕迹,而是在飞翔中尽情地享受自由和快乐。

  同样,生活也不会留下我们曾经快乐的痕迹,但只要我们快乐过,这就足够了,因为对于人生来说,最好的那条鱼,是快乐!

  



  最近,读到一份介绍冰岛的资料:冰岛位于寒冷的北大西洋,常年遭受海水的无情冲击,也是世界上活火山最多的国家之一,还有4536平方英里的冰川,堪称“水深火热”!冬天更是漫漫长夜,每天有20小时是黑夜,可谓“暗无天日”!可是,冰岛的死亡率位于世界之末,而寿命则雄居世界之首。

  生活在如此恶劣环境下的冰岛人,为什么死亡率却能位于世界之末,而寿命却能居于世界之首呢?

  带着这个疑问,美国一个名叫盖洛普的民意测验组织,对世界18个国家的居民做了一次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冰岛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参加测试的27万冰岛人,82%的人都表示满意自己的生活。

  原来,冰岛人长寿的秘诀是快乐。快乐是最好的药,快乐是生命开出的一朵花,它不仅能延缓我们生理机能的衰老,而且还可以让我们通过快乐这扇心窗,在一片“水深火热”、“暗无天日”的逆境中,依然看到世界的美丽和阳光。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07


   

快乐
●马明博

  有一天,请朋友吴雪君为我题“快乐”二字。他先以篆书写了一遍。铁线篆,笔道很细,曲折宛转,古朴大方。我看着很好。他却摇了摇头,将宣纸团成了一团。

  之后,他以隶书再写了一遍。粗放的笔道,很大气。我看着很好。他却又团成一团,扔到地上去了。

  他以楷书写了一遍。方正稳妥,不温不火的字,想来挂在墙上,会让人心平气和。他停下笔,端详起来。这回该满意了吧?

  过了一会儿,他又在这张纸的空白处,写草书“快乐”,把纸写满了。

  换了一张新宣纸,他用大笔蘸浓墨,写了行书“快乐”二字。

  他放下笔,说:“就是它了。”

  我问他:“刚才那几个不都很好吗?”

  “好是好,但篆书的快乐太纤巧;隶书的快乐太张扬;楷书的快乐太拘泥;草书的快乐太飘忽,那都配不上‘快乐’二字。你看,这行书,用大笔蘸浓墨写的,既沉实厚重,又行云流水一样流畅、自然,这才是真正的快乐。”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01


   

节 气
●许俊文

  这儿年,我发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乡村了,过三五个月,总要去老家豆村小住;有时去南京、上海一带办个事,中途也要从滁州下车回豆村看看。其实很多时候也仅仅是看看,不看,心里总觉得欠缺一点什么似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二十四节气越来越在意了。对,在意。春夏的几个节气感觉还好些,秋天就不同了,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像坐滑梯似的,止都止不住;况且它们的手一个比一个凉,表情也一个比一个冷漠、生硬,但又不得不跟着它们一步步地往岁月深处走,哪怕后退半步也是不可能的。走着走着,一场铺天盖地的白霜便突然降临了。

  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突然的。但我们还是喜欢用“突然”来表述那些出乎意料的现象。比如风,它来的时候也是有路数的。如果站在田野的高处,哪怕一个小小的坟包也行,就不难发现远处的那些亭亭玉立 的玉米、高染,开始悠悠地摇曳起来,一起一伏的,形似一个水波的巨弧,慢慢地推过来,推过来,经过身边时,“嗖”的一声,就蹿过去了。节气也是如此。就说惊垫吧,也不是陡然的一声响雷这么简单。据我多年的 观察,惊垫也有着怀柔的一面,在它到来之前,常常会有几个喧透的好日头,笑容可掬的样子,把藏匿于瓦砾、枯草里星星点点的残雪悄悄消融掉,再把僵硬的泥土弄得酥软了,然后才是一记重雷。

  乡村就有这么个好处,它使你觉得这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是有根有脉、有因有果的,不是一味地胡来。不像我们人,只要心血来潮,就会轻举妄动,结果做出许多蠢事,然后再慢慢地反思、修正。比如霜降,它的戚严 是由立秋、处暑、白露、秋分一点一点铺垫起来的。节气就是这样有规矩,也守规矩,该冷的时候冷,该热的时候热,该立的立,该废的废。然而冷与热,立与废,都使你心服口服。

  对于草木、庄稼和一些小生灵,惊垫是一道关,霜降也是一道关。这两道关,一个主兴,一个主衰,可谓一阴一阳,一魔一道,它们配合得多么默契!在我看来,惊垫的那一记霹雳,元疑是春天提炼出的一颗灵丹,那些 沉睡的草木、庄稼和小生灵们,就着甜丝丝的雨水服下去,一个个如灵魂附体,仿佛刹那间,一切该醒的都醒了,就连落在房顶瓦沟里的小小草籽也不肯错过机会。此时沉寂已久的村庄和田野,到处眨动着惺怡的小眼睛,到处弥漫着情懒的町欠声。至于霜降,我想它更像是秋天念出的一句黑色的咒语。对,咒语。无论你的家族多么兴旺,也元论你还有多少未尽的心愿,统统收收叠叠搁置起来吧,一语既出,该谢的,得谢,该落的,得落,没有什么好通融和商量的,即使心怀不满与怨恨,也不得不委曲求全,姑且抱着“留得青山在”的态度,暂时垫伏下来,或者远走他乡吧。

  我也曾留意观察过豆村的物候。你可千万别小看了那些低级的动植物,它们其实好像会思考,知道自己在每一个节气里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不逾矩。譬如豆青山上的那棵老揪树,风风雨雨百余载,修炼出一副涧晓天命的神态,昨天我见它的叶子还是密密匝匝的,可是早晨起来一瞧,竟成了一个光杆司令,连一片叶子也没有阁下。还有那些虫子们,也有着不错的智商,几天前它们还叫得欢天喜地的,是不是最后的盛宴我不得而知,可是叫着叫着,一个个就逃匿得无影无踪了。此时的大雁却背负着霜天匆匆地远行,类似于历史上那些牢骚满腹、悲愤元助的诗人,漂泊中还要发出徒劳的呼唤。因而我想,那第一片辞枝的落叶,想必就是芸芸众生里的智者吧,说不定它是最早洞悉天道玄机的家伙。

  不知你留意过没有,霜降之夜总是出奇地静,有月没有月都一样静,是那种旷世的大静。一切生灵都缄默不诵,就连絮絮叨叨的风婆子也闭上了嘴巴。是的,大地是该静一静了,天空是该静一静了,草木、庄稼和一切生灵也该静一静了。伫立在霜降之夜兀涯的寂静里,呼吸着清冽的空气,我们不难从这大静大美之中,隐隐感情到天道的伟大。

  这使我想起一桩往事。那是政治闹猛的年代,我和祖父在豆青河畔看管生产队里窑藏的红薯。霜降那天晚上,我半夜起来解手时吓了一跳,乖乖,满地的银霜!当我也也呵呵重新回到窝棚时,祖父自言自语地说,落霜了。说着抓起那把小酒壶晃了晃,脖子一仰喝个透干,然后醉眼蒙胧地看着我,诡秘地笑笑,说,豆子,爷爷考考你,你说这世上谁最伟大?我不假思索地指指自己的胸前,平时那里总是缀着一枚领袖的像章。祖父摇摇头,小声说“时令”二字。我 一时没听明白,感到祖父的话有些不可思议。而他显然也没有让我彻底明白的意思 ,他说睡吧,到了我这把岁数你就会明白的。

  祖父对时令是敬若神明的,他常常因为插种的时间问题与生产队长发生争执,每次他总会说,二十四节气虽然不会张口说话,但它心里比什么都消楚,人是糊弄不了它的。不信你瞧瞧!

  祖父后来是不是霜降时走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他跟所有的人一样,的确是在该走的时候走的,连一声叹息也没有留下。如今他的坟莹就匍匍在豆青山的荒草丛中,好安静啊。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36


   

回望哥白尼
●郑 军

  
天文之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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