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0-01-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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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张先生叙说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即我在香港当众评论李实与张平先生讲学,宣称“你们这一套根本没用,只有《陷阱》一书中讲的才是有意义的”一事。事实是张先生言之凿凿的“真实的故事”一点也不真实。一是时间错误,不是一九九八年,而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间,因我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中旬结束访问回了大陆。二是事实有误。事实是:在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一次午餐演讲会上,李实与张平先生讲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结论是中国收入差距不大。讲完以后大家按惯例提问,我提问比较靠后,只是问了一个问题:“请问你们的模型考虑了灰色收入没有?”他们答称因为没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他们的模型没有考虑这一点。我当时发表了我的看法:“造成中国贫富差距过大的不是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与二次分配,而是灰色收入。一般的城市家庭现在都有工资外收入,权势者的工资外灰色收入往往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于他们的工资收入。这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常识问题。分析中国的收入分配必须考虑这点,即便没有统计数据,也应该建立偏差修正值,否则恐怕会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全部问答仅此而已。但张先生叙述的话里却闭口不谈我对李实先生收入差距研究的质疑内容,而转到了这样一种“讨论”:“像李实教授这样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功底非常扎实……与之合作的国内外专家学者,都对其研究和著述的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但在何女士的眼里却是一堆垃圾,粪土不如。写到这里,像何女士这样狂妄、自负、自不量力之人,笔者实在少见。”张先生以讨论者的职业身份来认定双方讨论学术问题的资格并开始谩骂,是否符合张先生所谈的“交往理性与自由精神”,以及在中国研究收入分配要不要将“灰色收入”纳入研究范围,相信读者诸君自会判断。
两件事实的真相如此,张先生处处不忘告诉读者我的记者职业(其实这点我从未隐瞒),但在核实事实上他不如一般记者做得好。任何一个刚入门的记者都懂得,进行任何调查,除了叙述者之外,还得找另一方当事人访谈,并参照环境证据。张先生在根本没有找另一方当事人核实事实或利用有关的环境材料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就几次三番地批评我“狂妄、自负、自不量力”让人感到极不正常。
三是关于刘宾雁先生写书评一事。张先生叙述事实不完整,欠准确。事实是:该篇文章登载于美国的权威书评刊物“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1998年10月8日)上,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Perry Link与刘宾雁先生合写,全文很长,可能有近二万字,四张大八开报纸那么大的篇幅。不明白张先生特意只点明“中国作家刘宾雁在《纽约时报》(一说《纽约周刊》)书评栏著文评论《陷阱》,因而何著走红美国”是想说明或暗示什么?(见原始版与经版)
关于我“要挤进过渡经济学行列”的问题
张先生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笔者不明白,整个中国经济学界都是一些‘淮桔成枳’的低能儿,是一些只会作‘屠龙术’表演的冒牌货,只有《陷阱》的作者鹤立鸡群,独具慧眼。既然如此,《陷阱》完全可以独树一帜,为什么要挤进‘过渡经济学’的行列,为什么要这些‘低能儿’和‘冒牌货’去赏识呢?”张先生这段话又完全是他个人移花接木,凭想象为被批评者虚设的话语。首先,“淮桔成枳”这个词我在《陷阱》的第一章中使用过,用于评价股份制改造的实际后果,认为中国现有的制度环境导致股份制改革“淮桔成枳”,并未在任何地方说“整个经济学界都是一些‘淮桔成枳’的低能儿”。“屠龙术”一词出于《经济学理论与屠龙术》一文,该文发表于《读书》一九九七年第三期,后收入论文集《经济学与人类关怀》,整篇文章只是批评脱离中国的现实研究中国问题只是中看不中用、不能解决问题的“屠龙术”,并没有指责“整个经济学界都是只会做‘屠龙术’表演的冒牌货”。这都有白纸黑字的文章为证,以张先生堂堂经济学研究员兼“博导”身份,想来应该能够区分出批评某种改革举措的实际后果及治学风气与批评经济学家的能力及人格是两回事。在此还请张先生从我的任何文章中挑出“冒牌货”与“低能儿”两个词,哪怕不是形容经济学家的也行。我也从未在任何地方说过自己“鹤立鸡群,独具慧眼”,亦未看到过任何评论文章有过这类“考评”。即便张先生见多识广,看到过这类文字,那也是别人的评价,不是我为自己“加冕”,不知何以要由我来承担责任?
至于张先生关于我“要挤进过渡经济学派行列”并希图“获得赏识”的指责,本人更是不明其所指。在此借问张先生一声:“过渡经济学”什么时候开的“宗”,立的“派”?张先生是否被推举为该派“掌门人”?我要“挤进去”的表现是什么?我送过拙作或者文章请张先生及该派人士指教?还是给该派递了要求加入的申请书?抑或是要求在他们的“学派”杂志上发表文章?或者是请求参加该派的学术会议?又或是请求张先生收纳我忝列门墙?还是我在文章或者书中使用了“过渡经济学派”一词?如果没有上述行为任何之一种,这一“要挤进过渡经济学派行列”、希图“获得赏识”的结论又从何而来?难道是张先生用“过渡经济学派”的名称到国家专利局申请了“转型期经济社会问题研究”这一“专利”,这一领域的研究从此再也不容别人染指,一染指就是“要挤进过渡经济学派行列”,希图“获得赏识”?
有关张先生的几处学术批评
张先生在文中(原始版)反复重申“我无意读那本书(指《陷阱》)”,并将从看了“经济学理论与屠龙术”一文后郁积的怨气毫不掩饰地表达出来。然而笔者还是要感谢张先生最后拨冗看了我的书,在这种情绪驱使下张先生确实为本书挑了不少毛病出来,试一一列举如下:
张先生在批评了我的“分析不符合学术规范,在学术上没有什么前进,没有什么深度,也没有提供多少信息量”之后,指出我几处错误,一是“一九九二年香港资本市场总量的十分之一均投向大陆房地产业”(《中外房地产导报》1993年第6期),“据估计,中国这几年开放房地产市场所吸纳的外资,占了‘引进外资’总额的百分之九十左右”是错误的。这两处引文均有出处,前者需要作者自己出来说明数据有没有错误,我没法代替作者回答。后者因涉及到特别行政区香港,我倒可以多说两句。《当代》月刊上这篇文章是该杂志主编程翔先生亲自撰写,他查证了大量资料。程先生在香港被视为中国问题专家。香港的资讯比我们要完整一些,香港中文大学有个大学服务中心,算是亚洲当代中国研究的资料中心,各国研究中国的学者一般都要到那里找资料。从我们多年来统计数据掺水这一惯例来说,在有两类数据可比较的情况下,我其实更愿意相信另外一种。至于张先生硬要将我引用中国人民大学一份调查认定为没有出处,在这里我告诉他出处,那是一个单行本材料,名字就如我在书中引用的。如果我交待了研究者、材料名称还不算出处,只能说张先生对人责之太苛。但张先生转瞬又毫无根据地将这一资料派定为“系引自李强先生等研究者在《科技日报》上的文章。……但有两处数据是错误的,……这里主要责任在原文作者”,这实在也太富于想象力。我没有看过李强先生他们的有关文章,而且对于我来说,不管引用谁的,都是引用,并非标明引用中国人民大学的就成了我的“创见”,而引用了李强先生的材料就降格成了“引用”,因此非要将李强先生的研究改成中国人民大学的调查不可。至于张先生说我引用学术著作常常不注明出处,这一点还请大家去看书,其实我自己记得的有三处,都各有原因。
张先生指责我“缺乏对中国经济运行的基本感觉和基本把握”,“闹出了”这样的“笑话”:“到一九九六年底,我国商品房积压已超过六千八百万平方米,由此发生的资金沉淀达一千二百万亿元。”对于这一材料,张先生见猎心喜地大大地表演了一番他的挖苦才能,并推论我会诿之于印刷错误或笔误,认为这是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注:此处张先生又与此前不承认《陷阱》是学术著作相矛盾,将其升格为“学术著作”)所不能允许的。这一结论张先生又下得太早了,此数据原文如此,请查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的《中华工商时报》上“积压的痛苦”一文。在引用数据时没有思考地加以引用这点上,我承认张先生批评得对,以后定必改正。但也提请张先生注意:中国房地产上沉淀的资金决不止于已建成的商品房,还请张先生注意那些荒芜的地。所以他用简单的沉淀资金除以积压房地产的平方米来论证那条材料实在也欠缺常识。
张先生批评我对哈耶克的理解是错的,他“想指出,何女士是采用什么戏法把哈耶克从‘社会公正’的死敌变成了它的拥护者?哈耶克如果地下有知,不知该做何感想?因此笔者实在纳闷,何女士是否真读过她提到的这些著作,并读懂了这些著作?”关于这段指责,我倒是想认真地告诉张先生,我在《我们仍然在仰望星空》(与李辉对话,载《书屋》1999年第4期)一文中谈到,冈纳(缪尔达尔)与哈耶克同时获得197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当时人们都表示诧异,因为这两个经济学家的主张刚好相反,哈耶克是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而缪尔达尔却是反自由主义的。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委们其实是看到了这两位经济学家、思想家的一致点:因为他们在货币和经济波动理论中的先驱工作,并且因为他们对经济、社会和制度现象之间依赖关系的深刻分析。哈耶克的著作很多,我只读过《通向奴役的道路》及《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两书。听一位国外朋友说过国外研究者将其思想分为“早期与晚期”。我个人一直认为,早期哈耶克反对的只是集权国家那种通过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集于一体的奴役性力量强行拉平、以结果均等为内容的“社会公正”,《奴役》一书强烈反对的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与奉行国家社会主义的纳粹德国那种“社会公正”。据说到了晚年越来越走到极端。即使中国那些反社会公正的学者再拉上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师哈耶克作为自己拥护“社会不公”的掩护,恐怕也不能说哈耶克主张放纵权力进入市场去抢钱吧?我也套用张先生一句话,哈耶克如果九泉之下有知,知道中国有经济学家将他派定为“抢来本钱做买卖”导致的社会不公的守护神,定会死不瞑目。“自由主义反社会公正”似乎只是中国少数几个人的解释,美国是一个知识分子人人惟恐自己不是自由主义者的国度,但美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并没有因此人人都敌视社会公正。当然张先生也可以再次凭借中国经济学界权威的身份(这一身份在他的文章中用语言表达得非常明显)断言世界上关于社会公正只有一种解释,否则就是“变戏法”。而关于“社会公正”一词的理解与含义,我认为秦晖先生已在我的书的海外版序言中谈得够清楚了,在此只想说一句,有关“社会公正”的含义,我与张先生确实有歧见,我反对以权力市场化为起点的私有化并不是反对私有化因为这意味着机会不均等,分配过程是黑箱操作,结果自然更不公正,造成部分人享受改革成果,另一部分人承担改革代价。张先生对腐败问题的看法有他的著作为证。
张先生义愤填膺指责我的地方当然不止上述几处,他那巨笔扫荡之处,还有秦晖与姚新勇先生,以及“《陷阱》及其拥护者”们,最后他以中国经济学界(包括其他学界)权威的身份与不容置疑的口气判定陷阱“作为学术著作,严格说来,不要说不够格,可以说还没入门。这也许是经济学界(包括其他学界)不愿理睬的原因,笔者开始不想涉及就是这样。”写这话的时候,张先生仿佛他是“中国经济学家资格兼学术著作资格认定委员会”现任主席,我正在战战兢兢在等待主席大人进行资格认定。这点倒没什么争辩的必要,因为实际上张先生只不过是上百万中外读者中的一位,而且也不是众多读者中惟一的学者,他的意见固然重要,但也并不一定是一言九鼎的意见。而且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张先生具有的“经济学家认定资格”的资格从何而来,至今也没见张先生在这篇文章的三个版本中讲明其合法性来源。
张先生能超越规则之上?
张先生立的规则有四条,这里列举如下:
第一条,张先生很大度地说,“仅有《陷阱》一类作品也是不够和不行的,……面向社会的暴露和呐喊需要,诉诸理性的沉思和逻辑的分析也需要;形而下的东西需要,形而上的东西也需要”,这话我完全赞成,无需争议。但后面一条却让人费解:“试想想,如果我们的社会中只有《陷阱》一类作品,那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呢?就像在文化大革命中一样,大家只能看样板戏,唱语录歌,跳忠字舞。那还是一个健全的社会和正常的生活吗?简直是不堪回首!”(原版本)张先生文中没有指明是谁主张社会上只应该有《陷阱》一类作品,这个“谁”是借助行政权力,还是凭借学术声望?如果有这样的人存在,那真是罪不可恕。但如没有这样的人,那么张先生的话到底是针对谁?或者这只是张先生假设出来的一种学术前景?
在第二条中,张先生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应该首先建构自己的研究对象,而不是随意地、简单地将那些对社会、政治、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经验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其次应当对抗和清除知识界内部的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一方面要减少和消除因互相吹捧和彼此支配而产生的大量毫无学术意义的论题,一方面要减少和清除那些煽起毫无学术价值的争辩和毫无学术建树的提升。《陷阱》及其拥护者却对此持否定态度。”请读者诸君注意,在四条规则中,这条规则才是最核心的重中之重,堪称“规则之王”。每一学科都有共同的研究对象,这是学者都明白的问题,无需讨论。但张先生这句话让人费解的在后面一句。所谓社会科学其实都是经验科学,都是学者对当时重大的社会现象的理论归纳,歌德那句“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指的就是理论对经验事实的依赖性。不能“随意地、简单地将那些对社会、政治、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经验现象作为研究对象”,这句话表明张先生不顾经济学本身是一门实践科学的事实,再次将自己摆在一种确定游戏规则的权威地位,这权威资格决定了他有权规定别人不能再对一些已经过张先生及他的“过渡经济学派”审视过的“备受瞩目的话题重新进行审视”,没有经过他批准居然审视就是“简单随意”,可以被他宣布为“毫无学术价值与毫无学术建树”。比如,张先生自居为“掌门人”的“过渡经济学派”从他们那个角度对中国经济审视以后,认为效率至上,腐败有利于促进社会转轨,不能提倡“公正至上,效率自在其中”,你就不能根据经验现象来谈反腐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