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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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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他自出机杼的情感构造。如果他想这么做的话,他只能独辟蹊径,沿途甚至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砥砺切磋的伴侣。所谓“经历者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也”,或许即此之谓。
  
  四、个性形容
  毫无疑问,毛泽东既是如此追求“怅寥廓”之境,在形容词上肯定会有所体现,如取大不取小,就高不就低之类。果然,经查询,“大”出现二十一处,“小”仅六处;“高”出现十六处,“低”竟不著一字。“高”和“低”的区别价值不大,“大”与“小”的悬殊则绝对是充满毛泽东特色的。我们知道,在中国古诗词中,“小”的功能远在“大”之上,其出现频率,也远非“大”能够企及,大致相当于将毛泽东诗词中的“大”“小”比例正好颠倒过来。就古诗人而言,诗味的较量,匠心的包孕,从来不是体量上的攀比,而更像是某种私底下的较劲,以深化意味,濡染诗情,当此之时,“大”便常常显得大而无当,搔不到痒处,不如“小”善于见微知著,“于细微处见精神”。毛泽东当年欣然为江青所摄的一张庐山风景照题词,当不完全是为了取悦妻子,而是照片传递出的“暮色苍茫”气息,确确实实打动了诗人,因为那正是最容易唤起毛泽东诗情的东西。毛泽东“形象思维”的特征在于,他不屑于抒发春恨秋愁,不屑于感叹身世的零丁孤苦或处境的孤馆春寒,他诗眼的构造天然长于仰观宇宙之大,而非俯察品类之盛,也正因此,该“形象思维”其实融入了大量“概念思维”的印记。更具知性功能的“大”,较之感性的“小”,自然也就更有用武之地了。毛泽东对“寥廓”之情的偏爱,对“峥嵘”之景的热衷,正显出其诗眼文心之所寄。就字而论,毛泽东最喜用的形容词似乎乃是“苍”,竟达十三处,其中虽有叠用之例(如“烟雨莽苍苍”),仍属出挑,几可供好事者做成一篇专题论文了。与“苍”品格相似音韵相谐的“茫”凡八见,“莽”三见,另“萧”四见,亦大可连类参观。说起来“苍”字的属性也颇为暧昧,它固然可以在描摹蛮荒之景、状写伟岸之姿时一试身手,如毛泽东笔下之“烟雨莽苍苍,龟蛇锁大江”、“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苍山如海,残阳如血”等句,而当字面组合为“苍颜”、“苍苔”、“苍天”之类,又可以营造最为萧瑟零丁的人间孤情,但后者恰恰是毛泽东兴趣不大的。
  又,毛泽东似于“横”字深具会心,竟至出现十处,著例如“横空出世”、“沧海横流”、“江河横溢”、“万里长江横渡”等。“卷”亦深喜,故达七处,且多为描摹风姿,如“西风漫卷”、“红旗漫卷”之属,而非“帘卷西风”或“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之类。
  性喜填词的毛泽东,虽然推崇所谓“豪放”派,但他显然也知道,“豪放”绝非长短句的正宗,而只能算作旁系,所以他有次曾提到自己也有“不废婉约”之好。这里便闪出一个小小的疑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诚然是极富智慧的古训,但似还漏掉一项,即“工欲善其事,必先择其器”,因为所择之器不当,即使百般研磨,仍可能南辕北辙。事实上苏东坡之词虽“旷”,辛稼轩之词虽“豪”,若以量而论,二人词作中的“婉约”之情,仍较旷达、豪放之情为多。性喜作“豪放”语的毛泽东,为什么偏偏喜欢选择一种公认不擅长表达豪放之情的体裁呢?毛泽东在致陈毅的信中虽然说过“我则对于长短句的词学稍懂一点”,而于“要讲平仄”的律诗一道“还未入门”,仍不足以释人疑窦。数十年来手不释卷且展读的多为古国经籍的毛泽东,不可能连长短句的命门都不知道。也许,我们只能将此理解为一种蓄意,一种词人的抱负,即毛泽东刻意欲使古老的长短句老树发新枝,以承载起完全不同的精气神。
  所以,若我们以长短句的惯常造语风格与毛泽东词进行对照,就会发现出入极大。宋人在长短句中好弹眼泪,好作悲愁之语。以“愁”字而论,即使豪迈逾恒的大词人辛弃疾,仍极为热衷,名句如“罗帐灯昏,呜咽梦中语:是他春带愁来,春归何处?却不解、将愁归去!”“中州遗恨,不知今夜几人愁?”“清愁不断,问何人、会解连环?”“更草草离筵,匆匆去路,愁满旌旗”等。而名篇《采桑子·书博山道中壁》,更显得是一位说愁识愁的大家。反观毛泽东词札,愁仅五现,且多出现在“少年不识愁滋味”之时,一九二七年以后,则不复愁矣。“泪”字情况与此类似。
  若是骚坛巨匠,也未必不可以悲哀之词表豪放之情,“以乐景写哀,哀景写乐”之法,先人在《诗经》中已有过尝试。毛泽东似于此道稍逊,处理相对较为简单,习惯以巍峨之词表巍峨之情,于个中微妙的转换,知会无多。换句话说,毛泽东笔下的豪放之情,多类云端中语,气势固然不同凡响,但较难在具体的现实之境中找到着陆点,这便难免给读者的欣赏带来不小障碍。其“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固可借用王国维评语“词人想象,直悟月轮绕地之理,与科学家密合,可谓神悟”,而其“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昆仑山)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山舞银蛇,原驰腊象,欲与天公试比高”等语,虽豪情万丈,却是极难想象的。虽然轰然叫好声不绝于耳,我还是要承认,它们有流于概念之嫌。毛泽东一九六五年“重上井冈山”时,曾在《水调歌头》中写出“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之句,二十年前那场关于“歌德还是缺德”的讨论,曾颇涉此语。按此两句应为毛泽东对眼前故乡风物的据实写照,但事实上却与眼前风物关系甚远,当年的井冈山,不可能有此景观。这便给了我们一种有益的暗示,作为诗人的毛泽东,也许是过于擅长“透过现象看本质”之故,故笔下之象,往往只是心象的折射,而与现象本身相去甚远。
  中国古代大诗人,往往文心绵密,著眼匪微,寄慨独特,诗眼诡谲,俾翻新旧物,求生面别开。毛泽东则独标高格,拂尘去屑,独欲效鲲鹏展翅,以“与天地精神相往来”,浑不愿对春江鸭足、东篱野菊乃至绕床饥鼠有所措意,遂使气度孱弱如我者,读后偶尔会感到不知所措。
  
  五、字不重犯
  字不重犯,严格地说这不仅是中国古典诗词的一大创作原则,有抱负的文士甚至写散文时,也会加倍留神,尽可能避免让某个词(虚词、助词除外)与读者反复照面,否则,难免玩忽职守之讥。当然,世界上不存在排斥例外的规律,“字不重犯”法亦然,倘是高手巨擘,天眼既开,自无妨随心所欲,不必拘泥。就是说,诗人若明知“字不重犯”法而仍一往无前,通常总表明他有非如此不可的道理,于是,李商隐在一首仅二十八字的《夜雨寄北》中,公然让“巴山夜雨”呈骈出之势,元稹在仅二十字的《行宫》中,竟让“宫”字与读者再三致意,有恃无恐之态,何假辞色。诗仙李白之名句“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辛弃疾“欲上高楼去避愁,愁还随我上高楼”,冒犯成法之意,亦似明目张胆──当然,此究属特例而非常例,所以即使高明之士,亦不敢因技痒之故而反复逞强,把件稀罕事弄得丧失了“陌生化原则”,倒也得不偿失。结果,我们反而看到了一个规律:诗词中若出现违反“字不重犯”的例子,其诗情诗味往往还格外蕴藉丰饶些。这是因为大诗人既然想违规犯科一下,自然会想到“不打无准备之仗”。
  回头检点毛泽东诗词,我发现“字不重犯”法不仅屡遭攘击,且除“我失骄杨……”二句外,鲜有非如此莫办的理由,只能轻而言之按疏忽、失察论处,重而言之按不通、业余苛责。《沁园春·雪》和《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均一诗“万”三现,《送瘟神·其一》中“千”和“万”各现两处。这且不论,何况太白亦有此习,虽然多是出现在对格律要求不甚严的“古风”体中,而非最需“加强纪律性”的“七律”(如《送瘟神》)之中。《沁园春·雪》二三句为“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第二字均为“里”,词境一无拓展,只是借喋喋求深化而已,“千里”“万里”,就肉眼角度看来,直如同义反复,视觉意象均为平面铺陈而欠缺立体感(这也使下文“欲与天公试比高”缺乏照应)。倘将前一句依毛泽东本人的个性意象改成“百丈冰封”,是否稍好些呢?毛泽东最为出格之处,私意以为在《卜算子·咏梅》中。“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按两句最可惊异者,在第四字均为“春”。若假设词人具大家手笔,我们当能从此两“春”中得到相对更多的审美愉悦,正如我们曾从李商隐叠用“昨夜”中得到过莫大享受一样。但也许是我的鉴力太低下了,因为我不仅没瞧出什么韵外之致,反而越来越坚信这是一次误操作,第一个“春”系“冬”之误。春天才“归”又“到”,虽然在感受上并非不可能,但又与“梅”何干呢?“归”“到”之间又焉能速成出“悬崖百丈冰”来呢?诗题既为“咏梅”,当以贴合梅的生理特性为宜,梅的生理特性(其审美特性即由此生发)正在于它能够“经冬复立春”,笑傲霜雪,然后报告“春消息”──这已不是“字不重犯”的问题了,而是诗意是否准确到位。当然,即使将首“春”改为“冬”字,诗句也未必就佳,但至少可确保没有问题。
  识者或谓,长短句于“字不重犯”法本不必恪守,宋词中一字两现乃至三现、四现的例子所在多有,且未必都能确保诗意的加强。此说有理,所以对词格向来比较马虎的苏轼,在名篇《水调歌头·中秋》中,“月”、“圆”各两现,“不”、“人”均三现,“有”字竟至四现,较之毛泽东任何一首词,都更为出格,却也同样光耀千秋。然而毛泽东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即使在原则上应该杜绝重字的律绝体中,毛泽东同样不甚介意,以至屡屡违禁。我们是否可得出结论:毛泽东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字不重犯”呢?例证如下:《七律·送瘟神·其一》中,“千”“万”各两现,《其二》中“天”两现,《七律·和郭沫若同志》中“妖”两现,《五律·看山》中“一”两现,《七律·咏贾谊》中“千”两现(按此诗格律不工之甚),又《七律·长征》在经人提醒修改前,“浪”亦两出。我没有算上《七绝·五云山》中之“五云山上五云飞”,《七律·洪都》中之“年年后浪推前浪,江草江花处处鲜”,当然是因为那属诗人有意为之,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之类,虽高下有别,但用意相似。
  
  六、节约原则
  诗词奉行节约原则,追求用最少的词,包含最大的美感容量,中国古典诗词尤其如此。个中一个不必成文的规矩是:不宜像翻译体诗那样,把一个意思用两句诗来表达,更遑论花费三句了。相反,将两层乃至三层意思浓缩在一句之中,则永远受到鼓励。
  毛泽东诗词(尤其是词)对节约原则似不甚留意,有时还会出现惊人的浪费现象。毛泽东《沁园春·雪》公推杰作,有说当年蒋介石展读后都大加叹气,深愧无地。蒋介石先生的文学鉴赏力如何,我不得而知,不过我对此颇有保留,因本文不拟对某首诗单独探讨,且搁置不论。我要指出的只是,许是因“长调”之故,该词的句子颇显大手大脚,难称经济。该词下阙,颇似清人孙髯翁那副“古今第一长联”,试作一比较。孙髯翁曰:“想汉习楼船,唐标铁柱,宋挥玉斧,元跨革囊。”毛泽东的写法是:“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不难发现,孙氏笔墨比毛泽东经济得多,且有形象可以捉摸,有动作可供遐想;毛泽东的诗句多为判断,形象系数较低,诗味直截了当,读者无需想象介入,只要接受诗人的断语就是了。必须重点注意的是后三句,因为我们看到,那实在只是一句大白话,前两句缺乏独立诗性功能,仅只充任末句的注解,即告诉我们谁在“弯弓射大雕”,且第二句又只是在补足第一句未竟之词,仿佛西洋诗中的“待续句”。严格地说,这是散文,没法按诗法相衡。附带说一句,“成吉思汗”四字不宜入诗。我不敢断言将四字人名(如澹台灭明、长孙无忌)直接作为独立诗句属毛泽东首创(柳亚子先生就曾将人名“纳兰容若”单独成句),但“成吉思汗”四字皆平声,乃词人大忌。也许毛泽东不知“汗”读“寒”罢。
  毛泽东类似诗句还有一些,“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亦可合二为一,如“三十八年弹指”,可惜他已经用过一回了,那便有明知故犯之嫌。毛泽东又好袭用、化用前人陈句,如“飞起玉龙三百万”,“莫道君行早”、“一唱雄鸡天下白”、“天若有情天亦老”之类,因有元散曲之风,且不再絮叨。然直接援经典入诗,至于将“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一字不易地堂皇入诗,视如己出,或许我们只能哑然了。也许有人会从大伟人之通脱、不拘陈见的角度加以譬解。这当然属无可无不可的事,只是通脱一味,可求难遇,虽是绝顶高才,也难以手到擒来,故无论魏武帝之“郑康成行酒,伏地气绝”,还是毛泽东之“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脱则脱矣,通则未必。所以纵使想为尊者讳,亦当慎之又慎。我则宁可存疑。
  
  七、格律问题
  以往对毛泽东诗词的有限质疑,多集矢于平仄之类小节上。看来在格律上,毛泽东的确问题多多,以公木先生为代表的评家已颇有指出,不必我再加饶舌了。这于我当然是一件幸事,因为以我有限的格律学知识,本不配对他人说长论短。所以这里只想避重就轻,单就毛泽东对待诗词格律的态度,稍加探讨。
  或曰毛泽东雄才大略,达变知通,创调之才高峻,根本不屑于斤斤死在格律之下。这样的话听上去当然总是不愁没道理,但能否请“拿证据来”。毛泽东为什么不提倡青年人学习旧诗呢?因为他认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如果旧诗只要求字数不差,于对仗、平仄、粘对之类全无讲究,那又何尝会束缚思想?除非将本来就需要“戴着镣铐跳舞”的诗全部理解成“束缚思想”。毛泽东强调旧诗“不易学”,指的正是格律。毛泽东总不见得一面要求别人要么不写旧诗,要写就得遵守格律,一面自己却无所顾忌,仗着天下雄才的优势,随心所欲大逾矩吧?另外,毛泽东为什么要对陈毅说“律诗要讲平仄,不讲平仄,即非律诗”呢?这话听上去颇像老师对学生的训导。显是毛泽东对陈毅诗词之格律欠工有点看不上眼,虽然他也坦然自陈,自己的律诗“没有一首是我自己满意的”(着重号为原文所加)。就是说,若我们相信毛泽东上述表白是诚恳的,关于格律,我们只能认为:并非毛泽东不想注重,不想仿效杜工部的严谨,而实在是照顾未到,力有不及。
  这么说其实与毛泽东未见得有何亏损。私意以为,格律究属小学,其法也未见得多么深奥,若肯下一点功夫,以毛泽东的资质,知晓近体诗的格律,诚非难事。但知道格律是一回事,在诗歌创作中运用自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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