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_人之心-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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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或一个人——发生关系;因此,对他的占有物的威胁乃是对他本人的威胁;一旦他失去了这个占有物,他也就失去了同这个世界的联系。那正是我们所见到的这种不可思议的反作用的原因:即他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失去自己的占有物;然而,一旦他失去了自己一直想要占有的生命,他也就不复存在了。恋尸癖喜欢控制和操纵他物,正是在这种行动中,生命被扼杀了,当然他也极其害怕生命,因为就其本质来讲,生命是混乱无序的、不可控制的。在有关所罗门作出判决的故事里,[所罗门是《圣经旧约》中的人物,他以智者著称,一次两个妇女到所罗门那里告状,都说自己是婴儿的母亲,所罗门就命令把婴儿劈成两半,分给二人。一个女人表示同意,另一个女人坚持反对。于是,所罗门判定坚决反对的那个女人是婴儿的母亲]那个谎说自己是婴儿的母亲的妇女典型地表现了这种倾向;她与其失去一个活生生的婴儿,倒不如要一个被劈成两半的死孩子。恋尸癖患者认为,正义意味着公正的分配,正是为了他们所说的正义,他们才愿意去残杀,去死亡。“法律和秩序”是这些恋尸癖患者的偶像——对法律和秩序所造成的一切威胁都被看成是对他们最高价值的恶毒的攻击。
恋尸癖患者喜欢黑暗和夜晚。用神话和诗歌的语言来说,也就是喜欢洞穴、大洋的深处或通常所说的瞎子。(在易卜生所写的《彼尔金特》中的巨人们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些巨人们都是生活在洞穴里的盲人'这里所说的失盲只具有一种象征性的意义,它完全不同于“真正的视力”',他们的唯一价值就是对“自产自给”的物品的迷恋。)这种人热衷于远离和敌视生活,并希望回到子宫的黑暗处,回到过去无机的或动物的生存状态。从本质上来讲,这种人倾向于过去,而不是未来,后者正是他们所仇恨和害怕的,因为这些盲人追求的正是某种确定性。但是生命永远是不确定的、不可预测的,也是不可控制的;为了控制生命,他们就必须把生变为死;死是生命中惟一可以确定的。
这些恋尸癖的定向通常最明显地表现在一个人的梦中。这些梦涉及到凶杀、鲜血、尸体、头盖骨、大粪;有时也涉及到已被变成机器或象机器那样行动的人。许多人也会偶然做过这种类型的梦,但没有表现出恋尸癖的定向。在恋尸癖患者那里,这种梦是经常重复出现的。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表情和姿态识别那些患有严重的恋尸癖的人。这种人通常是冷漠的,其皮肤看上去就象死人一样,只有当他闻到一股臭味的时候,他的脸上才会显露出一丝表情(我们可以从希特勒的脸上看到这样一种表情)。这种人守纪律、专心一致、表现出迂腐的样子。象艾希曼这样的人物就足以向全世界表明恋尸癖患者的这一特征。艾希曼迷恋于官僚主义的秩序和死亡,他的最高价值就是服从和起适当的组织作用。艾希曼曾象装运煤炭一样地装运着犹太人,在他的眼里,犹太人就根本不是人,所以,他是否仇恨或不仇恨他的牺牲品这个问题是无关紧要的。
但是,我们不仅仅在宗教法庭的审判长、在希特勒和艾希曼式的人物中看到恋尸癖的特征。其实,任何一个人都具有恋尸癖的定向,只是因为这些人没有杀人的机会和权力,所以,这种定向则以别的表面上看来是更无害的方式表现出来罢了。我且以下述这位母亲为例。她总是对自己孩的疾病、失败,对未来的盲目预测感兴趣,这位母亲从不注意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新现象,而且对自己孩子的良好变化和欢乐欣喜也无动于衷。我们发现,这种母亲经常梦见疾病、死亡、尸体和鲜血。她不以任何明显的方式去伤害孩子,而是逐渐地压制孩子的生活乐趣及其成长中的信念,最终用自身的恋尸癖定向来影响孩子。
恋尸癖定向往往与其对立的定向相冲突,这样,才能得到一种奇特的平衡。荣格便是表现这种恋尸癖特征的典型例子。在荣格逝世后出版的自传中[CG荣格《记忆、梦、反思》,阿讷莱热弗主编,纽约,1963。试比较我在1963年9月《科学的美国人》这一杂志上发表的论述这本书的文章],举例证实了这种特征。荣格指出,死尸、鲜血和残杀经常出现在他的梦中。我将提及下述这件事来说明荣格的这种恋尸癖定向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表现:人们在波利根建造荣格住宅的时候,发现了一具法国士兵的尸体,该尸体大约是在一百五十年前,拿破仑入侵瑞士时淹死的。荣格给那具死尸拍了照片,并将这张照片挂在他房间的墙上。随即,荣格埋葬了这具尸体,对着坟墓鸣枪三声,致以军人的敬意。从表面上看来,这一行为似乎有点奇怪,而且不具有任何意义,但正是这些“无意义的行为”比那些目的性明确的,重要的行为更清楚地体现了一种潜在的定向。许多年以前,弗洛伊德本人就已注意到荣格的这一爱恋死亡的定向。弗洛伊德在和荣格一起动身前往美国的时候,荣格津津有味地谈起了在汉堡附近的沼泽地中所发现的被保存得很好的尸体。弗洛伊德不喜欢这种谈话,他对荣格说,你之所以大谈死尸,其原因就在于你无意识地满怀着希望我死去的意愿。荣格理直气壮地否认了这一点。但是,过了若干年后,大约在离开弗洛伊德的时候,荣格做了这样一个梦。荣格觉得,他必须(和一个当地的黑人一起)杀害西格弗里德。于是,他带了一支手枪出去了,正当西格弗里德出现在山顶的时候,荣格杀死了他。惊恐不安的荣格害怕自己的罪行会被人发现。然而,所幸的是下了一场暴雨,冲走了犯罪的所有痕恋。荣格从梦中醒来,思索着。他决心要解释这个梦的含义,否则的话,他宁愿自杀。经过一番思考后,荣格得出了下述这个“结论”:杀死西格弗里德意味着杀死自己心目中的英雄,以表现自己的谦卑的美德。从弗洛伊德向西格弗里德的微妙变化足以使一个具有最高明的释梦的人掩释自己这个梦的其实含义。如果有人扪心自问这些强烈的压抑是何以可能的话,这个人就会回答说,梦便是自己恋尸癖定向的一种表现。既然这种定向被彻底地压抑了,荣格当然不可能意识到这个梦的含义。荣格只迷恋于过去,而不是现在和将来;墓碑乃是他最喜欢的物质材料;他就象一个孩子一样幻想着上帝向教堂扔下一团大粪,然后又摧毁了这座教堂——这正是对荣格的恰当的说明。荣格对希特勒及其激进的理论的同情就是他酷似死亡爱恋者的另一种表现。
然而,荣格又是一个不平常的创造者。创造性恰恰与恋尸癖相冲突。荣格通过与自己的愿望背道而弛的破坏能力同医治创伤的能力之间的平衡来解决自身内的这种冲突;对往事的兴趣,对死亡和破坏的迷恋,成了他深思熟虑的主题。
在对恋尸癖定向的描述中,我可能已给读者们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即这里所说的一切特征都可以在恋尸癖患者中找到。事实确实如此,这些不同的特征:如残杀的愿望,对力量的崇拜,对死亡和脏物的迷恋,虐待狂、“有秩序地”将有机物变为无机物的愿望等等都是这种基本定向的组成部分。诚然,就个人而言,在各种定向的程度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首先,这里所讲的某一种特征在这个人身上也许比在另一个人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其次,这个人所具有的恋尸癖定向的程度也许大于他本人的恋生癖定向;再次,对恋尸癖定向的认识或使这些定向合理化的程度也是因人而异的。但是,恋尸癖这个概念决不是一种抽象,也不是各种孤立的行为定向的综合。恋尸癖构成了一种基本的定向;它是对生命问题的一个问答,然而,这都是彻底地反对生命的;它是人所具有的最病态、最危险的生命定向。这才是一种真正的性行为反常:当人活着的时候,他爱恋的不是生命,而是死亡;不是生长,而是毁灭。假如一个恋尸癖患者敢于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感觉的话,他就会用他所说的“死亡万岁!”的口号作为有关自己生命的座右铭。
与这种恋尸癖定向相对立的便是恋生癖定向;后者的本质乃在于对生命的爱恋,而不是对死亡的爱恋。和恋尸癖定向一样,恋生癖定向也不是由单一的特征所构成的,它表明了一种完整的定向和整个存在的方式;体现在一个人的生理过程,情感、思维和各种姿态中;总之,体现在一个完整的人中。这种恋生癖定向的最基本形式表现在一切活生生的有机会的生存定向中。与弗洛伊德所说的“死本能”相反,我同意许多生物学家和哲学家们的观点,即认为生存,维持自身的存在乃是一切有生命的实体所固有的特性;正如斯宾诺莎所说的:“每一个自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他认为,一物竭力保持其存在的努力不是别的,即是那物的现实本质。
我们可以在我们周围的一切有生命的实体中观察到这种生命的定向;一棵小草为得到阳光继续生存下去,竟可以破土而出;一只动物为逃脱死亡,竟可以决战到底;一个人为维持自己的生存竟可以干任何事情。
维持生命和反对死亡的定向乃是恋生癖定向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也是一切生命的实体所共有的。就这种维持生命、反对死亡的定向来说,这种表现形式也仅仅是生命冲动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具有更积极的表现形式:一切生命的实体具有综合与统一的倾向;其目的乃在于把各种不同的、对立的实体熔合在一起,并使其有规律地得到发展。综合和统一的发展乃是一切生命过程的特点——不仅细胞如此,一切感觉和思维也是如此。
恋生癖定向的最初表现形式是细胞和有机物之间的熔合,在动物和人中就表现为无性细胞同有性细胞的结合。在人那里,性的统一乃是以男女两性的互相吸引为基础的。男女两性成了性统一这种需求的本质——人类生命有赖于两性的这种统一。看来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大自然才在两性的结合中给人以最大的快乐。从生物学的意义上来说,两性结合的结果便是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生命的周期表现为结合、新生和成长——正如死亡的周期是成长的中断、崩溃和衰落一样。
但是,生物学上所说的、为生命服务的性本能,也不一定就是心理学上所讲的恋生癖。看来几乎没有任何强烈的感情不是受性本能的吸引、与性本能无关的。甚至空虚、对财产、冒险的追求以及对死亡的爱恋都是性本能作用的结果。为什么说这是性本能作用的结果,则是一个思辨的问题。人们或许会认为,正是大自然的机智才使性本能富有那么大的弹性,以致可以受任何一种强烈感情甚至受那些与生命相矛盾的感情所驱使。然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性欲和毁灭欲望之间的结合这个事实是不容置疑的(弗洛伊德想把这种结合,特别是在他论述死本能和生本能相结合的时候,把这种结合看作是虐待狂和被虐待狂之间的结合)。虐待狂、被虐待狂、食尸体和吃大粪都属于性反常行为,那不是因为这些行为不符合性行为的正常标准,而恰恰是因为,它们体现了一种基本的反常的性行为:生与死的结合。[许多仪式将清清洁的生活与肮脏的生活区别开来,以强调避免这种性反常行为的重要性。]
我们可以看到创造型性格定向的人充分体现了恋生癖的特点。[]这种人十分热爱生命,深深为一切领域内生命发展的过程所吸引,他宁愿创造,也不愿保存;宁愿看到新鲜事物,也不愿安安稳稳地寻求对旧事物的证明。这种人充满了好奇心,他喜欢冒险,而不喜欢过安稳的生活;他喜欢采取实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的方法去接近生活。这种人看到的是整体,而不是部分,是结构而不是结果。他要用爱情、用自己的行动和理智去改变和影响别人,而不是用暴力、用肢解事物的办法,用官僚主义地操纵人、把人看成物的办法来影响别人。他充分享受人生的一切乐趣,而不仅仅是兴奋。
恋生癖的伦理学有其自己关于善和恶的原则。一切对生命有利的事物都可谓善;[这是艾伯特施韦策尔的。无论就他的著作还是就他的为人来说,他都可谓是热爱生命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一切导致死亡的事物都可谓恶;善意指生命、意指促进生命的发展和表现生命的一切事物。恶则是对生命的窒息,扼杀和毁灭。快乐是道德的,悲哀是恶的。因此,从恋生癖伦理学的标准来看,圣经中所说的希伯来的人罪恶便是典型的一例:“在万物丰收的日子里,你没有用欢乐的心来为上帝效劳。”恋生癖患者所说的良心并不是迫使自己避恶从善,也不是弗洛伊德所描绘的超我这样一位严厉的监守人——出于道德的缘故,这位严厉的看守人虐待狂式地对待自己。所谓良心正是受生命和欢乐所驱使;道德的努力便是加强自身对生命的热爱。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恋生癖不会陷于悔恨和罪恶之中,这些毕竟只是自我厌恶和悲伤的一个方面,他很快就会转向生活,力图从善。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便是恋生癖伦理道德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斯宾诺莎指出:“快乐本身并不是恶,而是善;反之,痛苦本身才是恶。”同样,他还指出:“自由的人绝少思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沉思。”热爱生命乃是各种不同的人道主义哲学的基础。在不同的概念形式中,这些哲学与斯宾诺莎的思想一脉相承;它们都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即健全的人热爱生命;悲伤是恶,快乐是善。对一切有生命的东西的热爱,使自己脱离一切死亡的、机械的事物才是人生活的目的。
我已经试图描绘了恋尸癖和恋生癖定向的纯粹的表现形式,当然,这些纯形式是不多的。纯粹的恋尸癖都是些理智不健全的人;纯粹的恋生癖则象圣徒一样的纯洁。然而,绝大多数人都是恋尸癖和恋生癖定向的特殊结合,并键在于这两种定向究竟何者占主导地位。那些由恋尸癖定向占主导地位的人就会逐渐地扼杀自身中的恋生癖定向;通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爱死亡的定向;他们是铁石心肠的人,并经常以这种方式行事,似乎他们对死亡的爱恋已成了对自己所经验到的事物的一种合乎逻辑和合乎理性的反应。另一方面,那些对生命充满了爱的人一看到自己是如此地接近于“死亡的黑暗深渊”的时候,便会感到震惊,从而醒悟过来。因此,我们不仅要认识到一个人所具有的恋尸癖定向的程度,而且还要认识这些人是如何意识到这一程度的。强调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他相信自己是居住在生命的大地上,而实际上,他只是生活在死亡的大地上的时候,这个人便会失去生活的信心,因为他已经没有机会可以重返生命的大地了。
在对恋尸癖和恋生癖的描述中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概念与弗洛伊德所说的死本能和生本能之间有何联系呢,二者的相同之处是不难看到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破坏性暴力的使用对弗洛伊德的震动很大,他试着提出了一个人本身存在着这样两种内驱力的假说,即同一个生命实体中存在着追求生和死的两种欲望,并且,在他看来,性本能是与自我本能相冲突的(不过二者都是为了生存,为达到生的目的服务的。)以后,弗洛伊德又修正了自己先前的这一理论。他在《超越快乐原则》(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