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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2008青年文摘精编版-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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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 




 


一个人的孤单。txt

有人喜欢激越,有人喜欢孤单,就像人们常说的一样, 萝卜青菜各有自己的所爱。我喜欢孤单不同于孤寂的那种孤单,它既不是人们所熟知的冷冷清清的那种也不是人们认为远离人类的那种,它是一种会令我心旷神怡的坦然,因为在这里我不需要把任何心事隐藏。

 还是爱听“一辈子的孤单”,仿佛只有它才懂自己的心声:总觉的自己就像一株榭寄生吧,亦或是只寄生虫吧,没法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只能依靠寄主,就算寄主不幸死亡,自己也不能独立生存还是得让蒲公英带走重新寻找新的寄主,重新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一直持续直到死亡……。

 也哀叹过自己不幸的命运,可是又有什么用。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没有人能帮你什么,除了你自己。真的,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孤单,孤单的过的一个人的日子。也许,也许,没有也许,有的还是一个人的孤单,孤单。


一个人的午夜场。txt

一个人的午夜场  
作者:童馨儿 文章来源:《成人》 点击数:722 更新时间:2005…8…3 
   

             相爱的时候还太年轻,青春犹似一把碧绿的葱,轻轻一掐便能渗出晶莹的汁液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他略略沙哑的嗓音,唇上参差不齐的小小胡须,稍稍泛青的下巴。上课的时候,她会忍不住地偷看他,紧抿着薄薄的唇,轻蹙着的星眉,欢喜是满满的,眼角眉梢里都忍不住地要露出来。她去看他踢球,他穿着七号球衣。她站在看台上,眼光只追随着他。他进球了,她忘情地挥着手臂,嚷,7号加油,7号加油!他突然崴了脚摔倒了,伴随着场内外的惊呼,她早已奔跑过去,泪水哗哗地就流下来。就这样,爱上了他。  
   他常常站在女生宿舍楼前的桂花树下等她,其时桂花怒放,有细碎的花瓣在微风里落下来,轻轻地覆在他柔软的黑发上,暗香静悄悄浮动,像他年轻的心事,在空气里迂回流转。她穿着白色的长裙,有时是卡通睡衣,趿拉着拖鞋,急急忙忙地从楼上奔跑下来,从他手里接过暖暖的粽子,或是温润的南瓜饼。他是知道她的,那么馋的嘴。他含着笑看她,狼吞虎咽的样子。夜空里的冷星也蓦然间温柔起来,她把头轻轻依偎在他肩上,不过是数秒,微微的一瞬间,却仿佛已是花开花落几度的春。  
   周末的时候常常去逛街。琳琅的商品,如潮的人群。什么都漂亮什么都觉得惊奇。夜总是来得太快,不舍得分手,他说,咱们去看午夜场吧。  
   只一次,都爱上了。有声有色,能紧紧相依,聆听并且观望别人的爱情,漆黑的影院里散布着零落的情侣们。每一对都旁若无人,像是全世界再无其他。她的手搁在他的掌心里,感觉到他手指的微温。她闭上眼睛佯作睡去,听到他灼热的呼吸,渐渐地挨近,唇轻轻落下来,轻盈得像翩跹的蝶。那是她的初吻。她一直记得,彼时,影片里的女主角正在作最为深情的独白,我这样地爱着他呵。  
   后来,毕业了。她与他含泪道别。他说,等我,我们总能在一起。她相信他。她很努力地工作,气馁的时候总会想起他的承诺。但现实的生活渐次叫她懂得,一个人漫长的一生里,遭遇最多的不是快乐与痛苦,而是任谁也无能为力的无可奈何。他不能抛下病弱的父母前来与她相聚,而她也不能放弃身边的一切追随他而去。曾经那么深的爱,终于也在岁月的无情流转中消失殆尽。  
   她从来没有责怪过他,也不曾对曾经的相遇心怀怨恨。她常常一个人去看午夜场,心神会偶尔地恍惚,想起他,心里仍然是温柔的,虽然带着丝丝疼痛。她感谢他,曾经馈赠她,空欢喜。 
 


一个人的远走高飞。txt

                                一
 
  17岁的时候,我是高三校园里唯一执著留着长发的女生,因为书本上旧旧的三毛,是提着长裙散着长发赤脚站在撒哈拉沙漠里———微笑明媚的日光女神。她的身边,有骆驼和小孩,还有亲爱的荷西。也许年轻的时候,仅仅只需要一张照片、一个人的故事,就可以奠定我们对幸福的定义: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和相爱的人在一起。
 
  那时候总是喜欢一个人仰躺在校园篮球场边的厚厚的草坪上,看天空,看流云,看鸟群清澈的眼睛。一直是校园里最不可爱的女孩,从来不会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轻轻地捂着嘴笑,然后蹦蹦跳跳地离开。
  
  篮球场上总是奔跑着青春年少的男孩,和女生说话都要脸红的男孩,常常会把球扔歪落在我的身上。他们跑过来捡球的时候话很少,笑容却很真。很多年后我还记得那个用球砸我次数最多的男孩递过来的卡片,写着他说不出的话。可是年轻的时候,我只愿意把爱留在心里。
 
  那年秋天考上大学,第一次远行去西安念书。临行时母亲替我准备了厚厚的棉袄和长围巾。在家乡的站台上,我看着南国高朗的秋日天空,雀跃得想飞。母亲笑问我前生是不是鸟变的,否则怎么只一心想着远走?后来在西安的火车站台上送父亲回家,下着很小的雪,雪花落在我纷乱的长发上,无由地叫人伤感。我抱住父亲的胳膊,突然生起那样深邃的离别的伤感。当身边没有你爱的人,这世界有多么荒凉。
 
  二
 
  大二的时候,那个喜欢我的男孩子总会提着一个暖水瓶傻傻地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我。而我喜欢的男孩子却拿着玫瑰花站在别人的楼下。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知道这世间有很多事,命中注定是要错开的。

  常常在黄昏的时候顺着夕阳落山的方向,在学校效外那条破旧的铁轨上漫无目的地游走,喜欢我的男孩子有时想牵我的手,我都会惊慌地快步走开。那时候青春年少;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才能够保护好自己,如何才能够洒脱地去爱,平静地分开。
 
  我们常常并着肩甩着手一起走在长长的破旧的铁轨上,看天空中大群大群掠过的飞鸟,扑着翅膀去了我们走不到的世界尽头。我说总有一天我要顺着这条铁轨远走他方,男孩就说我要陪你一起走。这时候火车开过来了,猛烈的风将铁轨边大片盛放的雏菊冲得像一片柔弱的花海,在破开的风潮里起伏摇晃。在这场剧烈的风潮里,我们陡然间听不见彼此的叫喊,整个世界在刹那间被火车的轰鸣填满———我想,也许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到最后彼此就会再也听不见对方心里最深刻的呼喊。
  
  那一年的圣诞节,喜欢我的男孩送了我一张去敦煌的车票作为圣诞礼物,而我喜欢的男孩仍然在为别的女孩精心准备礼物。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老乡会上,他曾轻声地对我说———你的前世应该在古代,情深不渝的年代。他有清明的眸子,和南方男子独有的内敛和深厚。也许年少时爱上一个人可以这样简单。被一个人伤害也可以一年两年三年地沉默着什么也不说出口。也许他一直明了我的心怀,却聪明地只选择无觉。
 
  我喜欢的男孩在那一年的圣诞节带着别的女孩去北京看雪,所以圣诞节后,我和喜欢我的男孩,一起踏上远去敦煌的火车。西安的天空飘着小雪,天地静默,我的幸福一无所有。
 
  三
 
  那年敦煌的大雪厚得似下了一辈子我们整日行走在荒凉的戈壁滩上,时时抵膝取暖、呵手成温,宛若刎颈之交。我说我梦里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是三千里面卷黄沙、驼铃响在经幡后的无垠疆土,是生命的极境。敦煌石窟,在大雪的荒原里安静得像一尊佛。我们牵着彼此的手无声无息地深入它的腹地,仰望的时候心律会缓慢得像即将休止的音符。
 
  喜欢我的男孩,始终陪伴在我的身边。每次我转过头,都能看到他的笑容,那么温暖,是大雪里我身畔的一团火,烘暖每一个细节。曾在仰望天空的时候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要一个人远走高飞,你会不会原谅?他说,那么我会一辈子留在西安,等你回来。如果我不回来了呢?他那么认真地看我,直到确定我说的是真的之后,才说如果你不回来我还是会一直想你。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突然想哭,是否前生我也曾这样对他说过,如果想我你会心疼,那么你就决不要再想我。可这样好的男孩,又怎可以辜负。
 
  敦煌归来,新学期就要开始。可我所熟悉的校园生活渐渐被一种陌生的面目全非感所弥漫,爱情、大款、时装美容成了女生宿舍里挥散不开的空气。没有人知道,我只想如大鸟一样面朝天空而去,追随它们指引的属于明媚自由的方向。
 
  喜欢我的男孩还在坚持,很多人都说我没心没肺,其实只有他明白,我是真的想要远走。很多话我以为自己可以不说出来,大家都会明白。可是我不说,原来大家就真的不明白。
 
  四
 
  大四,临近毕业。我喜欢的男孩已经出国,喜欢我的男孩也将要出国。每个在我身边谈论未来的人,都在热烈地研究去哪个国度是金钱和学识之间的最佳平衡选择。只有我沉默的表情和我及我父母空倦的口袋是这场狂潮之中唯一的无声。喜欢我的男孩说他可以在一年后接我出去,我轻轻地拒绝。我说只想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我从没想过要为了谁或者为了什么目的去改变,那样我会厌倦会累的。
 
  我开始漫不经心地在网络上写那些驾轻就熟的文字。而我身边那些即将离别的人们,笑容背后隐藏的疏离已真切地说明了我们彼此所投身的生活的真相。这个时代以它飞速改变的外表来证明自己的进步,不容置疑的重重规则将大多数人修剪成灰淡的样子,我只是不甘心做其中的一个罢了。
 
  喜欢我的男孩在离开的前夜和我牵手在西安的古城墙下度过毕生最冷的一个夜晚。秋天的寒意在深夜格外逼人。我笑着说不知道今夜会不会下雪,下雪了好,那样离别就没有声音。他只是不说话地陪我看着天空。我们一起回忆过往,说从来没有说过的缠绵的情话。他说不论多少年,只要这片天空没有变,他的爱也不会变。
 
  我凝望他认真的面孔,想说当有一天沧海变桑田,烟火流水后的天空早已不是如今这片,你是否还会记得起我的样子?可我终究什么也没说,原谅我全都放下了,因为我厌倦过重的名利,我厌倦欲望过重的人生,我厌倦那些要拼杀争夺才可以得到的快乐和幸福。说到底,是我厌倦你将要投奔的江湖。
 
  五
 
  我始终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只是想像三毛那样,走过三十三个地方,就找一个安静的小镇落脚静听下雪的人,我也始终未曾告诉我喜欢的男孩和喜欢我的男孩,想一个人的时候是非常非常寂寞的。
 
  曾经站在校外那根破旧的铁轨边,在火车轰鸣着驶过的时候,我知道那个喜欢我的男孩曾大声地在风中说我爱你,他在巨大的风潮将路边大片雏菊破开时大声地喊这三个字。我听到了,可是到终了彼此都没有再说起。
 
  真的,年少时我只是过于热爱自由,我怀揣远方,只想一个人远走高飞。如今,我在深圳阳光明媚的天空下仍会一个人独自在黄昏走完整条整条的街道,看满街的人流奔向灯火阑珊的方向。我梦里的天涯,渐渐剥离它原来的样子。
 
  在大学的校友录上,我曾留言:当我抚摸青春的河流,只触摸到无尽孤独的灵魂和无限错开的情感,我在生活里逐渐失去自己原来的样子,以及一切梦想。





一个野蛮美女的蜕变。txt

一个野蛮美女的蜕变  
作者:贾霜霜 文章来源:《少女》2005年第3期 点击数:5258 更新时间:2005…6…3 
   

  那时候,她是个漂亮的小学生 
   
  那时候,她有个嗜好,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身上的嗜好。那时候,她是个漂亮的小学生 ,扎两条小辫子,戴两条红杠杠。那时候,谁要是她的同桌则一定是痛并快乐着。快乐的是 有这样一位大美女坐在自己边上,做数学题也特别畅快。痛的是……她没事就喜欢扭别人。 “啊!”时不时就能听见一声惨叫。 
  “你为什么喜欢扭他们啊?” 
  “嗯……好像是因为大家吵起来了,吵不过他们,所以……” 
  “啊,那为什么和他们吵啊?” 
  “他们不乖啊,老师叫我管晚托班,他们总是不好好做作业。” 
  可是,每次的“肉战”都是以我们的大美女的放声大哭而告终。 
  女生就是这样奇怪的,明明想对别人凶一点狠一点,可偏偏感觉是自己受了大委屈,于是高 歌,太委屈…… 
  不过,野蛮的小姑娘很快就结束了她的小学生活,考上了一所重点初中,谁也没想到,从那 以后,她就真的似乎天天受委屈似的,不要说敢对别人很凶了,就是大声说话的日子也变得 少了。 
  超级爆料: 
  念小学的时候,班里的男生都蛮怕她的,而且,更怕碰她的东西。其实,一开始他们都特别 喜欢玩她的东西,小女生的东西总是那样花样百出的,特别是铅笔盒之类的,绝对不是只能 放几支笔就拿来用用的。 
  她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铅笔盒,是姐姐在日本买来送给她的,她特别喜欢。可是,有一天,只 听“啪”一下,有个手脚很重的男生把那只铅笔盒敲坏了。 
  “啊,你要赔我!要一百元!” 
  没想到,那个男生真的赔给她了,而且不止一百元。 
  我想,你一定很喜欢南京路上类似于Tom熊这样的大型游艺厅,既能玩还能换奖品。那会儿 ,那个“不幸”的男生听他姐姐说某个游艺厅里有个和这个一模一样的铅笔盒,于是就准备 玩到足够的奖券,然后换到它……这一开玩就玩了二百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 
  若干年过去了,铅笔盒的事她早忘了。 
  可是她的好朋友,我,认识了那个铅笔盒事件的男主角,一提起她,便说起了那个铅笔盒的 故事,我真想看看那个铅笔盒呀,可是问起她,她一脸茫然的样子……是谁说的呢,美女一 般都比较健忘。 
   
   
  后来,她曾经喜欢时髦不爱读书 
   
  初中时,班里高手如云,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很普通,难免心里有落差。不过日子依然要继续 的。读书、学画画、走模特步,看喜欢的日剧,吃好吃的东西,初三那年,班主任对这个看 上去喜欢时髦不爱读书的姑娘说,让你爸帮你找个好点的中专读读吧。她沉默,但是更加努 力地读书。 
  几个月后,高一新生军训,她一进校门就撞见初三时的班主任,老师眼里写着一点诧异,当 然更多的是欣喜,而她的眼里则写着,哈哈,我又来了!于是,我认识了她,而且成为了她 的同桌。 
  一起学习或者饭后一起去学校周围逛逛,感觉她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女生。上课回答问题时总 显得很胆怯,不过我发现她是个悟性极高的人,对于物理数学之类的科目我总是显得很迟钝 ,而她则常无师自通。在聚会中,她总是组织者和大家的财务总监,表现出卓越的领袖能力 ,开口说话的气势也和上课回答问题时截然不同。 
  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每次出游,她都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转眼,高三了,我去 了历史班,她去了物理班。做数学题、背英语、画画,她决定考艺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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