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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原来曾国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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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强’二字,却不可少,功业文章,皆须此二字贯注其中,皆从‘倔强’二字做出”。

  手足(1)

  曾麟书育有四女五子。曾国藩为老二,上有一姐,下有三妹四弟,因最小的妹妹早夭,实际兄弟姐妹八人。
  曾国藩在兄弟五人中居长;二弟曾国潢字澄侯,在族中大排行居四,称老四;三弟曾国华字温甫,过继给曾麟书三弟曾骥云,在族中大排行居六,称老六;四弟曾国荃字沅甫,在族中大排行居九,称老九;五弟曾国葆字季洪,后改名曾贞干,字事恒,称季弟。分别小曾国藩九岁、十一岁、十三岁、十七岁。
  对几个弟弟,曾国藩恪尽兄长之责,认为这是在尽孝道,能够教导诸弟的德业进一分,自己的“孝”就有了一分;能够教导诸弟的德业进十分,自己的“孝”就有了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自己则为大不孝了。
  曾国藩将进修德业视为教弟的根本。一次,曾国藩接得家书,知四弟、六弟未得入学,怅然之余,教导弟弟们:“科名有无迟早,总由前定,丝毫不能勉强。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忝所生;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记诵词章之术,以图自卫其身。进德之事,难以尽言;至于修业以卫身,吾请言之。卫身莫大于谋食。农工商,劳力以求食者也;士,劳心以求食者也。故或食禄于朝,教授于乡,或为传食之客,或为入幕之宾,皆须计其所业,足以得食而无愧。科名者,食禄之阶也,亦须计吾所业,将来不至尸位素餐,而后得科名而无愧。食之得不得,穷通由天作主。予夺由人做主;业之精不精则由我做主。然吾未见业果精而终不得食者也。农果力耕,虽有饥馑,必有丰年;商果积货,虽有壅滞,必有通时;士果能精其业,安见其终不得科名哉?即终不得科名,又岂无他途可以求食者哉?然则特患业之不精耳。”
  几个弟弟道理上明白,但实际行动起来,总是差强人意。如国潢懒散,国荃浮躁,国华受不得挫折,国葆缺乏自制。对此,曾国藩谆谆教导诸弟一要“立志有恒”,一要“专心致志”。他说:“苟能奋发自立,则家塾可以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奋发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静之场、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但自问立志之真不真耳。”又说:“求业之精,别无他法,日专而已矣!谚曰‘艺多不养身’,谓不专也。吾掘井多而无泉可饮,不专之咎也。诸弟总须力图专业。如九弟志在习字,亦不必尽庹他业。但每日习字工夫,断不可不提起精神,随时随事,皆可触悟:四弟六弟,吾不知其心有专嗜否?若志在穷经,则须专守一经;志在作制义,则须专看一家文稿;志在作古文,则须专看一家文集。作各体诗亦然,作试帖亦然,万不可以兼营并骛,兼营则必一无所能矣。切嘱切嘱!千万千万!”
  曾国藩关心弟弟们的学业,择学择师均一一参与意见,支持弟弟们赴省城读书,并负担他们的学费。曾国藩在信中对父亲说:“四弟欲偕季弟从汪觉庵师游,六弟欲偕九弟至省城读书。男思大人家事日烦,必不能在家塾照管诸弟,且四弟天分平常,断不可一日无师,讲书改诗文,断不可一课耽搁:伏望堂大人俯从男等之请,即命四弟、季弟从觉庵师,其束脩银,男于八月付回,两弟自必加倍发奋矣。六弟实不羁之才,乡间孤陋寡闻,断不足以启其见识而坚其志向。且少年英锐之气不可久挫,六弟不得入学,既挫之矣;欲进京而男阻之,再挫之矣;若又不许肄业省城,则毋乃太挫其锐气乎?伏望堂上大人俯从男等之请,即命六弟、九弟下省读书。其费用,男于二月间付银廿两至金竺虔家。”
  几个弟弟都曾到京城曾国藩身边读书。曾国藩除身体力行,教弟读书外,又为他们捐监,创造科考的条件。但最根本的还是希望诸弟通过读书,明晓事理,修身齐家。他常与诸弟说:“吾细思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者鲜矣。商贾之家,勤俭者能延三四代;耕读之家,勤朴者能延五六代;孝友之家,则可以绵延十代八代。我今赖祖宗之积累,少年早达,深恐其以一身享用殆尽,故教诸弟及儿辈,但愿其为耕读孝友之家,不愿其为仕宦之家。”要求诸弟“读书不可不多,用功不可不勤,切不可时时为科第仕宦起见”,看不透这层道理,即便金榜题名高官显宦,终算不得祖父之贤肖,我家之功臣;若能看透此道理,则我钦佩之至。
  曾国藩对诸弟既严如父又慈如母,思弟念弟爱弟之情时时溢于言表。他曾说:
  “我生平于伦常中,惟兄弟一伦,抱愧尤深。盖父亲以其所知者尽以教我,而我不能以吾所知者尽教诸弟,是不孝之大者也。九弟在京年余,进益无多,每一念及,无地自容。吾每作书与诸弟。不觉其言之长,想诸弟或厌烦难看矣。然诸弟苟有长信与我,我实乐之,如获至宝。……
  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男深知此理,故禀堂上各位大人俯从男等兄弟之请,男之意实以和睦兄弟为第一。……
  自忆连年教弟之信不下数万字,或明责,或婉劝,或博称,或约指,知无不言,总之,尽心竭力而已。”
  曾国藩鼓励并重视诸弟对自己的批评,多次说:“诸弟远隔数千里外,必须匡我之不逮,时时寄书规我之过,务使累世积德,不自我一人而堕,庶几持盈保泰,得免速致颠危。诸弟能常进箴规,则弟即吾之良师益友也。而诸弟亦宜常存敬畏,勿谓有家人做官,则遂敢于侮人;勿谓己有文学,而遂敢于恃才傲人。常存此心,则是载福之道也”。“诸弟见我之立心制行与我所言有不符处,望时时切实箴规,至要至要”。“凡吾有过失,澄、沅、洪三弟各进箴规之言,余必力为惩改;三弟有过,亦当互相箴规而惩改之”。
  他接到曾国潢批评自己“月月书信,徒以空言责弟辈。却又不能实为好消息,令堂上阅兄之书,疑弟辈粗俗庸碌,使弟辈无地可容”的信,回信说:“甚为切当”。“兄读之不觉汗下”。又说:“信中言兄与君子讲学,恐其渐成朋党,所见甚是,然弟尽可放心。兄最怕标榜,常存暗然尚纲之意,断不至有所谓门户自表者也。”还说,信中有“弟之牢骚,非小人之热中,乃志士之惜阴”,读至此,不胜惘然,“恨不得生两翅忽飞到家,将老弟劝慰一番,纵谈数日乃快”。
  曾国藩给予诸弟的便是上述“德”与“才”。他特别表示,“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妇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我所办之书籍,则存贮利见斋中,兄弟及后辈皆不得私取一本。除此二者,予断不别存一物以为宦囊,一丝一粟不以自私,此又我待兄弟之素志也”。
  几个弟弟在曾国藩的教育和影响下,成长为符合儒家标准的人。曾国荃成为统帅湘军的封疆大吏不说,未出仕的曾国潢在家乡操持家务、族务、地方事务,成为有影响力的地方精英,曾国华、曾国葆先后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中阵亡。
  咸丰六年(1856年),太平天国西征军在江西连破八府五十余州县,曾国藩坐困南昌,数月音讯全无。曾国华赴武昌湖北巡抚胡林翼处求援。胡林翼发兵五千交曾国华统帅驰援。从未带过兵的曾国华,连克数县,为南昌解围发挥了重要作用,擢同知,赏戴花翎,成为湘军将领。时曾麟书去世,曾国藩、曾国华兄弟丁忧回籍。然曾国华已过继叔父,只须守制一年,遂于翌年由已订儿女亲家的李续宾奏调复出,襄理李续宾部军务。咸丰八年十月,太平军三河大捷,李续宾部全军覆没。李续宾、曾国华等四百余名文武官员喋血沙场。曾国华骸骨数月无寻,曾国藩忧急哀恸已极,泣血写道:
  我奉简书,驰驱岭峤。江北江南,梦魂环绕。卯恸抵昏,酉悲达晓。莽莽舒庐,群凶所窟。积骸成岳,孰辨弟骨。骨不可收,魂不可招。峥嵘废垒,雪渍风飘。生也何雄,死也何苦,我实负弟,茹恨终古。
  后来曾国华的遗骸终于找到了,却是一具无头尸。季弟曾国葆因之再次投军,“以报兄仇而雪前耻”,不料身染重疫,病死军中。曾国藩为其写书联云:
  英名百战总成空,泪眼看河山,怜予季保此人民,拓此疆土;
  慧业多生磨不尽,痴心说因果,望来世再为哲弟,并为勋臣。
  曾国藩同样将手足之情给予了一个姐姐、三个妹妹。除小妹染痘早殇外,曾国藩大姐二妹都嫁进了普通人家,家庭不和,经济拮据,无一美满。曾国藩除了开导姐妹,帮助调解家庭纠纷外,总不忘接济她们的生活,哪怕自己还在经常举债之中。他在给弟弟的信中说:“兰姊、蕙妹家运皆舛,兄好为识微之妄谈,为姊犹可支撑,蕙妹再过数年则不能自存活矣。同胞之爱,纵彼无缺望,吾能不视如一家一身乎?”三妹国芝,是他乞假家居时亲自为之择定的婿门,为本邑朱家。国芝夫家较富有,生活无忧,但国芝婚后病弱不堪,三十岁时难产而死。曾国藩叹道:“吾姐妹四人,季者早殇,二长者并穷约不得怡。独朱氏妹所处稍裕,而少遘痼疾,又离娩厄以死,何命之不淑也。”

  妻儿(1)

  曾国藩结发之妻欧阳夫人,是其师欧阳凝祉之女,比曾国藩小五岁。婚后四年,她生了长子桢第(又名纪第),惜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染疫早殇。当年年底次子纪泽出世。翌年冬,欧阳夫人携幼子赴京师。在京师连生四女—纪静、纪耀、纪琛、纪纯,后生三子纪鸿,最后生满女纪芬。
  自咸丰二年(1852年)始,欧阳夫人带领诸子女在乡下老家生活十余年,直到同治二年(1863年),才随居曾国藩官邸。
  其间,曾国藩“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欧阳夫人则居勤居俭、任劳任怨操持家务,下厨烧灶、纺纱织布,事事躬亲。曾纪芬晚年回忆道:“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勤俭持家、谦和处事,正是曾国藩提倡的持家之道。他在给子弟的信中反复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书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传》称‘骄奢淫佚,宠禄过也’。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吾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愿尔等常守此俭朴之风,亦惜福之道也。”
  “处兹乱世,银钱愈少,则愈可免祸,用度愈省,则愈可养福。尔兄弟奉母,除劳字俭字之外,别无安身之法。”
  曾国藩对子女要求十分严格。曾国藩女儿多,“遂深以妇女之奢逸为虑”。因他认为,凡“世家之不勤不俭者,验之于内眷而毕露”。
  曾纪芬回忆,同治三年全家赴金陵,初十入督署。当时她穿的是蓝呢夹袄及已故长嫂贺夫人遗下缀青花边的黄绸裤。曾国藩见了斥为奢侈,于是曾纪芬赶忙拿三姐的一条绿裤换了下来。而三姐这条绿裤也是贺夫人所遗之物。嫂遗姑,姑与姑又互相袭用。
  曾国藩并为曾纪芬等定功课单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食事
  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线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或女鞋或缝衣粗工
  他说:“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于女眷则)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绩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右验功课单谕儿媳侄妇满女知之,甥妇到日亦照此遵行。”
  曾纪泽新婚,曾国藩写信给诸弟并纪泽,论以教诲新妇:
  “新妇始至吾家,教以勤俭。纺织以事缝纫,下厨以议酒食,此二者妇职之最要者也。孝敬以奉长上,温和以待同辈,此二者,妇道之最要者也。但须教之以渐,渠系富贵子女,未习劳苦,由渐而习,则日变月化而迁善不知。若改之太骤,则难期有恒,凡此祈诸弟一一告之。”
  “新妇初来,宜教之入厨作羹,勤于纺织,不宜因其为富贵子女不事操作。大、二、三诸女,已能做大鞋否?三姑一嫂每年做鞋一双寄余,各表孝敬之忱,各争针黹之工。所织之布,做成衣袜寄来。余亦得察闺门以内之勤惰。”
  曾国藩婚嫁儿女,只限二百金。大女儿出嫁,他寄银二百五十两,以二百金办奁具,以五十金为程仪。并嘱“家中切不可另筹银钱,过于奢侈。遭此乱世,虽大富大贵,亦靠不住,惟勤俭二字可以持久”。二女儿出嫁,有一枚重七钱的金耳挖,值二十余缗,为人所窃。欧阳夫人忧惜之,数夜未眠,虑女儿至其夫家无耀首之饰。四女儿出嫁,于舟上发轿,欧阳夫人亲自送亲。仍恪秉曾国藩规定的嫁妆成法。曾国荃听说后诧异道: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打开箱奁查验,果然只有二百金,这才相信。他再三嗟叹,以为实在寒酸、难以敷用,私下里又送了四百金。
  曾国藩对两个儿子更是望之切,责之深。在赴天津办教案之前,他预留了一篇遗嘱,中有这样的话:
  “余生平略涉儒先之书,见圣贤教人修身,千言万语,而要以不忮不求为重。忮者,嫉贤害能,妒功争宠,所谓‘怠者不能修,忌者畏人修’之类也。求者,贪利贪名,怀土怀惠,所谓‘未得患得,既得患失’之类也。忮不常见,每发露于名业相侔、势位相埒之人;求不常见,每发露于货财相接、仕进相妨之际。将欲造福,先去忮心,所谓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将欲立品,先去求心,所谓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忮不去,满怀皆是荆棘;求不去,满腔日即卑污。余于此二者常加克治,恨尚未能扫除净尽。尔等欲心地干净,宜于此二者痛下工夫,并愿子孙世世戒之。附作《忮求诗》二首录右。
  历览有国有家之兴,皆由克勤克俭所致,其衰也则反是。余生平亦颇以勤字自励,而实不能勤。故读书无手抄之册,居官无可存之牍。生平亦好以俭字教人,而自问实不能俭,今署中内外服役之人,厨房日用之数,亦云奢矣。其故由于前在军营,规模宏阔,相沿未改;近因多病,医药之资,漫无限制。由俭入奢,易于下水;由奢反俭,难于登天。在两江交卸时,尚存养廉二万金,在余初意不料有此,然似此放手用去,转瞬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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