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心理学原理-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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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合的轮廓图
然而,关于线的考虑引进了一个新观点。如果一根线形成了一个闭合的图形,或者几乎是闭合的图形,那么,我们在一个同质背景上便不再仅仅看到一条线,而是看到了由线围起来的面的图形。这个事实如此熟悉,遗憾的是它从未成为特殊研究的课题,这是就我了解的情况而言的。然而,一旦我们剥夺了它的熟悉性的话,它仍是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因此,我们要求对下述的说法有一个有效的证明,即由轮廓包围起来的图形是一个与轮廓外面的场不同的实体,轮廓外面的场在其他一切方面产生了同样的刺激。我们拥有一些方法,这些方法有助于确立轮廓图形与其背景之间的差别,但是,这些方法尚未用于我们的问题。我们可以对一个小图形的阈限进行测量(这种小图形产生了我们原始图形的内部轮廓或外部轮廓),测量的方法是把这样的图形投射到有轮廓的面上去,并在幻灯和面之间安放一个节光器,就像亨普斯特德使用的那种实验装置一样(参见边码P143)。如果该小图形要求节光器上面的裂口开得大一些,以便使轮廓内部的东西比轮廓外部的东西更为可见的话,那么,我们便证明封闭区域比之它的环境具有更大的聚合性(cohesive-ness),这就使得在封闭区域上面产生一个新的图像更加困难。遗憾的是,从未做过这样的实验,尽管从两个相似的实验中我们的假设结果似乎是可以预见的。这两个相似的实验,一个是由盖尔布和格兰尼特做的,而另一个则是由格兰尼特做的。
轮廓图的动力原因
但是,当我们把这种差别视作实际的差别时,我们的主要问题便出现了。我们想知道这样一些原因,不仅是将轮廓从场的其余部分中分离出来的原因,与此同时,还想了解将封闭图形从其环境分离出来的原因。我们的非连续性原理肯定解释不了这一现象。这是因为,轮廓和画在轮廓上的那个面之间的非连续性,不论在向内的方向还是在向外的方向上都是一样的。根据我们的陈旧原理,我们只能解释为什么我们把线看作线,也就是说,看作与其余部分相分隔的一些单位,但是,当我们看到被一条线围起来的区域时,或者看到由一些线组成的图形时(它们与场的其余部分相分离,而且不是以同样的方式与轮廓相分离),我们所关心的便不是这种情况了。尽管刺激的非连续性仍然具有分离的效果,而且迄今为止与我们的定律相符,但是,这种分离是不对称的。那么,这种不对称的原因是什么?
闭合因素
遗憾的是,上述问题未被处理。如果仅仅声明一下这是一种疏忽,那就会在读者心中引起怀疑,怀疑我们的一般原理是否有效。因此,我们将设法指出几种因素,它们也许能对这种现象作出解释。我们提出的第一点是这样一个事实,即闭合的或差不多闭合的线或线条图形具有这种特征,而这种特征在不闭合的线条中是缺乏的。这一情况表明,组织过程有赖于其结果的特性,这是严格地符合言简意赅(pragnanz)的普遍规律的。闭合区域似乎是自足的、稳定的组织,这一结论将在后面单独阐释,当然是以特定的实验为基础来阐释。
良好形状的因素
我们也许会设法找出是否存在闭合的线条或线条图形,这些闭合线条或线条图形比其他线条或图形更易被视作线条。尽管没有做过实验去确定这一点,但我仍然倾向于认为这些差别是存在的,例如,一个圆将更易于被看成是一条线而不是一个三角形,而一个三角形则表现为一个三角形的面,而不像三条线彼此相交于它们的终端点。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以尝试将这一事实与我们的良好形状定律 (law of goodShape)联系起来。作为一条线,圆是最好的图形了。它的每一段都包含了整体原则。可是,三角形却并不如此,三角形中没有一块地方要求按照三角形形成的方式继续下去。恰恰相反,三角形的每一条边的每一部分要求按其自身的方向继续下去,而三角形的三只角实际上却使这种继续方式中断了。因此,可以这样说,作为线段来说,三角形的轮廓并不“简单”。我们可以暂时下这样的结论:三角形的轮廓也是不稳定的。与此对照,三角形的面,尤其当它是等腰三角形或等边三角形时,它的轮廓就是简单的,而且具有对称性。因此,对三角形整个面的分离来说,原因可能在于对称性,它应当由稳定性相伴着。
简要地说,作为一个暂时性假设,我们提出如下观点:轮廓将图形围起来,而不是作为一条线将自己与面的其余部分相分离,因为这是更好的组织,也是更稳定的组织。
我们不想以此解释来引进一个新原理。这是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看到,形状因素作为稳定因素,将组织成一个场,以对抗刺激的非连续性效应。然而,我对我的假设并不感到十分满意。不只因为它缺乏实验证据,而且因为它还不够清楚和明确,它并未陈述沿着轮廓线的实际力量,也未陈述这些力量的不对称作用。
由线条图样产生的组织
但是,我们必须让这个问题停留在那里。事实是,区域可以统一起来,也可以通过闭合线条与同质场的其余部分相分离。这一事实有助于我们以新的方式研究形状因素。我们现在将考虑特定的原理,按照这些原理,线条图样(line pattern)产生了组织(线条图样仍是我们一般例子中的一些特例):该场被分成两个不同的部分,每一个部分本身是同质的或实际上是同质的。现在要讨论的一个图样满足了这一条件;这个场由连续的白色部分(纸张的背景)和连续的黑色部分(一些线条)所组成。所有这些图样是由一个大黑块和移去其中一些黑色而组成的。
我们的问题是:如果已知某个线条图样,那末我们将看见什么图像?支配这种关系的一般原理是什么?来自柏林实验室的两篇论文包含了丰富的资料,其中一篇论文由戈特沙尔特(Gottschaldt,1926年)所作,是一个不同问题的研究的组成部分,另一篇论文与我们的问题直接有关,由科普费尔曼(Kopfermann)所作,我们将从后者的论文中选择一些例子。
当我们的线条图样把面的一部分与其他部分分开时,一般不会产生新问题。我们现在要考虑的图样是这样的,其中分开的区域本身包含着一些线条,它们从几何学角度上把分开的区域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较小的区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见到什么?在较为简单的条件下,当我们不是处理线条图形,而是处理面的图形(surface figures)时,我们也曾偶尔遇到过同样的问题,如果封闭的同质区域具有特定形状的话,那么,它将不是作为一个图形而出现,而是作为两个交迭的图形而出现(见图14,边码p.141)。
单和双的问题
让我们把这一例子作为出发点,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轮廓图在什么时候被看作是一个在其内部具有一些线条的图形,在什么时候将被看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图形呢?图21和22为上述两种情形提供了例子;在第一个图中,一个人见到一个矩形,中间有一根线穿过,可是在第二个图中,一个人见到两个相连的六边形。原因很清楚:在第一个图中,整个图形比之两个部分的图形来是一个更好的图形,而在第二个图中,情况恰好相反,两个部分的图形比之整个图形来是更好的图形。此外,在第一个图中,矩形的顶边和底边都是连续的直线,可是,如果两个不规则四边形都被看到的话,那么同样的直线就被中断了。
良好的连续
我们已经遇到了第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意味着(正如我们先前指出过的那样),一条直线与一条虚线相比,前者是一个更加稳定的结构,因此,如果其余情况均相同,组织将以这样一种方式发生,即一根直线继续成为一根直线。我们可以这样来概括:任何曲线将按其自然方式发展,一个圆被看作为一个圆,一个椭圆被看作为一个椭圆,等等。威特海默(1923年)把组织的这一方面称之为“良好连续律”(Law of good continu-ation)。我们在实际的组织中将会遇到许多这方面的例子。这里,我们补充另外一个例子,也就是图23所示的图形,它取自彪勒(Buhler,1913年)的研究,从图中可以看到外力阻止了良好的连续。结果产生了美学上令人不悦的印象,这是因为四个半圆的恰当连续遭到破坏的缘故。
如果在线条图样中,单(unum)和双(duo)的组织在区域形状和线条连续方面都是同样良好的话,那么两者之中有没有优先者呢?科普费尔曼认为是有的。在有利于单一组织方面,人们优先选择单一的全封闭图形,也即全封闭轮廓。但是,由于科普费尔曼的图形都是这样的,以至于其他一些因素,特别是良好连续的因素.都处于对单一组织的有利方面,结果,她无法证实她的观点。实际上,要产生能够满足我们条件的图样(见图24),如果说不是不可能的话,至少也是极端困难的,即便是这些图样中最好的图样,结果也是模棱两可的。因此,我无法肯定这样一种因素是否存在。
双重组织
我们对于单一组织和双重组织的区分,即便我们在双重组织中把看到两个以上图形的情况也包括在内,仍不能适当处理实际组织的多样性问题。一方面,大多数双重形状同时具有单一性质,另一方面,双重形状可能有各种类型。例如,两个毗邻的六边形(见图22)的双重图形,同时也具有一种明确的整体性质,图25也一样,尽管看上去像两个部分相互交迭的三角形,但仍然具有一种明确的整体性质。一个组织的单和双可能彼此和谐一致,确实,这样一种和谐一致可以用无限多样的方式来达到。在一个极端上,我们具有单一的支配性,双重性成了整体的一些完整部分,正如图8所示的那样。可是,在另一极端上,双重性占居支配地位,单一性或多或少成了一些部分的偶然结合,如图26所示,前面举的两个例子(图22和图25)则处于两者之间的某处。双重性本身也可以有各种类型。我们现在来区分两个引人注目的例子:(a)如图22所示,其中两个部分是同等的;(b)如图27所示,一个图形位于另一个图形的“顶上”(on top)。这个例子将在下一章里用更大篇幅来讨论。图28表明了同一种轮廓图形怎样由内部线条来制成,以致于看上去既像单一组织(图28a),又像双重组织(图28b),或者最终成为双重组织(图28c)。良好的形状和连续性解释了所有这些例子。
经验论者的异议
我们认为,我们对组织因素的有效性所进行的实验证明是十分充分的,只要我们放弃主张一种旧理论的既得利益的话,这种旧理论要求对一切事实进行解释,可是却不对所有这些不同的组织力量作出解释。我在这里指的是经验主义理论,该理论也许会说:我们在个别的例子中见到这些图形,正如我们以前经常见到的图形那样;我们目前例子中的刺激条件与以前经常重复的例子中的刺激条件十分相似,以致于产生同样的结果。如果对同一种效应提出两种可供选择的理论,那末,必须权衡一下两种理论的相对优点,如果可能的话,还须通过严格的实验,方能在两者之间作出抉择,这是千真万确的。
现在,让我们来权衡一下经验主义理论关于知觉组织问题的主张。我们来看一下图28的三个系列图形。一位经验主义者也许会说:“我们在图a里面看到一个十边形,它的内部有两条线,我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种图形,而不是4个不规则的小图形;在图b里面,我们看到两个长方形,中间夹着一个六边形,我们之所以没把它视作一个十边形,是因为人们经常见到前者的图形;最后,在图C中,由于经常见到方块和长方形,而不是一个十边形,所以,现在便可将此看作方块和长方形了。”这种解释似乎有点道理。不过,在1923年,M.威特海默遇到了这样一种异议,它是由图29那样的图形来组织的,在图29里面,M.威特海默(M.Wertheimer)姓氏的两个首字母,即M和W隐藏在图形里面,苛勒也刊布了若干其他的图形(1925和1929年)。
对经验论的实验驳斥
戈特沙尔特于1926年提供了更多的系统证明。在他的实验中,向被试们呈示5个简单的线条图样(即a图样),把这些简单的线条图样投射到一块屏幕上,每一个图样的投射时间为1秒钟,在两个图样的投射之间有3秒钟的时间间隔。然后,告知被试尽可能记住这些图像,以便在后来测试时仍能记得这些图像,并设法把它们画在纸上。在经过一定数量的呈示以后,便向两组被试呈示与第一批图样不同的新图样(即b图样),每个图样呈示2秒钟;然后,告知被试记忆,实验将在嗣后继续进行,与此同时,又向被试呈示一组新图样,仅仅要求他们对这组新图样进行描述,如果这些图片中有什么东西使他们特别印象深刻的话,那么被试只需提一下便可以了。现在,每一个b图样的构成是这样的,即从几何学角度讲,b图中包含着a图,但是,在正常情况下,b图中看不到包含a图的形状。图30提供了一个例子,这是该系列中最难的例子。对于每一个a图来说,会有6个或7个与之对应的b图;例如,对于找们上述图解的a图来说,也有更为容易的b图与之相应(见图刀)。现在,如果经验论是正确的话,那么,看到a图的实践,应当使b图看上去像a加上别的什么东西似的。为了检验这一假设,向3名被试呈示a图,次数为3次,而向另8名被试呈示a图却达到520次。在第一组的3名被试中,有2名被试在所有30次实验中把b图视作新图形,而在第二组的8名被试中,有5名提供了同样的结果。如果把所有被试都归并成一个组,这种实验结果也不会变。
为了做到这一点,人们必须区分若干不同的可能性:(1)a图将在b图呈现时被立即看到。这种情况在第一组被试的92次实验中仅发生一次,而在第二组被试的242次实验中发生4次。(2)在图形呈示结束时,或者在以后的意像中,被试稍后有了发现。在第一组被试中发生这类情况达5次,而在第二组被试中发生这类情况达3次。(3)被试实际上并未看到a,而是正确地猜测它在那里,这种情况在第一组里没有发生,在第二组里发生5次。(4)被试猜测一个a图,但是却作出了错误的猜测。6)被试只看到b图。
在表6中,我们用百分比说明(1)-(3)合起来的可能性,其中a图的某种影响能被追踪到;还有(4)和(5)的百分数,其中a图的影响不明显。
这种假设已遭驳斥。两组数据之间并不存在有意义的差别。此外,在a图的影响是明显的几个例子中,也不可能仅仅是由于经验的缘故;首先,它们并不随着经验的增加而增加,其次,表现出那种影响的被试并不持有完全的中立态度,而是期望再次找到旧的图形,这已为四名被试中两名被试所作的错误猜测所证明。
表6
a3次呈现
92次实验520次呈现
242次实验
a具有某种影响6。65。0
a没有某种影响93。495。0
(摘自戈特沙尔特)
结论是,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