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仆人 作者:没事乐(晋江vip2014-04-13正文完结)-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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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三一掀起内里的小背心,上翻翻下翻翻,狂喜道:“全部退了!一粒也没有!”
我们两人欢呼一声,拥抱在一起。
“咳咳!”
展文英出现在我们面前,脸上一本正经,眼里却闪着戏谑:“族长,这里是公共场所,请注意一下影响。毕竟我们不是真正的野兽,是吗?”
齐三一不耐烦地抬眸,粗声粗气地道:“你来干什么?“展文英撇撇嘴:“族长大人还记得吗?您让我审问那个怪物,有什么进展马上告诉您的?”
齐三一意外的挑眉:“他真的有治疗的方法?”
我也很意外。看见阿土跪地磕头那一刹那,我已经相信了他。
“不。无论威逼利诱,他都没有松口,应该是真不知道。” 展文英答道。
“那你想告诉我的是……”
“阿土会出现在国会上,可能不是偶然。里面似乎还有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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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把阿土放在一个笼子内,为了保险起见,还在笼子外包裹了一层透明的胶帘。
隔着透明胶帘,阿土悠悠道来:“从记事开始,我就是一个人。那里除了沙,就是沙。我以为世界就是这样的。”
“偶然,我会见到其他跟我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的人。但他们每次见到我,都会尖叫逃跑。”
“有一天,来了一个人。他跟其他人不同。他不怕我,还跟我说话,教了我很多东西。
他说:他是特意来找我的。他还问我,想不想到人类的世界看看?
我当然想去,但我担心人们见到我就会逃跑。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皮。套上以后,他说了一句话,所有的接缝不见了,身上的味道也被掩盖住。我看起来不可怕了。“说了一句话?是念咒吧?
这种易容术,令我想起巫师的乞丐面具。即使是视力敏锐的狼人也看不出破绽。
阿土继续说道:”他带着我四处游荡。人类的世界很有趣,有好多颜色,好多物件,好多人。
有一天,我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我第一眼看见她就无法移开眼睛。她比所有人类的女人都要漂亮!
那人问我,想不想跟那个漂亮的女人在一起?
我当然想!于是,他帮助我接近她,成为她的仆人。
她到那里都带着我。她真的很美、很美,但我不能碰她,碰了她就会死。所以我一直忍耐着。没想到到了最后,还是会把她害死。”
阿土蹲在地上嚎啕大哭:“你们能不能放过她?她什么也不知道!”
“如果我能活下去,她或许会有机会的。” 我瞟了齐三一一眼,他没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
阿土绝望地道:“但你一定会死的……”
我眼珠一转,说道:“是吗?我身上的红点全部不见了,我想我可能不会死。”
阿土意外地站立起:“这怎么可能?”
“你没有碰过像我这样的人吗?” 我问。
“只有一个。但他是特别的……” 阿土喃喃地道。
“谁?”
“‘眼’,那个带我离开沙漠的人。你们真的会放过主人吗?” 阿土急切地问道。”嗯,只要你好好回答我们的问题……“阿土喜上眉梢。
“‘眼’,是他的名字?” 我问。”是。他说:我会一直看着你,我会一直看着我所有的孩子。”
没来由的,这句话让我心头一阵发寒。
“他长什么样子?” 我问。
“不知道,他有时候是女人,有时候是男人。有时候是老人,有时候是年轻人。每次见他,他都披着不同的皮。““你最后见他是什么时候?”
“昨天。他人很好,主人失踪后,是他提醒我主人可能是被抓了。”
那么,是在国会上出现过的人!
我扭头看看展文英,她摇摇头,表示刚才没有问出这一块。
我继续问道:“你可以形容一下他当时披着的皮吗?”
“你见过他的,那天我们和主人一起看那些狼人打架——他就是那个坐在高椅上,说了很多话的人……”
我瞪大了眼睛:“你是说谢判官?” 看见阿土脸上有些迷惘,我急切地说道:“他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有两撇胡子——”
“对,没错。就是他!”
我脑里飞快地运转。这么说……
把阿土放在王春媚身边的是他……
王春媚失踪,煽动阿土胡乱杀人的是他……
会议中,宣布受害者死于恶血虫,导致大恐慌的人,也是他……
好像整件事件,都是他精心策划的计谋。
刚好就在此时,阿里冲进来说道:“老大!我们发现了彭博士的尸体!他的整个头颅被人用利器切下!”
彭博士是指谢判官的那个专家吗?他被杀了——
“谢判官呢?” 我连忙问。
“不见了!”
齐三一吩咐:“快去找!”
假的谢判官杀了石精后,就再也没有人看见他的身影。
阿土的死,我没忍心看着。听说他们用真空处理,把他放在密封的胶袋里窒息而死,遗体不知埋在什么隐蔽的地方。
恶血虫的的治疗方法,到了最后也没有人找到。国会上总共有82人丧生,当中不乏地区性的最高权力者,国内掀起一场政治大洗牌,动荡不安。
酒店“路易十三”自此成为超自然界里的‘黑店’,只有不知情的普通人类才会光顾,生意一落千丈。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此刻,我还在易士风的套房里收拾行李。
这里的东西,易士风他们大概不打算要了。其他人的东西我不管,但自己日常用品我还是舍不得丢弃。
一手拉着行李箱,另一手提着手提包……一个身影蓦然一闪,出现在我的后方!
我心里一惊,忙丢下手里的东西掏枪——还未碰到枪,就感到唇上一暖,有人捏着我的下巴,吻上我的唇。
我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齐三一,起脚踢他。
他飞快地再轻啄两口,才放开了我,坐在床上哈哈大笑。
“很好玩吗?如果我不是手里拿着东西,早就在你身上打了十个咕隆了!” 我撇嘴道。
齐三一笑着摇摇头:“你最多只能在墙上打一个咕隆,就会被我制住了。不过这也是个教训,永远不要双手都提着东西。记得——无论在任何时候,拿枪的手必须空着。”
我想了想,这确实是个很好的忠告,于是行了个举手礼:“Yes, Sir!”
“乖!” 他笑着把横抱起来,发了疯似的,把我当做婴儿一样左右摇晃:“看!这变种巨婴!”
我哭笑不得,这是什么跟什么?
但看他这么高兴,也不由自主笑了起来:“呦,教练!你现在双手都用了!”
他狡猾一笑,说道:“我是狼人,我要的武器不是手——” 他低头在我的唇上啄了一口,然后无头无脑的,哑声说道:“真好。”
我看进那双晶莹的褐眸,里面的喜悦像是快要渗出来似的,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还活着,真好。
“嗯。” 我笑了。
他摸摸我的头发:“听着,我大概需要三天收拾这个烂摊子,星期五,星期五晚上,我到你家里讨债去……”
我脸色微变,他看出我的犹豫,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怕老鬼发现了我们的关系,会利用你来控制我,你怕会把我处于不利的位置……但其实他会怎么做,会如何利用这件事,各种可能性我都有仔细考虑过。那只羊——我不是一时冲动,是衡量过后觉得我可以应付,才送过去的。”
“但我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当中!包括我的性命,我的——”
齐三一打断道:“我知道。但你得了解老鬼的性格。他看似随意,但其实是一个极度谨慎的人。他生性多疑,每做一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计算过百遍千遍才会去做。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他能活到五百岁,正正就是因为他的这份谨慎。你要知道虽然理论上,吸血鬼的生命是永恒的,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吸血鬼都活不过一百岁?
但谨慎过头了,做事就没有魄力。
老鬼就是察觉到我们之间有什么,也会想:这会不会是个陷阱?或许这是对方的计谋?如此想老半天,也没有行动。
他的犹豫,可以为我们争取时间解开印记,也可以暂时确保你的安全。其实我很怕他发现你会咒语的时候,会对你不利——”
我意外地道:“晚会上,你是故意的?”
那晚他盯我盯到主人也察觉了,难道是故意的?
“不完全是,但如果我只是想要看你的luo肩的话,偷瞄就行,不必盯到让老鬼察觉到的地步。” 他笑道。
我被逗笑了,笑着盈泪,“但……但我会背叛你的!”
齐三一干脆地道:“那就背叛好了!如果他拿你的性命来做威胁,那你就背叛好了!我会有办法解决的,你不要担心。”
我扑进他的怀里,他把我紧紧拥抱着。
帘子飘动,猛烈的阳光灿灿透进,照亮了一室。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的话:
不好意思,假期之前比较忙,而且也有点卡,所以晚了更新。
不过,新年期间也会继续更新!
这一卷完结了!
男女终于在一起!!!他们花的时间比我原定的多,实在是两人都太慢热了……哭……
下卷预告:
本来应该是诗澈与三一甜甜蜜蜜的时候,却预见了主人的死亡对他出手的人会是谁?
是邻近的势力,与他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巫师,还是突然冒出的,主人的主人?
第74章 绯闻
74。绯闻
“诗澈,你看到了什么?”
桌子上,放了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男人五官精致,脸色苍白。我猜是某地方的吸血鬼,而且还是有相当重要性的吸血鬼,主人才会对他有兴趣吧?
手指触碰着照片,我开启‘天眼’,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画面:“白桦树,有很多白桦……在动。他应该在坐桥车吧?”
“还有呢?有没有看到别的?他身上有没有伤痕?” 易士风问。
我用力继续‘看’:“他的白衬衫上有血迹,特别是肚子的位置,有一大滩血迹。哦,他身边有人……一个……两个……”
“能看到他们容貌吗?”
我把两人的容貌形容给易士风听。
“嗯……” 易士风闭上眼睛,轻敲着桌面,似乎陷入沉思之中……大概又在想如何利用这点消息吧?
我静静地打量着他,冷不防他突然凑到我面前:“诗澈,你今天抹粉了?”
“……是。” 我吓得往后一仰。
“也涂口红了?”
“哦。”
他扬起了一边嘴角,没头没脑的说了句:“你知道吗?最近狼族发生了一件大事。”
“是吗?什么大事?” 我小心地问道。
“呀,其实也算不得真正的大事,但对于整个狼族的姑娘来说,就是像天塌下来般的事情。” 他笑得狡猾。
我心里有鬼,忐忑不定。
他到底想说什么?
“对狼族的女人来说是大事,但对其他人来说是小事?到底是什么?主人您真会卖关子。” 我笑着道。
“猜不到吗?” 他站起走到房间的一角,背对着我,不经意地在古琴上轻拨了几个音:“她们的族长好像恋爱了,对象不是族人,甚至——不是狼人。” 他回头对着我轻笑。
我的心脏好像快要停止。
冷静!冷静!我告诉自己。
那个狡猾的家伙正在观察你的表情!
我故作平静地道:“是吗?不是狼人,哪是什么人?”
“哈,你想也想不到。是一只魅魔!” 易士风跳到梨花木茶桌上,在上面踱步。
“魅魔?” 这次我是真吃惊了,表情不用装。
“是啊,你也见过的……在晚会上,她过来跟你道歉了,你记得吗?”
“王春媚?” 我惊讶地道。
“就是她!”易士风一阵风似的,回到我面前的座位上:“听说她住进狼族了,房间——就在族长的官邸里。”
我脑里有一堆问题,王春媚跟齐三一是什么一回事?但在易士风面前不能露出端倪,于是轻描淡写的‘哦’了一声,说道:“真没想到。”
“就是!长得也不怎么样,还显老,只有双峰还有些看头……兽人的品味就是低俗。” 他鄙视地摇摇头,“要我说——咱们诗澈可比那女人优胜一百倍!你说是吗?”
又是一个试探。
我故作平静地道:“当然,我比她漂亮多了。”
易士风笑道:“特别是今天,粉底、口红、胭脂,精心打扮过,更是不同凡响。话说回来,今天的打扮,是要去约会吗?”
试探,然后又是试探。
幸好我早有准备,事前念了好几遍咒语。
“怎么?我不能去约会吗?”我坦然地道。
易士风含笑盯视着我:“那个幸运的男人是谁?”
“旧同学介绍的……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不过主人召唤我,只好取消了。”
“又是普通人类?” 易士风侧躺在雕刻长椅上:“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总要找些无趣的人类。他们又怎能跟有五百年经验我比?你要知道有更好的选择。” 他扯起魅惑的笑,丹凤眼向我眨了眨,媚眼如丝。
说‘经验’两字时,刻意压低音调,暧昧嗄哑,令人瞬间领会他说的‘经验’是那种‘经验’。
天!
我拖腮不着痕迹地掩着嘴巴,无声地念咒:入嚩啰,入嚩啰,钵啰入嚩啰。
易士风自信地诱惑一笑:“要挑就该挑最好的,你说是吗?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我‘噗通’一笑:“你有没有想过,也许‘那个’对于我来说不是很重要。”
“那什么才重要的?”
我耸耸肩:“爱……吗?”
易士风有些意外:“我爱你啊!你很有趣。”
我哭笑不得:“主人!不久前,您才在逃命的时候丢下了我,您忘了吗?”
“呀……” 易士风随意地道:“当然,比起你,我更爱自己的性命。”
唉,吸血鬼的逻辑好难懂……
易士风轻笑了两声:“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曾把一个人看得比自己的性命更重。”
“真的?” 我好奇地道。
“嗯,是当时名满江南的青楼名妓。我为她写的诗,没三百也有二百首吧?为了博美人一笑,我可做了无数蠢事……”
“后来呢?你有娶她回家吗?” 我八卦起来。
易士风不答,轻拨扇子。
就在此时,曹管家拿着一个纸皮箱进来:“主人,速递公司刚刚送来的。有字条……”
纸皮箱传出一阵腥臭,我看进去,只见箱子里有两团血淋淋的红肉,不知是从那个物种切出来的,看得我恶心了一把。
“字条写什么?” 易士风问道。
曹管家递上字条。
小小的字条,上面就只有一个‘一’字,正正方方地写在字条中央。
易士风夺过字条,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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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驶出府邸,我看看手表。
九点半。
时间比想象中要早,要不要打给齐三一?
本来今天我们约好了,晚餐的食物我已经准备好,妆也化好了,易士风却临时把我召去,我没办法,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