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论-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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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本体或本质。
九、那么,我们只好承认,用这些辞语来理论,不过是为求反对异端派的错谬。因为人的软弱无论是用虔诚的信仰,或任何辨别力,来将心底对创造主上帝的认识力图向人表达出来的时候,它怕说三本体,免得有人以为在那绝对的同等中有什么差异存在着。它也不能说没有什么三者,因为撒伯流(Sabellius)如此说,便陷入异端中。我们从圣经必须虔诚相信,而且心中确实知道,有父,子,和圣灵,而且子非父,圣灵也非父或子。信仰寻找称祂们为三什么,而得了三本质或三位的名称。这些名称没有表示差异的意思,只是为要否认单一。从上帝称为一本体,就可知道合一,而从祂称为三本质或三位,就可知道三位一体。若上帝存在与在本质上存在是一件事,祂们就不能称为三本质,正如祂们不能称为三本体一样;恰如上帝存在与有智慧是一件事,祂们就既不能称为三本体,也不能称为三智慧一样。因为祂为上帝与存在是一件事,我们不当说三本体,正如我们不当说三上帝。但若上帝存在是一件事,而在本质上存在又是一件事,正如上帝存在是一件事,而为父或主又是一件事(因为祂存在是就祂自己而言,但祂称为父。是就祂与子的关系而言,而祂称为主,是就祂与服事祂的受造者的关系而言);那么祂在本质上存在是与异己相关,正如祂为父或主是与异己相关一样。这样,本质就不再是本质,因为它是相对的。正如祂是从存在而称为本体,照样从在本质上存在称为本质。但若把本质说成相对的,乃是荒谬的,因为凡在本质上存在的,都是就本身而言;上帝多么更是如此呢?
第五章、说到上帝宜用本体而不宜用本质一辞语。
十、“在本质上存在”一辞是指那有附属品的物体而言;例如在物体里面有颜色和形状。一个物体是在本质上存在着,所以是本质;但那些附属品是在那在本质上存在着并为物主的物体里。它们不是本质,而是在本质中。所以那颜色或那形状若不复存在,并不使物体不成其为物体,因为物体并非是为存留这或那形状或颜色的。所以无论是可改变或单纯之物,都不得称为本质。但若上帝在本质上存在,以致祂能适宜地被称为本质,那么在祂里面就像在一物主里面一样,有着什么附属品,而祂便不是单纯的,那就是,对祂存在是一件事;而任何论祂就自己而言所说的,例如伟大,全能,良善等等,是另一件事。但若说上帝在本质上存在着,而且作为祂自己的良善之主体。并且这良善不是本质或本体,上帝本身并不就是良善,但良善是在祂里面,像在主人翁里面,那就是不虔诚的说法了,由此可知,称上帝为本质乃是不适当的;最好只用一更常用的名字来称祂为本体;也许只有上帝才真得称为本体。因为祂才真是独一存在的,因祂是不改变的;并且向祂仆人摩西自称这是祂的名,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然而,不拘祂是被适宜地称为本体,或是不适宜地被称为本质,祂是就祂自己而不是就祂与什么的关系而得称。所以对上帝存在便是在本质上存在。因此三位一体若是一本体,也是一本质。这样一来,称祂们为三位,也许比称祂们为三本质,更为适当。
第六章、我们为何不是三位一体中有一位和三本体。凡对以上所说不接受的人,对三位一体应相信什么。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也是上帝的形像。
十一、免得我们似乎是偏向拉丁的说法,所以我们要进一步讨论。若是希腊人愿意的话,他们就可以把三本质,即三hypostases;改称为三位,即三prosopa。但他们也许选择那与他们语言更加符合的字。位一字也与本质有同样的困难;因为对上帝存在并不是一件事,而有位格又是一件事,倒绝对是一件事。假若存在是就祂自己说的,而位是相对地说的,那么我们说父,子,圣灵三位,是恰如我们说三友,或三亲属,或三邻舍,那就是就他们彼此相联而言并不是就各人自己而言。这样,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是其他二人的朋友,或亲属,或邻舍,因为这些名字有一种相对的意义。那么怎样呢?难道我们称为父为子和圣灵的位,和称为父和圣灵的位,或称圣灵为父和子的位么?但我们对位一字通常不这般应用,在三位一体中说到父的位时,除指父的本质外,也不另有所指。所以,正如父的本质便是父的本身,不是就祂为父而言,而是就祂是自有而言,照样父的位无非就是父自己;因为祂称为位,是就祂自己而言,而不是就祂与子或圣灵的关系而言:恰如祂称为上帝和善良,公义等等,是就祂自己而言;又恰如对祂存在便是为上帝,或为伟大,或为善良,照样对祂存在便是有位格。那么,我们为何不称这三者同为一位,如同称为一本体和一上帝,反倒说三位,同时我们不说三上帝,或三本体呢?除非这是因为我们要用一个辞语来表达三位一体的意义,好叫我们承认祂们为三时,若有人问什么三时,不至于默然无语。因为假如本体是类,而本质或位是种,一如有些人所想的,那么我必须略去我刚才所说的,祂们应当称为三本体,像祂们被称为三本质或位;正如三匹马称为三匹马,也称为三个动物,因马是种,动物是类。我们不可说三匹马是一个动物。它们既以种名称为三匹马,就以类名称为三个动物。但若他们说,本质或位一名不是表示种,而是表示单数的东西和个体;所以谁也不被称为一本质或位,像他被称为一人一样,因为人是万人的通称,倒是正如他被称为这人或那人,像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或任何可指出在场的人一样:同一理由也可援用于此。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称为三个体,照样他们也称为三人,和三灵魂。我们若也照着类和种和个体来理论到父,子,圣灵,祂们为何不被称为三本体,像被称为三本质或三位一样呢?我说过,我对此不加讨论;但我要说,若本体是类,那么单一的本体便没有种;恰如动物是类,单一的动物没有种。所以父,子,圣灵并不是一类的三种。但若本体是种,如同人是种,但我们称为本质或位的有三,那么,祂们就是相同的种,如同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同是称为人种;这并不是说,人再分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致一个人能再分为几个人;因为这是绝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便是一个人。那么一本体为何再分为三本质或三位呢?因本体若是种,像人是种一样,那么一本体就是像一人一样:或是我们既说,任何同性,同体质,同意念的三个人,有一个本性,——他们是三人,但是一性,——我们也说,在三位一体中有三本质一本体,或三位,一本质或本体么?这说法真合本问题,因为说拉丁话的古人,他们在有晚近所用本体或本质这些辞语以前,也用了本性一辞来指这个意思。所以我们用这些辞语,不是指类或种,却好像是指共通有的材料。恰如若有三雕像是用金子造的,我们当说三雕像一金子,然而我们既不当称金为类,称雕像为种,也不当称金为种,称雕像为个体。因为种不出乎它本身的个体之外,去包含它们以外的东西。当我给人一种名下定义时,每个人都包含在这一定义里面,而凡不是人的都包含在内。当我给金下定义时,不仅是金雕像,而且是戒指,和任何金制的东西,都属于金。即使金未用来制造什么东西,金还是称为金;同一若金雕像不是的,它并不因此就不是雕像了。照样种也不出乎其类的定义之外。当我给动物下定义时,既然马是这类的一种,每匹马就是一个动物了;但每一雕像并不都是金。是以,虽就三金雕像说,我们若说三雕像,一金乃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不这么说,以金为数,以雕像为种。所以我们也不如此称三位一体为三位或三本质,一本体和一上帝,好像是从一材料存在着三个什么似的;虽不拘那一体是什么,它是在这三者里面彰显出来。因为除三位一体外,那本体别无什么。我们说一本体的三位,或说三位一本体;但我们不说从本体而来的三位,好似本体是一件事,而位又是一件事,像我们说从金而来的三雕像一样;因为金是一件事,而雕像又是一件事。再者当我们说,三人一性,或说,同有一性的三人,他们也可称为从同一性而有的三人,因为从同一性也可以有另外三个这样的人。但在三位一体的那本体里,决不可能从这本体另有一位存在着。再者,在这些事上,一人不等于三人;二人多于一人;就相同的雕像说,三个金雕像比一个雕像的金子多,而一个雕像比两个雕像的金子少。但就上帝而言,就不是这样;因为父,子,圣灵合起来并不比父或子多有本体;这三本质或三位——假如我们必须这样称呼祂们的话——合起来,与单独每一位同等。这是属血气的人所不能了解的。因为他除非在大小体积和空间的条件下,不能想到什么,因有物体的形像翱翔于他的心灵中。
十二、直至他从这种不洁得以除净,他要相信父,子,圣灵,是一上帝,独一的,伟大的,全能的,良善的,公义的,慈爱的,有形无形万物的创造主,以及凡照人的才干所能真实地合宜地论到祂所说的。他听说惟独父是上帝时,他不要将子或圣灵与祂分开;因为祂们同祂才是独一的上帝,祂也是与祂们一起才是一上帝。同样当我们听说子也是独一的上帝,我们必须不将父或圣灵从祂分开。他说一本体,也不要以为一位比别一位更伟大,更美好,或有别的差异。然而这却不是说,父是子和圣灵,或说,凡是每一位的,便是其他二位中一位的;例如道,只是指子而言,恩赐,只是指圣灵而言。因着这个缘故,祂们是多数,正如福音书中写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祂说“一,”也说“我们;”说一,是照着本体说,因为祂们是一上帝;说“我们,”乃是照着关系说,因为一是父,另一是子,有时本体的合一没有说出来,而只用多数将关系提出来:“我父和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我们要到他那里,和我们与他同住的说法,是多数,因为经上在前已经说:“我与我的父,”那就是,子和父,乃是彼此相关的说法。有时意义是完全潜在的,即如创世记说:“我们要照着我们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1:26)。所谓我们要,和我们的,是用多数说的,而只应作为相关辞看待。因为这不是说多神创造,或说照着多神的形像,按着多神的样式造人;倒是父,子,圣灵按照父,子,圣灵的形像创造,叫人可以活着为上帝的形像。上帝乃是三位一体。但因那上帝的形像受造,并不与祂同等,因为不是被祂生的,而是被祂造的;为求表明这一点,他之为形像,乃是“按照形像,”那就是说,他不是与祂同等,而只是像祂。因为接近上帝,并不是由空间的间歇,而是由于相似,从祂分离,乃是由于不肖。有些人要划一区别,看子为形像,看人非形像,而是“按照形像。”但使徒非难他们,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林前11:7)。他没有说“按照形像,”而是说“形像。”这形像既在别处称为“按照形像,”就不是好像对那与父同等的形像之子说的;否则他就不会说:“按照我们的形像。”因为若惟独子是父的形像,怎么能说“我们”呢?但说人是“按照形像,”乃照我们所说的,是由于人与上帝是不同等的;而人按照“我们的”形像,是使人作三位一体的形像;并不是与三位一体同等,像子与父同等一样,而是如我所说的,多少相像;恰如在不同的东西之间所表示的接近,可以不是从空间上说,而是从效法上说。因为经上也说:“你们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12:2);又说:“你们该效法上帝,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经上论新人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或是我们若为求应付论据的需求,就定意将相关的辞语放在一边,承认多数,好在有人问什么三的时候,就可用一辞语回答说,三本质或三位;那么谁也不要想到体积或间歇,或任何微小的不肖,以致把三位一体中任何一位看为比别一位小一点。这是为求避免位的混合(乱),也避免有任何差异所产生的不同等。这若不能由理解把握着,就要用信仰怀抱着,直到那藉先知说“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了解”(赛7:9)的主,在心里渐露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