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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诡辩的艺术-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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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主张,实在叫人无所适从,吃还是不吃呢?
  其实,这些说法都是各执一个极端,他们没有把握住事物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实质上就属于以偏概全式诡辩。
  “以偏概全”的诡辩。常见的事例还有:
  例一,年轻人毛手毛脚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可见年轻人都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
  例二,张三昨天迟到,今天迟到,保不准明天也迟到。这个人啊,真是天天迟到!
  在生活中,以偏概全诡辩术出现在论辩谈判之中是极其正常的。因为论辩与谈判的双方彼此都有各自的观点,既然观点不同,那么对事物的看法也自然不同。
  当对方运用以偏概全诡辩术时,要驳倒对方,就要从看问题的方法上入手,既要看局部更要看整体,要懂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否则就会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91。混淆概念断章取义
  ——指鹿为马术
  “指鹿为马”是一句成语,指的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它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
  指鹿为马诡辩术,就是在论辩中把真说成假,把假说成真,是非颠倒的诡辩技巧。
  《秦始皇本纪》记载说:
  “八月已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畏高。”从典故的现象上看,这种把“鹿”说成“马”,确实是一种混淆概念的手法。
  从逻辑上讲,鹿与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论其外貌相似与不相似都是不可混同的)。可见,这是一种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但实际上这并不是逻辑范围的命题。
  这是故意以混淆概念来达到测试权力范围的一种假借法。也就是说,利用混淆概念来迫使人们对此作出反应,并从中得出绝妙的诡辩技巧。从古至今,以此玩弄权术者不乏其人。
  运用指鹿为马诡辩术成功的关键有三点:
  一是,抓住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似点,将甲混同于乙,将乙混同于甲。二是,运用此技巧的人要有较大的权力,那宦官赵高当时是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地位,这样既便于愚弄君上,又便于日后惩冶那些逆我而言者。
  三是,在上者昏昏庸庸,在下者吹吹拍拍。
  诡辩者实施指鹿为马诡辩术要达到预期效果,总要凭借一定的条件、工具和力量。
  有一天,一户有钱人家过命名日。家来了许多客人,其中有一位是牧师。这些天恰逢大斋戒,牧师照例是不准动腥的。
  主人准备了各式佳肴款待客人,桌子中央摆的一盘烤乳猪更是油光闪闪,香气扑人。
  主人十分抱歉地对牧师道:“啊,对不起,牧师!乳猪您不能吃的话,我叫人给您做点素菜吧!”
  牧师对乳猪早已垂诞三尺,他挽了挽袖子,举起手来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指着乳猪喃喃地说:
  “上帝啊!万能的主,为了我,您已把这罪恶的小猪变成了大白薯,可是凡人俗子仍毫不察觉,只有我这上帝的仆人才心明眼亮,让我把这大白薯吃了吧!”
  于是,牧师心安理得地吃起烤乳猪来。
  这桌子上明明是只烤乳猪,但垂涎欲滴的牧师却硬说它是只大白薯。这位牧师“指鹿为马”所凭借的是万能的上帝的力量,既然上帝是万能的,当然把烤乳猪变成大白薯就不费吹灰之力了。由此,足见此牧师的机智圆滑了。92。这样也行那样也行
  ——模棱两可术
  为了表达语言和思维的明晰性和确定性,就一定要恪守形式逻辑的排中律。而模棱两可则随意违反排中律,对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命题和判断断定为真。
  模棱两可诡辩术,就是诡辩者故意使论题模糊不清,论点含混暧昧,以便在不同的情况下作出不同的解释,为自己达到某种目的进行辩护。“模棱两可”一语原出自唐代官场上一个狡猾的“官吏之口。《旧唐书·苏味道传》载,苏味道曾对别人说:处理事情不要作出明确的决断。因为如果出了错,就要负失职的责任,只要模棱以持两端就行了。这位苏味道二十岁中进士,先做吏部侍郎,后来武则天当皇帝时又让他当宰相。
  但他做了几年宰相,只求保持个人的地位的安全,处理事情总是这样办也行,那样办也行,从不表示明确的态度和意见。“模棱两可”则是苏味道做官的诀窍。
  模棱两可诡辩术表现在生活中的处世哲学:碰着矛盾绕着走,凡事不得罪人。
  有个党支部组织委员问一个党员老王:“你认为小李够党员的条件吗?”“不好说。”
  “那你认为他不够吗?”
  “也不好说。”
  老王对这一对明显矛盾的判断不置可否,模棱两可。在一定条件下模棱两可术常用来掩饰说话者的无知。一位教师在课堂上讲淝水之战,说到苻坚率秦军渡过淝水与晋军决战时,一个学生站起来问道:“课本上说是晋军冲到淝水东岸。老师,到底是秦军渡过淝水,还是晋军渡过淝水?”
  这位老师先是一怔,接着作了如下的回答:“不管怎么说,反正有一支军队过江就是了。”
  这位教师可能自己也并不清楚这段史实,只好作出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免得在学生面前失去教师的尊严,这也可以说是妙用了模棱两可诡辩术。从前有个“半仙”吹嘘说他能预知吉凶。有三个书生赶考路过时,请教他这次能否考中,“半仙”并未言语,只是竖起一个指头。书生们问这是何意?“半仙”说:“天机不可泄漏!”书生们走后,一个佣人问“半仙”:竖起一个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半仙道:“如果这三个人考中一个,这一个指头就表示考中一个的意思;如果考中两个,就表示只有一个未考取;如果三个人都考中就表明一齐考中;如果三个皆未考中,就表示他们一齐未考中。”
  这里,“半仙”用的就是地地道道的模棱两可诡辩术。他伸出一个指头,从而造成含糊其词,模棱两可的状态,无论有什么样的结果,他都能给予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模棱两可”这种手法是否为诡辩,主要看其是否违反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一事物不能同时是另一事物的规则。因此,有时字面上似乎矛盾但并不是“模棱两可”的诡辩,而是辩证逻辑的表达。
  93。以虚为实以假为真
  ——虚假诡辩术
  在论辩中,诡辩者往往会用一些虚假的理由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虚假理由诡辩术。
  下面一例论辩中的哲学家运用的便是虚假诡辩术。在古印度,专门有一批为国王服务的哲学家,其中有一位经常向国王宣扬“一切都是幻觉”的观点。
  有一天,大象惊了,那位哲学家吓得惊慌失措地东躲西藏。目睹这一情形,国王嘲笑地说:
  “你是被幻觉吓着了吧?”
  “国王陛下,您看见我逃跑了是吗?可是您看见我逃跑也是一种幻觉啊!”哲学家若无其事地回答道。
  这位诡辩家之所以能信口得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来巧妙掩饰自己的窘态,就是因他所依据的理由“一切都是幻觉”,但是国王不知道这一点,结果让诡辩家钻了空子。
  有一天,俄国诗人马雅可夫斯基在彼得堡大街上行走,看到一个妇女正向周围的群众大发议论,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布尔什维克。于是,他就分开人群,径直走到造谣者面前,说:
  “抓住她,她昨天把我的钱包偷走了!”
  “您说什么呀?”那女人吓坏了,急忙分辨:“您一定认错了人!”马雅可夫斯基一口咬定:“错不了,就是她!……戴着绣黄色的帽子。她偷了我25卢布!”
  围着那女人的人群开始讥笑她,一边议论,一边纷纷走开。其实,马雅可夫斯基纯粹是运用虚假诡辩术,使造谣者下不了台。传说中,北宋时期佛印和尚与苏东坡的一次论辩也是巧用虚假诡辩术的典型例子。
  有一天,佛印正在禅堂讲经,苏东坡随便走了进来。佛印见了,故意问道:“居士何来?此间无坐处。”
  东坡不以为然,反用佛家语相答:“借和尚(指佛印身体)做禅床。”佛印不觉好笑道:“小僧有一问,居士若随口答出,便有座;若稍有迟疑,即解腰间玉带。”
  东坡自恃文才过人,便欣然同意。
  于是佛印问道:“出家人以为,世间万物皆虚有其表,其实乃空,正所谓:四大皆空,五蕴非有,就是贫僧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居士何以为座呀?”
  东坡一时语塞,竟不能答。佛印急唤小和尚:“收此玉带,永镇山门。”佛印和尚所说的“四大皆空”,“贫僧躯体也是虚幻渺茫之物”等就是虚假的,是与客观事物不相符合的,但东坡情急之中一时被难住了。94。含糊其词心中有数
  ——模糊诡辩术
  模糊诡辩术,指诡辩者在论辩中,有些问题不便直接回答时,故意玩弄一些辞藻,使用一些手法,使对方摸不清虚实的诡辩技巧。模糊诡辩术是一种权宜之计,可以缓解对方的攻势,保存自己的力量,伺机进攻。
  我国著名革命家王若飞同志被捕后,在伪法庭上和伪法官有这么一段对话:
  “你是什么人?”
  “共产党人。”
  “你从哪里来?”
  “江西瑞金。”
  “是谁派你来的?”
  “毛泽东。”
  “你来干什么?”
  “推翻你们。”
  “你们的人在哪里?”
  “到处都有。”
  “你把他们供出来!”
  “比上天还难!”
  ……
  敌人企图得到的是清楚、准确、具体的回答,王若飞提供是模糊的、伸缩性很大的概念,使敌人越问越糊涂,折腾了半天,仍是一无所获。运用模糊诡辩木时,应对语言要与论敌的问话相联系,让人能体会到是一种巧妙,而绝非仅仅是模糊。
  范增欲杀刘邦,对项羽说:“等刘邦上朝,大王问他:‘寡人封你到南郑去,你愿不愿意去?’如果他愿意去,你就说:‘我早知道你愿去,那里是养兵练将,聚草屯粮的好地方,养足了锐气好与我争天下,对不对?这就证明你有反我之心。绑出去杀了!’如果他不愿去,你就说:‘我知道你是不愿去的,本来楚怀王有约在先,谁先入关谁为关中王,叫你上南郑,你怎么会愿意呢?既然你不愿去,就是要在这里反我,与其如此,不如现在就把你杀了。绑出去杀了!’想他刘邦难逃灭顶之灾。”项羽便召刘邦上朝,迫不及待地问:“寡人封你到南郑去,你愿意不愿意去?”
  刘邦知道凶多吉少,虽然愿去,但不敢表白,于是这样答道:“大王啊,臣食君禄,命悬于君乎,臣如陛下坐骑,鞭之则行,收辔则止,臣唯命是听。”
  刘邦运用模糊诡辩术,既没答想去,也没说不想去,完全出乎项羽的意料。项羽无可奈何,只好说:
  “你要听我的,南郑你就不要去了。”
  刘邦说:“是,臣遵旨。”
  由于刘邦运用模糊诡辩术,终于化险为夷。
  运用模糊诡辩术,模糊,应当是表面模糊,而心里则应十分清楚,因此,要做到心中有数。
  模糊的主要表现方式是语言,因此,要想用好这种方法,就要加强语言修养。
  一次,我国外交部长陈毅举行大型记者招待会,阐述我国的内外政策,并回答记者们的提问。
  有位记者问:“贵国已爆炸了两颗原子弹,请问第三颗原子弹何时爆炸?”
  陈毅说:“我国已经爆炸了两颗原子弹,我知道,你也知道。第三颗原子弹可能也要爆炸,何时爆炸,你们等着看公报好了。”记者席上传来一阵愉快的笑声。大家由哀地佩服陈外长回答问题的机智严谨。
  模糊诡辩术,其措词含糊,语义不明确,因而具有伸缩性强和变通性大的特点,它在外交场合特别受到青睐。高明的外交家都熟谙此道,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模糊诡辩术被外交家称为“外交的最高技巧”,是“使对方拿不定主意的原则”。
  95。颠倒词序瞒天过海
  ——偷换论题术
  诡辩者或者为了掩饰理屈,或者为了回避尖锐的矛盾,故意偷换论题的含义,将所要论辩的论题悄悄地偷换成另一个论题。这就是偷换论题诡辩术。明代有位姓靳的内阁大学士,他的父亲不太出名,他的儿子很不成材,可他的孙子却考中了进士。
  这位内阁大学士经常责骂他的儿子,骂他是不肖之子,是不成材的东西。后来,这个不肖子实在忍受不了责骂,就和内阁大学士顶了起来:“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有什么不成材的呢?”
  这位内阁大学士听了后,放声大笑,就不再责备儿子了。在当时情况下,这个不肖子所要论辩的是自己是否成材的问题,但是却故意将这一论题偷换成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相比怎么样,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相比怎么样,这恰好将原来所要论辩的论题回避了,避免了一场争吵,足见其机智幽默。
  偷换论题诡辩术,就是指在辩论或论证过程中,没有自始至终地保持论题的确定和统一,其实质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同一律作为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要求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判断、命题的内容都是确定的,统一的。因此,不得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意改换概念、判断、命题所包含的内容,将不同的内容划上等号。
  而偷换论题则表现为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不按照论题本意去论证,在反驳别人观点时故意歪曲和篡改别人的原意。
  其具体表现手法众多,主要有任意改变某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颠倒词序也是一种偷换论题诡辩术。
  据说曾国藩带湘军与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初期作战皆是败阵而归,想瞒天过海,欺骗皇上,又没那个胆量,只得照实上报,在奏章上写有这样八个字:“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手下师爷一看,大吃一惊,说这是要杀头的,便提笔改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只是颠倒了前后四个字之顺序,但意义大不相同,前者败军之将,跃然纸上;后者虽败则气不馁,斗志昂扬,报上去不仅没被皇帝撤职查办,反倒官升一级。
  这种改变词序的方法,也可正面利用。
  清朝时,有一罪犯夜闯民宅,污辱民女,受害者第二天送诉状给讼师。讼师看其中罪行为“揭被勒镯”,说这样写治不了罪犯,于是讼师提笔改为:
  “勒镯揭被”。
  果然,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
  其理由是:前者揭被是手段,勒镯是结果,罪行再大,也不过是个抢劫犯。
  而后者改动了词序,勒镯后,犯罪行为非但没有停止又揭被,还有更严重的犯罪活动在进行,此时的“勒镯揭被”都是手段。第四编随机应变答辩自如
  96。喻之以利晓之以害
  ——晓以利害术
  在论辩中,有时争辩的核心问题往往是某一事物的利与害、得与失的问题,而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根据这个特点,我们在涉及这一类辩题的论辩中,可以针对对方的不同观点,喻之以利,晓之以害,让对方在权衡利害得失关系后,放弃其错误主张,使之与辩者的观点趋向同一,从而中止对方行为。这就是晓以利害的诡辩技巧。
  某市无线电厂由于长期亏损,债台高筑,濒临破产。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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