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完整版-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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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它就只有失败。将整个社会都纳入根据一项统一计划建构起来的并受这种计划指导的一个单一组织系统之中,无疑会扼杀那些型构个人心智的种种力量,甚至还会扼杀那些计划出这种组织的个人心智。
此处值得我们稍加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只有被公认为可资运用的最佳知识才应当在我们的行动中加以使用,那么其结果将会如何呢?如果所有根据那种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知识而被认为是浪费的尝试都遭禁止的话,而且只有那些被处于支配地位的观点认为是重要的问题才能提出,认为是重要的试验才能尝试,那么这无异于说,人类已然达致了这样一种境况,即人的知识能够使其预见一切常规行动的后果并避免一切失望或失败。进而,这也无异于认为,人已完全将其周遭环境控制于其理性之下了,因为人们只试图去做那些他们能够完全预知其结果的事情。据此,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一种文明之所以停滞不前,并不是因为进一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已被完全试尽,而是因为人们根据其现有的知识成功地控制了其所有的行动及其当下的境势,以致于完全扼杀了促使新知识出现的机会。
9.那种欲求将每一物事都受制于人之理性的唯理主义者(rationalist),因此而面临着一个真正的两难困境。运用理性的目的,乃在于控制及预测。但是,理性增长的进程却须依赖于自由以及人的行动的不可预测性(unpredictability)。那些夸张理性力量的人士,通常只看到了人的思想与行为间互动的一个方面(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理性既得到了使用又得到了形构),但是他们却未能看到,欲使发展成为可能,理性生成所赖以为基础的社会进程就必须免于理性的控制。
毋庸置疑,人类在历史上所获得的一些最伟大的成就都源出于下述事实,即人类始终无力控制社会生活。人类的持续发展,完全有可能依赖于其有意地避免实施其于当下已然获致的种种控制手段。在过去,种种自生自发的发展力量,无论受到多大的限制,通常仍能表明其强大无比,足以抵抗国家所具有的那种有组织的强制性措施。然而,在今天,政府已支配了种种技术性的控制手段,自生自发的发展力量是否仍可能表现出其强有力的作用,就很难确定了;但是我们基本上可以说,在不远的将来,自生自发的发展力量将不可能如其往昔那般强大了。我们甚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说,经由审慎思考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将会摧毁那些曾经使发展成为可能的自生自发的力量;尽管这种情况还没有发生,但是我们离这种境况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自由秩序原理第三章 进步的常识
第三章 进步的常识
人绝不可能攀登得比他并不知道要去的地方高。
O。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当下,在那些有识之士中,大凡珍视个人声誉的论者,只要论及进步,都会极谨慎地在该词上加引号。然而,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先锋思想家的一个特征,却是对进步的助益性笃信不疑;当然,此后的情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笃信进步的信念也渐渐被认为是一种思想肤浅的象征。尽管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芸芸众生仍将他们的希望寄托于持续的进步,但是知识分子却已普遍对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持续的进步提出了质疑,至少对进步的可欲性提出了疑问。
那种认为进步是不可避免的观点,无疑是虚幻且天真幼稚的;因此,从某种角度讲,对这样一种观点做出回应,无论如何都是必要的。就已发表的关于进步的论述和著述而言,大多数属于站不住脚的言论,所以在使用该词的时候,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其实在过去,人们从不曾给出理由证明“文明已然、正在、且将会朝着某一可欲的方向演进,”亦不曾给出任何理由可以使人们认定一切变化为必然,或视进步为确然,并会始终有助益于人类。然而,那种宣称人们有能力认识“进步规律”(laws of progress)而且这些规律能够使人们预见我们必然趋向于的境况的观点,甚或那种视人们所为愚蠢之事为必然进而视其为正当之举的观点,则是那些进步观中最无根据的。
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如果我们对于时下流行的种种打破进步幻想的观点只做轻描淡写的处理,那亦将不无危险。从某种意义上讲,文明便是进步,而进步即是文明。维续那种我们知道的文明,须取决于那些在有利的条件下会导致进步的诸种力量的运作。如果说进化(evolution)并不一定会导向较佳境况是正确的话,那么同样正确的是,没有那些促成进化的诸种力量,文明以及我们所珍视的一切事态(亦即那些将人区别于动物的绝大多数事态)也将不复存在,或无力长久维续。
文明的历史乃是一种进步的明证;在尚不足八千年的岁月中,它便成就了几乎一切为我们视作为人类生活之特征的东西。在放弃了狩猎生活以后,我们的大多数直系祖先在新石器时代的初期便步入了农耕生活,而且很快又进入了都市生活;此一进步可能只用了三千年时间。从某些方面来看,人的生物构造并未能相应地跟上文明迅速变化的速度,人对其理性不及的境况的调适仍有不少跟不上时代节奏的地方,而且较之适应文明生活,人的许多本能和情绪可能仍更适应于狩猎生活等等;这些现象实不足以使我们感到太过惊诧。如果我们文明中的许多特征,在我们看来是不自然的、人为的或不健康的,那么这一定是人类自进入都市生活始便具有的经验,实际上是自文明初始便已有的经验。所有那些为我们所熟悉的反对“工业主义”(industrialism)、资本主义及过度精致生活(Overrefinement)的论点,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对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抗拒;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乃是人类在经历了五十多万年狩猎生活以后,在不久前才接受的方式,而且这种生活方式还导致了种种人类迄今尚无力解决的问题。
2.当我们将进步与我们个人的努力或有组织的努力结合起来讨论时,“进步”(progress)乃是指一种趋向于某一已知目标的发展。社会进化(social evolution),则不能被称作这种意义上的进步,因为它并不是通过采用已知的手段努力趋向于一既定的目标这种人的理性来实现的。然而上述意义上的进步观并不完全正确,更为确当的观点乃是把进步视为一种人对其智力进行组合和修正的进程,亦即一种调适和学习的进程,在此进程中,不仅为人们所知道的种种可能性,而且亦包括各种价值和欲求,都在持续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由于进步在于发现尚未知晓之事象,因此它的结果必不可预见。由于进步始终将人们导向于未知领域,所以我们至多能够期望的便是对那些导致不断进步的诸种力量加以理解。如果我们想努力创造种种有利于进步的条件,那么对这种累积性发展进程的特性,做出上述那种一般性的理解便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种理解却决不是那种能使我们做出具体预测的知识。然而,那种认为我们能够从这种理解中获致我们必须遵循的进化之必然规律的主张,则纯属荒诞。人之理性既不能预见未来,亦不可能经由审慎思考而型构出理性自身的未来。人之理性的发展在于不断发现既有的错误。
即使在那种最刻意探求新知识的领域,亦即科学领域,也无人能预见其工作的各种后果。事实上,人们已日益认识到,甚至那种试图将科学的目标刻意设定为达致实用性知识(a useful knowledge)(即达致那种人们能够预见其在将来的效用的知识)的努力,也可能滞碍进步。进步,依其性质,是不可能被计划的。在我们旨在解决某个具体问题并已经掌握回答这个问题的基本答案的特定领域中,我们或许有理由说“我们在计划进步”。但是,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努力仅限于实现那些现已可见的目标,如果新的问题也不再持续产生,那么我们很快就不用再做什么努力了。只有探索进而认识我们未知之事物,才会使我们变得更聪明。
然而,探索我们未知之事物的努力,也常常会使我们大为沮丧。尽管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在于实现我们所为之努力奋斗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喜欢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结果,亦不意味着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结果都是有助益的。而且,由于我们的希望和目标在进步进程中也会发生种种变化,所以有关由进步创造的新的事态乃是一更佳事态的说法是否还具有明确的意义,也就颇令人怀疑了。虽说进步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和支配力的累积性增长,但是它却并未因此而认定新的事态就一定比旧的事态更能满足我们的需求。我们的乐趣可能只在于实现我们始终为之努力奋斗的事情的过程之中,而对此一结果的确实拥有,则可能不会使我们产生多少满足感。如果我们不得不止于当下的发展阶段,那么我们是否就比我们止于百年前或千年前具有更多实质意义上的幸福呢?坦率而言,此一问题很可能是无从回答的。
然而,无论对这一问题做出什么样的回答,都无关紧要。此处紧要的是人们是否能够成功地达致每一时刻似乎都可能达致的事态。人类智识得以证明自己者,并非昔日之成就,而是当下生活中的努力和为未来所做的奋斗。进步乃是一种为运动而运动的过程,因为人们正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以及在习得某些新东西所产生的结果中,享受着人类智能的馈赠。
个人的成功,只有在进步相当迅速的社会中,才能为大多数人所分享。在一个静止的社会中,有多少兴起者,就有多少衰败者。为使绝大多数人在其个人生活中参与社会发展之进程,此一发展进程就必须以一相当的速度推进。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亚当·斯密的说法是正确的,“正是在这种进步的状态(即社会并不满足于已然获致的富足,而正在发展以求进一步的获取)中,贫困的劳动者的境况,亦即大多数人民的境况,似乎是最幸福的和最舒适的。然而在静止的状态中,他们的境况会非常艰难;而在衰败的状态中,他们的境况则会极为悲惨。进步的状态实乃是令社会各阶层人士所欢欣、所心往的状态。静止的状态令人乏味,而衰败的状态则令人悲哀。”
一个进步社会最具特色的事实之一,就是个人在其间所努力追求的大多数事情,只有通过更深一层的进步方能达致。这是因为此种进步进程的必然性使然:新知识及其禆益只能逐渐地传播和获得,而且众人愿望的实现也始终取决于少数人先行获致新知识并先行获享由此种新知识产生的助益。有一种观点认为,那些新的可能性,在一开始便是可由社会成员通过刻意安排而为众人分享的社会共有物(a mon possession);这种观点无疑是误导的,因为这些新的可能性只有经过使少数人的成就逐渐为多数人所接受和分享这一缓慢和渐进的过程,方能成为共有物。这一进程的渐进特征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因为人们通常都太过关注发展过程中的少数显见且重大的步骤。但是我们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重大的发现多半只是展开了新的广阔前景,因此人们还必须通过长时间的进一步努力,才能使其间产生的新知识为一般大众所享用。或者说,必须经过调适、选择、组合、及改进的长期进程,新知识方能得到充分使用。这就意味着,始终有人在他人尚未获益于新成就之前便已从中获益了。
3.我们所期望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讲,似乎都是上述那种不平等现象的结果,而且如果没有这种不平等,似乎也不可能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以这样一种高速率推进的进步,不可能以一种齐头并进的平均发展的方式加以实现,而必须以一些人先发展,另一些人继而跟进的梯队发展方式(echelon fashion)来加以实现。这样一个道理之所以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乃是因为我们习惯于将经济进步主要视之为更多商品物资的积累。但是,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至少在相当的程度上也要凭靠我们在知识上的增进,因为这种知识的增进不仅能使我们大家消费更多相同的东西,而且还能使我们享用不同的东西,而且常常是那些我们在早些时候甚至并不知道的东西。虽说收入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资本的积累,但却有可能更依赖于我们不断习得的知识,因为正是知识,才使我们得以用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去运用我们的资源,并使我们不断地开拓出资源的新用途。
知识的增长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乃是因为新知识的用途是无限的(只要我们不以垄断的方式人为地造成知识的稀缺),尽管物质资源始终处于稀缺状况并不得不被保留于有限的用途。知识一旦被获致,便会被无偿地用以服务于所有的人。正是通过知识这种无偿的馈赠(尽管这种知识是社会中的一些成员经由种种实验而获致的),普遍的进步才具有了可能,亦即先行者的成就促进了后继者的发展。
在上述发展进程的任何阶段,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境况,即尽管我们已经知道许多东西的生产方法,但是其生产成本却仍然太昂贵,所以只能提供给少数人享用。在早期阶段,这些东西的制成,须耗用大量资源,其价格也往往会高出个人全部收入之平均分配的份额的许多倍,所以这些产品只能为少数有能力从中获益的人享用。“在一新商品成为一种公众需要并构成一种生活必需品之前,通常只是少数人的玩品。因此,今日的奢侈品乃是明日之必需品”。再者,新东西之所以常常会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完全是因为它们一度曾是少数人的奢侈品。
如果我们这些生活在较富有国家的人,能够在今天给大多数人提供不久前在物质上还不可能如此大量生产的商品和便利设施,那么这在很大程度上讲乃是这样一个事实的直接结果,即它们最初只是少数人方能享受的奢侈品。大凡舒适家庭居室中的便利设施、交通及沟通之便利工具以及娱乐和享受之便利设施,最初都只能小批量生产;但是,正是在这种小批量的生产中,我们逐渐学会了用少得多的资源去生产它们或与其类似的产品,进而能够向绝大多数人提供这些物品。富有者购买此类新商品的费用,有一大部分被用来支付试验新商品的费用(尽管富有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此),而作为这一进程的结果,这些物品便可以在晚些时候为贫穷者所享用。
上文所述的重要之点,不仅在于我们逐渐学会了以廉价之方法大规模地生产那些我们先前只知道以昂贵的方法少量生产的商品,而且还在于唯有从先行者的角度出发,我们方能拓展出后继者的种种欲求和种种可能性,这是因为在大多数人有能力追求一些新目标之前,少数人早已选定这些新目标并已经为之实现而努力了。如果少数先行者在既有的目标业已实现后所欲求的新东西很快就能为其所享用,那么那些将在此后20年或50年中给大众带去这些商品的种种发展,就势必会受到那些已然能够享用它们的少数人的观点的指导。
如果在当下的美国或西欧,相对贫困者能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