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论 之作者及其翻译-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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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熟故。」
這又是「邊國」──彌離車(Mleccha) 問睿喝鐏聿蛔∵叺卮蟪
。此中,漚祇尼即優禪尼(Ujjayini),屬(西)南印度;富樓那跋檀即
分那婆陀那(Purnavardhana) ,是枺《龋话⑺{車多羅即『西域記』
的堊醯車多羅(Ahicchatra),在恆河上流;弗迦羅婆多,即『西域記
』的布色羯邏伐底,也就是前述弗迦羅城,這是北印大月氏的王都。
說到邊地,『智論』是從多方面敘述的,前節說到的弊生地,還有南
印度的安陀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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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hra)呢!
『智論』作者,我們可以肯定他與南印度有深密的關係。『般若
經』有陀羅尼(harani)──「四十二字」是一切字根本,『智論』當
然也加以解說。如卷四八說:
「若聞荼(da)字,即知諸法不熱相。南天竺荼闇他,秦言不熱
。」(大正二五.四0八中)
「若聞他(tha) 字,即知諸法無住處。南天竺他那,秦言處。
」(大正二五.四0九上)
「若聞挐(na)字,即知一切法及眾生,不來不去,不坐不臥,
不立不起,眾生空、法空故。南天竺挐,秦言不。」 (大正二
五.四0九上)
四十二字母,是南印度古代的一種字母,為『般若經』、『華嚴
經』等所引用。『入法界品』的遍友(Vi'svamitra) 童子,也唱說這
四十二字母(裕7) 。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四分律』卷一一 (大
正二二.六三九上),也說:
「字義者,二人共誦,不前不後,阿羅波遮那。」
「阿羅波遮那」,是四十二字母的前五字,後來成為文殊的根本
咒。法藏部的化區,起初是在今孟買 (Bombay) 以北的 Sopara(Sur…
paraka)及北面的 Konkan地方,這也是南印度。『智論』對於南方的
古字義,引用南天竺的方言來解說,這不是西域人或北印度人所能做
到的,唯其作者與南印度有關,才能以方言來解說南印度古代傳來的
字母。所以 Lamotte以為『智論』作者偏好採用西北印資料,是西北
印人,與事實大有出入──所引「藏外資料」固不局限於西北印,而
普及全印;所引四十二字母更是南印文化的產物。如果我們不能找到
強有力的證據推翻古來的傳記,則『智論』作者是「案達羅(Andhra)
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之定說,仍應予以信賴。
(裕1) Lamotte『《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六二
期頁一二八─一二九)。
(裕2) 參看拙著『原始佛教拢渲伞唬撈呔湃て呔啪牛
(裕3) Lamotte『《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諦觀』六二
期頁一0九)。
(裕4) 同上,頁一三0。
(裕5) 同上,頁一三0─一三三。
(裕6) 同上,頁一三二。
(裕7)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七六。(大正十.四一八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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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
龍樹(Nagarjuna)的『十住毗婆沙論』也是鳩摩羅什(Kumarajiva)
所譯出的,共十七卷。此論是『十地經』偈頌的解釋,只譯出初地與
二地;如果全部譯出,那也是一部大論。平川彰的「關於《十住毗婆
沙論》之著者』一文,提出『十住論』與『智論』的五種異義,以此
而對兩個是同一作者,保持「存疑」的態度(裕1)。如:
1。『智論』卷三三說「十二部經」(大正二五.三0六下),而『
十住論』卷九說「九部經法」(大正二六.六九中)。
2。『智論』卷一0(大正二五.六一上)不同意「不可說法藏」,
而『十住論』卷一(大正二六.七五中)及卷一五 (大正二六.
一0七下)卻取「不可說法」。
3。『智論』卷一三,在家五戒可以部分受持 (大正二五.一五八
下),而『十住論』卷七卻說在家「應堅住五戒」 (大正二六
.五六中)。
4。『智論』卷一三的「過中不食」在八戒以外 (大正二五.一五
九中─下),而『十住論』卷八卻把「非時食」列為第八(大正
二六.六0上─中)。
5。『智論』卷四六以「十善為總相戒」(大正二五.三九五中),
卷一三別說在家出家戒法(大正二五.一六0下六一下),
而『十住論』卷一四但以十善戒明三乘戒 (大正二.九七中─
一00中)。
這些異義,應從『智論』思想的特色去了解。『智論』是可以含
容不同說法的,而不是「非此不可」。如「阿毗曇門」、「空門」、
「□勒門」,偏執了就會多生諍論,如得般若,則「入三種法門無所
礙」,此如前所述。所以『智論』每有多樣性的思想。如五道與六道
,『智論』是同意六道的,卻又處處說五道。如第一結集,取說一切
有部(Sarvastivadin) 的「三藏」說,卻又說「四藏」與「雜藏」。
結集三藏,是依『十誦律』說,而結集緣起,卻依『根本說一切有部
毗奈耶雜事』說;而卷二所謂「千人」參加結集(大正二五.六七下)
,還不知是採取哪一部派的呢!
十二部經中的優陀那(Udana),『智論』說是無問「自說」義(大
正二五.三0七上),但『智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中)又說:
「抄集要偈。。。。。。,作無常品,。。。。。。作婆羅門品,亦名優陀
那。」
這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用法,有部一般是稱『法句』
(Dharm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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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為法優陀那(『法集要頌』)的。然而在『智論』中,又一再的引
用『法句』,如卷一(大正二五.五九下)等。這豈祇是『智論』,『
十住毗婆沙論』也有這種前後不統一的情形,如卷一五,明明說了九
部經的名字,又說:
「諸佛所教法,所謂十二部經。」(大正二六.一0六上)。
『智論』破犢子部(Vatsiputriya)的「不可說法藏」,又一再引
用「不可說法」,這些上來都已說到,此處不勞重贅。──然則平川
彰所述1。2。兩種異義,並不構成「兩論作者非同一人」之論證條件。
第3。有關受持五戒的異義,依『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這是「
犍陀羅國論師」與「迦溼彌羅論師」,也就是有部西方系與主流系之
間的不同。如(大正二七.六四五下─六四六上)說:
「健馱羅國諸論師言:唯受三師及律儀缺減,悉成近事。。。。。
迦溼彌羅國諸論師言:無有唯受三歸及缺減律儀名為近事。」
第4。非時食戒是近住 (upavasa)第八支,是有部舊說。但『大毗
婆沙論』卷二七(大正二七.六四七中)已說到:
「問:此有九支,何以言八?答:二合為一,故說八支。。。。。
離非時食,名為近住;離害生等,名近住支。
「二合為一」,是指將「離塗飾香鬘」、「離歌舞倡伎」合為一
支,故說「八支」。但是論主已區分八戒的主體 (近住) 及支分 (近
住支) ,而突顯「離非時食」的重要了。同為說一切有部的『薩婆多
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正二三.五0八下)更是明確說到:
「問曰:夫以齋法過中不食,及有九法。何故八事得名?答曰
:齋法以過中不食為體;以八事助成齋體,共相支持,名八支
齋法。是故言八齋,不云九也。」
然則第3。4。之異義,只是有部的異解,而作者在『智論』與『十
住論』中所取不同,只是造論的不同適應。在『智論』作者含容異說
的特色下,這不是什麼嚴重的對立。
第5。「十善為總相戒」,是兩論所同。論義不同,只是解說的經
文不同而已。『智論』解釋的是『般若經』,是須菩提(Subhuti) 、
舍利弗('Sariputra)及釋尊等說的;是大乘而又「通教三乘」的,所
以不能不說到在家與出家的多種律義(samvara) ,進而說菩薩十善─
尸羅波羅蜜('silaparamita) 的殊勝。而『十住毗婆沙論』所解釋的
,是『十住經』,是「但為菩薩」說的。菩薩,不一定是人,不一定
在佛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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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律儀戒) ,所以重在用心的差別,以此說明人天的十善行、二
乘的十善行與菩薩不共的十善──戒波羅密。經是應機而不同的,釋
經之論當然也有差別,這不能說是二論矛盾,更不能依此產生「二論
作者容或非一」的懷疑。
其實只要熟悉印度論典,則同一作者在不同著作中有不同意見,
也不足為奇。像無著(Asanga)『攝大乘論』,是解釋『阿毗達磨大乘
經』的,這與同是他所造的『瑜伽師地論』或『大乘莊嚴經論』多有
異義,我們豈能因此而推翻三論同為無著所造之定論呢?
※ ※ ※ ※
『智論』引用了龍樹『中論』偈,有的標明出處,有的直引偈文
而未明出處。『智論』也引用了提婆(Aryadeva)的『四百論』 (漢譯
為『廣百論』) 。如卷一之「非二安耄чT」偈。(大正二五.六四中)
,卷二六之「若了知無我」偈(大正二五.二五四上),都出自『四百
論』的「破見品」。這一點,已為丹麥兩位學者 Chr。 Lindtner 與
Per Sorensen 所發現(裕2)。至於羅□羅(Rahulabhadra)所作的『讚
般若波羅蜜偈』,『智論』卷一八更是長篇加以引述 (大正二五.一
九0中─一九一上)。
提婆是龍樹的弟子,羅□羅是龍樹的再傳弟子。如果『智論』是
龍樹所造,他會引用弟子與再傳弟子的作品嗎?在 Lamotte的想法,
以此應可證明:『智論』作者應出於初期中觀論者之後,而且不可能
是撰寫『中觀論頌』的龍樹(裕3)。
但在佛教中,師長與弟子間的年齡差距,有時未必很大。而龍樹
又年壽極長,約生活於西元一五0─二五0年間。所以引用弟子與再
傳弟子的作品,當然是可能的。這一點,日本學者宇井伯壽與干潟龍
祥,也認為龍樹有引用弟子及再傳弟子著作的可能,如加滕純章『《
大智度論》的世界』所說(裕4)。
Lamotte 列舉『智論』所引三十三種大乘經(裕5) ,也有值得商
榷的地方。如第29。『寶幢分』(Ratnaketu'dharani'sutra),Lamotte
認為『智論』卷二八引稱『寶頂經』(Ratnaketusutra) (大正二五.
二六六下) ,是『大集經』的「寶幢分」。其實『智論』引『寶頂經
』說,以明菩薩勝於聲聞,這是原始的『寶積經』,經入『大寶積經
』第四十三會的「普明菩薩會」,而不是『大集經』中的「寶幢分」
。此外,『十住毗婆沙論』卷一七所說的『寶頂經』「迦葉品」 (大
正二六.一一八下),也是『寶積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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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
第32。 『智論』卷八所引『文殊師利本緣』 (大正二五.一0七
上─一0八上) ,Lamotte 不知原文出處,其實這是『諸法無行經』
末段,文殊菩薩過去生中謗法的因緣(裕6)。
此外,『智論』說到『大悲經』、『雲經』、『方便經』等 (裕
7),但有經名,而Lamotte就分別推定為 15。『大哀經』、30。『寶雲
經』、23。 『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這是容易錯铡模
附帶說明一點:29。 『大方等無想經』,曇無讖譯,『智論』數
數引到(裕8) 。經中己說到「佛性」、「常樂我淨」,而有如來藏思
想。如果『智論』是龍樹所造,有可能會引到這部真常思想的經典嗎
?可能的。初期的如來藏說,依其經文所說,可證明是興起於南印度
,而與一切世間樂見(Sarva…lokananda…dar'sana)比丘有關。這一點
,『大法鼓經』與『大雲經』(即『大方等無想經』)(裕9) 所說大同
。這位弘傳真常法門的比丘,生於南印之婆多婆訶那案達羅(Andhra)
王朝時代。案達羅王朝亡於西元二三六年頃,所以這位持法比丘,不
能遲於西元二世紀末,而經典的集成,則可能在西元三世紀間。多拉
那他 (Taranatha) 的『印度佛教史』說:南方阿闇梨龍叫(Nagahvaya)
,與提婆同時,也是龍樹的弟子,是「唯識中道義」的唱道者(裕10)
。多氏為西藏覺囊巴 (Jo…nan…pa)派,是真常唯心論者。在西藏,真
常唯心是依附唯識見的(裕11)。
然則說真常我之『大雲經』的主人,與提婆同時,『大雲經』是
有可能為龍樹所提及的(洠в刑岬剿乃枷耄
※ ※ ※ ※
綜上所述,可明白:『智論』與『十住毗婆沙論』之作者,同是
龍樹,應屬無铡!褐钦摗浑m引用若干大乘經乃至其弟子提婆與再傳
弟子羅□羅之文字片段,時代皆不會晚於龍樹,若以此而推論『智論
』非龍樹造,為證不成。
(裕1) 平川彰『《十住毗婆沙論》』?作者????』 (『印度
學佛教學研究』五卷二號(頁五0四─五0九)。
(裕2) 加藤純章『《大智度論》的世界』 (宏音譯,『諦觀』五
二期頁一三─一四)。
(裕3) Lamotte『《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郭忠生譯,『
諦觀』六二期頁一五六)。
58頁
(裕4) 同(裕2),頁一二。
(裕5) 同(裕3),頁一四四─一五一。
(裕6) 『諸法無行經』(大正一五.七六一上)。
(裕7) 『智論』卷百(大正二五.七五六中)。
(裕8) 如:大正二五.三0八上.三九四中.七五六中。
(裕9) 參見『大法鼓經』(大正九.二九三上─二九九上),『大
方等無想經』卷四─五 (大正一二.一0九六下─一一0
0中)。
(裕10)日本寺本婉雅所譯,多拉那他『印度佛教史』(頁一三九)
。
(裕11)有關「一切世間樂見比丘」與初期如來藏經事,詳見拙著
『如來藏之研究』(頁一一九─一二二);有關覺囊巴派與
如來藏說、唯識見之關聯,參看同書(頁一四八─一四九)
。
八、『大智度論』的作者──龍樹
龍樹(Nagarjuna)的傳記,有1。西元五世紀初,鳩摩羅什(Kumarajiva)
傳出的『龍樹菩薩傳』。2。西元十七世紀,西藏多拉那他(Taranatha)
的『印度佛教史』。3。西元千年後,印度傳出的『八十四大成就者傳
』,龍樹是其中第二位,已被秘密佛教化了。
多拉那他所說,也有些秘密化。他說龍樹曾在那爛陀 (Nalanda)
寺弘法,這是不足採信的。因為那爛陀寺是西元四、五世紀間,鑠迦
羅阿迭多('Sakraditya) ──帝日王開始,經六代增建而完成的大學
府(裕1), 時代顯然晚於龍樹,龍樹怎麼可能會在這裡弘法呢?漢譯
(?)的『龍樹菩薩傳』,雖有離奇傳說,但其離龍樹去世「始過百歲
」,比較其他傳記,還是接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