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社会及其解体-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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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联系。我们前面曾将卿大夫的立家嗣世称为一种“社会性的封建”,以联系于、同时也区别于诸侯的“政治性的封建”。
这类“社会性的封建”不是有意的制度设计,虽然它们个别地说都是自我主动、有意采取的行为,但从整个社会来说,它们是自然而然产生的,是许许多多自发的社会行为汇聚的结果。这种“社会性的封建”无须明文的规定或专门的号召,在人性中已经蛰伏着把获得的利益传给自己的子孙的倾向。正象在人类中产生差别是自然的一样,试图通过世袭使这些差别固定甚至扩大,对于能由这些差别获利的人们来说也是自然的。虽然这后一种“自然”比起前一种“自然”来在道德上更可质疑,但它还是在某种程度上是“自然的”。“维其有之,是以似(嗣)之”。xi 这种自然倾向亦不以处在有利位置上究为何人或何阶层为转移,换言之,换一批人亦是一样,这就是说,它与人类的普遍本性有关,但这一问题显然已超出本书所想探讨的范围。
无论如何,春秋以前的情况虽然不很清楚,但到春秋初年,“政治封建”的原则显然已经延伸到社会的领域里来了。有关大夫立族的两段最重要的言论都见于春秋初年,一段是桓公二年晋师服所言∶“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xii,这里明显是把“诸侯立家”与“天子建国(封建诸侯)”相联系,但是,这种“诸侯立家”还只能说明公族的来源,而不能说明异姓之族的来源,所以,隐公8年鲁国众仲的一段话应当说是更全面地说明了世族产生的方式∶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xiii
羽父之请可能亦有为自己身后计之意,而隐公询问立族之事于众仲,似还说明即便在“亲亲”气氛较浓的鲁国,当时大夫立族也还不是很普遍的事情,所以隐公不甚清楚。这段话也把卿大夫的世袭与诸侯的世袭相联系,“因生赐姓”“胙土命氏”是说的天子封建诸侯的事,至于大夫世族的建立则有三途∶第一是以祖父(有时也有父亲)之字为族,这多用于公族;第二是以官名为族;第三是以邑名为族。这后两种情况多用于异姓之族,或由公族别出之氏。但后来用法也就混杂了,世族的命名似还是以后两种情况居多。
公族的建立首先是因为与君主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既然并非凡是公子都能立族,是否得立实际上就还得依赖于一些其他条件,例如功劳、德行、机会等等,但无论如何,公子立族自然要比异姓大夫立族有着更为便利的条件,故公族在鲁、卫、郑、宋等许多国家都占有压倒的优势;异姓之立主要是靠功劳,但是,被立者也还必须本来就具有作为卿相大夫的资格,如晋之范氏、赵氏,其祖先皆有所称,是历史悠久的旧族,所以,无论公族还是非公族,血统在其建立过程中都起着关键的作用,或者说是一个初始的必要条件。春秋时代决不会有世系不清、来历不明的人跃居要职的。春秋时代是一个“血而优则仕”的时代,不仅世族建立之后是这样,世族建立之初就是如此。甚至在那些所谓的异姓之氏或士族中,我们也还是可以明白地寻出其高贵祖先的血统,如由陈奔齐之陈氏,由宋奔鲁之孔氏,由孟孙氏别出之阳虎,其血液中都有君侯的血统。只是这些氏族时起时伏而已。
立族也就是称氏,所以我们还须简单说一说姓氏。杜正胜认为∶古代姓氏分开,二者都是政治术语,与血缘没有必然的关系。他引《国语·晋语四》司空季子的话,说既然同父同母的兄弟黄帝与炎帝都可以异姓,则姓最初只是治理不同土地与人民的符号。至于后来姓成为血缘的表征,连庶民也有姓,那是西周以后的新制,是周人(姬姓)通过宗法而“收族”。氏也是如此,本义与原始的姓并无差别,“氏即国也”(《孝经讳》),有国方有氏,无国即无氏。后来因封建兄弟之国,于是产生姓氏并存的局面,姓渐专指血缘,氏则成为统治贵族的象征,所以贵族男子才有氏,女子只有姓。但后来氏同样也平民化了,战国秦汉以下,以氏为姓、姓氏合一,人人都有姓氏,姓氏成了纯粹血缘的表征。xiv
不过,在春秋时代,氏还是为贵族所专有,姓则为部落国家之标志,凡一部落之民,无论男女皆有姓,氏则只是贵族男子可以称之,“氏”意味着部落族姓内部的等级化,是区别平民的标志。开始氏均要出于君侯之赐,赐氏亦即立族,诸氏也就是诸世族。赐氏之法并有一定的规矩,大要就是众仲所说的以“字”,以“官”和以“邑”,但后来君侯权力下降,不仅大夫,士也争着立家,赐氏之法就渐渐地乱了,而氏一多也就无所谓贵,所以立之族也不可能长久,作为贵族之称的氏于是随着鼎食之家的世族一起消亡。
以上我们叙述了世族社会与封建政治的联系,说明了卿大夫的世袭是随诸侯的世袭而来,后来是前者成立的范例、初始动力和条件。至于它们各自成立的时间,则诸侯的封建主要是在周初,从武王到成康的一段时间里(见第一章第一节),后来一代代天子的亲族越来越多,而可分封的土地却越来越少,他们则只能被赐封为无土有禄的“内诸侯”,王室大夫,甚至下降为士。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史料的范围内,卿大夫的纷纷受赐而立家建族大致见之于西周末至春秋早期,但在这之前,是否已经有过世族的一度、甚至几度繁荣亦未可知。春秋中叶,卿大夫家族乃至于开始建置自己的“侧室”或“贰宗”,例如鲁孟孙氏在孟献子时分出子服氏,叔孙氏在叔孙戴伯时分出叔仲氏,季孙氏亦在季悼子时分出公父氏。春秋晚期,甚至有的士也想建立自己的世族(如阳虎)。庶人工商据说也皆有“分亲”。但我们对士庶人以下的亲族情况既乏史料可征,就本书目的而言亦无关紧要。由于世袭上层社会是一个相当封闭的社会,士、庶人、工商很可能也在相当程度上是世袭其业的,但即便他们不世袭其业而有大量相互之间的较为水平的流动,也不影响大夫世族居支配地位的社会已构成为一个世袭社会,因为我们下面就会看到,当时社会主要的资源(权力、财富和名望)基本上都是控制在世族手中的。血统或家世是取得精英地位的首要条件。世族的建立,尤其是其发展壮大,虽然还是要有赖于个人及子孙的德行、才干和机遇,但无论个人贤否,家族血统都是上升的第一要件。有限的选举是隔离的,分别发生在大夫与士阶层的内部,可供个人选择的余地相当之少。
当然,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居下者自我感受总是非常糟糕,总是图谋反抗或者颠覆上层,居上者毕竟还是有其先辈作为征服者或优胜者的某种才能的遗传,以及附着于传统之上的权威,且他们又深谙等级隔离,以绝觊觎之望的致治之理。一般来说,只有兼具上升之才和上升之欲,同时又处在隐约露出上升机会的时代的人们,才最易在内心生发痛苦(春秋时代的士阶层最有这种可能),而如果人对某事决无希望,则可能会把对幸福的追求转向其他方面,甚至根本就不动此念,于是在现代人看来十分严重的古代不幸,却可能不曾被当时的不幸者感觉为那样严重,甚至根本不觉其不幸,而每个人对自己的生活拥有更优先的判断权的现代原则,亦使我们对古人的生活不敢轻易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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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秋世族的一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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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春秋社会的世族 二、春秋世族的一般情形
春秋时代的世家究竟有多少?一般的情形怎样?我们只能根据现有的原始史料来回答,这些史料主要是《左传》和《国语》,以及其他一些可靠性稍差、数量也并不太多的先秦文献,我们还可以借助后人的一些整理和研究成果,尤其是新近的一些成果。但是,由于这些整理研究也只能根据上述有限的原始史料进行,所以其细致和准确总是有一个限度,达到一定程度就很难再进行下去了,强求全面、细致和准确反而有可能导致歪曲史料或去引用不可靠的史料,得出的结论也仍然是一些推测,或者只能排列前人的片言只语而根本无法下断语,因为完全没有可据以判断之资。xv所以,我们不能不清醒地对此有所反省,不能不认识到所有可能的统计,当然也包括我们下面的描述和统计只能提供一幅并不完全、有时还无法达致准确的画面,但是,即便这幅画面并不完全准确,对于我们的研究也还是有必要的,它能使我们对春秋时代世族的状况大致做到胸中有数。
有关整理、编排和研究春秋人物、世族谱系的资料,主要有晋杜预《春秋释例》、宋程公说《春秋分记》,以及清人陈厚耀《春秋世族谱》、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以及近人程发轫《春秋人谱》等,xvi下面我们先大略统计出春秋经传中所见各国的世族数如下∶xvii 国 别 公 族 非公族 合 计 周 4 23 27 鲁 10 12 22 晋 7 29 36 楚 6 14 20 齐 13 20 33 郑 13 14 27 卫 11 11 22 宋 12 4 16 陈 5 1 6 秦 3 3 蔡 1 1 合计 82 133 215
这一数量从史料本身来说,是采取了一个较宽泛的标准,即凡是有两代以上或同族者两人以上均算作世族;但若推想当时历史实际情况,春秋各国世族显然大大超过此数,因为秦、蔡等国世族不会如此之少,而吴、越等国也不会全无世族,《大戴礼记·保傅》中说∶“越王不颓旧家,而吴人服”,说明吴、越、可能都有世家,只是它们在国中地位可能不甚高,吴、越亦非处在春秋纪事中心,因而不见经传而已。在已有的史料中,晋国的世族数高居第一,这也是与其作为春秋首要大国的地位相称的。但非公族的数量超过公族并不一定反映其势力总是超过公族,因为公族中强宗大族较多,而非公族中则强宗大族较少。大致说来,晋国异姓诸氏的力量很早就超过公族;齐国则开始公族力量较强,后来慢慢被异姓之族凌驾,而鲁、郑、卫、宋、楚、陈等国则一直是公族势力占优势。
春秋各国世族之始立或首见,因为缺乏足够的史料和限于篇幅,我们无法列出全部已知世族的情况,而只列出以下36家强宗大族的情况,它们是:xviii
周:召、单、甘、刘;
鲁:季孙、孟孙、叔孙;
晋:赵、韩、魏、范、中行、知、栾、;
齐:高、国、崔、陈;
卫:石、宁、孔;
宋:华、乐、向;
郑:良、游、国、驷、、丰、罕;
楚:斗、、屈;
陈:夏。
我们可以把左传纪年的春秋时代254年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并大致将这些强宗大族之始立或首见系于各个时期如下∶xix 国 别 春秋早期(前722…633) 春秋中期(前632…543) 周 3 1 鲁 3 晋 7 1 卫 3 郑 7 宋 1 2 楚 3 陈 1 合计 23 13
从上面的图、表可见∶春秋时的强宗大族大都建立于春秋早期,有些家族如周之召、单,齐之国、高,据说早在春秋之前就已建立,但却囿于史料,无法提供确凿的实证。xx春秋纪年的前90年大概是大夫立家的一个黄金时期,尤其是这90年的后半截,到春秋中期,各国始立的强宗大族就寥寥无几了,只有郑国的七穆是一个例外,至于春秋后期则不再见有一个强宗大族之立,相反,我们看到的情景是少数几个强宗大族如晋之三家,齐之陈氏将上升为诸侯之国,而大部分则是被废或变得衰弱,说一部春秋史同时也是一部世族的兴衰史殆不为过。
谈到世族在春秋社会中的实力,我们可以先将春秋经传中所见属于世族的人物与春秋经传所见人物的总数进行一个比较∶xxi 国 别 总人数 属于世族的人物 周 205 103 鲁 316 147 晋 411 249 楚 279 122 齐 273 137 郑 203 99 卫 197 83 宋 191 125 陈 69 20 秦 58 8 合计 2262 1093
属于世族的人物约占总人数的一半,或者说属于世族的人物与非世族人物各占一半,但假如我们把总人数中的国君、后妃及公子除去,仅将属于世族的人数与未见有世族的“杂臣”比较(这应是一个较为对等、因而更为恰当的比较),则得出的数字如下∶xxii 国别 世族人物 单个人物(杂臣) 周 103 35 鲁 147 70 晋 249 93 楚 122 74 齐 137 57 郑 99 38 卫 83 48 宋 125 29 陈 20 14 秦 8 22 合计 1093 500
现在的比例正好颠倒过来了,“杂臣”不足世族人物的一半,如果考虑到“杂臣”并非一定就不是世族人物,而可能只是史料有限的缘故,那么,世族人物当会更多。但是,最能显示世族实力的还是世族人物在我们所知的各国执政中所占的比重,下面我们根据姚彦渠《春秋会要》中所列的各国执政,来统计其中属于世族的人数,并在这些属于世族的执政人中,再列出属于前面36个强宗大族中的人数∶xxiii 国 别 执政人数 属于世族的
执政人数 属于强宗大族的
执政人数 周 31 27 16 鲁 25 24 20 晋 72 66 47 齐 32 30 78 秦 14 2 楚 50 28 22 宋 60 53 30 卫 32 29 18 郑 19 15 12 陈 18 10 1 合计 353 273 244
我们现在把有过2人以上执政的家族称为“世卿之族”,这样,在春秋时期周王朝的执政中,世卿之族有5个,占了24人;单个人物只有4人∶郑伯寤生、王孙苏、伯舆、苌宏,排除作为诸侯的郑伯寤生,未见有世族的实际仅3人。xxiv
在鲁国,四个世卿之族在25位执政中占了22席,其他如东门氏虽仅有一人执政,但也是长达38年的终身执政,仅公子(羽父)未见后有家族,他是隐公时候的人物,曾有意求为太宰而未果。春秋最初可能尚不具备大夫大举立族的形势。
晋国执政72人,12个世卿之族占了62人,这62人中属于前述八大强宗大族者又有47人。其中赵、二氏各出了9位执政。单个人物仅见6人∶罕夷、里克、吕甥、阳处父、朔、臾。里克曾经权势炙手可热,却因权大逼主而终被杀。
在齐国,7个世卿之族在32位执政中占了26席,单个人物仅见王子成父、仲孙湫两人。
在宋国,8个世卿之族在60位执政中占了50席,其中华氏家族中有14位执政,位居春秋时一个世族出居执政的榜首,单个人物仅见公子3人,公孙2人,以及曾为司马伐荡泽的老佐和论楚纳鱼石不足患的西吾。
卫国执政32人,6个世卿之族占有26席,3位单个人物均为公子。
郑国执政19人,七穆在其中占了12席,单个人物有四∶两位公子,两位春秋初年的人物祭仲和叔詹。
楚国执政50人,4个世卿之族在其中占了24席,在22个单个人物中,有公子、公孙16人,其他6人是∶彭仲爽、然丹、申鲜虞、曼成然、宛、子。楚国政权基本上掌握在公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