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论不仅会使家里的人大为震动,而且也使我很感到痛苦。没有什么事物我对之确信不疑。
但是我对一些事物的意见(甚至非坚信的所在)几乎是肯定的。我没有勇气告诉家里的
人我不大相信不死……
十九日。我今天要把我相信上帝的理由写下来。首先我可以说,我是相信上帝的,
而且,如果我必须给我的信仰加一个名字,我应该称我自己为一个有神论者。那么,为
给相信上帝找理由,我只把科学上的论证拿来考虑一下。这是我做过的一个誓言。我遵
守这个誓言、摆脱一切感情,是很吃力的。为了给相信上帝找科学上的根据,我们必须
回到万物的开始去。我们知道,如果现在的自然律从来就起作用,现在宇宙中的物和力
的量不多不少必是永远存在的。但是那个星云的假定指出,不是很久以前,整个宇宙是
充满了没有分化的星云物质。所以,很可能现在所存在的物与力,也许又有所创生。那
显然只能是由于神的力量。但是,即使承认物与力从来就是存在的,对于施加于物上的
力加以控制的原因,又是哪里来的呢?我想,只能归之于一种神的控制力,我称之为上
帝。
三月二十二日。在上次的练习里,我用自然的一致性和一些规律在自然各方面的运
行上的守恒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现在我们看看这种推理合理不合理。我们假定我们
现在所见到的宇宙,就象有些人所假定的那样,完全是偶然生成的。那样,我们就指望,
每个原子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完全和另一个原子一样运行吗?我认为,如果原子是无
生命的,那就没有理由指望没有一种控制力,它们就有任何活动。另一方面,如果它有
自由意志,我们就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宇宙间所有的原子在固体中联合起来了,并
且立定了法律,它们之中的无论哪一个都不曾违反过。
这显然是一个荒谬的假定,因此我们就不得不相信上帝。但是这样来证明他的存在,
同时也就否证了奇迹以及大家所相信的其他的神力的显现。可是,这并不能否证其可能
性。因为,立法者当然也能撤销法律。我们也可以用另一方法得以不相信奇迹。因为,
如果上帝是立法者,若是这法律有时须加以改动,当然这就意味着法律的不完善。这种
不完善我们永远不能归之于神性,象圣经里上帝对他的工作抱有悔恨的那样。
四月二日。现在我来讲一个题目。这是这些可怜的、终有一死的人都亲切感到兴趣
的题目,也许比任何别的题目都更感兴趣。我是说不死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最使我失望
的问题,想起来颇感痛苦。看待这个问题有两种方法:第一是用进化论和把人跟动物加
以比较来看。第二是把人和上帝比较来看。第一个是更合乎科学,因为关于动物的一切,
我们都知道。但是关于上帝,我们是一无所知。那么,我认为,若是先考虑自由意志,
人与原生动物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线。所以,如果我们给人以自由意志,我们也不能不
给原生动物以自由意志。这是很难做到的。因此,除非我们愿意把自由意志给原生动物,
我们就不能把自由意志给人。不过这有可能性,但是是很难想象的,如果我觉得很可能
原生质只是在普通的过程中没有来自上帝的任何特殊的神意而聚在一起。那么我们以及
所有的有生命的东西只是由于化学上的力量而运行,而且并不比一棵树更为使人惊异,
没有人会说树是有自由意志的。不但如此,甚至如果对于任何时候加于任何人的力量、
推动或制止他的动机、他的脑子任何时候的构成,我们了解得都十分清楚,我们就能准
确地知道他要做什么。而且,从宗教的观点来说,我们若说有自由意志,那态度是傲慢
的。因为,那当然是打断了上帝的律法。因为他的一般的律法使所有我们的行动是象恒
星那样固定起来的。我认为,我们必须把初次立法留给上帝,这些律法永不容违背,并
且决定每个人的行为。那么既然没有自由意志,我们就不能有不死。
星期一,四月九日……我真希望我能相信永生,因为我一想起来就难过:人只是一
种机器,这个机器对他来说不幸赋有意识。
但是没有别的学说是和上帝的全能相符合。我想对于上帝的全能,科学是给了充足
的表明的。所以我不能不是一个无神论者或不相信不死的人,二者必居其一。发现前者
是不可能的,我接受第二个,并且对此不让任何人知道。我认为,这种对人的看法无论
是多么使人失望,想到上帝在太初的时候创造了律法,这些律法在仅是一团星云物质
(也许只是弥漫在宇宙的这一部分的以太)上发生作用,就能产生像我们这样的动物,
不但意识到我们的生存,而且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测量上帝的秘密,想到这些,的确
给我们一种感觉,觉得上帝伟大,令人赞叹!对所有这些,他并没有另加干预!现在让
我们想一想意志不自由这种学说,是不是很荒谬。如果我们对任何人来谈它,他们就要
踢腾他们的腿,或做出与此类似的动作。可是,他们也许是禁不住要这样做,因为他们
要证明一件事。因此这就给他们这样做的一种动机。这样说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我
们都有动机。是由这些动机来决定我们的。还有,在莎士比亚或赫伯特·斯宾塞尔和一
个巴布亚人之间是没有分界线的。但他们和一个巴布亚人之间的不同好象同一个巴布亚
人和一个猴子之间的不同是一样大的。
四月十四日。但是说人不能有不死,人没有自由意志,也没有灵魂,总之,他不过
是具有意识的一架巧妙的机器,象这样的学说是有很大的困难的。因为意识就其本身来
说是区分人与死的物质的一种性质。如果人具有一种东西,使其不同于死的物质,为什
么不能有另一种东西,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意思是说,人(举例来说)不遵循第一运
动律,也可以说,至少他们所含的能量所施展的方向,不完全有赖于外界的环境。不但
如此,好象不可能想象,人,那个有理智、有了解宇宙的知识、有是非之心、有情绪、
有爱与憎、有宗教的人,会只是一种可以消灭的化学化合物,他的性格和他的好影响或
坏影响只是,并且完全有赖于他脑中分子的特殊运动。而且所有伟大的人物们其所以伟
大是由于某一个分子比别人的更常冲撞某一个别的分子!这不象是完全不可信吗?凡相
信这种荒唐的事的人,不必定是疯子吗?但是另外一个可供选择的道路是什么呢?那就
是承认实际上已经证实了的进化论。猿人渐渐增加了知识,上帝忽然显了奇迹,给了它
令人吃惊的理智。我们是怎样得来理智的,那是一件神秘的事。然后,确实可称为上帝
的光辉的作品的人,在他演进了这么多年代之后,要注定完全消灭吗?我们没法说。但
是我宁愿取这种说法,而不取另一个,就是,上帝需要奇迹来生出人来之后,现在又让
人自由行动,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
四月十八日。那么,姑且承认人不能不死和没有自由意志的学说,这从来就不过是
一种学说。因为,所有这类的东西,当然只是一些揣测而已。我们对于“是”和“非”
又能有什么想法呢?
很多人说,如果你提到象“预定”这样的荒谬学说,(这和前边所说的那种说法也
差不多,虽然大家不这样想),那么,“良心”等等(大家说是上帝直接灌输于人的)
又将如何呢?我的意思是,我们的良心首先是由于进化而来的(进化当然要养成自我保
存的本能),其次是由于文化和教育。这大大改善了自我保存这个观念。
我们姑以十诫为例,来说明原始道德。十诫中的多数是有助于使社群生活安定。这
对于保存种族是有利的。所以,大家认为,最大的罪恶,犯了最感悔恨的是杀人。这种
罪简直是毁灭种族。还有,我们知道希伯来人认为,子女多是上帝加恩的标志,而没有
子女的人被认为是被上帝所厌弃的。罗马人中,寡妇是被人憎恨的。并且,我相信,罗
马禁止寡妇一年以上不嫁。那么,这些特别的想法是怎么回事呢?这不只是因为这些受
人怜悯或憎恶的对象不再生产人了吗?我们很可以了解,当人们变得很懂得道理的时候,
为什么这些思想会生长出来。因为如果杀人和自杀在一个部落里流行起来,那个部落就
会灭亡。因此,害怕这些行为的部落会得到很大的好处。当然,在具有更高教育的社会
中,这些思想是有改变的。至于我的思想,我打算下回再加以说明。
四月二十日。所以我想原始道德总是起源于保存种族这个观念的。但这是一个文明
社会应当遵守的规则吗?我认为不是,指导我的行为的生活准则(背离这个准则我认为
就是犯罪)是这样来采取行动,这种行动我相信最可能产生最大幸福,无论是从幸福的
强度或得到幸福的人的数目着想。我知道我的祖母认为这是一个不现实的生活准则,并
且说,既然,你无法知道什么是产生最大幸福的事,你不如听从你内心的召唤。可是,
不难看到,良心大半是有赖于教育的,(举例来说,普通的爱尔兰人不以说谎是不对的。)
我觉得,仅这件事就足以否证良心的神圣性。据我看,既然良心不过是进化和教育合起
来产生的,那么,显然随良心而不听从理智而行,是荒谬的。并且,我的理智告诉我,
为产生最大幸福而行,要比别样的行动更好。因为我曾努力看有什么别的目标可以放在
我的眼前,但是我看不到。这不是专为我个人的幸福,而且也是为每个人的幸福,不分
我自己、亲属、朋友或完全不认识的人。在实际生活中,别人若是和我的意见不一致,
对我来说,也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显然若是有被发现的机会,还是做家里人所认为对
的事才好。我的看法的理由是,首先,既已被迫不得不放弃那个问自己的良心的老办法
(凡是认真思考过进化的人都不能不如此),我找不到什么别的目标。其次,我觉得,
幸福是可寻求的一件伟大的事,实际上也是所有老实的大众所寻求的事。把这个学说应
用于实际生活,我要这样说:若是有一件事只是与我自己有关(如果真有这样事的话),
我当然应该完全为自己打算来采取行动,使我自己高兴。另举一个例来说,假定我有机
会救一个人,这个人我晓得是一个坏人,他最好是不在世界上,显然,我应该为我自己
的幸福起见跳到水里去救他。因为,如果我死了,这是最爽快的办法。如果我救了他,
我就会得到被人赞扬的那种快乐。可是如果我任其淹死,我就失去一个死的机会,就要
受被人责备的苦。但是他死了,对于世界会有好处,我活着可能对于世界也有些益处。
四月二十九日。我曾有过誓言,无论做什么事,我都要听从理智,而不按照本能去
做。本能一部分是由我祖先的遗传而来,渐由选择得到加强,一部分是来自我的教育。
在是与非的问题上,循本能而行是非常荒谬的。因为,我从前说过,来自遗传的那一部
分只能是为了保存种族,或保存我所属于的那一部分种族。来自教育的那一部分是因个
人的教育而有好坏。可是这个内心的呼声,这个上帝赐给的良心,(它曾使血腥的马利
亚把新教徒活活烧死),这就是我们这些有理智的人所应听从的,我认为这个主意是发
疯。我要竭力遵循理智。我所认为理想的是,最终产生最大多数最大幸福的事。然后我
能应用理智,找出最能得此结果的道路。
但在我个人方面,由于我受过良好的教育,我也多少能循良心而行。但奇怪的是,
大家很不乐意放弃兽性的冲动,而运用理智……
五月三日……另外还有一个很有力的论据,我没有把它放在恰当的地方,即,尘世
的灵魂好象是和身体连在一起,分不开的。
它与身体同生长,同衰歇,同睡眠,影响脑子,又被脑中异常的情况所影响。华兹
华斯的《暗示》是骗人的。因为灵魂与身体如何生长,是显而易见的,并不象他所说的
那样,从开始就是完美的。
六月三日。非同小可的是,使我深信的原理或信条是绝无仅有的。我发现,从前毫
不怀疑的信仰却一个接一个地溜掉了,滑到可疑的地方去。例如,我以前从不怀疑获得
真理是件好事。但是我现在非常怀疑和踌躇。因为寻求真理使我得到写在这本书里的那
些结果,而如果我满足于接受我幼时的教导,我本会感到舒服的。寻求真理把我从前大
多数的信仰给打碎了,使我可能是犯罪,不然我是不会犯的。我不认为寻求真理在任何
方面使我比以前更幸福;当然,这使我的性格更深沉,对于琐事或嘲笑不屑一顾。但是
同时也因此失去了欢乐的心情,更不容易交结密切的朋友。最糟的是,这使我和家人融
洽的来往受了阻碍。这就使他们完全不知道我内心最深处的一些思想。这些思想如果我
偶不留意泄露出来,立刻就成了笑柄。这使我感到难言的隐痛,虽然他们原不是出于恶
意的。所以就我个人来说,我不能不说,寻求真理的结果是弊多利少。可是我接受的所
谓真理也许可以说不是真理,并且也许有人对我说,如果我得到真的真理,这就使我更
加幸福些,但这是一个很可怀疑的提法。因此,对于真理的纯粹好处,我很怀疑。毫无
疑问,生物学里的真理降低我们对人的看法。
这必然是使人感觉痛苦的。不但如此,真理会疏远从前的朋友,使人不能交新朋友。
这也是一件坏事。也许我们应该把这些事情看做和殉道一样。因为一个人得到的真理也
许会使许多别人增加幸福,即使不是他自己。总的来说,我是趋向于寻求真理,虽然这
本书里的那种真理(如果那果真是真理的话)我无意传布,倒是设法阻止传布。
我这时的心情是处在一种混乱状态。这种状态之起因是由于想把各种观点综合起来,
把属于三个不同世纪的情感方式综合起来。正如上面节录里所表明的那样,我的思想大
致是沿着近乎笛卡尔的路线而进行的。那时我对于笛卡尔这个名字很熟悉,但是我只晓
得他是笛卡尔坐标的发明者,并不知道他早已写过哲学。我否认自由意志是因为自由意
志是有损于上帝的全能。这有可能引导我走到象斯宾诺莎那样的哲学去。使我采取这个
十七世纪的观点的原因和原来产生这个观点的原因是一样的:即,对于力学的定律很熟
悉,并且相信这些定律能够解释物质的一切运动。可是,过了一些时候,我不信上帝了,
进而采取了一个立场,这个立场很象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们的立场。在热心信仰理性
主义上,我是和他们同意的;我喜欢拉普拉斯的计算机;我憎恨我认为是迷信的东西;
我深信把理智和机械合起来,可以使人完美无缺。
我对所有这一切很热心,但不是激于感情。可是,与此同时,我有一个很强的情绪
上的态度,为这种态度我是无法找到理智方面的支持的。我悔恨失去了宗教信仰;我狂
热地爱好自然美;我以同情心(虽然在理智上很明确是拒斥)读华兹华斯、卡莱尔和丁
尼荪为宗教辩护的、富于情感的诗。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