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5年第6期-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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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依的样子,我真觉得有点儿过意不去。
嘿丁一,你就甭说了!
可那丁却忽然不依不饶起来:“被人忽略是什么感觉你知道吗?你以为,根深蒂固的平庸、低贱,永生永世地让人看不起,真就比站在台上挨斗更平安?你说你祈祷平安,可我敢说,谁也不会祈祷我……我们这样的平安——被人轻视,被人忘记,然后又被……被人安慰!”
呀!这厮何时有了如此敏锐的思想,如此尖刻的口舌?连我也一时惊诧。
“我没有那样想啊,真的丁一!我们都没那样想……”
“可你们那样说了!你们说‘你们工人’……”
看样子依早就料到是这句话了,她脸色愈加苍白。我猜,那天之后依可能不止一次地想起过这句话,想这话都是什么意思,这话确乎是不止一种意思,但都是什么呢?她想不透,也许是不敢想透。但现在让丁一给说透了。
“真的,真是对不起,可我真不是那样想的呀!”依苍白的脸上忽又飞红。哦,她原来是这么漂亮啊!/怎么,你现在才发现?“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我知道我们伤了你……可你别当真行吗?真的,真的是对不起……”
丁一倒愣了。丁一本以为这下完了,话说到这份上朋友算是吹了。若非依这样说,他下一步的行动必是逃跑,本能地逃跑,但这会儿本能忽然无力,丁一站在原地傻愣愣地望着依,心里一片空白……
然而那空白却似林中的雪地,铺展得平坦,铺展得洁净,安宁,在中午强烈的光线下泛起着点点光芒,甚至有声,是鸽子吗?那声音似从遥远之处传来,单为唤起久远的记忆——久远的哪儿呢?和谁?伊甸吗?还有夏娃?
…………
事后的危难让我已记不清接下来的情节都是怎样发展的了,总之,当丁一与那个名叫何依的女孩和解之时,当他们以为“我们”“你们”和“他们”都已言归于好的时候,树林的边缘响起了“流氓之歌”。或当丁一终于寻到了那缕温香的源头,并埋头其中之际,树林里来了别人!我记得,当丁一从那心动如鼓的初吻中抬起头来,发现时空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不单烈日已变作夕阳,雪后的树林也已经不见,场景一下子切换到“革委会”一间黢黑的小屋。在那儿,丁一将被——不是在脸上而是在心上——打上“出卖者”的烙印。
72叛徒
“叛徒”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地位,比“流氓”,甚至比后来那朵丑恶的毒花还要可怕千百倍。癌,那不过是自然灾害,叛徒却是“自作孽,不可活”!流氓呢,更是只要承受别人的轻蔑,无需乎像“叛徒”那样自己看不起自己;就算你真是流氓吧,也还有望浪子回头,叛徒却是永远的流放,回头无岸。
岸在哪儿?当然不会在敌人那儿,当然应该是在自己人这儿。可是可是!你哪还有什么“自己人”呢?叛徒所以是叛徒,就在于背叛了“自己人”,“自己人”早已经看你是“敌人”,而“敌人”却不会看你是“自己人”。所以,叛徒的流放,不是空间之遥,不是时间之久,而是在人类之外。一旦谁成了叛徒,老天爷,这世界上就好像又多出了一个物种——不同于人的,另一类直立行走的动物!据我观察,丁一一带有三种动物以直立的姿势行走:人,企鹅,还有叛徒。(狗和狗熊都不算,狗熊偶尔为之那是因为怒了,狗是逗你玩。)种种迹象表明,叛徒已非人类——虽具人形人魂,却不被认为还有人性;虽进人食,居人屋,却又不是什么宠物。简直说吧:是弃物!流氓、乞丐尚有自己的群帮,有谁听说过“叛徒协会”?有人关注黑猩猩、大熊猫、藏羚羊、东北虎,有谁去问过叛徒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自丁一的“出卖”事件发生以来,我常后怕:这无尽的旅途是否意味着什么样的鬼地方都可能经过?倘一天不小心做成叛徒,一定比掉进鱼身狗器还要糟糕。以后的路可怎么走呢?一个叛徒的心魂将寄望何方,投奔何处?一个叛徒,是否还可以去见见他的夏娃呢?
恰恰就在那次件事之后的一个下午,丁一百无聊赖,我们一同去看了场电影,那电影里就有一位“同志”不知是怎么一来二去地就成了叛徒。此“同志”多年来与同志们一道出生入死,患难与共,却只因某一秒钟的疏忽便葬送了一生清白。那一秒钟,此“同志”忽然多情,(妈的,情种!)天晓得怎么就做出一个大不谨慎的决定:去看看他的爱人,去看看他的夏娃,去跟他的未婚妻再见上一面。那是在他领受了一项危险任务之后,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就接近了那一秒钟——他忽然觉得,四周的景物咋这么熟悉,甚至空气中也带着亲切?狗似的再使劲闻闻……啊,明白了:离他未婚妻的小屋不远了——潜意识正把他送去她的面前!直到这时他才想到,自他领命之后,满脑子就都是她了,就都是一个问题了:今生今世还能不能再见到她?于是这位“同志”坐下来,靠在路边,点上支烟,在那一秒钟之前踌躇,徘徊。七上八下地琢磨了很久,终于一个“情”字占了上风,温柔地把他送进了那残酷的一秒钟:月淡星稀,暗夜四布,阒无人声,他想应该没啥问题吧?况且,这一面,说不定就是永别……他抬腿向那爱人的小屋走去。有一首歌是怎么唱的?“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前……透过淡淡的薄雾,青年看见,在那姑娘的窗前,还闪亮着灯光……”——对了对了,就是在那样的窗前,此“同志”被敌人候了个正着。
接下来的事嘛,唉!我真是觉得此“同志”太过缺乏想像力——你既已千遍万遍地准备好了死,怎么就不想想千遍万遍地折磨你是否熬得住?皮鞭,烙铁,竹扦子,老虎凳……你以为你是谁?清醒的时候你宁死不屈,八天不让你睡觉你肯定还找得着北吗?你可以蔑视敌人的用刑,你也可以蔑视亲人的受刑吗?你有权决定自己去死,你也有权替亲人作这样的选择?
出了电影院我发现丁一脸色煞白,目光灰暗,神情恍惚——那电影院里昏黑,闷热,汗味屁味混成一团上蹿下跳。我们挣扎着走到一家冷饮店,一连吃了七根冰棍此丁才算喘过口气来:哎哟喂我的妈!
怎么样?我问他:要是你呢?
那丁俩眼直勾勾地愣半天,谦逊地说:我KAO,千万可别他妈轮上我!
我是说,假如呢?
丁一望天望地地又想了一会儿,挺诚实:八成就招了。
你丫就恁熊?
鞭子嘛,也许还凑合。
竹扦子和烙铁呢?
够呛。
八天不让你睡觉呢?
八天?三天我就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
那咋办?
死!行不?不如干脆让我死了吧。
便宜得你!刚才那哥们儿,说不定也巴不得死呢!
我KAO……
还有,要是当着你的面折磨你的亲人呢?比方说……
甭他妈老拿我打比方!哪一样儿我也顶不住,行了吧?
行了?行了谁还怕当叛徒?
我知道我知道,KAO你丫就别说了好不好?
好,那就不说了。最好也不想。什么也别想,只看街上的行人。看那些悠闲与焦急的脚步、各式各样的裤腿和鞋,看地上的纸屑、烟头、黏痰和尘土,听此起彼伏的叫卖和歌星们声嘶力竭的比赛吧。“月亮走,哦我也走,哦我送阿哥到门口,哦……”“此一去山高呀路又远哪,此一去十年八载呀不回还……”可是,此一去阿哥要是让敌人给逮了去,成了叛徒呢?比如说刚才那哥们儿,虽然他是叛徒,可他也完全可能是某一少女的阿哥呀……说不想其实还在想,想又想得郁闷,那就看天。看天上的鸽子和房顶上的猫,听一片凄婉的鸽哨,看猫身旁一杆蔫垂的旗……晚风徐徐之际,我俩可以庆幸的只有一件事:谢天谢地,那叛徒不是咱。
再说咱也不打算干啥不是?那丁说:不至于有人抓咱。
可你已经被人抓过了,哥们儿!也已经出卖了朋友!
唉——! 那丁又一屁股坐倒。
绝望。灰暗的晚风中处处都是绝望。
你说,怎么才能保证不落到那地步呢?
除非……
除非怎么着?
除非你压根儿就不要有敌人。
我从来也没想有敌人呀?
或者,从来就不要有什么……什么自……自己人。
那夜我们一起去看姑父。很久没去听他讲故事了。同时我们也去看了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她到底是谁呢?
73馥的故事
“现在,除了我和老刘,”姑父叹道:“没人知道她到底是谁了。”
“现在,除了老刘,”姑父又说:“也没人能证明她是谁了。”
“她,不是烈士吗?”丁一问。
“只有我这么看。”姑父说:“只有我认为她应该是烈士。”
“她怎么死的?”
“可我的话没用。一个叛徒,怎么能证明一个烈士呢?”
“那老刘呢,老刘在哪儿?”
姑父沏一壶茶,请丁一坐下。
姑父说有一朵昙花就快开了,不是今夜就是明天一早。
姑父说丁一猜得不错,照片上那女人是他的恋人。但马上姑父又改口说不对不对,应该说他是照片上那女人的恋人。
“到底该怎么算呢?”姑父问丁一:“我是她的呢,还是她是我的?”
“互相的。恋人嘛,当然是互相的。”
“唉——”姑父长叹一声,苦笑道:“可要是你爱着一个姑娘,可她至死都不知道,你说,这可怎么算呢?”
那女人名叫馥,姑父高中时的同学。真可谓是一见钟情,姑父说自打他第一眼看见馥他就爱上馥了,一直到现在。但是馥并不知道,姑父从来没跟她说过。那时的馥短发齐耳,一身素白的衣裙,除了歌声就是笑声,纯洁得就像个天使。姑父说:“你连多看她一眼都会觉得是亵渎,可怎么跟她说呢?”终于有一天,姑父下决心无论如何也得跟她说了,鼓足勇气都走到她跟前了,寒暄之后话都到了嘴边了,可就这工夫来了个别人……姑父说什么叫命呢,这就是命!这一没说可就再也没机会说了,此后馥忽然就不见了。
“不见了?”
“不见了。”
也许有三四年,也许更要久些,馥就像是没了。哪儿都找不到她。姑父到处打听,逢人就问,可是没用,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什么她的消息也没有。这个人真的就像是蒸发了,凭空地就没了。
“老刘呢,他该知道吧?”
“爷们儿!”姑父跟丁一论哥们儿不合适,即是男人对男人,那就叫爷们儿吧,“爷们儿你要是信得过我,就听我慢慢儿跟你唠唠。”
我能听懂姑父这话中的苦涩,他是说:哪怕屁都不顶呢,也让我痛痛快快说一回吧!
姑父说后来,有一天,老刘跟他说馥要是死了呢?姑父说不可能,死也不能死得谁也不知道!再后来,老刘又说:就算馥还活着,那种无情无义的人你也不如就当她死了吧。姑父还是不能接受,姑父不信馥会是那种人。姑父想不出她能去了哪儿。最让姑父想不通的是,不管去了哪儿,她也不会忍心就这么一句话都不留下。
“那,她到底是去了哪儿呢?”
“好几年之后我才知道,她去了一个高官的府上。”
“高官?她是不是嫁给那家伙了?”
“别急,爷们儿,你听我说。”
噢,我懂了!我碰碰丁一,同时对姑父说:“准是她被派到敌人内部去卧底了,比如说当个秘书什么的……”
“你怎么会想到的?”姑父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惊喜,就好像如果他发现得早历史原是可以推翻重来的,只可惜他不曾有丁一这般敏捷的反应。
“要不,”我说:“她怎会成了烈士的呢?”我捅捅丁一:忘了吗,有个电影不就是这样吗?
但姑父的笑容渐渐消失,一脸的懊悔随即深重:“唉,我可真是笨哪!我当时怎就没想到会是这样呢?事后想想,老刘一直都在暗示我呀,可我这猪脑子偏就一根筋。”
我心说这老头也真是够笨的!——我那是从谜底推出谜面的,你当时又不知道馥的结局嘛。
对,卧底,或者叫地下工作者,总之,就是打进敌人内部。不过呢,姑父说馥当的不是秘书,是保姆。
“怎么是保姆?”
“说得好听点儿是家庭教师,其实就是保姆。再说得不好听点儿,就是老妈子。管着仨孩子,一个小姐俩少爷,都还不懂什么事呢。”
姑父实在是不能理解。姑父心说怎么了这是,馥你平时不糊涂呀?至少说这是大材小用,莫非你不明白?馥聪明漂亮又能干,有思想有志向,在姑父心中她简直就是公主,就是女王,就是真理!上学时馥的功课门门名列前茅,姑父暗暗使劲也总是赶不上她。干吗你非要去当什么家庭教师呀?干吗你非去当个老妈子呢?所以姑父就不停地去找馥,劝她离开那儿。你上哪儿不好?你干吗不行?馥,你就听我句劝行不?但馥总是东拉西扯地搪塞他,表情也似多了几分神秘或警惕,没有了以前的明朗,好像从头到脚换了个人。
姑父说:“我可真是笨哪!”
姑父是在一条小街的拐角处找到馥的。完全的不期而遇,完全是芝麻掉进了针眼里,说句粗话:完全是姑父的一泡屎给憋出来的。那天姑父去逛旧书摊,逛着逛着忽觉下紧,不行,非得找个地方解决一下不可。姑父就钻进一条小巷,钻了一条又一条,谢天谢地总算有个公厕了。痛快完了,姑父慢慢在小巷中走,蓝天白云,红桃绿柳,小巷幽幽,兼有童歌阵阵……好一派太平景象。姑父正自感慨,谁知就走到了命运要他走到的那个地方。——馥!正站在一家大宅门前,跟两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一起唱着歌谣:
“打花巴掌呔,正月正,老太太要看莲花灯……打花巴掌呔,五月五,老太太要吃烤白薯……”
姑父说他至死忘不了那声音,忘不了馥蓦然回首时那一脸惊愣的神情。蓝天白云之下,红桃绿柳之间,馥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着,微风飘起她一身素白的衣裙……那情景至今也还常常走进姑父的梦中。
两个人互相看了老半天。没等姑父开口,馥急忙领着孩子进了身后的大宅门。俩孩子正在兴头上,“吴妈,吴妈”地叫个不停,“吴妈咱再玩会儿吧!”
哈,吴妈!——姑父差点没晕过去。
自那以后,姑父便总去那条小街上等她。姑父说:馥,你一辈子就这么给人当保姆了?姑父说你原来是多么有理想、有志向啊!你缺钱吗?缺钱也犯不上干这个呀!姑父说你应该上大学继续深造,钱不够我去跟我爹说。姑父他爹是家商号的老板,但在家里,姑父敢说是他爹的老板。可是馥一概拒绝,也不说为什么。馥说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我只求你一件事:再也别来找我了。馥说我并不是你想像的那种人。馥说我压根儿就是个俗人,只图过个安生日子。但姑父还是总去找她。馥不出来,他就在那小街拐角上等。馥一整天都不出来,他就在那儿等一整天。但姑父从不进那个大宅门,怕给馥惹事。
这么着,直到有一天老刘来跟姑父说:你别再去找馥了。姑父说咋啦,这有你啥事吗?老刘说没我事,是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