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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博览群书2005年第04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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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教授独具慧跟,大唱反调:“美国。吸引人才和发挥人才的优势仍将是他国所不及的一大强项……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人口是从已经具备一定劳动力和技能的青壮年开始的。他们出生、成长的‘赔钱’阶段是由别国支付,而把最富创造性的年华和辛勤劳动贡献给建设美国……在人才日益国际化的今天,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全世界人才的自然流向是美国……因为人才流动不可能强迫,一个对人才有如此容量和吸引力的国家很难说是走上衰落之路的。”
  1990年代美国信息产业在世界上的独占鳌头地位以及所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印证了资教授的判断。以离现在最近的美国十年一度的人口统计为例,二十世纪最后十年移民美国的人数(算上不甚准确的非法移民),总计在1000万以上。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数字相当于欧洲一个中等国家的全部人口!这个数字也超过二十世纪最初十年美国接纳的900万不到的移民人数。在2000年以前,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这个900万的数字是美国移民流入量的顶峰,空前而又绝后,不可能再被超过。这一看法的根据是,1920年代以后,美国就结束了自由移民的时代,开始实行配额的限制性移民法。但在19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美国通过了技术优先和照顾家庭团聚的新移民法,根本改变了美国的移民政策,从原来单纯的限制移民转为根据国家需要来选择移民。正是因为这一法律,亚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家人才能开始大举“进军”美国。在这1000万移民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包括国人在内的来自亚洲的科技和商界精英。


“幸亏没有生长在美国”
■ 陈心想
  美国强大的奥秘,是多方面综合因素促成的,甚至存在一些偶然因素,比如华盛顿的个人品德避免了终身总统的出现,又如法国军队镇压海地黑人起义的失败导致拿破仑临时做出出售路易斯安那的决定,使美国捡了一个大便宜,国土立马翻了两倍多,为两洋大国开辟了道路,等等。但是,美国宪政体制的建立和巩固,市场潜力的充分发挥,源源不断的人才移入,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结构性和制度性因素。
  前不久,听到一位朋友感慨道:“幸亏没有生长在美国!”着实让我吃惊不小。时下多少人为了拿到美国绿卡或者公民身份苦心积虑想方设法。如果出生在美国,就成了天生一个美国鬼子了,多省心。待朋友道出原因后,我方恍然大悟,原因在于如果把他的求学经历放在美国教育体制下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比如,本科和研究生能到一流的大学和研究生院就读。究其实质而言,就是不同的中美教育体制给人的机会不一样,尤其对“浪子回头”者而言,更是如此。
  经过了多年的发展,美国的社会制度化比较完善。然而,“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在美国比较完善的教育制度里也体现了出来。就像他们的信用记录体系一样,学生的成绩也是被系统记录的。中小学阶段后果影响不太明显,但高招和研究生院招生的时候就明显了。比如,中学阶段的平时成绩记录不好,就不容易被好的大学录取,本科成绩记录不好,平均积分点不高,就很难进入一流的研究生院。虽然他们也有像CRE之类的考试,但是成绩在录取中占的权重不太大,平时成绩所占权重至少不会低于这些考试成绩。这是美国的学生升学录取制度。而中国则不同,一个学生高中一二年级甚至三年级平时成绩不怎么样,如果高考发挥得好,考分高,就可以升入名牌重点大学;本科成绩平平,只要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好,同样可以被一流研究生院录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考定终身!”虽然有人批评它,但它也有可以带给人的好处。虽然实际上一考可能不会定一个人的终身,但是那一个考试在入学录取上的作用远比美国的入学考试大得多,可以说是决定性的。这样的不同录取方法也就是不同的游戏规则,为人们提供了不同的机会。在美国平时成绩差,某一天浪子回头了,即使发奋图强人学考试时成绩好了也很难为录取委员会所青睐。而在中国,一个以前不知用功的学生,高三或者大三什么时候忽然悔悟,努力奋发,只要高招研招考试成绩棒,也可以进人优秀的学校深造发展。
  说到美国的教育体制给浪子回头的机会小,还要考虑到一个学生从一开始进入学校的一系列成绩记录积累对后来的影响。比如,中小学成绩记录不好,就进入不到好的高中,进而就进不到好的本科院校,然后呢,好的研究生院也难进。因为各个层次的录取都是有门第观念之见的。如果你来自一个名气小的或差的中学或大学,即使你每门课都是满分,全校第一,录取委员会也会认为还是不如一个出身于好的中学或大学的成绩一般的学生。据说北京某大学研究生录取曾有个说法,宁要本校普通学生,不要外校尖子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如果说这是歧视也可以。但是,就像某经济学家指出的,我们必须区别一件商品的优劣,有个标签方便,节约成本。就业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喜欢从名牌大学的学生里挑选,因为这样挑到低质量的风险小,成本低。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说美国这种录取中的门第观念无可厚非了。于是在美国已开始的起点就像路径依赖一样,一步步地决定着后来的路子。中途想做跨越式高攀,很难。这样比较起来,在中国就好多了。如果高考时种种可能的原因,导致一个优秀的人才进入了一个三类大学或者不入流的地方院校。但是,他们可以努力学习通过考研,进入名牌重点大学。不同于美国的招生体制给中国的这些学生敞开了“攀高枝”的大门。
  然后,还要提到美国教育体制中的一个特点,就是中小学里的快班和慢班。中国也曾有过现在依然存在着普通班和重点班。但是,我们的两种班只是教的内容难易程度不同,使用的都是高考大纲指导下的同样教材。重点班只是多做些难题,老师偏爱些。而且在普通班里优秀了,可以进到重点班,就是不去重点班,也照样可以和重点班的学生竞争。美国的快班和慢班则不同。他们学的是不同的东西,慢班里的教材和入学考试的要求不同。一旦到了慢班,不可能再人快班,从而很难和快班的学生一竞高低了。
  说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在美国,一个人的起点是多么重要。这是问题的一个关键。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步和以后许多步的后盾,所以,家庭背景就成了一个人一生事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了。家庭富裕的,都搬迁到好的社区,把孩子送到好的学校。于是,高起点开始了。这让我们想到教育产业化的问题。教育本来是实现缩小阶层差距的,但是当教育产业化后,父母的收入就和子女的受教育的程度和优劣呈现更强的线性相关;而良好教育和名牌大学又是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指标。于是,实现了复制性的社会阶层再生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反对教育产业化。
  本篇谈的多是中美教育招生上的差异带来的机会不同问题。在此,我想就高招和人才选拔问题从进化论的角度再多说一点。首先要把进化和进步区别开来。进化不一定意味着进步,虽然包含进步的可能。进步包含着价值判断的意思;进化实际上是盲目的,自然选择下来的东西只是证明在某时某地的特定环境下的适应。自然在选择的那个时刻是不考虑以后该物的适应性的。许多生命可以在逃过去那个选择点后很适应,但是,自然选择不管这些,也管不了这么多。当然,该事物的过去无可非议是适应的。考试就是在做选择,它类似于自然选择,又不同于自然选择。
  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把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加以任用,或者把有开发潜力的优秀分子筛选出来,供给好的条件专门培养以备未来使用。因此,考试和成才,包括是否是人才的认可等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考试的这些目的因此和自然选择不同。但是,目的归目的,实际上是否能够达到是另一回事。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完备,使人们以通过考试获得被选者信息的途径,来识别人才有很大的不足。考试本身的局限,包括考试内容和方式的局限,再加上人们无意识或有意识(舞弊的误差或错误)使得考试的信度大大降低,导致有些人才漏选,有些庸人却被误认为是人才而被录用。哈耶克曾在分析过“头脑清晰型”和“头脑糊涂型”两种类型的学术工作者之后说过,进大学需经考试的制度将会使许多对学术做出原创性贡献的“头脑糊涂型”的人遭受被淘汰到大学之外的危险。哈氏认为,多数原创性的知识都是来自“头脑糊涂型”的人。当然,这里所谓的“头脑糊涂”的人,是指那些对习以为常的东西问为什么,经常处于找答案“困惑”之中的人。爱因斯坦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幸运的是他至少进了大学。
  考试的局限是考试本身逻辑的结果,这就是关于考试的内容和效度的问题。关于考试的内容和效度的争论,已有很长的历史,可参看郑也夫的《信任论》第十一章“科举与学历(专家系统论一)”,这里只简单叙及一些内容。关于科举考试内容和效度的第一场争论发生在唐代,辩论的问题是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和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孰优孰劣。儒家经典主要考记诵的本领,诗赋才能分别看出创造性的才华。所以进士科最终占了上风,也成就了大唐的诗作的灿烂辉煌。但是在评卷时,考记诵儒家经典就容易客观,诗赋的高低评价就颇为困难,所以辩论依然绵延不绝。于是在宋代发生了第二场争论,主要发生在范仲淹王安石和司马光苏东坡为代表的两派之间,前者认为诗赋对治国无用,因为当时是用儒家经典来治理国家的。后者则认为靠考试记诵儒家经典不能更好的测试出智力和才华。双方都有道理。他们没有想到更没有做到的是后来经学——义理和诗赋——美文融合在了一起,成了支配明清两朝的八股文。事实上八股文和我们现在通常认为的八股文是不一样的。潘光旦和费孝通的研究告诉我们,“八股主要不是一种知识的测验,而是一种能力的检查”。但是直到今天,这场古老的争论还在进行着,因为考试本身的逻辑是,有用的东西未必适合考试,适合考试的东西未必有用。但是,大批量的商品式的生产学生;生产大学生,筛选人才必须有个众多人员参加的标准化考试。这种考试往往是考一些无用的东西;或者不能很好识别出人才的东西。
  究竟哪套制度能更好地选拔出真正的人才来,从上边的分析看,很难说。但招生和选拔制度作为一套游戏规则有其功能是确定的。这套规则会影响到许多人一生事业的穷通显达。受考试的逻辑制约后的制度选择依然可以差别很大,从上面我们的一些比较可以看出,有名的美国的标准化考试,像SAT(美国大学入学考试),托福和CRE这样的考试成了一门考试学。这种考试的评卷客观程度很高。正是这种客观性高使得测量学生真才实学的目的难以达到。于是他们采用了平时成绩系统记录和综合评价的体制,这里边就有了前边我们分析的一步步把人的发展机会给规定了的特点。因而,他们的教育体制游戏规则给人们的选择机会之门是收缩性的。再加上父母收入对孩子教育起点的影响,他们的社会不平等问题更严重。“英雄要问来路!”因此,虽然他们的教育制度在人才选拔上有其可称道的优势,但我还是感叹再三,“真幸运没有生长在美国!”


洞穴的隐喻
■ 王 晨
  一、苏格拉底的洞穴
  
  柏拉图在《申辩》篇说:“苏格拉底是自觉地不参与政治的,他声称自己的天赋就是研究哲学。”虽然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这话却不那么能轻易地说服人。即使苏格拉底真有不参与政治的主观意图,他的客观行为与此主观意图统一相符吗?
  让我们从那个著名的洞穴说起。
  那个走出洞穴的自由囚徒,他看到了比在洞内更清晰的东西,并由此发现了以前自己所处乃是一个“洞穴”;而他的同伴们依旧处于它的黑暗之中。柏拉图显然并不是随便选择或设置了这样一个角色,即使他走出洞穴纯属偶然,自由囚徒的特性也充满了预设的意味。他完全可以沉浸于这种新发现的透彻明亮中,没有任何威力迫使他带着唤醒洞中人的使命重返洞穴,但他不仅这样做了,并且在洞内遭受歪曲折磨也无怨无悔。于是不经意间,柏拉图笔下又预设了一种新角色:与自由囚徒相对的洞内囚徒。虽然囚徒是否获得自由似乎由偶然决定,但这位获得自由的囚徒返不返回洞穴,却对剧情发展的方向有着完全不同的决定作用。换言之,两种人格的结构是决定剧情的根本原因。柏拉图认为,人生来就有高贵和平庸之分,比例是极少比极多。——这是一个更大的评价参照。
  那位高贵的自由囚徒让人很自然地联想到了苏格拉底,而苏的死亡也证成了柏拉图对自由囚徒人格的高贵预设。在苏格拉底的审判中,洞穴可以被想象为城邦,这个想象的意味完全不同于在知识论层次上洞穴被比喻为人的被蒙蔽状态,而这个苏格拉底也不只满足于摆脱知识论层次上的被蒙蔽状态。如果他仅是知识论层次上的精英,那么,他在看到更加真切的世界和阳光时,这个要求就达成了其圆满状态,根本没必要再返回阴暗潮湿的洞穴去拯救其他人。这一点非常有趣,柏拉图精英意识比喻中的主角在骨子里却并非精英,一种矛盾感挥之不去。如果苏格拉底骨子里也是贵族意识,他不会去拯救他人。那些人安于洞穴中的生存,精英拯救的意愿被视为一种骚扰,封闭生活的宁静对他们的吸引力远大于善与恶、好与坏这些道德价值标准的评判。对天性差异的了解足以遏制精英的拯救意识。但是,如果说苏格拉底骨子里完全是平民意识,那么他走出洞穴来到外面的世界也不会领略到那里的好处;进一步,即使能够意识到这是更真切的世界,但拯救他人的艰辛将使他望而却步。
  我们似乎可以断定,柏拉图的精英意识包含了一种拯救的意愿。他笔下的精英追求知识上的非蒙蔽状态并热衷于对世人的启蒙,在这种意图中舍弃肉体的要求,即使面对肉体最彻底的毁灭“死亡”的时候,也无所畏惧。从这种意义上来看,苏格拉底是关注人生参与政治的。当然,他的哲学研究的天赋也毋庸置疑。他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哲学家,用柏拉图的话来说就是“哲学”加“王”。
  但是,苏格拉底之死,却又使“王”(政治)的意义遁入“哲学”(知识论)。
  
  二、布鲁姆的发现
  
  斯特劳斯认为哲学的本质就是政治哲学。也许受此影响,他的学生布鲁姆在《阿里斯托芬和苏格拉底》中指出:“苏格拉底在理论生活和实践生活之间搁置了一段距离,虽然这段距离被他在别处的所言和他自己的生活掩盖了。”同时布鲁姆也看到了《理想国》关于实践生活和理论生活的两种区分,后者所带来的冥思生活被看成“最好的、唯一的生活。”(《巨人与侏儒》)'美'阿兰·布鲁姆著,华夏出版社出版)他说:恰恰是此种生活(冥思方式)和统治生活之间的区别,才让城邦得以正常发展。布鲁·姆眼中的苏格拉底既知道什么是“最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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