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前期经济史-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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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约2町步(一町步折合0。99公顷)” ,“大部分农民租种土地约5反 (1
②
反计折合1。4市亩”)。由此可见,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世袭耕种土
地权。封建领主利用出租土地,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地租剥削和超经济剥削。
封建领主利用地租和赋税 (即年贡)剥削农民,农民向地主既交纳地租,又
③
缴纳赋税。年贡一般用实物交纳,年贡额“约占农民收获量60~80%”。
农民除交纳年贡外,还须交纳有关割草、捕鱼、狩猎、制盐、过桥、行船等
各种杂税。此外,农民每年还要用一定时间无偿地为领主服劳役。农民交纳
年贡和杂税后,所剩无几。因此,造成农民日益贫困,且又限制了商品经济
的发展,从而推迟了自然经济的瓦解进程,使小农经济具有更大的停滞性和
闭锁性。
① 樊亢等主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简史》,人民出版社1975 年版,第285 页。
② 井上清等: 《日本农民运动史》,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7 页。
③ 股部之总: 《明治维新讲话》,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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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农业生产。从16世纪至17世纪中叶,日本德川幕府和260个藩,为
了维护封建制度,增加财政收入,开始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德川政权发展农
业的政策措施有以下几条:
一是实行重农抑商政策。1643年,德川幕府颁布了禁止买卖土地法令,
其目的是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持佃农数量,促进农业发展,保证年贡收
入,抑制工商业的发展。
二是实行奖励垦荒政策。德川政权颁布开垦土地政令,鼓励农民开荒,
扩大耕地面积,发展农业。同时,提倡农民改良农具,使用长床犁,兴修水
库,使用基肥、鱼肥、豆饼、酒糟等肥料,发展经济作物,促进了农业的发
展。
实行上述政策措施,促进了农作物(如稻谷等)、经济作物(如棉花、
亚麻、茶叶、甘蔗、蓝靛、烟草等)和养蚕业的发展。
(2)工商业的发展
尽管日本的德川政府实行“重本抑末”政策,但工商业、市场、行会等
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①手工业的发展。16世纪至17世纪中叶,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分工的
发展,手工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由于商品经济冲击了自然经济,大量贫困
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离开农村,走向城市找职业谋生。于是城市聚集了许
多农村家庭手工业者,这些手工业者在行会组织的控制下,分别从事布疋、
丝织品、家具、陶瓷器、金属品、刀剑、扇子、伞等手工业商品的生产。这
个时期,日本的手工业品计有100多种。17世纪中叶以后,日本的手工业、
手工业技术和手工业产品都获得了明显的进步。至“17世纪末,日本有130
①
多种手工业” 。
②商业的崛起。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日本商业的逐渐兴起。日本商
业发展的标志有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了定期集市。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15世纪下半叶,日本农村
集镇建立了一些定期集市,每月举办6次,参加集市的人有农民、商人和武
士等。参加交易的主要是农副产品。
二是建立了店铺。15世纪后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兴起,日本商人在大寺
院、驿站、码头等城市中心地区建立了一些固定店铺,从事零售商业买卖活
动。在室町幕府时期,许多专业商人迁入京都等城市定居,从而使一些城市
发展为商业中心。德川时代(1603—1650年),许多商人在京都等大中城市
建立了店铺、粮栈、代销店、批发店、钱庄等商业和金融机构,专门从事商
品收购、储存、销售等业务,经营封建领主、武士、农民等出售的贡米、俸
禄米等物品。一些大商人在江户、京都、大阪、长崎等大城市建立了商业中
心。商人既从事商业经营,又从事借贷业务,所以商业比较活跃。
三是实行批零经营方式。在德川时代,除了发展零售商业外,还利用批
发庄商人控制商业和市场。当时,日本的批发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收货批
发庄。它根据委托形式进行收购货物,并在指定地点从事销售活动。另一种
是专业批发庄。这是指专门进行棉花、木材、菜籽、油等大宗商品批发出售
的商业组织。批发庄的商业活动,促进了日本各地商品经济的繁荣。
① 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资本主义时代),第20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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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推行商业自由政策。封建主织田信长为了建立全国商品流通网,发
展商业,1577年,在安土城颁布了所谓“乐市、乐座令”等商业政策,旨在
发展经济,控制市场,发展商业,抑制垄断商品买卖的行会,允许商人自由
经营。后来,丰臣秀吉推行统一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政策,废除行会组织和关
卡,也推动了商业的发展。自1600年以来,德川江户幕府推行商业自由政策,
广泛使用金币、银币、钱币、藩札 (纸币)、私札(即原始票据)等各种货
币,也促进了商业和市场的发展。
③工商业行会的兴衰。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日本城市出现了维护工商
业者同行利益的行会组织。根据日本的等级身分制度,手工业者和商人分别
被组织在行会之中,并按规定向幕府将军和大名交纳捐税。日本行会的产生
晚于西欧国家。在15世纪的室町幕府时代,手工业者建立了所谓“座”的行
会同业组织。他们在农村进行加工贩卖农产品,后来变为专业商人,迁居京
都等城市。后来,商人建立了商业同业公会,专门从事控制和垄断原料收购
和商品买卖活动。16—17世纪,室町幕府颁布命令,撤销商业行会。德川幕
府政权实行商业自由政策,颁布法令废除行会组织。此后,行会组织逐渐失
去作用,日趋消亡。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
(3)对外贸易的发展
近代前期,日本对外贸易有一定的发展。例如,15世纪期间,室町幕府
就拥有对中国明代贸易的统制权。京都南方外港的堺和京都北方港的小滨、
敦贺等地,一度是日本对外贸易的中心港湾城市。从 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
葡、荷、西、英等西欧商人,先后抵达日本国,同日本商人进行贸易。外国
商人实行掠夺贸易,将日本人贩运到外国出卖,充当奴隶。同时,将枪炮等
兵器高价卖给日本的大封建领主、贵族,用于封建割据战争,威胁了德川的
封建统治。德川幕府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制度,在日本推行“锁国”政策。因
此,在德川家光统治时期(1623~1650年),日本对外贸易发展缓慢,贸易
额下降,如1601~1646年,日本对外贸易的金银出口额为4。5亿日元;1647~
1709年,金银输出额下降至1。5亿日元。这个时期,出口的商品有大米、土
特产品、农业加工品、手工业品、黄金、白银、铜等,进口的商品有布疋、
丝绸、生丝、棉织品等。日本对外贸易发展缓慢的原因:一是商品经济不够
发展,缺乏必要的外贸商品物资;二是日本各届幕府推行对外贸易统制政策
和闭关自守政策;三是实行锁国政策。1633~1641年,德川幕府五次颁布“锁
国令”。所谓“锁国令”,就是指幕府直接管制长崎港的对外贸易,禁止日
本船只和日本人出海或出国,不准外国船只及商人来日本或居留,政府控制
与垄断贸易的一种政策。在锁国政策下,禁止各藩和商人直接进行外贸业务,
出口商品一律通过长崎港运往外国。输入商品由长崎、京都、江户、大阪、
届的商人推销。因此,锁国政策制约了日本对外贸易的发展。明治维新后实
行“贸易立国”方针,对外贸易才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4)日本封建制的解体与资本主义的荫芽
封建制解体是日本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特点。尽管日本经济政策延缓了
封建制度的瓦解,但从德川时代起,从17世纪开始,日本封建制开始解体。
促使它解体的原因:一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7世纪初,日本的生产迅速发
展,国民收入增长了约1倍。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了封建自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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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体和工商业行会制度的瓦解。二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德川时代,商品
经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商品经济的冲击和影响下,农民加速分化破产,
农村出了新兴地主,封建领主制也逐渐瓦解。三是封建剥削的加强。德川时
代后期,各幕藩的财政状况恶化,从而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对农民的剥削。残
酷的封建剥削,使农民贫困破产,这些激起了农民的起义斗争,农民起义加
速了日本封建制的瓦解。日本封建制度的解体过程是缓慢的,直至德川末期,
日本封建制才全面地陷入了危机。日本的明治维新推翻了德川幕府的封建统
治,建立了天皇明治政权。
资本主义关系的成长,也是日本经济发展的一个标志。随着封建制的瓦
解,在经济中也出现了资本主义关系。它表现如下:
一是农民破产分化,出现雇工。17世纪,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小农经
济的分化。大部分农民丧失份地,沦为雇工;少数农民变成富裕农民,利用
抵押、典当手段,占有农民份地,成为新兴地主,雇佣农民耕种,剥削雇佣
劳动。这样,在农村便出现了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关系。
二是城乡出现手工工场。17世纪,日本手工业发展,为商人开辟了广阔
的活动领域。从此,商人和高利贷者乘机插足农村,控制手工业者。起初,
商人收购农民的手工业产品,运到地方市场出售,牟取利润,后来,采取预
付原料工具的办法,组织农民手工业者进行生产,支付报酬。这样,农民手
工业者变成商人的雇佣劳动者,于是在日本农村出现了分散的手工工场。17
世纪期间,在日本的丝织、棉织、木器、漆器、陶瓷、造纸等工业行业中,
先后出现了分散的手工工场或手工业作坊。
17世纪中叶,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大量农民脱离农业,移居城市,被
商人招工到作坊或机屋,从事手工业品生产,分工协作,共同生产一种手工
业产品,于是在日本城市中产生了集中的手工工场。后来,集中的手工工场
在丝织、酿酒、冶金、陶瓷、造纸、染料、金属加工、海产品加工等行业中,
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日本的国情特点,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发展仍很
缓慢,在明治维新前,日本仅有手工业工场400多家。
三是出现了商业资本。近代前期,德川幕府推行商业自由政策。一些商
人依靠诈骗手段,从事农业产品、手工业品、进口商品的收购贩卖活动,获
得暴利,发财致富,成为商业资本家。这些富有的大商人在城市建立了零售
店铺、粮栈、代销店、批发店、钱庄等商业组织,雇佣工人,从事商品收购、
储存、销售等业务,剥削工人劳动,牟取商业利润。这样,在日本的商业中
出现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出现了商业资本家。如德川幕府时期,在江
户、大阪等城市中先后出现了三井、鸿池、住友、佳贺等极富有的商业资本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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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度经济
印度是世界上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高度文明的古国。从古至今,约有
4500多年的历史,其中封建社会经历了两千多年。从15世纪中叶至17世纪
中叶,印度的经济发展经历了罗第王朝(1451—1526年)和莫卧儿王朝(1526
—1659年)。印度是个封建专制国家,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由于封建制度
的制约,西欧殖民者的入侵,所以使经济发展缓慢。从16世纪起,葡、荷、
英、法等西欧殖民者先后入侵印度,进行殖民惊夺。1757年以后,印度沦为
英国的殖民地。近代前期,印度经济发展情况如下:
(1)封建土地国有制和农业生产
封建土地国有制是印度封建社会的特征
罗第王朝在土地制度方面,实行采邑制。所谓采邑制,又称封地制,是
指德里苏丹国王占有土地,将土地分给亲信、贵族、军事首领,作为采邑,
收取租税,强制履行封建义务的一种封建领地制。随着封建关系和贵族势力
的发展,采邑制逐发展为世袭领地。
莫卧儿帝国的创始人巴卑尔(1483~1530年)入侵印度,占领德里,1526
年,宣布自己为印度斯坦大帝,从而建立莫卧儿王朝。莫卧儿王朝的经济经
历了胡马雍、阿克巴、沙利姆、沙杰罕几个时期。在莫卧儿王朝统治下,承
袭了德里苏丹国的采邑制,实行封建土地国有制。这是一种以剥削农村公社
农民为基础的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莫卧儿帝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
直接占有全国土地的30%,其余土地分封给贵族、教会、寺院,然后由贵族
将土地出租给村社农民耕种,征收地租和赋税,作为国王的财政收入。当时
①
的“田赋率约占农民年总收获量的30%以上”。农民按王朝规定的十年农
产品平均价折为货币进行交纳。贵族 (扎吉达尔)除征收田赋外,还向农民
征收或勒索各种苛捐杂税,强迫农民服徭役,如无偿修渠、筑路、修寺院、
堡垒、宫殿、陵墓、花园等。在封建土地国有制下,贵族对农民进行残酷的
剥削,使农民极端贫困。
在印度经济中广泛实行种姓制度和村社制度。莫卧儿帝国的经济,较西
欧封建社会经济具有强烈的保守性,其重要标志是实行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
和村社制度。
种姓制度是由四个瓦尔那,即婆罗门 (僧侣)、刹蒂利 (军事贵族)、
吠舍(村社成员、手工业者、商人)、首陀罗(破产者或被征服者)组成的
一种社会等级制度。莫卧儿王朝利用种姓制度来压迫和剥削小生产者和商人
等低等种姓人员,严重地束缚了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所以,马克思指出:
②
种姓制度是“印度进步和强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碍”。
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