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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当代2007年第3期-第40章

小说: 当代2007年第3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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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凤瑶就有一双非常精致漂亮的手,尤其是对她那样一个年龄的女人来说,要保持住一双漂亮的与年龄并不相称的手,很不容易。但她的确保持住了。她的一双手白皙细腻,白皙的皮肤下,能看到她细细的呈淡青色的血管。指关节非常匀称,十指修长。特别是指甲,她剪得精致极了,不是很长,也不短,尖端部分呈瓜子型,上面浅浅地涂了一层透明的指甲油,晶莹剔透,煞是好看。
  她的这双手比她的实际年龄要年轻六七岁。
  所以会有这样一双漂亮精致的美手,当然是因为她生活优越,不需要操劳,所有的家务活有保姆来干。她每天早晚必用温水和醋以及黄瓜汁等等来长时间地浸泡,然后再涂上护手霜。这不仅是时间的问题(它会占用很多的时间,但女人是比较会利用时间的),也不是财力的问题(因为它实在所费有限)。重要的,是心态问题。一个整天为了生活而忙碌(至少是为家务而操劳)的女人,是不可能会想到特意养护双手的。只有那种养尊处优的女人,才会比较注意。
  而林凤瑶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很长时间以来,林凤瑶自觉自己过得比较幸福。
  不,非常幸福。
  所谓的幸福,其实也就是她比较容易满足罢了。林凤瑶原先在一家公司里上班,丈夫过去和她一个单位,后来辞职了,自己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一年也能挣个好几十万,儿子也大了,上了初中(一所寄宿的贵族式的高级中学)。而后来林凤瑶也从那家公司,调进了一个机关,变成了一名正式的国家干部(这是一个很大的飞跃,所以能办成,当然是因为她的丈夫花钱买通了关节)。很多认识她的人,也都认为她是幸福的,尤其是女人们。是啊,作为一个女人,有什么比嫁了一个能挣钱的老公更幸福的事呢?
  也许是时间长了,一些真正熟悉了她家庭的人,对她的那种幸福感,不再有多少认同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不以为然。当然,谁也不会把自己的不认同(也就是异议)说出来。谁也不能肯定自己的那种不以为然里面,究竟有没有一点妒忌的成分。妒忌是个很奇怪的小妖精,你无心说一句话,很可能它就躲在里面。
  说到底,她周围的那些人,也还都是厚道人。谁会故意去说破人家的幸福呢?要知道,这年头的人们,生活都挺不易的,在不能保全自己幸福的前提下,还是尽量不要去过问(甚至是干涉、破坏)别人的生活。而且,一个人的幸福感,完全取决于他或她自身的感觉。一个亿万富翁,可能会感觉很不幸福,这样的例子并不算少。就算你身边没有这样的人,至少你可以从报纸上读到:某国,某亿万富翁离家出走,生死不明。某国,某大财阀因备感人生的灰暗,而开枪自杀。在你的身边,你也可能看到,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其乐融融,特别的知足。甚至,你到菜场去买菜,看到一对从外地来的农民,拖着衣服邋遢的小孩,忙着生意,一天挣个二三十块钱,满足得很。据说,幸福这东西有一个金钱指数,年收入少了,会有不幸福感;多了,也同样不幸福。这样的情况,和林凤瑶家里的情况还正好有点像。大家觉得,既然林凤瑶她本人觉得幸福,那就让她幸福去吧!
  事实上,林凤瑶的幸福感与家里财富的多寡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她所以会有那么强烈的幸福感,是她天生容易满足。从表面上看,林凤瑶很有女人味,细心、温柔,事事为人考虑。但只有和她经常在一起的人,才会知道,其实她的骨子里是多么的漫不经心。她做事时是细心的,也是认真的,但在很多大的方面,却表现出粗枝大叶。用她的男人孙克俭的话说,她是天生的享福命,不太爱操心。光从睡觉这一点上,就能证实。就算是第二天天要塌下来,她晚上只要头靠一枕头,就能睡着,而且睡得很沉。与她正好相反的是孙克俭,晚上经常性失眠,尤其是最近一两年,失眠得厉害,有时不得不依靠安眠药。
  “现在又不像过去。过去公司运转困难,你失眠,现在情况这样好,你失什么眠?赚钱多少现在真的无所谓,日子过得去就行,而且现在是健康最重要。”林凤瑶经常这样安慰自己的丈夫。但不管她如何进行安慰,他的焦虑却一点也不见好。孙克俭说自己是个天生的劳碌命,无事也要愁。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他就大口地抽烟,一支接着一支。“你要少抽烟,抽烟对身体不好。”林凤瑶经常这样劝丈夫。可是,孙克俭不听,越抽越厉害,抽得脸上都有了烟叶的枯色。
  作为一家贸易公司的总经理孙克俭,他的幸福感远没有林凤瑶那样强烈。他很少在家里,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里和外面奔忙。有时,一个星期可能只在家里睡一两个晚上。他们为了这些问题,也吵过。有那么几次,甚至争吵得还非常激烈。但林凤瑶的好处是,她没有隔夜的气。前一天还可能气着呢,但第二天就烟消云散了。只要家里安静了,她马上就觉得其实日子还是蛮好的。她体谅他,觉得他很辛苦,万事都挺不易的。在骨子里,她有点像她的母亲。她的母亲就是一个贤妻良母。她父亲过去在家里,是什么事都不用干的。闲来无事,就整个躺在竹椅上,抽烟,喝茶,要不就是背着手,在院子里转来转去的,油瓶倒了,他也不会伸手去扶一下的。家里所有的活,都是她母亲一手操劳。不仅不让她父亲干一点家务活,还得伺候好他。
  林凤瑶是这样的一种性格,但孙总经理却并不这样。孙克俭稳重、踏实,不太爱讲话。他是一个心事很重的人。因为心事重,自然他的幸福感也就比自己的女人要差好多。同时,他又是一个耐得住性子,凡事都会记得牢的人。他对林凤瑶的性格也是不以为然,认为她有时对一些事情是太不上心了。当然,她不上心,对他是一件好事情,这样他就可以活得更轻松些(和心眼太细的女人生活,会很累的)。和很多生意场的人正好相反,他不是一个夸夸其谈的人。他做什么事,从来就是以行动来表示的。在他看来,要达到一个什么目标,直接干就是了,说那么多废话是没有用的。包括对家庭里的成员的爱,从来也是只做少说,或干脆不说。
  如果这种状况一直保持下去,倒也还不失为一个幸福的家庭,无论是对林凤瑶而言,还是对孙克俭而言。对现在的大多数家庭而言,其实平静就是一种幸福。但遗憾的是,这种平静在去年秋天的一个早晨被打破了。


  2

  出事的时候是一个秋天。
  那个秋天的早晨与往日多少有一些不同,它的一个特别不同之处就在于下了大雾。据环卫工人说,五点多钟的时候还好好的,但六点一刻的时候,大雾弥漫,迅速就把整个城市洇了,就像在一杯水里加进了一勺牛奶。林凤瑶像往常一样,吃好了早饭,就去上班。
  另一个和往常不一样的是,林凤瑶的丈夫不在家,到外地出差去了。自然,这样就没有车送她了。过去这种时候,她要么是打车,要么就是乘坐公交车。但这个早晨,她决定骑自行车上班,她早就想骑车了。因为,她想那对身体是有利的。她一直想多增加自己的运动,减少腹部的脂肪。前一个晚上,她在衣橱的镜子里,打量自己时,发现自己的腰围越来越粗,撩起衣服,看到小腹上有了非常明显的赘肉。她想过各种方法减肥,可是效果总是不明显。有人告诉她,其实骑车能减肥,尤其是对小腹的脂肪。而就在一个月前,孙克俭参加了一个什么购物摸奖活动,商场里奖励了一辆女式自行车。而这辆崭新的自行车,还一次没有骑过呢。所以,这个早晨她决定去实现她的健身计划。
  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冒险的举动,因为她已经好久没有骑自行车了。毫无疑问,她对车技已经相当陌生了。但她对自己是自信的,觉得骑车就如同一个人学会了做爱,有过一次以后,就算是多年不做,也不会遗忘的。想到这个比喻的时候,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一下。显然,这样的想法对她而言,是多么的不恰当啊。想到做爱,其实她也是很长时间没做了,因为孙克俭太忙了,经常很晚才回家。就算有时在家里,也常常因为有别的事而忽略掉。他们有多久没做了?两个月?三个月?也许是四个月。当然,老夫老妻了,她早已习惯了。在整个家庭生活中,那事并不重要,她想。
  林凤瑶从车库里把自行车推出来,擦干净车上的浮灰,骑上后,感觉很快就适应了。她骑出小区的时候,物业的保安还表示了一下对她的惊讶。她住的是市中心比较繁华地段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明湖山庄),很少有人家还有自行车,新来时间不长的那个保安更没有看过她骑车。她在经过小区门口的时候,车子扭了一下,但很快她就控制好了。那骑在上面的感觉,有点特别。当然,和车子是新的也有点关系。上了路以后,她不得不骑得很小心,因为雾太大了,有点看不清。路上所有的车子也都开得很慢。她出了小区,上了繁华的中山北路,然后过赵府园,前进大道……上班的人真多,平时坐在车里感觉不到。再次骑着自行车上班,还真有种特别的感觉。骑着车子的人黑鸦鸦的,真的就像是过江之鲫。路,现在是显得越来越窄,而车子是越来越多。汽车道不断地扩张,而人行道则越来越窄。现实就是这样,富人的权利(权力)越来越大,穷人的权利越来越小。
  雾很浓。城市里原来林立的那些高楼全不见了踪影。路两边都是高大的法国梧桐,根深叶茂。林凤瑶一路上骑得很慢,当她到达上海路的时候,心里松了一口气,因为再过一条马路就到单位了。就在她快到单位大院外的门口时,突然从前面一条巷子里冲出一辆灰色的轿车,一下就把林凤瑶撞倒了……
  那一撞其实是非常致命的。她的那辆崭新的自行车,被撞得完全变了形。林凤瑶当时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只听一声巨大的声响,然后整个人就飞了出去,随即眼前一片漆黑……所有的目击者都惊呆了,没有人会相信林凤瑶还活着。因为那一撞实在是太强烈了,那巨大的声响把路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众人纷纷向躺在离已经变了形的自行车有一百多米远的林凤瑶跑过去,发现她身底下是一片血污。那片血污正在迅速地扩大,触目惊心。有人赶紧打电话叫急救车,而这时她单位里的同事也发现了,七手八脚地把她弄上了车,送往医院。一切都是那样的惊悚。而当大家从惊悚中恢复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那辆肇事汽车早已经不见了踪影。那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众人只想着救人。而那辆车在出事后,并没有停留,反而是加速向前开了。最重要的是,当时那条路上处于一种相对空荡的状态,而且在不远处就是旧南城的圆形广场,而广场之外的道路则呈X型向外放射。这给那辆肇事汽车的逃逸提供了特别的方便。
  万幸的是林凤瑶被抢救过来了。从出事地点到最近的市立第二医院只有短短的一千多米距离,所以,送过去也就是三四分钟的时间。“时间就是生命”,这回是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奇怪的是,她虽然被撞出很远,摔得很重,但伤得却并不像想像的那样严重。她的额头处都撞裂出一个口子,大量的鲜血往外涌。但医生说,并未伤到颅骨。右臂也受了伤,骨折,鲜血染红了整条衣袖,湿淋淋。
  她整个成了一个血人。
  孙克俭在出事的第三天下午才急急地从外地坐飞机赶了回来。林凤瑶单位里的同事先是通知了他的公司。他公司里的人又打电话给在外地的孙克俭。外人当然不知道他在外面的情况,但据孙克俭自己说,他在接到电话后,赶紧放下了手里正在谈的生意,买了第二天最早的一个航班往回赶。他下了飞机,出了机场,打了一辆车就直奔医院。他到林凤瑶的病床前时,她早已经脱离了危险,但还处于昏睡状态。林凤瑶的父母都焦急地守在外面,心神不宁。孙克俭脸色凝重,找来了医生,问了一下大概的情况,医生告诉他,并无大碍,只是需要住院医疗一段时间。她的臂上打了石膏,缠上了绷带,估计是可以很好地得到恢复的。
  林凤瑶的兄弟姐妹,还有单位里的同事,都来看望过了。儿子也来看过了,但因为要上学,又走了。照顾她的任务,主要就落在了她的父母身上。而孙克俭回来后,他就让她的父母都回去,他一个人守着。林凤瑶醒来看到孙克俭的时候,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孙克俭赶紧就一边帮她擦,一边安慰她。他告诉她,医生说,让她休息一阵就好了,伤口缝了针,骨折的地方也打了石膏和绷带。而林凤瑶看上去很憔悴,一张脸像纸一样白。
  在医院里,林凤瑶足足躺了有二十天。在那二十天里,孙克俭差不多一直守在医院里。公司里有什么事,全是专人把文件或材料什么的送过来。林凤瑶让他回公司里去忙,说自己现在好多了,用不着那样照看的,但他却不同意。他不仅为她端茶送水,还给她换内衣,倒尿壶,搀扶着散步,等等,忙得不亦乐乎。医院里的医生和护士,她的病友,单位里的女同事,看在眼里,全都说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丈夫。
  林凤瑶的父母和他的父母也都劝他回公司,怕他耽误了挣钱。她由他们来照顾就行了。她不是一个娇气的人。她已经能从病床上半坐起来,自己进食了。既然她已经没了危险,而且并没有大碍,他就应该去忙他的“事业”。
  “事业”对男人而言,应该是仅次于生命的,他们虽然不能体会,但是懂。
  孙克俭见她恢复得不错,终于答应了由她的父母来照顾她。当然,他也会时不时地过来,加以看望。而林凤瑶觉得有父母陪她,她也不寂寞了,挺好的。事实上,她更盼望能早点出院。她觉得自己回到家里,感觉会更好一些。她不喜欢整天躺在医院里,医院里的呆板、感伤与消毒水的气味,让她感觉很不好。
  有一天下午,林凤瑶半躺在床上,情绪上有点伤感。当时病房里空空的,原来的两个病人也都走了。外面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但室内还好。从病房向外望去,可以感觉到明显的深秋的几许寒意。但阳光看上去还很灿烂,它们从窗户射进来,形成一道斜着的笔直的光柱。光柱里,有无数的细小灰尘在飞舞。她盯着那些飞舞的微尘,有点发愣。这些微尘,在一般情况下是根本看不到的。可是,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你却可以看得很清楚。它们以一种很自由的状态在舞蹈,极端的优雅。
  林凤瑶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轻飘起来,就像一根羽毛,浮在床上。不,她感觉自己更应该像那些微尘,可以自由地飞舞……
  她妈妈那天一直在陪着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医院里的一些事,以及在林凤瑶小时候,家里所发生的一切。林凤瑶似听非听,恍恍惚惚。忽然,她感觉脑子里一亮,猛地想起来,好多年前的这一天下午,她也是在医院里。同样是这家医院。当然,那时候的医院非常破烂,都是平房,只有院长办公室才是二层的青砖小楼。她当时是来医院看望外婆的。外婆已经不行了。妈妈说,外婆本来还可以,但住进医院后的第十七天,病情突然恶化了。尤其是那个姓杜的主治医生在给外婆用了那种昂贵的进口药之后,外婆就完全陷入了昏迷。
  外婆去世已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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