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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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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查先生给我的聘书上提醒我必须“遵照《明报》一贯中立、客观、尊重事实、公正评论之方针执行编辑工作。在政治上不偏不倚,在文化上爱护中华民族之传统,在学术上维持容纳各家学说之宽容精神”。
  毋庸置疑,金庸早期的新闻观受到了新记《大公报》“四不”方针的影响,直到晚年他还说过:“我投身《大公报》,心里很佩服《大公报》当时的不党不倚,评论事件很公正,完全报道。”他认同胡政之时代《大公报》的理想、立场,也就是在大时代风云的变幻中不偏不倚、保持中立,该赞成的就赞成,该反对的就反对。
  情况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即在有关香港前途问题的争论中,金庸充分利用《明报》这个载体表达自己的意见,受到广泛的批评,大学生甚至在明报大厦前当众烧毁《明报》以示抗议。作为报纸老板,金庸不得不面对报纸到底是社会公器还是老板私器的质疑。对此,他本人在多年以后公开提出:“报纸是老板的私器。”“新闻自由其实是新闻事业老板所享受的自由,一般新闻工作者非听命于老板不可。”“新闻自由,是报社员工向外争取的,而不是向报社内争取的。报社内只有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并没有谁向谁争取自由的关系。”他坦率直言:“我在主持《明报》时,关于香港回归后行政长官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的问题,和主持编务的编辑主任看法不同,他消极抵制。我并没有即刻将他解雇,仍保留他的职位,但不让他处理实际工作了,换一个听话的人来做。”
  这是他在1999年10月杭州一个全国性的“新闻业机制改革与经营管理”研讨会上的发言,以《两种社会中的新闻工作》为题刊登在当年12月上海的《新闻记者》杂志上。除了提出媒体私器论外,他还在这次讲话中表达了“对新闻传媒作为政党‘喉舌’与‘工具’的理解”,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传播媒介“全然谈不上什么‘真实报道,公正评论’”,“并用大量事实痛斥了西方所鼓吹的‘新闻自由’、‘人权大于主权’的极端荒谬性”。他说:“……解放军负责保卫国家人民,我们新闻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同解放军一样,也是听党与政府的指挥,团结全国人民,负责保卫国家人民。”
  此论一出,在香港和海外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连他多年的老友、同事、温文尔雅的董桥都坐不住了。当年12月也就是读到《新闻记者》杂志上刊登的发言记录之后,董桥写下了《金庸在杭州的谈话》一文,表示自己有“天涯咫尺”之感的惊讶。
  事隔很久,人们都忘不了金庸有关新闻的这些观点。2001年他到台湾访问,记者仍在追问这事,他说:“台湾媒体也应该跟台湾国军学习,这是一致的。”有人以为他言不由衷,未必是他真实的想法。其实,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观点。2000年9月,他在湖南岳麓书院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说过:“浙江大学新闻系的同学问我办报怎么办。中国内地办报是为人民服务,所以说办报要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
  从信奉“独立、公正、客观”到媒体私器论,再到提出媒体“同解放军一样”,如同从否定权力到最终完成了对权力的归依,金庸新闻观的转变同样透露出他内心世界的许多秘密。
  金庸的美国观。1999年10月,在杭州作《两种社会中的新闻工作》讲话,明白地把他的美国观袒露在世人面前:
  美国因资产阶级统治者和国家的需要,一方面必须树立一个假想敌,用以花费庞大的军费,维持一个规模巨大、利润极高的军火工业;另一方面,摧毁全世界所有不服从美国指挥的政权与势力,以建立全球性的美国霸权。在这些目的下,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权自然成为美国目前战略目标的首要对象。1996年,我国在台湾海峡进行军事演习时,美国派出几艘航空母舰,驶近台湾海峡,摆出威慑姿态,企图阻挠我国使用武力统一全国。最近美国又与日本签订导弹防御体系,想把台湾包括在内。不久之前,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军事力量,悍然以导弹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公然进行挑衅。美国想迫使我国在国防力量、科技力量、经济力量尚未充分发展之时,作出反应,就此一举摧毁我国政权,要迫使中国像俄国、南斯拉夫、伊拉克、阿富汗等国一样,屈服于美国的军事力量之下。
  对于这一类挑衅威胁,邓小平当年提出了英明的决策,那就是“韬光养晦,永不称霸”八个字。韬光养晦是尽量忍让,不与美国人针锋相对地对着干,但并不是一味屈服,认输投降,而是不动声色地培养我们的综合国力。全世界重要的经济学家估计,以我国十三亿的人口,与美国两亿多人口相比,到2030年,最多是2050年,我国的总生产值就可超过美国,至少是与之相等,那时候我们就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出来,对抗美国的霸权,维护世界的真正和平了。
  2001年5月21日上午,金庸在广州中山大学作《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关系问题》演讲时说:“侠义精神不仅表现在个人方面,也可以表现在国家方面。”“现在美国的军事力量强,让一下不是怕他们,等到我们强的时候就不客气了……现在我们国力还不够强,侠义精神没法表现,等到我们国家真正强大了,就可以主持正义维护世界和平了。侠义精神就是坚持正义做对的事情……”
  金庸对美国的敌视、仇视几乎可以与前些年风行一时的《中国可以说不》相提并论。同年10月,“9·11”之后不久,在接受广州《南风窗》杂志专访时,他又连篇累牍地批评了美国出兵阿富汗“不合法”——
  “9·11”事件中,恐怖主义者挟持民用客机,撞向世贸大厦,致数千平民死伤,这实在是一桩非常大的罪恶。但如何认定是本·拉丹所主使?姑且假定是萨达姆或卡扎菲,或是巴勒斯坦的恐怖分子或卡斯特罗或其他任何人主使,又怎么办?美国是否有一个明确的证据昭示于世?
  在《普通法》中,对于谋杀罪的判断一定要依赖于肯定的证据。若证据有疑点,则不行。此即所谓“一切疑点的利益归于被告”。但我们看到,美国现在给本·拉丹定罪,依照的不是这样的原则。
  这是应以法律对待的问题,不可以狭隘的报复心来行事。美国老说要尊重人权,但在轰炸阿富汗一事上,看不到他是否尊重本·拉丹的人权与阿富汗平民的人权。莫要忘了,即使本·拉丹是恐怖分子,他也是一个人,也应当有人权的。
  现在美国是因为拉丹训练营在阿富汗的存在,而空袭阿富汗。若是拉丹的组织将来发展成几十个,在全世界流动,美国岂能一个个国家都轰炸过去?何况在这种空袭中死亡的,主要还是无辜平民。
  国无论大小,均应当是平等的。美国当年出兵格林纳达,将人家总统抓到美国来,以美国法律来审,这就是霸道的作风。
  金庸的美国观由来已久,早在1949年胡政之去世,他在《听不到那些话了》的纪念文章中即对美国的“不可一世”有看法。六七十年代,他的《明报》社评也时有对美国的批评,或直接,或间接。比如1960年,台湾“雷震案”发生后,金庸在9月6日发表的社评中认为“雷震乃受美国人之大力支持者”,所以他为雷震的被捕公开叫好,尽管其心里并不怎么认同蒋介石当时对台湾的专制统治。可以说,金庸对美国的看法从青年到晚年一以贯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金庸的金钱观和宗教观。抗日战争时期,金庸曾在杭、嘉、湖七校合并的浙江省立临时联合中学读书,所以也算是杭州高级中学的校友。一位杭州高级中学的学生患白血病需移植骨髓治病,近五十万的手术费无疑是个天文数字,经媒体披露后,社会各界也伸出了援助之手。全班同学写信给他们的偶像,请求这位富豪校友伸出援手,金庸却只捐了一套签名的武侠小说集。为了纪念抗击SARS,杭州要集资建雕塑,金庸也只主动捐了一套大字本的《射雕英雄传》。在许多公益捐款中,人们确实很少或者没有见到过金庸捐款的报道。
  2003年7月26日,四十多度的高温下,一场推销啤酒和《金庸茶馆》的演讲会在杭州举行。有记者现场问金庸在捐款时常常是捐书,是不是觉得捐书比捐钱好,问他对钱怎么看?对这个尖锐的问题,他笑了,一直笑,却几乎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怎么看钱,我买股票,投资老是赚钱。在杭州我曾捐了云松书舍,价值一千四百万。”主持人替他补充打圆场,说他在浙江大学当人文学院院长,不要工资,他出席这场演讲会不要出场费云云,可惜都是文不对题。
  另一位记者问:“您都八十岁了,还到处飞来飞去,这么辛苦,是名气不够大呢?还是钱不够多?”金庸的回答显得有点无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反复强调那些“金庸产业”,那些围着自己的活动,都是被动的。这显然与主持人所说的他是股东之一相矛盾。
  前几年,金庸以象征性的一元钱将《笑傲江湖》的电视剧改编权给了中央电视台。这真是富有商业的心计,实际上是免费做了一次大广告,对再次掀起“金庸热”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
  《金庸作品集》现在已从北京三联书店转到广州出版社,其中主要也是钱的因素。当三联书店和他原来签定的十年版权到期前夕,金庸提出了续约的三个条件,每个条件无非都围绕着钱。
  金庸以迟暮之年不辞劳苦,吃力不讨好,修改他早年的作品,这其中是否也包含了寻找新卖点,再创销售高潮的商业动机呢?
  金庸是个天生的商人,精明到了骨髓里。如他自己所言,一方面是想不赚钱都做不到,另一方面是对钱的在乎。他同意将那些武侠小说改编成动画、游戏、卡通,为“金庸产业”推波助澜,甚至有可能要出一种“金庸酒”……
  也许一切都无可厚非,人类对金钱的追求本来就是无止境的,作为一个凡俗中人,诚然可以理解。可是金庸口口声声自称虔诚的佛教徒,在佛教四大皆空的立场与金钱无休止的追求之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早在1979年金庸造访台湾时,李敖就当面问他:“佛经里讲‘七法财’、‘七圣财’、‘七德财’,虽然《报恩经》、《未曾有因缘经》、《宝积经》、《长阿含经》、《中阿含经》等等所说的有点出入,但大体上,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舍离一切,而无染着’,所谓‘随求给施,无所吝惜’。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金庸无言以对。1981年,李敖在《我是“善霸”我怕谁》一文指出,“因为金庸所谓信佛,其实是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信;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不见。其性质,与善男信女并无不同,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他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就叫做‘金庸式伪善’”。
  金庸之所以信佛或许源于他儿子的自杀。他不无痛苦地回忆:“1976年10月,我十九岁的长子传侠突然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自杀丧命。这对我真如晴天霹雳,我伤心得几乎自己也想跟着自杀。当时有一个强烈的疑问:‘为什么要自杀?为什么忽然厌弃了生命?’我想到阴世去和传侠会面,要他向我解释这个疑问。”
  他先是到基督教的《新旧约全书》中寻找解答,最后才选择了佛教,目的是要在佛经中寻求解脱。他说:“从痛苦到欢喜,大约是一年半时光。”“我经过长期的思索、查考、质疑、继续研学等等过程之后,终于诚心诚意、全心全意的接受。佛法解决了我心中的大疑问,我内心充满喜悦,欢喜不尽——‘原来如此,终于明白了!’”
  他说宗教是一种神秘经验,信就信,不信就不信,没什么道理可讲的。当然,即使他真地读通了佛经,却依然只是一个红尘中人、世俗中人。他曾坦言:
  ……佛教希望人的欲望能尽量减低,最高境界是什么也抛弃掉,连生命也觉得没什么所谓。我离开这境界实在太远了。要我财产完全不要,我做不到;要妻子儿女都不要,做不到;名利不要,也做不到……
  有了这番自白,一切便都迎刃而解了。
  三、四个精神源头
  我们感到,构成金庸复杂思想的大体上有四个主要源头:
  以民本思想为核心的儒家文化。读多少外文书都无法改变已深入金庸骨髓的儒家情怀,在他的武侠小说中也好,在现实生活中也好,佛、道、侠都不过是儒的补充,是寻求一种内心的平衡,根深蒂固的民本思想伴随了他的整个生命过程。从早年《明报》的立场,直到八十岁,他都向往好皇帝、好政府来为民做主,从来没有想过要人民自主。“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是民本思想的主调,金庸在他的武侠小说中所塑造的那些主角:从陈家洛到郭靖、乔峰等,无不符合儒家的规范,康熙皇帝更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开明君主。他的社评不仅阐扬这些理想,而且经常引用孔子的话。1962年时,他曾写过一篇《孔夫子的话》: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国民党的金圆券政策是无信。
  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大陆“文革”正如火如荼,大破“四旧”,知识分子被打成“臭老九”,他的社评在论及国事民瘼时大量引用儒家经典,以儒家学说为依据肯定人性的常态,孔子的“食、色,性也”即是他反复引用的格言。在1969年的一篇社评中他呼吁:“得民者昌,失民者亡,哪一个政党或集团真能为广大人民服务,广大人民自然会拥护他们。”
  1970年2月的一篇社评《人民观点和国家观点》强调了孟子“民为贵”的观点。1972年8月的社评《人民、政权与领袖》中金庸再次引用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说:“中国的政治,几千年来都是口中说一套,实际上是另一套。……政治领袖向来第一抓住自己的权力和利益,第二照顾本集团的利益,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最后。君为贵,社稷次之,民为轻。”在《儒家幌子,法家手段》社评中金庸进一步说:“历来皇帝都是打起儒家的幌子,作‘仁君爱民’状……而行法家之辣手,那是更加高明的一着罢了。”他熟读《资治通鉴》,深知几千来大大小小的皇帝,不管是暴君还是仁君,没有一个时候真的做到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没有外在的制度约束,仅仅依靠君王的道德自觉,去实现儒家的民本理想,无疑只是一个幻想罢了。但金庸摆脱不了儒家文化所给予他的局限,对现代文明缺乏足够的认识,只能在传统文化的漩涡中打转,只能提出这样的建议:“创造一个以中国哲学为根基的思想,进而设法解决全人类的根本问题。”
  这是他在1972年4月26日提出的。事隔二三十年,当金庸登上北大和岳麓书院的讲坛,演讲“中国历史大势”时,依然和当年一样陶醉在中国固有哲学救世界的美梦中。他说:
  英国一个大历史家叫汤因比,他写了一本《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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