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初步-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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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人明“义理”
,“笃行”就没有目的,也就不成其为笃行。 所以,朱熹强调“万事皆在穷理后。 经不正,理不明,看如何地持守,也只是
①《语类》卷九、卷一四。②《语类》卷一四。③《文集》卷七四。②③④⑤⑥ 《语类》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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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⑥。 这里,朱熹强调“知”对“行”的作用,是应该肯定的。 问题是知从何来?是从天上掉下来吗?不是的!一切知识(包括理论体系)
,都是来源于行。 就拿朱熹所强调的“人行路,不见便如何行”这个例子来说,人们要去某一个地方,当然要认识去这个地方的路,如果不认识路,盲目地行走,是不可能达到目的地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先对去某一个地方的路研究一番,这是不容置疑的;但去某一地方的路又从何得知呢?还不是从行中来的?所以,从认识过程的总体来看,应是行先知后,而不是知先行后。 朱熹颠倒了知与行的顺序。(二) 行重知轻论朱熹为巩固封建的中央集权,重视道德修养,强调对封建道德的践履。 但朱熹既主张“知为先”
,何以又提出“行为重”?因为,一方面他认为“理”得于天而具于心,人的知识是先天就有的,所以,先有知而后有行;另方面他虽然强调认识封建道德伦理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还是按这种伦理道德去“行”
,从社会效果看还是“行为重”。依据是:第一,行能生知。 他说:“须要实去验而行之方知”
①,人们要知道果子的味道,“须是与他嚼破,使见滋味”
,不然的话,无法知道“里面是酸是咸,是苦是涩”
②。 这是说,对果子的认识,要在品尝果子的践行中产生;第二,行能使知深化。 朱熹说:“知
①《语类》卷三五。②《语类》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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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
①意为知得越明白,则行得越确实;行得越确实,则知得也越明白。 这说明知和行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他又说:“论知之与行,曰: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则知尚浅。”
④就是说,人们从间接得到的知识,而未达于行动,这种知识还停留于肤浅的水平。 所以,朱熹强调“亲历其域,则知之益明,非前日之意味”
⑤。这表明,朱熹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行可以使知深化;第三,行是知的目的。朱熹要用封建道德伦理控制人们的思想,就要求付诸行动。他说:“为学之实固在践履,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
⑥又说:“故圣贤教人,必以穷理为先,而力行以终之。”
⑦这是说,“知”就要“行”
,而行则是知的目的;第四,行是检验知的标准。 朱熹说:“欲知知之真不真,意之诚不诚,只看做不做,如何真个如此做底,便是知至意诚。”
⑧
这里所说的“真知”
,乃是指“心”与“理”在自身合二为一。这种“真知”
,在朱熹看来,还需通过知和行的统一来验证。比方说,在道德伦理领域内,一个人对于善是真知还是假知,要看其行不行,如果知善而不行善,则不为真知善,所以真知善,还需要行善来验证。 朱熹还引用《尚书》“知易行难”
说来佐证“行重知轻”说。 他说:“《书》曰:‘知之非艰,行
①《语类》卷六四。④⑤ 《语类》卷九。⑥《答曹元可》《文集》卷五九。⑦《答郭希吕》《文集》卷五四。⑧《语类》卷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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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惟艰‘,工夫全在行上。“
①如孔子用两天讲完的知识,而他的七十弟子花数年时间也未能做好,究其原因,知是容易的,行是困难的,所以“行重知轻”。朱熹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论述“行为重”的命题,在认识史上是有价值的。(三)知行相须论朱熹曾经把知和行的关系比作眼睛和脚的关系。 他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
②“相须”
,就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 有了眼睛而没有脚,人不能走路;有了脚而没有眼睛,人看不见路。所以,两者是相互依赖的。这种表述虽然过于简单,却表达了知和行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接着,朱熹又提出,知和行还存在“互发”
,即互相促进的关系:“未须理会相发,且各项做将去,若知有未至则就知上理会,行有未至则就行上理会,少间自是互发。”
①人如果不明白知行互相促进的道理,就分别去做,知未至就专注于知,行未至就专注于行,这样,过一段时间自然会达到互相促进的效果。 朱熹又把知行比作人的两足,说:“左足行则右足止,右足行则左足止。”
②知和行也是这样行进的。 这种知行过程就是由“知尚浅”向知之深发展的过程。从上可见,朱熹较全面地论述了知行关系,有许多见解发前人所未发。 但是,应该指出,朱熹这些思想是深藏在他的唯心主义体系中的。 如果我们能把这些思想从他的唯心主
①《文集》卷一三。②《语类》卷九。①② 《语类》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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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体系中剥离出来,剔除其中的糟粕,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朱熹的知行学说不乏可以拣拾的“真理颗粒”。
二、王守行的“知行合一”说
王守仁提出“知行合一”说,意在补朱熹“知先行后”说之偏。 在王守仁看来,历史上曾经存在过重“行”不重“知”的现象,所以古人为“补偏救弊”
,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
,以纠正“冥行妄作”和“悬空思索”这两种割裂知行关系的倾向。 由于朱熹把知行分成两截,在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方面难免闪失,于是王守仁提出“知行合一”
说。他认为这种学说能“补偏救弊”
,从而恢复知行的本体,解决对封建道德的认识和行为的统一问题。 其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 以知为行王守仁强调用“知”来指导“行”
,知行不可分离,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 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①意为:能认识封建道德就是行的开始,行动上符合封建道德就是知的体现。 知中含行,行中含知,二者不可分离。(二)行统一于知王守仁把行看成是知的表现形式,主张行来源于知。 他说:“《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
①② 《王文成公全书》卷一《传习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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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 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 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 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
②这是说,喜欢美色,憎恶臭气,是天赋的不需学习的“良知良能”
,所以,没有向外求知求能的问题。 当人看到美色时,自然产生爱好的情感和意念;闻到恶臭时,自然产生憎恶的情感或意念。 这种情感或意念既是知也是行。 见好色与好好色,闻恶臭与恶恶臭,是同时产生的,所以知和行是合一的,不可分的,行由知决定,也就是把知和行统一于内心的活动,达到内心的直觉合一。(三)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为了进一步强调以知为行这一论断,王守仁又提出“一念发动处便是行”这一命题。 他说:“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
①“一念发动”是说人们突然间发生某一意念,王守仁认为这便是行。 这就是说,一有念头便即是行,如有“欲食之心”
、“欲行之心”
即已是食与行等行动的开始。这种观点,实质上否认了主观动机需要有一个见之于客观的转化过程,抹杀了主观和客观、知和行的界限。 他用“知行合一”取代了知行的对立统一。王守仁提出的“知行合一”说,用意是十分明确的。 他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 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
①《王文成公全书》卷三《传习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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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①这就是说,他之所以提出“知行合一”说,就是要从思想上防止违反统治者利益的意念产生。 即要从动机上来防止农民的反抗,这就是他所谓的“破心中贼”。而破心中贼,是为了“破山中贼”
,从而巩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三、王夫之的“行先知后”说
在王守仁之后,于明末,我国历史又进入一个“天崩地解”的时代。 期间,出现了以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为代表的一批进步思想家,在知行观方面,既批判了朱熹的“知先行后”说,也揭露了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其中做出最大贡献的首推王夫之。朱熹把“知”和“行”分成两截,认为“知”可离开“行”而存在。 王夫之指斥这是在知行间“立一划然之次序,以困学者于知见之中,且将荡然以失据”
②,即在知行之间划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将人们困于没有根据的见解之中。 接着,王夫之剖析了“知先行后”说所带来的危害。他认为,先知而后行,实质是割裂知行的关系,拒绝客观实践,把人引进故纸堆里“寻行数墨”
,结果使人空疏无能;或者陷于“虚以索惝怳之觉悟”
①,以空想为“知”。这种“知”
,是不可能符合现实的。 持这种“知”的人,只能是空话连篇,言行不
①《王文成公全书》卷三《传习录》下。②《尚书引义。 说命中二》①②③ 《尚书引义。 说命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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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同时王夫之又指出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是打着反朱熹“知先行后”的旗号,实际上“彼非谓知之可后也,其所谓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
②,即王守仁的所谓知不是知,所谓行也不是行。 退一步说,王守仁即使对社会、自然的知识有所了解,但他也不会将这种知运用到社会、自然中去。 因为他所说的“行”
,在王夫之看来“则确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为行也”
③。 就是说王守仁的思想是以知代行,实质上是以不行为行,和佛教的“消行以归知,始终于知”是一路货色。王夫之在批判朱熹、王守仁的唯心主义知行观的同时,把《尚书》的“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和孔子的“先难后获”的思想溶化到自己的体系里,提出了“重”行的唯物主义知行观。 其内容有如下几点:(一)行先知后王夫之认为,在知行的关系上,行在发展上比知更高,知是在行中产生的,离开了行就不会产生知。 他举例说:“如人学弈棋相似,但终日打谱,亦不能尽达杀活之机,必亦与人对弈,而后谱中谱外之理,皆有以悉喻其故。”
①这里他把行作为认识的来源,反对“闭门造车”
,认为只有在与人对弈的实践中,才能通晓“谱中谱外”之理。 由此,王夫之得出结论说:“天下之事,……无先知完了方才去行之理。”
②这就是说,天下的事情都不可能先学了再做;而是边做边学,在做中增长才干。 王夫之进一步指出:“君子之道,行过一尺方有
①《读四书大全说》卷一。②《读四书大全说》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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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尺,行过一丈方有一丈。“
①人们走过一段路,才取得这一段路的认识,这说明知路是从行路中得来,知还是随着行的发展而提高的。“行”
这个范畴在王夫之的体系里指的主要是应事接物的活动。 他说:“知行之分,有从大段分界限者,则如讲求义理为知,应事接物为行是也。”
②显然这还不是指的我们今天所说的实践。 而他的“知”也无非是指“圣人”或统治者的“治国、平天下”的知识和道德修养。 这些,都使得他的理论显得贫乏。 但当王夫之把目光投向现实,用人们日常的生活经验来论证行先知后时,他的观点却仍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如他举饮食为例说:“今夫饮食之有味,即在饮食之中也。 知其味而后安于饮食,饮之食之,而味乃知。”
③
即是说,人们的知识是来自人们的感官与外界事物相接触,即来自人们亲自参加变革的实践。 王夫之用这些人们日常的经验来论证行先知后,确实是具有权威性的。 他把朴素唯物主义关于“知”的来源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二)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王夫之的知行观,不只强调知依赖于行,而且又提出行可包括知,而知却不能包括行的观点:他说:
“且夫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 将为格物穷理之学,抑必勉勉孜孜,而后择之
①《读四书大全说》卷十。②《读四书大全说》卷三。③《四书训义》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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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语之详,是知必以行为功也。 行于君民、亲友、喜怒、哀乐之间,得而信,失而疑,道乃益明,是行可有知之效也。其力行也,得不以为歆,失不以为恤,志壹动气,惟无审虑却顾,而后德可据,是行不以知为功也。冥心而思,观物而辨,时来至,理未协,情未感,力未赡,俟之他日而行乃为功,是知不得有行之效也。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 下学而上达,岂达焉而始学乎?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
①
这段话说的是:第一,“知必以行为功”。王夫之看到了“行”对于“知”的决定意义,认为人们的认识是通过“行”去联系客观现实的。 比如,人们要认识某事物的时候,只有通过“勉勉孜孜”的力行,接触实际,而后才会“择之精、语之详”
,取得对这一事物的认识。 可见,“知”是依靠“行”取得的,这就是“知必以行为功”。
第二,“行不以知为功”。既然“知”靠“行”取得,所以,人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光靠对该事物的知,而必须有勇往直前的力行工夫,“惟无审虑却顾”
,不因一时挫折或失败而丧失信心、裹足不前,“得不以为歆,失不以为恤”
,这样,才能把事情办好。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行不以知为功”。
第三,“行可有知之效”。行是一种“应事接物”的活动,一个人很好地从事这种活动,不仅证明他对这种活动有认识,而且证明这种认识有实际的功效。 比如,某人球打得好,即
①《尚书引义。 说命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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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那人已有打球的知识,且证明这种知识的有效性。 在这里,王夫之猜测到“行”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和优点。第四,“知不可以有行之效”。这是说,知某一事情,但并没有付诸于行,那只能说是对这一事情的理解而已,并没有包含有行与行的实际效果。比方说,某人有打球的知识,却不等于说那人就已有打球的行动,并且已会打球了。上述四点,就是王夫之所说的“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基本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