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488-伤寒补例 >

第1章

488-伤寒补例-第1章

小说: 488-伤寒补例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书名:伤寒补例
作者:周学海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属性:伤寒。病因也。非病证也。以因为名。求本也。伤寒见证。变化无端。非仲景六经主证。所能赅括。后人拘执。 
凡不在仲景文内者。概不敢求之伤寒。间有窥见一隙。又不敢显违众论。但曲为之说曰。是伤寒杂证也。夫伤寒之 
证自杂安得复有伤寒杂证者也。晋唐诸贤。以温病热病。本于伤寒之转变而别。以温毒与寒毒相对待。至哉言乎。 
温病热病。且以为本于伤寒。况其本寒证者乎。学人能知伤寒见证。不止仲景原文。仲景文外。尚有伤寒证治。庶 
乎其可与读伤寒之论。治伤寒之病矣乎。王叔和作伤寒例。以明即病为伤寒伏气变为温热之事。用意甚盛。惜其语 
焉不详。揆之事例。仍多未备。学海读内经后。读仲景书。参以临诊。觉于伤寒偏死下虚人一语。稍有领会。于是 
有见辄录。积久成帙。虽无深义。要是拾遗发覆之一端。名曰伤寒补例。不敢补仲景也。补叔和云尔。 
x乙巳孟冬健之记x 

卷上
伤寒论难读并宜补大旨
属性:医惟实事。弗尚空谈。仲景书。所以传世不朽者。以其言皆实事。百家莫及也。然缺略难读。尤在叙证太简。 
常与方药不相对。近贤多以方释证。惟成氏能先证后药。亦未能大畅厥旨。非成氏拙于注释。实仲景之文。有难释 
者也。前人谓初学。必先读伤寒论。以立根本。予独谓不然。当先读内经难经。接读金匮。参以外台千金。而后及 
伤寒论。以考其变。即如每节首署太阳病云云。有直指发热恶寒项背强痛者。有谓先见太阳病。今又接见下文诸证 
者。有谓本是太阳病。今忽转见下文诸证者。果有日久及发汗吐下后等语。犹有转接之迹可寻。无之。便苦上下不 
贯矣。况夫邪气之何以发为太阳病少阳阳明三阴病也。三阳三阴病之何以各见某证也。发汗吐下后之何以变见某证 
也。某证之何以应用某方、加减某药也。一概不曾道破。间有一二。亦断碎而不续。此虽智者。不能得其脉络之所 
在。而责之初学。不亦难乎。王叔和作伤寒例。仅提其纲。陶节庵作六书与全生集。未竟其绪。深望世有高贤。取 
仲景书。合之内经。参之诸家。补发其所未备。三阳三阴病上补发邪气来路。病下补发转证机括。某方主之。上下 
补发。对治气宜切定实事。勿谈空理。国中末候。条理分明。使读者对书如对病患焉。确有可循。不致眩惑。斯生 
灵之幸也。小子愚陋。愧不及此。仅发其端。以待来者。 

卷上
三阳三阴分经名义
属性:经也者。分野之谓也。犹孟子所谓经界。在人身谓之部位。无专物而命物者也。部位既定。于是筋与脉之行于 
太阳少阴之部者。命曰太阳之筋。太阳之脉。少阴之筋。少阴之脉。行于阳明太阴之部者。命曰阳明之筋。阳明之 
脉。太阴之筋。太阴之脉。行于少阳厥阴之部者。命曰少阳之筋。少阳之脉。厥阴之筋。厥阴之脉。故灵枢经脉经 
筋两篇。并冠以经者。以筋之与脉。皆分经而行。非筋脉之外。别有所为经也。大者为经。支者为络。以脉之大者。 
各据专部。故得独被以经之名。非以经络相对。屹然二物也。然则三阴三阳。果本于何义而有此名也。曰本于天地 
四象也。阴阳离合论曰。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中身 
而上。名曰广明。广明之下。名曰太阴。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太阴之后。名曰少阴。少阴 
之前。名曰厥阴。由此观之。前曰阳明者。阳者。表也。明者。盛也。耳目之精。手足之用。皆聚于前。故曰阳明。 
其里太阴。人身背为阳。腹为阴。居腹之里。故曰至阴。后曰太阳者。太者。至也。阳者。表也。居背之表。而又 
为耳目手足之所不及。在人身为至远。故曰太阳。远之也。其里少阴。少者。小也。居背之里。稍近于前。故曰少 
阴。两侧曰少阳者。分据两侧。部位狭隘。故曰少阳。其里厥阴。厥者。逆也。前后之交。两气相触故也。是故阴 
阳者。表里之雅名。太少厥阴者。前后两侧之雅名耳。三阳经之气血。亦营运于三阴。三阴经之气血。亦营运于三 
阳。不得以表里分经之阴阳。为气血本性之阴阳也。气血之阴阳。当各从其脏腑之本体求之。与分经之阴阳。两不 
相涉者也。故至真要大论曰。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谓以四象阴阳之名。命于六气。以六气阴阳之名。 
命于人身上下表里之处。处即经之义也。盖天下无无名之物也。必分立诸名。而后便于讨论病机焉。言者。讨论之 
谓也。由是推之。命燥金曰阳明。湿土曰太阴。特假其名而已。非燥金之气属阳。湿土之气属阴。而居前也。命寒 
水曰太阳。君火曰少阴。亦假其名而已。非寒水属阳。君火属阴。而居后也。命相火曰少阳。风木曰厥阴。亦假其 
名而已。非相火属阳。风木属阴。而居两侧也。总之三阴三阳分经。只是人身分野之空名。非如筋脉之有专物也。 
邪在分野。是为腠理。是为表病。故无论三阴三阳。当其邪在分野。见证只在躯壳之外。必其邪入经脉。见证乃及 
脏腑之中。其有未入经脉。遽见里证者。是邪气直中三焦也。三焦者。里之分野也。三阴三阳者。外之分野也。分 
野者。卫之部也。经脉者。营之道也。 
此义诸家发明。不一而足。西医解剖。见无所为六经者。便诮中医诞妄。而不自知其疏陋也。略看医书小本。 
便肆狂吠。中国士子且然。于西医乎何责。易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至哉言乎。圣人通于天地万象之本。无不可以阴阳者也。如高下之升降浮沉也。前后之向背表里也。往来之顺逆也。 
清浊寒热也。牝牡雌雄也。凡属对待之象。皆可命以阴阳之名。岂特分经而已哉。即心肺为阳。肝肾为阴。脾胃六 
腑为至阴。亦阳清阴浊之一端耳。清者多静而居里浊者多动而居表。故又有阳浊阴清之说。若不开拓心胸。洞见本 
原。而欲执一义以印万象。亦安往而不窒乎。万象可通于一义而不能拘于一义者也。有体之阴阳。有性之阴阳。有 
气之阴阳。有象之阴阳。有数之阴阳。有部位之阴阳。有功用之阴阳。有角立之阴阳。有相生之阴阳。有交变杂错 
之阴阳。故曰。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引之可千。推之可万。然其要。一也。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 
要。流散无穷。 

卷上
伤寒重病多是下焦伏寒
属性:伤寒中。有一种极显极要之义。仲景未曾道破。后人暗中摸索。全未道着。只有伤寒偏死下虚人一语是从已败 
之后。归咎于病患自己之不慎。而不知其治法之差。用药之误也。夫冬伤于寒者。大率伤于下焦膝胫也。若伤于头 
面肩背。是阳气刻刻升越之道。未有不立见恶寒发热者。早伤暮病。夕伤朝病。一汗即邪散而解。且有不汗而自解 
者。乌有深入于里。而为六经传变。种种幻证者乎。其所以传变者。正为邪伏于下。与阳气不相冲激。得以宴然久 
据。侵淫于里。久而上越。过膝入腹。阳气不得安窟。乃始发病或再加以上焦新感。则其发愈暴。治此者。必选温 
散药中之沉降下行者。或温散而佐以沉降之品。导之下行。使邪气之自下而上者。仍退返于下而出焉。则邪气下退。 
元气归窟而身安矣。所谓沉降下行之品者。威灵仙独活吴萸沉香牛膝泽泻之属是也。若专以麻桂发其上。上焦得汗。 
则上焦元气愈空。下焦邪气。愈因之而上移。是非逐邪也。直驱正以引邪耳。故前人以邪气由太阳下行入少阴。为 
深入吾正以邪气由太阳少阴上行入阳明太阴。为深入也。凡发汗后。腹胀满。及水药不得入口者。是不仅中焦湿邪。 
为汗所动。而下焦寒邪上越。与中焦之湿邪相搏也。发汗或吐或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及眩悸 振者。是不 
仅上焦之清阳经络之津液。为汗所扰而下焦寒邪上越。百脉之气血。举为其所逆乱。不得循经也。下后。脉促胸满。 
及胸满烦惊不得小便。谵语。身重不可转侧者。是上脘药力。与下焦寒邪。两寒相搏阳气遏于中焦。而不得舒也。 
辨脉篇中。脉浮而大。医反下之。又饮冷水。水寒相得。其人即 。事正类此。即所谓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以致 
蓄血发黄。亦是寒邪上争。血脉不得下行之故。总因麻桂。只能发上焦之表汗。不能搜下焦之伏寒。而伤寒为病。 
率是邪伏下焦。日久郁极。有触乃发。不在上焦阳气出入之冲道。是以药力不能与之相值。反虚上焦正气为邪气辟 
升腾猖獗之路。又何怪乎横肆传变。不可方物哉。或曰太阳病初起。项背强痛。非上焦病乎。此时未闻膝胫有所苦 
也。曰项背强痛。正以下焦邪气上冲。而擎之与新感相搏而然。是时两髀以下。必 胀疼痛异常矣。安得谓无苦。 
果无苦也。不过寻常感冒而已。何待古今诸贤。费如许心力。故治伤寒。起手必察下焦元气之虚实寒热。虚而寒者。 
是真阳不足。即所谓下虚也。温搜兼补之。虚而热者。是燥火也。温搜兼润化之。实而寒者。重温搜之。实而热者。 
是邪在外络。而内藏瘀热也。温搜而兼清化之。药力达于病所。使邪从何道而入者。仍从何道而出。而上焦新感之 
风寒。即温搜之药。自能随带而解散之。此外如病患脾肺素弱。上焦表湿胶固。中焦痰水凝结。或温热久蕴于中焦 
或虚火常冲于头面。皆可随证加药。且明斯义也。凡伤寒而兼香港脚。兼疝气。兼痞块兼饮癖。兼心胃气痛者。举可 
赅而治之不犯手矣。即有血块。及脱血症。亦可加行血药。以合治之。而不犯上焦矣。纵横挥洒。无不如志。何至 
变证蜂起。触处棘手哉。每见冬月伤寒者。至雨水惊蛰后。或暴呕吐。或暴呃逆。或暴喘促。或暴泻泄。或暴眩晕 
心悬。或两腿无力。数武即喘。或二便猝闭。又忽大下。无端烦躁。夜不安眠。或上热下冷。烦躁气喘。半夜后。 
又两足转热如焚。此皆遍身筋骨 痛。两髀以下尤甚。第身虽发热而往来无定。不似表证。世遂以为杂病。未有知 
是冬寒下伏者。若加以上焦新感。重见恶寒发热。又专以为表证。专以麻桂发之。转见气浮作喘。两腿 肿。元气 
不根矣。更有夏暑内伏。交冬。寒邪自下上冲。而始发病者。其证。胸中烦热。如破皮状。两足彻冷如冰。及夜转 
热如焚。此寒暑相搏。三焦之血络瘀痹也。益无有知其病情者。 

卷上
伏寒触发与伤寒时温脉证并病机异同
属性:久寒下伏。有因新感风寒而触发。有因春月时阳上升而触发。有因饮食劳倦而触发。新感触发。外证与伤寒 
相似。而不同者。上焦伤寒。恶寒发热。遍身筋络。拘急疼痛。而头项为甚。脉象沉紧而数。呼吸稍促。而不甚粗。 
常欲仰卧。展布四体。伏寒虽已发热。心常凛凛畏寒。筋骨诸节。 胀痛。而两髀以下。膝胫为甚。脉象浮弦而 
大。重按反小。起伏应指战栗。呼吸喘粗。身热足冷。胸虽烦躁。而两足常欲蜷曲。不能伸展。时阳与饮食劳倦 
触发。外证与冬温春温相似。而不同者。时温。大热气粗。久抚肌里灼手。脉象洪缓而数。来疾去迟。舌苔满黄。 
渴欲冷冻饮料。时时欲呕。筋骨微胀而不痛。神识不清。不待胸满。即不思食。伏寒微热。动即气喘。寒热往来。久抚 
肌里不热。或反冷如冰。脉象洪缓而迟。其来不盛。而去甚疾。沉候与尺后反紧。舌苔前黄后白。表黄里白。渴不 
欲饮。或欲热饮。少腹气冲。暴大呕吐。筋骨疼胀。神识清明。食稍减而易饥。以上皆初起见证也。血气尚未浊 
乱。邪正尚未混淆。是伤寒温病。与伏寒之最要关头。入手辨症不差。施治不误。刻期可已。过此失治。变证蜂涌。 
高下相引。表里相攻。斑疹隐见。而痰嗽频仍。口烂龈蚀。而脐痛腹泻。寒热之真假难明。虚实之浅深莫辨。心慌 
手乱。顾此失彼。鲜不败者。 
旧说辨伤寒温病有曰。温病从里。伤寒从表。又曰。温病分三焦。伤寒分六经。予更续之曰。伤寒重证。自下 
而上。温病重证。自上而下。伤寒死证。自上而下。温病死证。自下而上。伤寒在下而不上。轻证也。在上而不下。 
轻之轻也。温病在上而不下。轻证也。在下而不上。轻重之间。未可知也。夫温病发于伏气者。由口鼻吸受。伏于 
膈上膜原。侵淫三焦血分。其即病者。亦由口鼻散布肺胃。消灼津液。血分浊恶也。伤寒发于伏气者。由足胫浸受。 
伏于筋络骨节。侵淫肌膜气分。其即病者。乃由腠理布于上焦。闭遏阳气气分搏激也。伤寒伏气变为温病者。非寒 
能化温也。其人本体气血多热。寒伏于下。阳气不得下通。三焦菀热。日积月盛。及至发病。只见三焦热证。不见 
下焦寒象。且有清利上热。自能借逐下寒者。故虽有髀胫 胀痛诸证。前人往往皆强属于温。而不敢议其为寒也。 
若下寒太盛。上热不及借逐者。当俟热势半减后。加药分治之。须得内经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之义。 
否则温去寒存。上呕下利。中焦隔塞。有合偏死下虚人之说矣。其实非下虚也。乃下寒而失治耳。 

卷上
即病伏气直中传经四证异同
属性:伏气即病直中传经之说聚讼纷纭。全在文本上计校。不在实事上指陈。或曰。中而即病为伤寒。久伏化热为温 
病。或曰。三阳在表。三阴在里。邪气何能飞度。而直中三阴。或曰。伤寒卒病。以寒邪伤人最为毒厉也。三时感 
冒。不必传经。即传经。亦不似伤寒之急。夫中而即病。即感冒之类也。伏气有浅深之别。或伏寒于冬。至春夏而 
发病。或伏寒于前月。至后月而发病。皆谓之伏气。皆有化热不化热之辨。何得一言伏气。便专属于温病。与伤寒 
截然无涉。况三时温凉湿热。腠理疏豁。传经反迟。冬寒腠理密致。里气充实。传经反急。理不可通。遂归咎于邪 
气之毒厉。更造为越经传错经传诸说。以回护之。此皆所谓遁词。中有所蔽故也。盖尝思之。仲景论中。明明有六 
经中风之文。岂风能直中。寒反不能直中耶。中而即病者。其机有二。一伤于上焦。正当阳气冲道。朝伤夕病。夕 
伤朝病。其证先恶寒而后发热。谓之太阳病。(恶寒发热一时齐发。所谓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阳指上焦)迁延 
失治。为诸变幻。谓之传经。此前人所已言也。一伤于下焦。不当阳气冲道。其证或微恶寒而不发热。或微发热而 
甚恶寒。或寒热往来无定。(此时尚无大热。所谓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阴指下焦。)二三日不解。邪气乘太阳经 
气。上入项背。乃大发热。(至此乃大发热。故有或已发热、或未发热之辨。)而成正太阳病矣。亦有入少阳而为寒 
热烦躁。亦有入阳明而为便秘谵语。亦有直入三阴太阳。见证独重。谓之太阳病。各经见证独重。谓之直中。迁延 
失治。为诸变幻。谓之传经。太阳病有传经。直中三阴。亦有传经也。故三阳亦有里证。三阴亦有表证。此前人言 
之而未详者也。伏气发病者。其机亦有二。一为触发。一为晚发。详见前后篇文。大抵邪气。偏伏下焦肌肉之分。 
附着筋骨血脉之外。不与阳气相值。故往往必待有大气以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