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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春秋大义-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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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先来看看姜太公的答案:“大王您能提出这个问题来,这很好。这就好比打猎,猎物还在活蹦乱跳的时候,猎人唯恐把箭射轻了,可等到猎杀成功之后,又希望猎物的伤口越小越好。”——这得解释一下:那时候打猎是很讲究“杀法”的,有上杀、次杀和下杀三个档次。上杀是古龙小说式的杀法,蓝光一闪,生死立现,这种被“上杀”的动物是等级最高的,肉质最好,可以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中杀是说一箭没有正中心脏,动物挣扎了一阵才死,所以肉质就差了些,不能被做成肉干用作祭祀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客人们来吃;下杀是金庸和粱羽生小说式的杀法,猎人和野兽你来我往,大战三百合,野兽终于浑身是血,惨死当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难,野兽的肉质也不好了,皮毛也伤痕累累了,既不能用来祭祀,也不合适招待客人,那就下厨房好了。姜太公的意思,用现代的话说就好比买房,买之前总嫌房价太高,整天盼着降价,买了之后又总嫌房价太低,整天盼着升值。姜太公对周武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你灭掉商朝之前总想增加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合法性,等自己坐了江山之后,又开始想降低以臣弑君、以下犯上的合法性。”
    咱们得承认,周武王的这番顾虑虽然有些龌龊,但毕竟是人之常情。而回答这种非常问题,必须得有非常身份。姜太公很可能就具有这种非常身份。——严肃一点儿来说,姜太公恐怕并不像传说中那样是个草民百姓,在渭水钓鱼的时候被周文王看中,于是辅佐周人灭掉商朝。这样的传说明显带着君权时代的痕迹,真正的姜太公和周文王的风云际会很可能意味着当时东部的姜部落和西部的周部落的联合,于是,姜太公对于周武王恐怕不会像后世里的臣子对君主那样的姿态,《淮南子》恐怕是忽略了这一点了。
    姜太公出的主意是:“您如果想长久地占有天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蒙住老百姓的眼睛,堵住老百姓的耳朵,引导着他们多做一些无用功,同时,用繁琐的礼乐来教化他们,让他们各自安于本职工作,养成他们安逸的心态,让他们的脑袋从清清明明变成浑浑噩噩。达到这种程度之后,再摘掉他们的头盔,给他们戴上以翎毛装饰的帽子;解下他们的刀剑,让他们手持笏板;制定为期三年的守孝规则,以此来限制他们的生育;大力宣讲等级秩序和谦卑退让的精神,让他们不起争斗之心;多给酒肉让他们好吃好喝,再用音乐使他们好玩好乐,用鬼神使他们敬畏天命,用繁文缛礼使他们丧失自然天性,用厚葬久丧使他们耗尽财产,让他们为丧事置办奢侈的陪葬品,这样来使他们陷入贫穷,让他们挖壕沟、筑城墙来耗费体力。这样做下去,就没有多少人还能犯上作乱了。——只有这样移风易俗,就可以永保江山。”
    最后归纳为《老子》的一句话:“万物在自然变化中萌生了私欲,我将以道的质朴来镇住这些私欲。”(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看完这个故事,有什么感想没有?是不是觉得阶级敌人太歹毒了?呵呵,这是《淮南子》当中要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最有意义的一个故事。我们得好好想想:如果《老子》真是这个意思,或者说,如果在汉初知识分子眼中的《老子》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对所谓“黄老之道”和“休养生息”就得多一番理解了。
    这段《老子》在通行本第三十七章,全部内容是: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还是用陈鼓应的翻译: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的,然而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侯王如果能持守它,万物就会自生自长。自生自长而至贪欲萌作时,我就用“道”的真朴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住它,就会不起贪欲。不起贪欲而归于安静,天下自然上轨道。363
    陈老师的引述是:
    本章提示出理想的政治在于无为而自化(self…transform)——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体现。
    “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自身如能做到清静、真朴、不贪欲,对人民如能做到不骚扰、不侈靡、不扩张私人意欲,百姓的生活自然可以获得安宁。
    老子一再强调统治者的态度应出于“无为”——顺任自然而不加干预——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成,同时要养成真朴的民风,这样的社会才能趋于安定。
    陈老师的这些意见可以说代表了绝大多数人对《老子》的定义。可是,和《淮南子》两相对照,我们惊讶地发现:同一个《老子》竟被解读出截然相反的意思来,而且都能够自圆其说!
    我们现在先退回《老子》的文本本身,抛开各家的阐释,自己来体会一下。基本可以确定的是:第一,老子这里照例是谏言形式的,是向“侯王”所作的劝说;第二,老子也并不认为纯粹靠自然而然的发展就可以天下太平,而是觉得,如果一任自生自长的话,贪欲早晚会发展起来,到那时候,还得靠政府的手段来进行干涉——用比较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老子主张“守夜人”型的小政府,管还是要管的,只是以自由放任政策为主;第三,老子认为最大的祸害就是“贪欲”,只有消除了贪欲,天下才会太平——当然,这“贪欲”既包括了君主的贪欲,也包括了老百姓的贪欲。
    再看看陈老师的阐释,觉得他在这里恐怕有两处值得商榷的地方:一是“老子一再强调统治者的态度应出于“无为”——顺任自然而不加干预——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成”,但看来不是这样,老子虽然力主“无为”,但也指出了在“无为”的发展道路上会出现“贪欲”,而这“贪欲”是需要以“有为”之手段来“镇”的;二是“统治者自身如能做到清静、真朴、不贪欲,对人民如能做到不骚扰、不侈靡、不扩张私人意欲,百姓的生活自然可以获得安宁”,这个解释显然带有了太多的民本主义的色彩,是说一切手段的最终目的是“百姓的生活自然可以获得安宁”,但细品《老子》原文,却未必就是这个意思,嗯,说不定还真是姜太公的那种意思呢——应该承认,在这个问题上,《老子》并没有说得那么明确,作解释的人也似乎很容易受到自己的“阶级局限性”的影响,以自己眼中的老子代替了老子本身,而困难尤其在于,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恐怕永远也无法了解到老子自己到底是什么意思。
    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目光集中在“汉初人士对《老子》的理解”的话,陈老师的解释自然就输给《淮南子》了,而且,一种在大一统的时代里能够让统治阶层喜欢的学说恐怕也很难会像陈老师所描述的那个样子。——是呀,凭什么要“以民为本”呢?私天下的时代,江山与百姓都是帝王的私有财产,跟他们讲“以民为本”就如同对养鸡场的主人说“以鸡为本”,虽然“以鸡为本”在一定意义上是成立的,毕竟养鸡场的主人要靠这些鸡来挣钱。所以,我们或许可以把民本思想的第一名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替换成“鸡为养鸡场本,本固养鸡场宁”。但是,设想一下,在闹鸡瘟的时候,在闹禽流感的时候,如果这些鸡危及到养鸡场主人的生命(或者危及健康、财产等等),场主对这些鸡当然得有多少杀多少了,虽然忍痛,但不能有一丝的手软。
    现代人体会祖先古老的智慧,很少还会有人站在《淮南子》的一方,“以民为本”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开明色彩,儒与道等各家思想也被不断征引来阐明一个个的流行观念,比如“人权”什么的,可是,事情原本真是那样的吗?
    夏勇在《中国民权思想》里的一段话颇为耐人寻味:“民本思想是我国古代政治哲学的最主要、也最精彩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古代政治思想之要义在于发挥一个‘民’字,古代政治哲学可以归结为‘民学’,其中蕴涵的核心价值乃是民本。尝有论者断言,中国古代哲学里,民学也好,民本思想也好,归根到底,不过是为统治者如何治理好民众想办法、出主意,实质乃用民之道、御民之学。此论于我辈之影响,可谓久且深矣。可是,近些年来阅读古代尤其是先秦思想史料,我越来越多读出的,却是关于民权的思想。”364
    夏老师收集了不少相关的例句,比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
    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尚书·皋陶谟》)
    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左传·襄公十四年》)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
    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引述了。
    关于这个题目,可看的东西很多,金耀基著有一部《中国民本思想史》,专门论述这个问题,我再偷一次懒,借用李明辉在《儒家传统与人权》一文中对金老师论述的儒家民本思想的简要归纳:
    1)人民是政治的主体;
    2)人君之居位,必须得到人民之同意;
    3)保民、养民是人君的最大职务;
    4)“义利之辨”旨在抑制统治者的特殊利益,以保障人民的一般权利;
    5)“王霸之辨”意涵:王者的一切作为均是为人民,而非以人民为手段,以遂行一己之目的;
    6)君臣之际并非片面的绝对的服从关系,而是双边的相对的约定关系。
    ——这些说法听上去都很让人高兴,可要是较起真来,还真不太好说。第一个问题是:如果单以“文献里有说法”来作为事实判断的话,我们从一些邪教组织的纲领里还能看到更美妙的说辞呢,就连希特勒,纳粹的二十五点纲领也看上去很美,比如:我们要求一切德意志人在民族自决权的基础上联合成为一个大德意志帝国;取缔不劳而获的收入,打碎利息奴役制;取缔和没收一切靠战争发财的非法所得;我们要求对所有(到目前为止)已经组合起来的企业(托拉斯)实行国有化;我们要求参加大企业的分红;我们要求实现一种适合我国需要的土地改革,要求制定一项为了公益而无代价地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机倒把;要求对卖国贼、高利贷者、投机商处以死刑……
    ——这些纲领如果不说是纳粹的,现在肯定就有不少人会举手赞同。
    下一个问题是:先秦时期是封建社会,秦朝以后是专制社会,社会结构完全不同,所以说,先秦诸子的思想有不少都是有着封建渊源的,如果疏忽了这一点,就很容易刻舟求剑了。比如前文讲过的赵家村的比喻,那就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结构,除奴隶之外的几乎全体成员无不拥有对自己国家的一份“股份”,他们是国家的股东,从国君到士人论起血缘来都是一家,国君要是惹大家不高兴了是有可能被大家给赶走的,那时候的老百姓天然就拥有相当的政治权力。所以说,那时候的老百姓和后来的老百姓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这就牵出一个更麻烦的问题:所谓民本,这个“民”在先秦时代到底说的是哪些人,真的就是我们现代所谓的“人民群众”的意思吗?——这可是个聚讼纷纭的问题,比如梁启超和郭沫若就认为“民”是奴隶,而且是一种特殊的奴隶:这些人原本是战俘,胜利者把他们刺瞎了眼,逼他们干活儿,有些人老实听话,从此就成了奴隶,是为“民”——如果“民本”是指以这些“民”为本,显然是说不通的。当然,“民”还有其他的解释:有泛指人类的,有指庶民百姓的(“百姓”本来都是贵族,这里用它现代的意思),等等,而这些意思在古籍当中往往不是很能分得清楚,尤其是,有些古籍的年代本身就不好确定,像前边引过的《尚书·泰誓》和《尚书·皋陶谟》,都是很可疑的文献,我们就更难搞清楚其中的“民”呀什么的指的到底都是哪些人,何况周朝的开国前贤们总是对自己人说一套,对商朝遗民说一套,其用心很是可疑,至于“天下为公”云云,我在《孟子他说》里有过详细解释,可以参考。
    再想想苏格拉底时代的民主,能做主的“民”都是些什么成分的家伙呢,占他们全部人口中多大的比例呢?近一些的,卢梭,这个构建社会契约的伟大先驱,他所向往的模范国家日内瓦虽然公“民”们确实很能做“主”,但实情是,日内瓦的社会分为五个等级,“公民”只是其中的第一等,而最下面的三个等级占到全国人口总数的90%以上,他们是根本没有投票权的——按照我们现在的法律说法,这90%以上的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365
    现在仔细想想,中国古代最合情合理的“民本”源头恐怕该就是赵家村那样的,一个小邦国里是有不少中小股民的,至于奴隶到底占到多大比重,这一直都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是,要命的是,世界变了,封建社会结束了,专制时代开始了,有了大一统的国家,有了私天下的时代,小股民不存在了,国家变成皇帝100%控股的了,在这个背景下,才有了《淮南子》里周武王和姜太公的那个故事。谈什么民本精神的《老子》吗?呵呵,那纯粹是跟皇帝作对。这种私天下的专制时代,也就是前文比喻当中的养鸡场时代,全国老百姓的生活福祉只有跟皇帝的政权稳定性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有意义的,才是会被皇帝“仁慈地”考虑在内的。对于一个有理性的皇帝来说,政权的稳定自然比什么都更重要,所以,如果为了政权稳定就必须提高老百姓的福祉,那就去努力提高他们的福祉——虽然宣传上永远是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同样道理,如果政权稳定需要牺牲老百姓的福祉,乃至牺牲千万人的生命,皇帝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虽然宣传上永远会把这些被牺牲的家伙定性为“极少数叛乱分子”,把他们划到“善良”老百姓的对立面去,嗯,“制造敌人”这可是皇帝们高明的政治技巧。
    我们现在先像《淮南子》一伙人一样,把“民本主义”等同于“养鸡场主义”好了,再来温习一下姜太公的那一套至理名言,越发感觉可疑的是:我们很难说清这姜太公主义到底是儒家思想还是黄老思想——“蒙住老百姓的眼睛,堵住老百姓的耳朵”,这种意见孔子也说过,老子也说过;“用繁琐的礼乐来教化他们,让他们各自安于本职工作,养成他们安逸的心态,让他们的脑袋从清清明明变成浑浑噩噩”,这倒更像是儒家那套,大搞繁文缛节的礼仪么;“摘掉他们的头盔,给他们戴上以翎毛装饰的帽子;解下他们的刀剑,让他们手持笏板;制定为期三年的守孝规则,以此来限制他们的生育”,这句话表面上看是很儒家的,可问题是,三年守孝的规则其目的竟然是为了限制老百姓的生育,这可真是匪夷所思,难道计划生育政策也能在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思想找到源头吗?而且,古人的这个办法倒还真是春风化雨式的,表面上是“但使风俗淳”,鼓励人们对父母尽孝,暗地里却藏着个节制生育的险恶用心。可他们为什么要节制生育呢?那个地广人稀的年代里,人多不就意味着力量大么?难道是说天下已定,用不着人多力量大了,反倒觉得人少好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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