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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522-温疫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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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气,医家病家,见其谷食暴绝,更加胸膈痞闷、身疼发热,彻夜不寐,指为原病加重,误 
以绝谷为脾虚,以身痛为血虚,以不寐为神虚,遂投参、术、归、地、茯神、枣仁之类,愈 
进愈危。知者稍以疫法治之,发热减半,不时得睡,谷食稍进,但数脉不去,肢体时疼,胸 
胁锥痛,过期不愈。医以杂药频试,补之则邪火愈炽,泻之则损脾坏胃,滋之则胶邪愈固, 
散之则经络益虚,疏之则精气愈耗,守之则日消近死。盖但知其伏邪已溃,表里分传,里证 
虽除,不知正气衰微,不能托出,表邪留而不去,因与血脉合而为一,结为痼疾也。肢体时 
疼者,邪与荣气搏也;脉数身热不去者,邪火并郁也;胁下锥痛者,火邪结于膜膈也;过期 
不愈者,凡疫邪交卸,近在一七,远在二七、甚至三七,过此不愈者,因非其治,不为坏证 
即为痼疾也。夫痼疾者,所谓客邪胶固于血脉,主客交浑,最难得解,且愈久益固,治法当乘其大肉未消、真元 
未败,急用三甲散,多有得生者。更附加减法,随其素而调之。 
x三甲散x 
鳖甲 龟甲(并用酥炙黄为末,各一钱,如无酥,各以醋炙代之) 穿山甲(土炒黄为末,五分) 
蝉蜕 
) 虫(三个,干者擘碎,鲜者捣烂和酒少许,取汁入汤药同服,其渣入诸药同煎) 
白芍药(酒炒,七分) 当归(五分) 甘草(三分) 
水二钟煎八分,沥渣温服。若素有老疟或瘅疟者,加牛膝一钱,何首乌一钱;胃弱欲作泻 
者,宜九蒸九晒;若素有郁痰者,加贝母一钱;有老痰者,加栝蒌霜五分;善呕者,勿用; 
若咽干作痒者,加花粉、知母各五分;若素燥咳者,加杏仁(捣烂)一钱五分;若素有内伤瘀 
血者,倍 虫,如无 虫,以干漆(炒烟尽为度,研末)五分,及桃仁(捣烂)一钱 
代之,服后病减半勿服,当尽调理法。 

下卷
调理法
属性:凡人胃气强盛,可饥可饱,若久病之后,胃气薄弱,最难调理。盖胃体如灶,胃 
气如火,谷食如薪,合水谷之精微,升散为血脉者如焰,其糟粕下转为粪者如烬,是以灶大 
则薪多火盛,薪断而余焰犹存,虽薪从续而火亦燃。若些小铛锅,正宜薪数茎,稍多则 
壅灭,稍断则火绝。死灰而求复燃,不亦难乎?若 
夫大病之后,盖客邪新去,胃口方开,几微之气,所以多与、早与、迟与皆不可也。宜先 
与粥饮,次糊饮,次糜粥,次软饭,尤当循序渐进,毋先后其时。当设炉火,昼夜勿令断绝,以备不时 
之用,思谷即与,稍缓则胃饥如剡,再缓则胃气伤,反不思食矣。既不思食,若照前与之, 
虽食而弗化,弗化则伤之又伤,不为食复者,当如初进法,若更多与,及粘硬之 
物,胃气壅甚,必胀满难支,若气绝谷存,乃致反复颠倒,形神俱脱而死矣。 

下卷
统论疫有九传治法
属性:夫疫之传有九,然亦不出乎表里之间而已矣。所谓九传者,病患各得其一,非谓 
一病而有九传也。盖温疫之来,邪自口鼻而入,感于膜原,伏而未发者,不知不觉。已发之后 
,渐加发热,脉洪而数,此众人相同,宜达原饮疏之。继而邪气一离膜原,察其传变,众人 
不同者,以其表里各异耳。有但表而不里者,有但里而不表者,有表而再表者,有里而再 
里者,有表里分传者,有表里分传而再分传者,有表胜于里者,有里胜于表者,有先表而后 
里者,有先里而后表者,凡此九传,其去病一也。医者不知九传之法,不知邪之所在,如盲者 
之不任杖,聋者之听宫商,无音可求,无路可适,未免当汗不汗,当下不下,或颠倒误用 
,或寻枝摘叶,但治其证,不治其邪,同归于误一也。 
所言但表而不里者,其证头疼身痛发热,而复凛凛,内无胸满腹胀等证,谷食不绝,不烦不 
渴。此邪气外传,由肌表而出,或自斑消,或从汗解,斑者有斑疹、桃花斑、紫云斑,汗者有 
自汗、盗汗、狂汗、战汗之异,此病气之使然,不必较论,但求得斑得汗为愈疾耳。凡自外传者为 
顺,勿药亦能自愈。间有汗出不彻,而热不退者,宜白虎汤;斑出不透,而热不退者,宜举 
斑汤;有斑汗并行而愈者,若斑出不透,汗出不彻而热不除者,宜白虎合举斑汤。 
间有表而再表者,所发未尽,膜原尚有隐伏之邪,或二、三日后,四、五日后,根据前发热, 
脉洪而数,及其解也,斑者仍斑,汗者仍汗而愈,未愈者,仍如前法治之,然亦希有。至于 
三表者,更希有也。 
若但里而不表者,外无头疼身痛,而后亦无三斑四汗,惟胸膈痞闷,欲吐不吐,虽得少吐而 
不快,此邪传里之上者,宜瓜蒂散吐之,邪从其减,邪尽病已。邪传里之中下者,心腹胀满 
,不呕不吐,或燥结便闭,或热结旁流,或协热下利,或大肠胶闭,并宜承气辈导去其邪,邪 
减病减,邪尽病已。上中下皆病者,不可吐,吐之为逆,但宜承气导之,则在上之邪,顺流 
而下,呕吐立止,胀满渐除。 
有里而再里者,愈后二、三日或四、五日,根据前之证复发,在上者仍吐之,在下者仍下之, 
再里者常事,甚有三里者,希有也。虽有上中下之分,皆为里证。 
若表里分传者,始则邪气伏于膜原,膜原者,即半表半里也。此传法以邪气平分,半入于里 
,则现里证,半出于表,则现表证,此疫家之常事。然表里俱病,内外壅闭,既不得汗,而 
复 
中气方能达表,向者郁于肌肉之邪,乘势尽发于肌表矣,或斑或吐,盖随其性而升泄之也。 
诸证悉去,既无表里证而热不退者,膜原尚有已发之邪未尽也,宜三消饮调之。 
若表里分传而再分传者,照前表里俱病,宜三消饮,复下复汗如前而愈,此亦常事。至有 
三发者,亦希有也。 
若表胜于里者,膜原伏邪发时,传表之邪多,传里之邪少,何以治之?表证多而里证少,当 
治其表,里证兼之;若里证多而表证少者,但治其里,表证自愈。 
若先表而后里者,始则但有表证而无里证,宜达原饮。有经证者,当用三阳加法。经证不显 
, 
但发热者不用加法。继而脉洪大而数,自汗而渴,邪离膜原未能出表耳,宜白虎汤辛凉解散 
,邪从汗解,脉静身凉而愈。愈后二、三日 
或四、五日后,根据前发热,宜达原饮。至后反加胸满腹胀,不思谷食,烦渴,舌上苔刺等证, 
加大黄微利之。久而不去,在上者宜瓜蒂散吐之,如在下者,宜承气汤导之。 
若先里而后表者,始则发热,渐盖理证,下之里证除,二、三日内复发热,反加头疼身痛 
脉浮者,宜白虎汤。若下后热减不甚,三、四日后,精神不慧,脉浮者宜白虎汤汗之。服汤 
后不得汗者,因精液枯竭也,加人参覆卧则汗解。此近表里分传之证,不在此例。 
若大下后,大汗后,表里之证悉去,继而一身尽痛,身如被杖,甚则不可反侧,周身骨寒而 
痛,非表证也,此不必治,二三日内阳气自回,身痛自愈。 
凡疫邪再表再里,或再表里分传者,医家不解,反责病家不善调理,以致反复,病家不解, 
每责医家用药有误,致病复起,彼此归咎,胥失之矣!殊不知病势之所当然,盖气性如此,一者不可为二,二者不可为 
一,绝非医家病家之过也,但得 
病者向赖精神完固,虽再三反复,随复随治,随治随愈。 
间有延挨失治,或治之不得其法,日久不除,精神耗竭,嗣后更医,投药固当,现下之邪拔 
去,因而得效。殊不知膜原尚有伏邪,在一、二日内,前证复起,反加循衣摸床,神思昏愦,目 
中不 
及矣。病家不咎于前医耽误时日,反咎于后医既生之而又杀之,良可叹也! 
当此之际,攻之则元气几微,是求速死;补之则邪火益炽,精气枯燥;守之则正不胜邪,必 
无生理矣。 

下卷
正名
属性:《伤寒论》曰∶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后人省“ ”加“ ”为瘟,即温也。 
如 
病证之“证”,后人省文作“证”,嗣后省“言”加“ ”为症。又如滞下,古人为下利脓血,盖以 
泻为下利,后人加“ ”为“痢”。要之,古无瘟、痢、症三字,皆后人之自为变易耳,不可因 
易其文,以温瘟为两病,各指受病之原,乃指冬之伏寒,至春至夏发为温热,又以非节之暖 
为 
温疫,果尔,又当异证异脉,不然临治之际,何以知受病之原不同也。设使脉病不同,病原各 
异 
,又当另立方论治法,然则脉证治法,又何立哉?所谓枝节愈繁,而意愈乱,学人未免有多岐 
之 
惑矣。夫温者热之始,热者温之终,温热首尾一体,故又为热病即温病也。又名疫者,以其延 
门阖户,如徭役之役,众人均等之谓也。今省文作“ ”加“ ”为疫。又为时疫时气者 
,因其感时行戾气所发也,因其恶厉,又为之疫疠,终有得汗而解,故燕冀名为汗病。此外 
,又有风温、湿温,即温病挟外感之兼证,名各不同,究其病则一。然近世称疫者众,书以 
温疫者,弗遗其言也。后以伤寒例及诸家所议,凡有关于温疫,其中多有误者,恐致惑于 
来学,悉采以正焉。 

下卷
《伤寒例》正误
属性:《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 
序 
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 
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 
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成注《内经》曰∶先夏至为温病,后夏至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于伤寒而得之。 
正误∶按∶十二经络,与夫奇经八脉,无非营卫气血,周布一身而营养百骸。是以天真元气,无往 
不 
在,不在则麻木不仁。造化之机,无刻不运,不运则颠倒仆绝。然风寒暑湿之邪,与吾身 
之 
营卫,势不两立,一有所干,疾苦作矣,苟或不除,不危即毙。上文所言冬时严寒所伤,中 
而即 
病者为伤寒,不即病者,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然风寒所伤,轻则感冒,重则伤寒 
,即感冒一证,风寒所伤之最轻者,尚尔头疼身痛、四肢拘急、鼻塞声重、痰嗽喘急、恶寒 
发热,当即为病,不能容隐,今冬时严寒所伤,非细事也,反能藏伏过时而发耶?更问何等 
中而即病?何等中而不即病?何等中而即病者头痛如破,身痛如杖,恶寒项强,发热如炙,或 
喘或呕,甚则发痉,六脉疾数,烦躁不宁,至后传变,不可胜言,仓卒失治,乃致伤生;何 
等中而不即病者,感则一毫不觉,既而延至春夏,当其已中之后,未发之前,饮食起居如常 
,神色声气,纤毫不异,其已发之证,势不减于伤寒。况风寒所伤,未有不由肌表而入,所 
伤皆营卫,所感均系风寒,一者何其 懵,中而不觉藏而 
不知;一者何其灵异,感而即发。发而根属同源而异 
流,天壤之隔,岂无说耶?既无其说,则知温热之原,非风寒所中矣。且言寒毒藏于肌肤之 
间 
,肌为肌表,肤为皮之浅者,其间一毫一窍,无非营卫经行所摄之地,即感冒些小风寒,尚 
不能稽留,当即为病,何况受严寒杀厉之气,且感于皮肤最浅之处,反能容隐者耶?以此 
推之,必无是事矣。凡治客邪大法,要在表里分明,所谓未入于腑者,邪在经也,可汗而已 
;既入于腑者,邪在里也,可下而已。果系寒毒藏于肌肤,虽过时而发,邪气犹然在表,治 
法不无发散,邪从汗解。后世治温热病者,若执肌肤在表之邪,一投发散,是非徒无益,而 
又害之矣! 
凡病先有病因,方有病证,因证相参,然后始有病名,稽之以脉,而后可以言治。假令伤寒 
中暑,各以病邪而立名,今热病以病证而立名,上文所言暑病,反不若言热病者,尚可模糊, 
若以暑病为名,暑为病邪,非感盛夏之暑,不可以言暑病,若言暑病,乃是香薷饮之证,彼此岂 
可相混?凡客病感邪之重,则病甚,其热亦甚;感邪之轻,则病轻,其热亦微,热之微 
甚,存乎感邪之轻重也。二、三月及八、九月,其时亦有病重,大热不止,失治而死者。 
五、六月 
亦有病轻热微不药而愈者。凡温病四时皆有,但仲夏感者多,春秋次之,冬时又次之,但可 
以时令分病之多寡,不可以时令分热之轻重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应 
暖而反大寒,夏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有其气 
,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至而太过者,或未应至而至者,此成病气也。 
正误∶春温、夏热、秋凉、冬寒乃四时之常,因风雨阴晴稍为损益。假令春应暖而反多寒,其时必 
多雨;秋应凉而热不去者,此际必多晴;夫阴晴旱潦之不测,寒暑损益安可以为拘?此天地 
四时之常事,未必为疫。夫疫者,感天地之戾气也。戾气者,非寒、非暑、非暖、非凉,亦 
非四时交错之气,乃天地别有一种戾气,多见于兵荒之岁,间岁亦有之,但不甚耳。上文所 
言,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为时行之气,虽不言疫,疫之意寓是矣。盖缘不知戾气为交错之气而为疫, 
殊不知四时之气,虽 
损益于其间,及其所感之病,终不离其本源。假令正、二月应暖,偶因风雨交集,天气不 
温暖,而多春寒。所感之病,轻则为感冒,重则为伤寒,原从感冒伤寒法治之,但春寒之气, 
终不若冬时严寒杀厉之气为重,投剂不无有轻重之分,此即应至而不至,至而不去二事也。 
又如八九月,适多风雨,偶有暴寒之气先至,所感之病,大约与春寒仿佛,深秋之寒,终不 
若冬时杀厉之气为重,此即未应至而至。即冬时严寒倍常,是为至而太过,所感亦不过即病 
之伤寒耳。假令夏时多风雨,炎威少息,为至而不及。时多亢旱,烁石流金,为至而太过。 
太过则病甚,不及则病微,至于伤暑一也,其病与四时正气之序何异耶?治法无出于香薷饮 
而已。 
其冬时有非节之暖,名曰冬温。 
正误∶此即未应至而至也。按∶冬伤于寒,至春变为温病,今又以冬时非节之暖为冬温。一感于冬 
寒 
,一感于冬温,一病两名,寒温悬绝,然则脉证治法又何似耶?夫四气乃二气之离合也,二 
气即一气之升降也,升极则降,降极则升;升降之极,为阴阳离,离则亢,亢气致病。 
亢 
气者冬之大寒,夏之大暑也。将升不升,将降不降,为阴阳合,合则气和,气和则不致病。 
和 
气者即春之温暖,秋之清凉也。是以阴极而阳气来和,为温暖;阳极而阴气来和,为清凉, 
斯有既济之道焉。《易》曰∶一阴一阳为之道。偏阴偏阳为之疾。得其道,未有反致其疾者。若夫春寒 
秋热,为冬夏之偏气,倘有触冒之者,固可以为疾;亦无出于感寒伤暑,未可以言疫。若夏凉冬暖, 
转得春秋之和气,岂有因其和而反致疾者?所以但见伤寒中暑,未尝见伤温和而中清凉也。 
温暖清凉,未必为病,又乌可以言疫?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天有暴寒者,此皆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 
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为重。七、八月,阳气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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