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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08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下册)-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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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所执,待之过厚,即日于延津受安乡侯印绶。奉诏之日,且惧且悲。”从这样的言辞看来,曹植此时的处境和心境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了。灌均承风希指,枉加之罪,他对此竟无所申辩,而诚惶诚恐,感恩称谢。由此可知,曹植这个“任性而行”的人,到这时已经颇知戒惧了。
  黄初三年(222),植又封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师。
  曹植这时又有《封鄄城王谢表》,继续表示认罪,说自己“狂悖发露,始干天宪,自分放弃,抱罪终身”,“不悟圣恩,爵以非望,枯木生叶,白骨更肉,非臣罪戾,所当宜蒙”。“奉诏之日,悲喜参至。”曹植本来无罪,而竟如此认罪,则当时刑宪之严酷,曹植处境之险恶,也就可想而知。
  黄初四年,曹植曾与诸侯王被召同朝京师,会节气。这时他又上有《责躬》诗,继续检讨罪过。其上表有云:“臣自抱衅归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昼分而食,夜分而寝。”谓“天网不可重罹,圣恩难可再恃。”称曹丕“德象天地,恩隆父母。”于是“不胜犬马恋主之情”,拜表献诗。辞之凄惋,无以复加了。史称“帝嘉其辞义,优诏答勉之。”
  大概正是由于如此恭逊,终于曹丕在位之年,曹植竟得苟全了性命。
  但在这期间,曹植虽得苟全性命,内心却是十分痛苦的。特别是当诸侯王朝京师而后归藩之际,曹章暴卒,死于非命;而曹植与曹彪同路东归,又遭到有司干预,这使他气愤填膺,形于文字。《赠白马王彪》一诗便抒发了难以掩抑的情感。此诗有序云:“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到洛阳,任城王薨;至七月,与白马王还国,后有司以二王归藩,道路宜异宿止,意每恨之。盖以大别在数日,是用自剖,与王辞焉,愤而成篇。”此诗对于任城王之死别、白马王之生离,表示了极大的怨忿。诗中有云:“鸱枭鸣衡杌,豺狼当路衢,苍蝇间白黑,谗巧令亲疏。”这里对于有司进行了愤怒的指斥,但对于那最高统治者曹丕似仍有所保留,“谗巧令亲疏”,说得相当含蓄。
  在这期间,曹植还写了一篇《洛神赋》。这是写得更加含蓄深婉的作品。此赋有序云:“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洛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丁晏据此申论云:“序明云拟宋玉神女为赋,寄心君王,托之宓妃,《洛神》犹屈宋之志也。而俗说乃诬为感甄,岂不谬哉!”现在看来,曹植在黄初年间自洛还国,心绪极恶,确有屈原放逐之悲,其赋《洛神》,亦实有《离骚》托之宓妃佚女之意。世传感甄为赋,恐非其实。丁晏申论,似有道理。不仅《洛神》如此,曹植另外几个赋篇无不如此。例如《九愁赋》云:“恨时王之谬听,受奸枉之虚辞,扬天威以临下,忽放臣而不疑。”“俗参差而不齐,岂毁誉之可同,竞昏瞀以营私,害予身之奉公。”《九咏》云:“民生期于必死,何自苦以终身,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飞尘。”《蝉赋》云:“实澹泊而寡欲兮,独怡乐而长吟。声皦皦而弥厉兮,似贞士之介心。”《鹦鹉赋》云:“岂余身之足惜,怜众雏之未飞。”《离缴雁赋》云:“怜孤雁之偏特兮,情惆焉而内伤。”如此等等,都是骚人之遗。只是《洛神》一赋,写得幽而不露,难于索解;加以行文婉而多姿,正如《前录·自序》所说的“摛藻也如春葩”。于是说诗者遂不免以辞害意,坐实以感甄一事。其实,只要细吟篇末所云“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诸语,仍是不难索解的。
  “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的幻想黄初七年,文帝曹丕死,曹睿继位,是为明帝。改元太和。太和元年,曹植徙封浚仪;二年,复还雍丘。
  曹睿虽然仍旧推行曹丕对待诸侯王的既定政策,但多少有些缓和。其对待曹植,也有一些宽大的姿态。有一件事可以说明问题,即《明帝纪》裴注引《魏略》说曹睿亲征之时,京师讹言,有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云云,而曹睿对此,竟不加究问。若在曹丕,对于此事,是必追查的。倘一追查,则曹植当为祸首,恐是不能或免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曹植的处境相当危险。虽然曹睿暂不究问,却也难免把他看作危险之源。为曹植计,他在这时应该更加收敛,尽力韬晦,以自保全。但曹植实在缺乏政治头脑,就在这样的时刻,他却上了一篇《求自试表》。表中大讲“古之受爵禄者”,“皆以功勋济国,辅世惠民”,而自己却“无德可述,无功可纪”。因此,希望得到一个军职,以便效忠疆场,为国立功。他说:窃不自量,志在授命,庶立毛发之功,以报所受之恩。若使陛下出不世之诏,效臣锥刀之用,使得西属大将军,当一校之队;若东属大司马,统偏师之任,必乘危蹈险,骋舟奋骊,突刃触锋,为士卒先。。。必效须臾之捷,以灭终身之愧。使名挂史笔,事列朝荣。虽身分蜀境,首悬吴阙,犹生之年也。如微才弗试,没世无闻,徒荣其躯而丰其体,生无益于事,死无损于数,虚荷上位,而忝重禄,禽息鸟视,终于白首,此固圈牢之养物、非臣之所志也。
  这样的言辞是相当激切、这样的感情也是相当诚挚的。曹植在这里表白的建功立业之心,本来可能遭到曹睿的疑忌,但也许因为他是发于至诚,毫无虚饰,所以此表上后,曹睿对他依旧优容。太和三年,他又得徙封东阿。在这期间,曹植的处境比前时有所改善,他的心情也有些好转。虽然不再“任性而行”,但说话却比较随便了。太和五年,在《求通亲亲表》中,曹植继续请求任用,为国建功。话说得更加激切。他甚至说:臣伏自惟省,岂无锥刀之用!及观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为异姓,窃自料度,不后于朝士矣。
  这话是说得不错的,像他这样的人材,如果身为异姓,确实可被重用;但正是因为不是“异姓”,所以才不能“拔授”。此中道理,曹植似乎并不真懂。严防同姓篡权,这是曹魏政权片面地接受了前朝的经验教训而定的决策。在历代的统治者中,这样的片面性都是不可避免的。曹植徒见其然而未识其所以然,所以如此絮絮多言。
  《陈审举表》也是曹植此时写的一篇重要的文章,其中有这样的话:臣生乎乱,长乎军,又数承教于武皇帝,伏见行师用兵之要,不必取孙吴而 与之合,窃窥之于心。常愿得一奉朝觐,排金门,蹈玉陛,列有职之臣,赐须臾之间,使臣得一散所怀,摅舒蕴积,死不恨矣。
  这一段话说得更加随便了。作为诸侯王,最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才使在上者放心。而曹植竟说自己熟知兵法,“行师用兵之要”,能与孙吴
  合。不但不自韬晦,反而露才扬己。这正是他以前曾说的“道家之明忌”,他这时竟明知而犯之。
  但曹植这时如此放言无忌,居然未遭杀身之祸,这不能不说曹睿为人确比曹丕温厚,对于诸侯王的政策也确实比较温和。
  在这篇《陈审举表》中还有一段文字值得注意:夫能使天下倾耳注目者,当权者是矣。故谋能移主,威能慑下,豪右执政,不在亲戚。权之所在,虽疏必重;势之所去,虽亲必轻。盖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苟吉专其位、凶离其患者,异姓之臣也;欲国之安、祈家之贵、存共其荣、没同其祸者,公族之臣也。今反公族疏而异姓亲,臣窃惑焉。站在“公族”的立场,曹植这话是说得中肯的。从当时曹魏政权面临的局势看,这话也是说得适时的。曹植在宫廷的政治斗争中虽然缺乏政治头脑;而对于“豪右执政”,对于异姓“当权”,却很有政治眼光。没过几年,曹魏政权即为异姓所代,他的这一番话可以说是不幸而言中了。
  但可惜的是,曹睿当时对于这一番话似乎并未重视,只是“优文答报”
  而已。
  与此同时,曹植还曾要求“别见独谈,论及时政,幸冀试用”,而“终不能得”。于是“怅然绝望”,怀忧而死。
  “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的命运曹植一生所志,本来是要“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而不“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的。但现在看来,他的勋绩,却仍在翰墨、辞赋之中。当汉魏之际,他是个才华特出的作者,诗赋杂文都达到了当代的最高成就,对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一个贵公子,达到这样高的文学造诣,是不容易的。这不仅因为天赋的才华,也不仅因为“生乎乱、长乎军”的生活经历,更重要的是因为处在名为王侯、实为囚虏的地位。只因有了逐臣的遭遇,才写出了骚体的篇章。丁晏誉为“古今诗人之冠,灵均以后一人而已”,虽然不免溢美,但从骚人创作的传统看来,曹植和屈原的处境确有某些相似,曹植的诗赋杂文也确有屈原作品的某些特点。司马迁说:“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曹植也是遭到谴黜,才写出了“愤而成篇”的作品的。
  曹植卒后,景初中有诏称他“自少至终,篇籍不离于手”。乃令“撰录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余篇,副藏内外。”宋人辑有《曹子建集》,今有传本。
  第二节阮籍生平与著作阮籍(210—263),字嗣宗,陈留尉氏(今河南尉氏)人,其父阮瑀是建安七子之一,曾为曹操的丞相掾。阮家与曹氏的关系较深,对阮籍的政治立场有很深的影响。
  阮籍的传记,在《晋书》当中,但在晋朝建立前夕,他已逝世,他始终只是魏人。他和嵇康都是魏晋之际的人物。
  阮籍的生平,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是从建安十五年到景初三年(210—239),为青少年时代。阮籍三岁丧父,由其母抚养成人。其兄阮熙,官至武都太守。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字仲容),即阮熙之子①。族兄阮武,官至清河太守。阮武的父亲阮谌,官至侍中②。显然,由于阮瑀的早卒,他这一支家境中落。但诸阮仍聚居在一起。《世说·任诞》云:阮仲容、步兵居道南,诸阮居道北。北阮皆富,南阮贫。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裈于中庭,人或怪之。
  北阮富而南阮贫的情况,在阮籍少年时代恐怕更要突出,伏义给阮籍的信说:“行己无立德之身,报门无慕业之客。”“贫无方丈之肴,室无倾城之色。”大体上与《世说》的记载相符。但是年轻的阮籍,却接受了传统的教育。“博览群籍,尤好庄老”,“或闭户视书,累月不出”①。儒家思想对他有很大影响,他梦想建功立业,一试身手。这时与阮籍有关系的人是他叔父阮熙和王昶。他的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的修养,在此时已经基本上成型。“嗜酒,能啸,善弹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惟族兄文业每叹异之,以为胜己。”魏晋的名士风流,在阮籍身上表现比较突出。二是从正始元年到九年(240—248),为第二阶段。竹林诸人的聚会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何晏、王弼之流,在洛阳大畅玄风,竹林七贤在野与之互相呼应,形成一代思潮。但这时发表的文章还很少涉及政治。阮籍应太尉蒋济之辟,后谢病归。复为尚书郎,少时又以病免。曹爽辅政,召为参军,又以疾辞。嵇康尚曹魏亭主,出仕中散大夫,都是此时之事。这个阶段,竹林诸人正是时代的骄子,文化界的先导。《文心雕龙·才略篇》云:“嵇康师心以遣论,阮籍使气以命诗,殊声而合响,异翮而同飞。”就特别指出嵇康的论和阮籍的诗作为代表。王导渡江以后,“止道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见《世说新语·文学篇》),其中的《声无哀乐论》、《养生论》,都是嵇康的作品。而阮籍的《咏怀诗》,在当时也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三是从嘉平元年到景元四年(249—263),此为竹林七贤分化瓦解的阶段。从嘉平元年正月高平陵事件以来,司马氏营立家门,尽杀曹爽、何晏等敌对分子,夷其家。至此,竹林之游已经结束。阮籍和司马氏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司马懿为太傅,阮籍为其从事中郎,司马师为大司马,阮籍为其① 见《晋书》卷四九《阮籍传》附《阮咸传》。
  ② 《世说新语·赏誉篇》注引杜笃《新书》云:“阮武字文业,陈留尉氏人。父谌,侍中。武,阔达博通,渊雅之士。”《陈留志》云:“魏末清河太守。。。著书十八篇,谓之《阮子》”。① 见《晋书》卷四九《阮籍传》。以下引用此传,不再注明出处。
  从事中郎,司马昭辅政,阮籍又为其从事中郎。中间一度出为东平相,后来又为步兵校尉。“但虽去佐职,恒游府内,朝宴必与。”他与司马氏的关系始终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而山涛、王戎之流已经打入司马氏集团的核心。嵇康被杀之后,向秀应计入洛,阮籍也被迫写了劝进表。这时已经到司马氏代魏的前夕了。阮籍卒于景元四年(263)冬,时年五十四。这是嵇康死后的第二年,司马炎即位的前二年,《大人先生传》和《咏怀诗》的大部分,都是这一时期的作品。
  阮籍是魏晋文士中放达派的代表,行为有些怪僻。服葬时居然饮酒食肉,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嗜酒能啸,善弹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痛哭而反。”所有这一切,都使人捉摸不透,对他作出错误的判断。当时人根据其疯疯癫癫的行为称之为“痴”,而礼法之士责备他不遵守名教,但这都是皮相之谈。他的这些行径,只是他自己制造的烟幕或保护色。它是现象而不是本质。有一次,阮籍登广武(今河南荥阳)观楚汉战处,叹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又登武牢山(即虎牢山,今河南荥阳),望京邑而叹,因赋豪杰诗。这倒流露出他对当时统治者的由衷的轻蔑。司马氏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功业”,只是通过宫廷政变,残酷地屠杀异己,窃取了政权。石勒就曾说过:“大丈夫行事当礌礌落落,如日月皎然,终不能如曹孟德、司马仲达父子,欺他孤儿寡妇,狐媚以取天下也。”①阮籍的用意大约和石勒差不多,只是没有说出具体姓名而已。李白以为阮籍用竖子讥诮刘邦、项羽,却没有说对②。
  阮籍也不是没有才干。他一度为东平相,小试牛刀。旬日之间,“坏府舍屏障,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这一段短短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有着大刀阔斧的改革精神,不是无所作为。《晋书本传》云:“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这却是实录。他一醉六十日,逃避了司马昭为其子司马炎(晋武帝)的求婚;锺会多次问以时事,企图通过他的表态,以便罗织罪名,皆以酣醉获免。这两个事例,说明了酒在阮籍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阮籍的著作,《隋书·经籍志》载《魏步兵校尉阮籍集》十卷,原注:梁十三卷,录一卷。两唐书经籍志《阮籍集》均作五卷。《唐日本国见在书目》:《阮嗣宗集》五卷。又《阮步兵集》十卷。故唐代实有五卷、十卷两种本子。宋代书目多为十卷本。但《直斋书录解题》别集类有《阮步兵集》十卷,诗集类又有《阮步兵集》四卷。与隋唐时期实无多大悬殊。明代诸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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