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下册)-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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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物产等方面的记载,尤为详瞻。在这方面的注文中,裴松之有时还说明补充材料的理由,如《王粲附吴质传》注引《魏略》之《魏太子与吴质书》后,写道:“松之以本传虽略载太子此书,美辞多被删落,今故悉取《魏略》所述,以备其文。”又在《傅嘏传》注引司马彪《战略》前讲:“《战略》载嘏此对,详于本传,今悉载之,以尽其意。”第二,对于陈寿记载遗漏的地方,裴松之也搜集资料,给予添补。《武帝纪》建安十五年条下,裴注增加一个“令”(后人题称为《让县自明本志令》)。在此令中,曹操叙述了他五十五岁以前生平抱负的变化,是曹操一篇很重要的自传。在《武帝纪》末,裴松之注引《魏书》、《傅子》诸书,综述曹操的为人,并补充了曹操援剑割发、多疑滥杀、生性节俭等方面的史实,都为后人研究曹操提供了重要的资料。马钧是三国时期著名的科技发明家,陈书对马钧其人其事,只字未提。裴松之除在《明帝纪》注引《魏略》中述其制作外,还在《杜夔传》注引傅玄序文,将马钧生平事迹及其创造发明,用洋洋一千二百余字叙述清楚,遂使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免遭淹没无闻的悲剧。《孙皓传》注中所引《晋阳秋》,讲到孙皓降于王濬,“濬收其图籍,领州四,郡四十三,县三百一十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米谷二百八十万斛,舟船五千余艘,后宫五千余人。”这是吴亡时全面情况,是研究经济史难得的宝贵数字。
在裴松之所能见及的各家史著中,有很多互不相同,甚至对立的记载。
经过比较鉴别,对于这类文字,能够作出判断的,裴松之都写出结论,但对那些不易判断谁是谁非的材料,则一并收入,留待读者或后人去分判,这就是“备异”。在封建官僚中,能有这种实事求是学风的人还是不多的。裴松之喜欢用“未详”、“未详孰是”、“未知何者为误”等案语处理备异类材料。如《武帝纪》注引郭颁《魏晋世语》所载魏讽事迹后,写道:“王昶《家诫》曰:济阴魏讽。而此云沛人,未详。”《荀攸传》载袁绍有个大将韩■,裴松之案:“诸书韩■或作韩猛,或云韩若,未详孰是。”《张邈传》注引《献帝春秋》后讲:“案本传邈诣术,未至而死,而此云谏称尊号,未详孰是。”《高柔传》载高干为高柔从兄,裴松之案曰:“《陈留耆旧传》及谢承《(后汉)书》,干应为柔从兄;未知何者为误。”裴松之对备异类材料有时加的是“与本传不同”或“与本传违”等案语。此外,裴松之还把大致同意某一种说法,但又把握不大的材料归入备异类。如《武帝纪》注引《山阳公载记》的记载与陈书不同,裴松之判断说:“案《吴志》刘备先破(曹)公军,然后(孙)权攻合肥。前此纪云权先攻合肥,后有赤壁之事,二者不同,《吴志》为是。”《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诸葛恪入宫前与滕胤问答之辞,与陈书不同。裴松之引孙盛之语说明自己的观点:“《吴历》为长。”
所谓“惩妄”,是指对陈书中明显错误的地方,裴松之引举事实所进行的纠谬。“惩妄”,有两种表述形式。其一是举陈书前后乖舛之处,自证其误。如《武帝纪》载官渡之战前曹军“兵不满万”,裴注曰:“未应如此之少。”复在《荀彧传》中找出“十万之众”的矛盾记载,进一步辨明“官渡之役不得云兵不满万也”。《明帝纪》载魏明帝死年三十六,裴注批驳说:“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邺,文帝始纳甄后,明帝应以十年生,计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时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为今年正月,可强名为三十五,不得三十六也。”《向朗传》记载:“自去长史,优游无事垂三十年。”裴松之反对说:“朗坐马谡免长史,则建兴六年中也。朗至延熙十年卒,整二十年耳,此云三十,字之误也。”其二是引用其他史家的著述辨别陈寿记载的错误。如《朱然传》记载朱然于赤乌五年战败魏将事,裴注引孙盛《异同评》的考证认为“陈寿误以吴嘉禾六年为赤乌五年耳。”
裴松之的“论辩”包括对某些史实、陈寿的《三国志》及诸家史的考辨和评论。裴松之于补充史实的同时,常有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论。如《关羽传》中有关羽投奔刘备,曹操禁部下追杀的记载。裴松之评论说:“松之以为曹公知羽不留而心嘉其志,去不遣追以成其义,自非有王霸之度,孰能至此乎?”裴松之对张昭劝孙权降曹一事的评论,也与一般学者看法不同。他认为:“若使昭议获从,则六合为一,岂有兵连祸结,遂为战国之梦哉!虽无功于孙氏,有大当于天下矣。”这里体现了裴松之反对分裂、渴望统一的思想。裴松之在肯定陈书的同时,也批评了陈寿的“小失”。这种“小失”有属于记事不当的。如对官渡之战记“兵不满万”文,评论说:“将记述者欲以少见奇,非其实录也。”《鲁肃传》和《诸葛亮传》关于孙吴合力抗曹的记载互相矛盾,前者称“皆肃之本谋”,后者讲“此计始出于亮。”裴松之批评说:“若二国史官各记所闻,竟欲称扬本国容美,各取其功。今此二书同出一人,而舛互若此,非载述之体也。”有的“小失”属于编撰问题。如裴松之反对陈寿将贾诩与荀彧、荀攸合传,认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魏氏如贾诩之俦,其比幸多,诩不编程郭之篇,而与二荀并列,失其类矣。”他还认为董允应附于其父董和传后,不应当分别立传。裴松之对陈寿的某些评论也有不同意见。如陈寿把袁术的失败归为奢淫放肆,裴松之批评他没有抓着事情的要害,认为“妄自尊立”是袁术灭亡的关键。裴松之除批评陈寿的论点不当外,还对他的遣词用字有所指责。裴松之在引述其他史家的著述时也对他们进行评论。在《高贵乡公纪》注中,裴松之对晋代的几位史家张А⒂蒌摺⒐涞热朔直鸾辛似缆邸K衔怒'的《后汉纪》“虽似未成,辞藻可观”,虞溥的《江表传》“粗有条贯”,唯对郭颁的《魏晋世语》嗤之以鼻,说它“最为鄙劣”。他还说张骘的《文士传》“虚伪妄作”,乐资的《山阳公载记》“秽杂虚谬”。这些评价是裴松之根据诸家史的叙事水平和议论能力得出的。
除了补阙、备异、惩妄、论辩四个方面之外,裴注也包括一般注书的内容,即文学的训诂、名物的铨释、书稿的校勘等方面的注文。如解释《文帝纪》中的“款塞内附”说:“款,叩也,皆叩塞门来服从。”对《孙权传》中的“鄱阳言白虎仁”,解释说:“白虎仁者,王者不暴虐则仁虎不害也。”对于《徐晃传》中“今假臣精兵”,校勘说:“案晃于时未应称臣,传写者误也。”属于注释名物的有《齐王芳纪》注中引述《异物志》、《傅子》、《搜神记》等书解释“火浣布”,《诸葛亮传》注中引《魏氏春秋》解释“连弩”等。此外,裴注还有注释地理、典故的内容。
《三国志注》的价值与不足在中国史学史上,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占有特殊的地位。宋文帝对裴注的赞扬并非溢美之词,从广辑资料,为三国时期的历史保存大量珍贵生动史实的意义来看,《三国志注》的功绩确实是不朽的。裴松之所引用的魏晋人的著作多至二百一十余种,除去诠解文字及评论方面的书籍,尚有一百五十多种。这些书籍收入到《隋书·经籍志》中的不过四分之三,到唐、宋以后,则十不存一了。裴注所征引的材料不但面广,而且首尾完整,不似其他引书那样割裂翦裁,断章取义,尤为重要的是裴注还保存一些亲身见闻的资料。如《齐王芳纪》注引《搜神记》载魏明帝“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裴氏说:“松之昔从征西至洛阳,历观旧物,见《典论》石在太学者尚存,而庙门外无之,问诸长老,云:晋初受禅,即用魏庙,移此石于太学,非两处也。”正因为这些原因,《三国志》的注文同正文具有同样重要的史料价值。
《三国志注》的不朽还在于它开创了史注新法。在裴松之以前,注家大多以采取解释音义、名物、地理、典物等方法为史书作注。如马融、郑玄注《尚书》,贾逵、服虔、杜预注《左传》,贾逵、韦昭注《国语》,高诱注《战国策》,徐广注《史记》,服虔、应劭、韦昭、晋灼、蔡谟注《汉书》等。而裴松之的注文,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增加补阙、备异、惩妄、论辩等名目,遂为注书开创了一种更加完备的体例。注书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和提供史料,而且这些史料都经过了注家的精心审核,从而使人能够较多地了解历史真象。无疑,这样注史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清人钱大昭认为注史与注经不同,注史应以达事为主,叙事不清,训诂再精也解决不了问题。他称赞裴松之注书博引载籍,增广异闻,是是非非,使天下后世读者昭然可见。但这样注史颇费功力,除注家精通原书外,还要熟悉其他史籍,并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自己的研究与见解,有综合、分析、考据的能力。后世不少人仿效裴注的体例进行注史,如宋人王暤的《唐余录》、陶岳的《五代史补》、清人彭元瑞的《五代史记注》、吴士鉴的《晋书■注》,但其成就皆不及裴松之,大约和不具备上述的条件有关。
后人对《三国志注》的批评,主要是指斥它的“烦芜”。这些指责虽有偏激之处,但裴注的杂采之弊确实存在。尤其是将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凭空阑入,把注文弄成非驴非马,不伦不类。如《明帝纪》在公孙渊为大司马乐浪公下,裴注引《世语》曰“汉故度辽将军范明友鲜卑奴,年三百五十岁,言语饮食如常人”。又引《博物志》说:“京邑有一人,失其姓名,食啖兼十许人,遂肥不能动。”又引《傅子》说:“太原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
裴注虽以博详称著,但仍有不少遗漏之处。清人赵翼曾列举了一些例证,说明陈书失载的一些重要史实,裴注也未补入。另外,陈书中还有六十一篇本传或附传,通篇无注,甚至包括不少重要的政治、军事人物。
在写成《三国志注》以后,裴松之先后出仕过永嘉太守、通直散骑常侍、南琅邪太守。元嘉十四年(437),裴松之六十五岁,致仕。不久,又拜中散大夫、领国子博士,后进位于太中大夫。
元嘉二十五年(447),参与修撰本朝历史的著名学者何承天病故,宋文帝命令裴松之继续何承天的工作。到元嘉二十八年(451),他尚未动笔,却因病去世,终年八十岁。
裴松之一生的著作,除《三国志注》外,还有《晋纪》。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裴氏家传》四卷、《集注丧服经传》一卷、《裴松之集》十三卷都是他的著作。此外,《文苑英华》卷七五四,又讲他还写过《宋元嘉起居注》六十卷,这是元嘉十二年(435)开始奉命修撰的著作。
裴松之的儿子裴骃,官至南中郎参军,著有《史记集解》一书,为现存《史记》三家注中最早的一种。曾孙裴子野,翦裁刘宋一代史料,写成编年体的《宋略》一书,曾得到刘知几的赞赏。
第三节沈约沈约(441—513),字体文,南朝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县)人,历仕宋、齐、梁三朝,以诗、文、史学称于世,历史上习惯地把他看作梁朝人。在宋、齐两朝的经历沈约出生于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祖沈林子,仕宋官至谘议参军、建威将军、河东太守,卒于永初三年(422),追赠征虏将军。父沈璞,仕宋累官宣威将军、盱眙太守、淮南太守,元嘉三十年(453)在皇室内部斗争中被武陵王刘骏(即宋孝武帝)所杀,时年三十八。自此,沈约家世一度中衰。少年时代的沈约是在“流寓孤贫”中度过的。他曾乞求于宗族乡党的帮助,得米数百斛,因不能忍受同族之人的侮辱,乃“覆米而去”。沈约在孤贫之中却能“笃志好学,昼夜不倦”。他的读书方法是“昼之所读,夜则诵之”。他母亲担心他用功过度,有伤身体,常以减少灯油、息灭炭火的办法来限制他的夜间读书。沈约后来自述说:“十三而孤,少颇好学,虽弃日无功,而伏膺不改。”①他深知父亲死于皇室纷争之中,自己一时难得仕进,但并不因此而荒废学业。经过刻苦读书,他“博通群籍”,又写得一手好文章。沈约在二十几岁时,常常想到“晋氏一代,竟无全书”,产生了撰写晋史的意图。宋明帝即位初,他得到征西将军蔡兴宗的帮助,代为启奏,明帝敕许他撰写晋史,并让他做了奉朝请这样的散官。后蔡兴宗外任郢州刺史、荆州刺史,皆以沈约为记室参军。蔡兴宗很器重沈约,曾对其诸子说:“沈记室人伦师表,宜善事之。”明帝泰豫元年(472),蔡兴宗卒于官。此后,沈约先后任晋安王刘子勋的属官和尚书度支郎。
入齐以后,沈约仕途畅达。齐初,为文惠太子属官,一直做到太子家令。后以本官兼著作郎,不断升迁,至齐武帝时官至御史中丞,转车骑长史。这期间,沈约曾有机会校阅皇家所藏四部图书,这对他的撰述晋史大有裨益。他自宋明帝泰始初年始撰晋史,至武帝永明五年(487),已历二十一二年了,撰成《晋书》120 卷,自谓“条流虽举而采掇未周”,并在永明初年丢失了第五帙。可他从齐高帝建元四年(482)起,就被敕撰国史,齐武帝永明二年(484)又奉命撰次起居注,实已不能专心于晋史的撰述。永明五年(487)春,沈约奉诏撰《宋书》,次年二月撰成纪、传70 卷。这20 年左右,是沈约的史学活动比较活跃的时期。
沈约有浓厚的门阀意识。永明八年(490),他因风闻东海王源嫁女与富阳满璋之一事,上书奏弹王源,认为:王源虽然“人品庸陋,胄实参华”,而“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他建议以此事而免去王源所居之官,“禁锢终身”①,即永远禁止其参与政治活动。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已污之族,永愧于昔辰;方媾之党,革心于来日”。士庶与门第之别,是政治和婚姻中的大事,这是门阀时代的社会特点。沈约的思想,突出地反映了这个社会特点。
齐明帝时,沈约任国子祭酒。齐末,为征虏将军、南清河太守。他跟萧① 以上见《梁书》卷一三《沈约传》、《宋书》卷一○○《自序》,以下凡引此,不另注。① 沈约《奏弹王源》,见《文选》卷40。
衍过往甚密,被引荐为骠骑司马,所任将军如故,做了萧衍的属官。
宣扬“神不灭论”
齐、梁更迭之际,沈约是萧衍谋取帝位的主要策划人物之一。他甚至引用谶语“行中水,作天子”,以证萧衍(按“衍”字即是“行”中有“水”)上应“天心”、下符“人情”,当作天子。
萧衍称帝(即梁武帝)后,沈约始终受到重视,不断升迁。天监九年(510),他做到左光禄大夫、侍中、太子少傅,后又赠特进,地位显赫。沈约在齐永明六年(488)上《宋书》表中说“所撰诸志,须成续上”,说明《宋书》的志当时还没有完成。《宋书》志的撰写,是又经过十几年至梁初才最后完成的①,它有八篇三十卷。
齐、梁之际,中国